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是中国国家公祭日。83年前,日军攻入南京城,开始对城内的无辜人民实施长达四十多天的残酷屠杀,造成30万中国同胞遇难。
虽然日本右翼分子对侵华战争时期的各种暴行百般抵赖,但历史不容亵渎,档案资料是最好的证明。在大量的铁证中,一批由日本人提供的影像档案显得尤为珍贵,是不可多得的日军侵华罪证。
日本士兵是侵华战争的一线参与者,他们留下的档案图片无疑是最为直接的证据。
村濑守保是当年侵华日军中的一名汽车联队士兵。他曾随军参加过淞沪会战、南京会战,拍摄了3000多张照片,记录下包括南京大屠杀在内的大量日军侵华罪证。这些照片于1987年12月,以照片集的形式正式出版,即《村濑守保写真集·私の从军中国战线》。
图1《村濑守保写真集·私の从军中国战线》封面
图2在长江边惨遭日军杀害并焚尸的南京市民的尸体,选自《村濑守保写真集·私の从军中国战线》
图3南京城墙外濠沟岸边,被日军杀害的南京市民尸体累累,惨不忍睹。选自《伊藤兼男照片集》
这本照片集最终走到大众眼前经历了种种波折。上世纪90年代,中国学者步平到日本访问时,在街头无意间结识了一位日本友人。这位日本友人将自己收集的大量日军侵华资料和物证,包括这本照片集,全部送给了他。由于日本国内右翼势力猖獗,出于种种顾虑,直至2003年,这本照片集才送达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展现在世人面前。
这些铁证无疑证明了当年那场暴行的存在,但为何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西方国家对此知之甚少?甚至连中国国内大众也不甚重视?如果不是华裔作家张纯如的努力,《拉贝日记》《魏特琳日记》可能至今还尘封在某个角落,这段血的记忆很可能被彻底遗忘。
这和当年日本政府的舆论宣传政策有关。即便是日本国民,对侵华日军的暴行都无从知晓。这恐怕也是战后日本民众普遍对历史没有深刻反思的重要原因之一。这里不得不提到日本的那些“不许可写真”。“不许可写真”,即日本军队对外侵略战争期间,日本政府严禁刊发的“不许可”照片。
与《村濑守保写真集·私の从军中国战线》《伊藤兼男照片集》相同的是,这些当年未公开的日本侵华时期反映日军残酷暴行的照片,是不可多得的侵华罪证;不同的是,“不许可写真”的拍摄者是侵华日军的随军新闻记者,不同于私人拍照,带有日本官方的审核烙印,或许可以让我们明白日本侵略者当年隐瞒了什么。
1937年至1945年期间,日本每日新闻社随军记者拍摄了大量日军侵华的照片。“七七事变”之后,为了掩盖其侵略野心,达到欺骗民众,控制舆论的目的,日军进一步加强了新闻审查制度,由陆军省、海军省和情报局以极其严苛和机械的标准新闻照片进行审查。除了涉及军事情报等机密信息之外,反映日军侵华时期烧杀抢掠,被认为有损日军“形象”,会引起士兵厌战情绪的照片,均被盖上了“不许可”印章,严禁对外发表。
图4图为1937年8月,日军进攻上海市区,造成南京路上尸横遍野的惨象。这张照片被日本官方判为“不许可”发表
日本战败之后,军方下令“必须将战争见证的资料全部烧毁”。而日本每日新闻社大阪总部没有屈从于军方的胁迫,而是将照片和底片偷偷转移至一个地下室内,成为日本惟一的一套战时图片史料。随着战后日本反战期的到来,这些“不许可的写真”又被日本报社解封,集结出版,以示警示和纪念,才使这些历史得以重见天日。
图5《一亿人的昭和史第10辑“不许可”写真史》,每日新闻社上世纪70年代出版
图6《“不许可”写真》第1、2辑,每日新闻社上世纪80年代出版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受德国军事体制的影响,日本政府和军部就已经意识到舆论战的重要性,认为“国民精神的消长与战争的胜负之间存在着极其密切的联系”,必须通过相应的舆论政策,驱使国民为“诸项军国事务的运营以及纯正的劳军作出贡献”。
在纳粹德国战争理论的启发下,日本政府利用新闻法律、法西斯政策和各种政治动员活动,动员全社会投身战争。军部设置了军报道部,统一领导战时传媒宣传,各报纸和新闻社派遣大量随军记者进入中国战场。
1934年10月,日本陆军省制订《综合国策大纲》,陆军省新闻班将其以《国防本义及其强化之提倡》的题目公开出版发行,强调“通讯、情报、宣传”也是国防力量。至此,日本媒体成为国防力量的一部分。
七七事变前,内务省警保局图书科承担新闻审查人物,事变后,为了欺骗舆论,防止泄露军事秘密,改由陆军省、海军省、内阁情报局共同承担。为此日本军部采取了极为严格的新闻审查制度,公布了《军事机密保护法》修改条令,其中规定:新闻记者由于业务关系所获得的军事机密如擅自泄露于众,可判处死刑、无期和4年以上徒刑。1937年7月28日,陆海军省公布《报纸登载事项许可与否判定要领》,规定禁止刊登14类照片,如飞机场图片,军官、军旗等图片等等,凡刊载照片必须由陆军省、海军省和情报局批准。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政府迅速强化军国主义体制,对报界开始实施严厉管制,召集报社负责人迅速制定宣传对策,要求“举国一致”投入侵华战争,并将其逐步纳入到总体战体制中。事变爆发第二天,公布内务大臣有权对“扰乱社会秩序的稿件”禁止发表,并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处分。11日,日本首相近卫文麿召集40多名新闻社、通讯社、电台代表进行“恳谈”,要求新闻媒体共同协力,为战争尽力。13日,内务省警保局向各地发出了《处理有关时局报告的文件》,规定要注意并加以取缔反战反军演说、离间军民的报道,除陆军省外,在华日军的报道一概不许发表。17日,情报委员会确定了《宣传方策》,规定:
“要特别留意迅速地发布正确、详细的‘新闻’……要具体地在内外报道支那方面的不法、非人道行为。”[1]
22日,日本政府制定了《宣传实施要领》,开始实施报道审查;28日,陆军省公布了《新闻报道取缔要领》,规定支那兵或支那人逮捕、讯问等报道照片给人以虐待感的恐惧的东西以及残虐的照片报道禁止,但如果是关于支那兵的残虐行为的报道则无妨。[2]
1937年7月到8月底的两个月之内,陆军省、海军省、内务省一共发出了23次有关新闻报道的通令,实属前所未有,表明了日本在全面侵华开始后,对宣传战的高度重视。此后报界管制措施日益走向极端化。
1940年5月开始,日本内阁直接管理新闻纸分配;报纸裁撤力度也空前加大,1938年—1940年间的739种日刊报纸,到1941年时裁减至108种;同年9月,根据“一县一报”方针更减至54种。全国性报纸合并后只剩《朝日新闻》和《每日新闻》。
1941年1月11日,日本政府公布《新闻纸等揭载限制令》;1941年12月13日公布《新闻事业令》,19日公布《言论、集会、结社等临时取缔法》,严格控制宣传报道。
1941年10月,东条内阁诞生后,大力加强军队对传媒机构的控制,大本营陆军报道部模仿纳粹党的宣传机制,征用新闻记者和摄影师、作家组成军事宣传班。新闻稿和照片要送交大本营军事报道部,经审查后再分发给各报社发表。
那些所谓的“不许可”照片都是与当时的日本新闻宣传纪律所不符的。
图7把中国人绑到柱子上、蒙上眼睛,用刺刀当场刺死的照片,被判为“不许可”发表
图8一群中国俘虏被日军用刺刀逼迫的照片,被打上了“不许可”印章
日本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宣传策略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突出宣传胜利;另一方面,针对外国媒体,否认南京大屠杀。为了报道攻占南京的战况,日本政府组织了100多位记者、专家到南京采访。1937年12月1日,大本营规定“宣传谋略及一般谍报由方面军司令部所属少将负责。单报道以‘报道部发表’的形式,谋略将另做指示”。对外宣传的“具体宣传纲要”中又规定:应宣传帝国军队有纪律的行动、武士道的态度以及载占领地的仁慈行为。
在整个大屠杀期间,由于日军实行了严格的新闻审查制度,从军记者、摄影师、作家笔下的报道、影像记录并没有多少大屠杀内容,日军的大屠杀暴行不仅不能被公开报道,而且被严厉禁止转载。在战后的回忆录中,《读卖新闻》随军记者小俣行男坦言:
“在战场听到的尽是一些见不得人的暴行,单这些事是绝对不能写的,只让写些什么载战场上邂逅的友情和前后方的佳话等,这类军中的所谓美谈。”[3]
正如英国《曼彻斯特卫报》记者田伯烈当时指出的:
日本军队占领南京以后的情形,日本报纸上很少记载,或者简直可以说没有什么记载,翻阅在日本出版的英文报纸,关于日军在南京及其它城市的种种暴行,也看不出什么痕迹,日本报纸却想把南京粉饰为太平安静的地方。
但是大屠杀是掩盖不住的。时任外务省东亚局局长的石射猪太郎后来在回忆录中说:
南京在岁暮的13日陷落。跟随我军回到南京的福井领事的电信报告和随即上海领事发来的书面报告,让人慨叹。因为进入南京的日本军有对中国人掠夺、强奸、放火、屠杀的情报……因为试图制止,连福井领事周围也有危险。他在1938年1月6日的日记中记载:从上海来信,详细报告了我军在南京的暴行,掠夺、强奸、惨不忍睹。[4]
时任《朝日新闻》纽约特派员的森恭三也记录到:
美国报纸对日军制造的南京大屠杀作了大量报道,我作为纽约特派员,当然将那些新闻发回本部,但是从东京邮送来的报纸却一行也未刊登,不仅如此,而且从东京的编辑部发来的都是诸如“以台湾为基地出发的海军航空队越洋轰炸中国本土成功,对此次划时期壮举的美国反响,立即来电”之类的指令。
《南京日日新闻》特派记者铃木二郎在战后回忆与忏悔他在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的心态时,说:
“南京大屠杀后来引起了国际舆论的震惊,当时处于硝烟、尸体和血河中的我,由于一时的‘责任感’,对战争这种行为的错觉,以及对国际战争法的无知,尽管时件耻辱的事,却仍没有感觉到。目睹南京大屠杀以前,也就是在上海、南京之间随军的一个月期间,也屡屡目睹过屠杀。”[5]
“一个日军下士抓住一个不明身份的中国青年,不加询问,让此青年坐在河岸上,然后挥刀砍下其脑袋,将其尸身扔进河中。”
这篇纪实小说虽然已经被编辑部删除了一些“敏感内容“,但是因为”描述了下层官兵参加进攻南京战役与占领南京后对中国军民大屠杀的种种令人发指的暴行,并剖析了他们厌战的心态,《中央公论》当即被政府查禁,石川被判处刑罚。此后再也没有关于大屠杀的真实报道,石川达三事件成为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笔祸”的事件。
图9石川达三
当时占领南京的日军严密封锁了关于大屠杀的一切消息,并对日本报纸以及英美等国家的媒体实施严厉管制,在宣传策略上,日本报纸着力“报道”的是日军进军中国的“善行”和中国抗日的“暴行”。
南京大屠杀的报道在日本国内被封锁了,对引进的出版物也在税务机关实施了严格的新闻检查制,所以在国内,事件几乎没有暴露出来。在月刊《出版警察报》的《外来出版物取缔情况》中有《因支那事变关系皇军之威信失坠的禁止处分状况细别》,其《禁止标准别》计有8事项,其中有《我军对无辜人民实施的残虐行为》的项目,刊载关于南京大屠杀报道的并被禁止的外来出版物即在该项目中。[6]
这些档案史料不仅是当年日本法西斯的犯罪证明,更是值得每一位国人都铭记在心的历史记忆。
[1][日]有山辉雄:《战时体制和国民化》,载[日]赤泽史朗等编:《战时下的宣传和文化》[M],东京:现代史料出版,2001年。
[2][日]山中恒:《报纸美化战争—战时国家情报机构史》[M],东京:小学馆,2001年。
[3][日]小俣行男:《日本随军记者见闻录——南京大屠杀》[M],周晓萌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
[4][日]石射猪太郎:《外交官的一生——对中国外交的回想》[M],东京:太平出版社,1974年。
[5]王卫星编:《南京大屠杀史料集10<日军官兵与随军记者回忆>》,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
[6][日]中园裕:《新闻检阅制度运用论》,大阪:清文堂,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