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2022年昌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9名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中小学招聘编制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49人,为幼儿园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110人,为潍坊市工业学校、昌邑市技工学校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5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见《2022年昌邑市公开招聘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及诚信不良记录等行为。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年龄应在40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学历、资格及专业要求
1.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逾期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
2.持有符合《2022年昌邑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设置表》(附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推迟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参加教师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报考我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的人员,因疫情原因笔试延期的,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可先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若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入职手续。如未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3.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设置表。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
(三)其它要求
1.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3.定向(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能应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二)资格初审
2.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由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3.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本次笔试共两科,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五)笔试
2.笔试内容:报考岗位13、25、26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专业知识。除上述其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其中,公共基础(教育理论)与专业知识比例为3:7。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六)面试资格审查
(七)面试
(八)考察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本次招聘中幼儿园及潍坊市工业学校、昌邑市技工学校岗位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本公告由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我市招聘。
联系地址: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