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重磅!2024年南京新一轮的学区划分,出炉!刚刚,南京市建邺区、江北新区、浦口区、玄武区、江宁区、雨花台区、栖霞区、六合区等多区,发布2024年小学、初中入学办法。今年南京各区一批新学校即将交付使用,部分学校的施教区范围产生很大变化
比如江北核心区,金陵中学江北分校今年正式对外招生,江核一大批刚交付的小区,学区被划定。
比如建邺区,刚刚建成的新城科技园学校,被纳入南师附中新城教育集团。一批豪宅学区定了。
也就是说,南京又一波小区即将成为学区房,这些业主身价要涨了!赶紧来看,你家娃今年要上的学校,有没有变化!
具体各区的学区划分如下:一、建邺区
2024年建邺区公办小学施教区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2024年建邺区公办初中施教区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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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玄武区2024年玄武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01
入学对象
年龄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公办小学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6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其年满6周岁当年招生报名时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残障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延缓至7周岁或8周岁。
02
公办小学
1.入学条件。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下同)三者一致,方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原则上每套住房六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正常就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1)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也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①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现役军人、务农、非南京市户籍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④适龄儿童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且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在我区服役部队房屋并实际居住的。
(2)特殊情况:
①拆迁家庭适龄儿童按以下要求报名入学。
已安置或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安置或购买的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购买二手房家庭适龄儿童按以下要求报名入学。
原则上,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小学招生报名的一年前办理好二手房的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施教区内一户地址在施教区所在小学六年内只享有一次小学义务教育权益(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户籍与常住地、产权证不符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
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未按要求及时报名的。
户籍审核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等。
2.特殊儿童入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应按规定积极接纳区域内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3.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父母(法定监护人)来宁居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南京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均连续满一年以上(至2024年5月31日止),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
(1)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玄武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
(2)父母(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3)出生证、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预防接种证明材料在开学后向学校提供。
03
民办小学
民办小学招生工作与公办小学同步进行。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选择民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仍需要按要求履行公办小学报名登记等手续,以保证入学不受影响。民办小学的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04
电脑派位招生
继续推行区内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位电脑派位招生,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招生,公办和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招生同步实施。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及适龄儿童报名登记等情况,确定并公布实行电脑派位招生的公办和民办小学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
05
政策照顾对象
06
日程安排
5月23日
(周四)起
6月1日-2日
(周六-周日)
6月5日
(周三)
公布区内实行电脑派位的公办、民办小学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
6月15日-16日
6月22日
(周六)
区内公办、民办小学同步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6月23日
(周日)
市教育局开通电脑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6月30日
符合政策条件的区内随迁子女到指定报名点报名登记。
8月10日
(周六)前
区内公办、民办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小学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统一招生步调,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进一步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坚持阳光招生,接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严肃招生纪律。各小学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
3.严格问责制度。各小学要切实承担起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政策,对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区教育局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区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办法由玄武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向下滑动查看更多2024年玄武区中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具有本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公办初中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适龄少年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实施。
公办初中
1.入学条件。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少年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下同)三者一致,方可在施教区初中正常入学。原则上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少年儿童在施教区初中正常就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1)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适龄少年儿童,也可在施教区初中正常就读:
①适龄少年儿童户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现役军人、务农、非南京市户籍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适龄少年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适龄少年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④适龄少年儿童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且监护人及适龄少年儿童户口在我区服役部队房屋并实际居住的。
①拆迁家庭适龄少年儿童按以下要求报名入学。
②购买二手房家庭适龄少年儿童按以下要求报名入学。
原则上,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初中招生报名的一年前办理好二手房的房屋产权证及全家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施教区内一户地址在施教区所在初中三年内只享有一次初中义务教育权益(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适龄少年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户籍与常住地、产权证不符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
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少年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未按要求及时报名的。
2.特殊少年儿童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少年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少年儿童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地区,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3.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父母(法定监护人)来宁居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随迁子女。
小学在我区就读且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南京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均连续满一年以上(至2024年5月31日止),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
(3)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指定公办初中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若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为其子女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的,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统筹安排其子女入学。
民办初中
民办初中招生工作与公办初中同步进行。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选择民办初中报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仍需要按要求履行公办初中报名登记等手续,以保证入学不受影响。民办初中的招生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电脑随机派位招生
继续推行区内热点公办初中空余学位电脑随机派位招生,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公办和民办初中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同步实施。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及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等情况,确定并公布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的公办和民办初中名单及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5月16日-5月21日
(周四-周二)
5月24日-5月25日
(周五-周六)
跨区就读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在区教师发展中心(太平门街79号)报名登记。
公布区内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的公办、民办初中名单及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6月7日-6月8日
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随机派位志愿:在区内小学就读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在原就读小学填报,跨区就读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在区教师发展中心(太平门街79号)填报。
区内公办、民办初中同步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市教育局开通电脑随机派位结果网络查询。
6月25日(周二)-
7月5日(周五)期间
区内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初中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统一招生步调,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进一步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坚持阳光招生,接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严肃招生纪律。各初中校必须按照核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严守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3.严格问责制度。各初中校要切实承担起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政策,对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区教育局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区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发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
向下滑动查看更多三、江北新区
南京江北新区
公办小学施教区(2024年)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实验小学
江北大道以东,晓山路、太子山路以南,杨新路以北,凤凰南路(至太子山路)以西围成的区域。包括晓山一村(含晓山新村、新广厦、圣德山庄、海棠花园、晓山公寓)、晓山路(晓山口)、宝润花园、滕泰雅苑、瑞凯国际、杨庄(含北村、新村、南村、西村)、福基紫景园、新庄(含东村、西村)、草芳新苑、晓山北村(含晓山南村)、化建社区(化建新村、化建新一村)、宋家庄、高洼、老吴家洼(太子山路以西靠老西厂门商场一侧的吴家洼)、蒋洼、肖庄、吕洼、果树山、桃花山、百悦家等。芳庭潘园、仁锦苑。
南京市九龙小学
江北大道以东,杨新路、凤凰南路(北至南京热电厂)以南区域。包括桂馨园、福基花园、福基瑞景园、福基丽景园、福基丽景园南钢一村~六村、湖滨小区、凤南街、耿家洼、蒋家洼、九龙洼、王山头、新村、新村厂外、消防中队、凤南小区、吕洼新村、卸甲山庄、风滨嘉园、山居花园等。
南京市南化第三小学
新华路以东,经久路(东至化机厂)以南,太子山路以北,凤凰南路(南至南京热电厂)以东区域。包括长冲街、永利街、钻石星城、新华一村、南化新一村、新华二村、新华三村、新华四村、铂金公寓、新华路242号、新华路359号(交通银行大厂分行)、山潘新苑、山潘二村、周洼新村、太子山路(北侧)、朱洼、新吴家洼(太子山路以东靠太子山公园一侧的吴家洼)、潘北洼、红旗村、南化三村、南化六村、七村、八村、凤凰山、官元山、凤凰北路、凤凰东路、南村、西厂门街、小门、南厂门街、八步沟、南厂岗、36巷、15巷、119巷、周家洼、毕家洼、毕洼路、小营子、南磷新村、潘营新村、南化南村、十四化建、旭东路(葛关路以西,靠近化机厂一侧)、葛关路108号(老大厂中学)等。
南京市南化第四小学
杨村二路、欣乐路以东,新华路(南至毕洼路)以西,园西路、毕洼路以北,杨村路以南围成的区域。包括南化九村、南化九村东、西巷、紫晶环球、山潘一村、山潘三村、山潘四村、水榭花苑,欣乐新村、欣城峰景、恒丰世家、旭升花苑、时代芳华里、芳华名邸、铭望府等。
南京市南化实验小学
晓山路以北,新华路以西,园西路以南,江北大道以东围成的区域。包括新华五村、新华六村、荣盛水景城、福基旭东新城、三丰公寓、兰亭苑、大汤等;原长芦街道未拆迁区域。
南京市扬子第二小学
扬村三路以东,扬村路以北,平顶山路以南,新华路以西围成的区域;经九路以北,新华路以东区域。包括扬子1村~6村、银江花园、碧景山庄、葛塘和平社区(湛庄、张营、李小营、唐国寺、焦洼、曹洼、上营陈、下营陈、姜桥、姚庄、丁家山)、新华七村、潘家营、柯家洼等。
南京市扬子第三小学
扬村二路以东、扬村路以北、扬村三路以西、平顶山路以南围成的区域;平顶山路以北,新华东路以西至冶山小铁路以东区域。包括扬子7村~12村、葛塘和平社区聚富新寓、中心村、朱洼、周洼、毕洼、赵营(小铁路以南)、尹庄、山庄、大包、山倪、山郑等。
南京市扬子第四小学
扬村二路以西,葛关路以北,江北大道以东区域、平顶山路以南围成的区域;平顶山路以北,冶山小铁路以西至江北大道以东区域。包括扬子14村~21村、绣景雅苑、和平社区中杨新村、宁馨家园、山胡、山许、油坊、东钱、赵营(小铁路以北)等。
南京市葛塘中心小学
江北大道(南至园西路)、浦六南路以西,马汊河以南,园西路以北、团结河以东围成的区域。包括尚品馨苑、彩苑小区、棠雅苑、聚瑞家园、文承苑、文承熙苑、文苑居、永恒家园、怡景佳园、紫艺华府、文承楠苑、景河苑、棠悦花园、和著府、和章府、润禾府;葛塘中山社区和工农社区在施教区域内未拆迁部分。
南京市长城小学
原长城街道所辖区域。包括接待寺社区(含长城新苑、长城佳苑、梧桐世家、长城雅苑)、长城村、官塘河村、前程村等;蔚蓝星宸苑。
南京市第一中学江北新区分校(小学部)
南京市江北芳草园小学
南京江北新区浦厂小学
顶山街道临泉社区(不含观山悦花园)、龙虎巷社区、金汤街社区、南苑社区,浦口区内中车浦镇车辆有限公司和工业公司职工子女。
南京晓庄学院顶山实验小学
南京工业大学实验小学
南京一中江北新区教育集团第一小学
金茂悦(悦茂花园)、绿地海悦、锦方栖苑、云江印月花园。
南京一中江北新区教育集团第二小学
浦润花园(华润国际)、悦辰府。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高新实验小学
盘城街道江北社区、盘城社区、新华社区、双城社区、落桥社区(原落桥村),盘龙山庄、盘金华府、鑫庭雅苑、徐窑花园、盘锦花园、盘新家园、儒林学士府、盘城新居、锦玉花园、盘福雅苑、盘城公寓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盘城宿舍区。
南京江北新区永丰小学
盘城街道永丰社区、老幼岗社区,裕民家园小区,落桥社区(包括原庆丰村、落桥村跃进河以西)、渡桥社区、板桥社区(原新民村1-3组)。
南京江北新区六一小学
盘城街道板桥社区,泰山街道原林场村,舟桥旅、高炮师营区,南京陆军指挥学院院区,花旗社区。
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旭日爱上城、旭日华庭。代招金城丽景、华侨城和中浦家园。
南京江北新区鼎泰实验小学
浦东北路以西、浦珠北路以北、兴浦路-凯天路以东区域。鼎泰家园、山水云房、恒辉翡翠城,郦都鸿图阁,盛泰嘉园。
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实验小学
大华锦绣华城(临江苑、柳州苑、桂美颂、榴美颂、香榭美颂、香邑美颂、乐美颂、爱美颂、香鸢美颂、香醍美颂),浦园村(路)、浦建村、浦东村、浦东二村、津浦新村、新马路(不含浦欣家园、184、186、188号)、浦铁一村(非铁路职工子女)、浦东路四号、六号、十八号(浦口电大门前小河为界)、南京电力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铁道部南京煤炭设计院,桥工新村、迎江路(原桥北小学学区)、彩虹雅苑。
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实验小学浦园路分校
江月府、锦汇苑、滨河御景、宜馨苑,宁港一、二村,大坝头1-50号,浦中路,浦铁二村,小柳一、三、四、六组,夹河六、七、九组,夹河新村,轮渡桥,河西街,河北街,浦熙雅园。
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实验小学万江分校
万江共和小区(天和苑、地和苑、人和苑)。
南京琅小明发南浦路分校
泰山街道桥北社区,临江5组,桥北小区、江畔明珠、幸福美地、桥北花苑、春江阁、浦泰和天下,金城丽景、华侨城、中浦家园,迎江雅居、尚上悦苑。
南京江北新区泰山小学
金泉泰来苑、玉澜府、玫瑰花园、浦东花园、华侨绿洲、泰山花苑、泰山天然居、太平宝坻、景福家园、铁桥小区、爱上花园、新桥家园、新荣家园、泰福新寓、艾菲国际、铭人丽岛、杏林北苑、碧泉家园、钟表材料厂宿舍楼、毛纺厂宿舍、泰西路42号教师公寓、泰西路50号东南大学宿舍楼、南农大工学院家属区、后河沿、山澜苑、左所雅苑、春江悦茗、浦东大厦、花样年花好园。
南京市琅琊路小学明发滨江分校
明发滨江新城。
南京市力学小学海德北岸分校
海德北岸、朗诗红树林。
南京江北新区铁路小学
泰山街道码头街、扶轮街、阳沟街、大马路、和平街、菜市中街、浦欣家园、新景南苑;浦铁一村铁路职工子女,新马路184、186、188号,码头社区。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天润城分校(小学部)
天润城11-14街区和16街区、万润嘉园,代招江岸水城、润富花园。
南京江北新区高新实验小学
新城香溢紫郡、亚泰山语湖。
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小学
弘阳时光里花园、弘阳悦峰时光里、绿地悦峰公馆、招商兰溪谷、朗诗未来街区、新城花漾紫郡、旭日学府、蓝海雅苑、印象花园、侨谊东苑、都会诚品。
南京市琅琊路小学分校天润城小学
天润城1-10街区。
南京市琅琊路小学柳洲东路分校
北外滩水城、滨江雅园。
南京市北京东路小学分校红太阳小学
旭日上城、旭日家园。
南京江北新区沿江小学
沿江街道冯墙社区、路西社区,高新花苑、锦澜府、海悦花园、天华硅谷、天华绿谷、海润枫景、金陵公寓、浦洲花园、创业新村等。京新社区、新化社区未拆迁的可在沿江小学和浦洲路小学中选择入学。
南京江北新区浦洲路小学
沿江街道复兴社区,润泰花园、润泰锦园、润泰佳园、大华锦绣时代等。京新社区、新化社区未拆迁部分可在沿江小学和浦洲路小学中选择入学。
南京江北新区玉带实验学校(小学部)
玉带社区、小摆渡社区、通江集社区、白玉社区、新犁社区、滨江社区。
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2024年)
南京市旭东中学
晓山路-晓山西路-江北大道-园西路-新华路的区域。包括新华五村、新华六村、荣盛水景城、兰亭苑、三丰公寓、福基旭东新城、草芳新苑、滕泰雅苑、瑞凯国际、海棠花园、四周村、大汤、晓山、晓山北村、晓山南村、晓山一村、仁锦苑。
南京市南化第二中学
团山-育英路-旭东路-健民路-新华路-园西路-江北大道-葛关路-九村西路-杨村路-新华东路-平顶山路-丁家山路的南面区域。包括长冲街、钻石星城、紫晶环球、欣城峰景、恒丰世家、旭升花苑、欣乐新村、绣景雅苑、红旗村、周洼新村、百悦家、南化三村、南化八村、南化九村、南化十村、南化新村(新华村)、新华一村、新华二村、新华三村、新华四村、铂金公寓、新华七村、南磷、大厂新村、小门、西厂门、山潘新苑、山潘一村、山潘二村、吴家洼、新吴家洼、毕家洼、周家洼、毕洼路、宋家庄、官元山、太子山、凤凰北路、凤凰南路、凤凰西路、丁家山不靠扬子厂区一侧、柯家洼、姜桥、潘家营、潘营新村、南化新一村、碧景山庄、时代芳华里、芳华名邸、铭望府。
南京市扬子第一中学
丁家山路-平顶山路-杨村路-九村西路-葛关路-江北大道。包括扬子家属区1-21村、银江花园、中扬新村、宁馨花园、山潘三村、山潘四村、水榭花苑、聚富新寓、葛塘和平社区、丁家山靠扬子厂区一侧。
江北大道以西原扬子一中施教区。包括葛塘老街、尚品馨苑、文承苑、文承熙苑、彩苑小区、聚瑞家园、棠雅苑、美利广场、永恒家园、怡景佳园、景河苑、芳庭潘园、中山村黄马组、葛塘桥北新村、葛塘中山社区、江北大道以西工农社区(不含仁锦苑、四周村、大汤)等区域的初一新生可在扬子一中与扬子一中松杨路分校之间选择学校就读。2025年3月31日后在该范围内购房落户的,安排在扬子一中松杨路分校就读。
南京市扬子第一中学松杨路分校
原长城街道所辖区域,包括接待寺社区(含长城新苑、长城佳苑、长城雅苑、梧桐世家)、长城村、官塘河村、前程村、葛塘街道紫艺华府、文承楠苑、棠悦花园、文苑居、蔚蓝星宸苑、和著府、和章府、润禾府。
扬子一中江北大道以西原施教区范围内的初一新生可选择扬子一中松杨路分校就读。2025年3月31日后在该范围内购房落户的,安排在扬子一中松杨路分校就读。
南京市九龙中学
八步沟团山育英路-经三路-江北大道的西边区域。包括宝润花园、化建新村、吕洼新村、南化南村、南化六村、南化七村、十四化建、化建新一村、新庄东村、新庄西村、杨庄、杨庄北村、杨庄西村、杨庄南村、杨庄新村、蒋洼、凤南街、王山头、桂馨园、福基瑞景园、福基花园、福基丽景园;南钢一村~六村、湖滨小区、九龙洼、耿家洼、新村、新村厂外、凤南小区、消防中队、卸甲山庄、风滨嘉园、山居花园;原长芦街道未拆迁区域。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天润城分校(初中部)
天润城1-16街区(含万润嘉园)、江岸水城、润富花园。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柳洲东路分校
南京市沿江中学
沿江街道冯墙社区、路西社区,高新花苑、创业新村、天华硅谷、天华绿谷、海润枫景、浦洲花园、锦澜府、海悦花园、润泰锦园、大华锦绣时代、润泰佳园,京新社区、新化社区、复兴社区(不含天润城、润富花园、江岸水城、万润嘉园)。
金陵中学江北分校
金陵中学江北分校施教区(含代招)范围内的初一新生可选择南京江北新区浦厂中学就读。
南京江北新区浦厂中学
南京江北新区浦厂中学施教区(含代招)范围内的初一新生可选择金陵中学江北分校就读。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中学
盘城街道所辖范围(江北、盘城、新华、双城、永丰、老幼岗、板桥、渡桥、落桥9个社区)、锦玉花园。
南京一中明发滨江分校
南京江北新区实验初级中学
泰山街道大华锦绣华城(临江苑、柳州苑、桂美颂、榴美颂、香榭美颂、香邑美颂、乐美颂、爱美颂、香鸢美颂、香醍美颂)、浦园路、浦园村、浦建村、浦东村、浦东二村、津浦新村、新马路、浦铁一村(含铁路职工子女)、浦东路四号、六号、十八号(浦口电大门前小河为界)、南京电力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铁道部南京煤炭设计院、桥工新村、迎江路(原桥北小学学区)、彩虹雅苑、泰山街道江月府、锦汇苑、滨河御景、宜馨苑、浦熙雅园、宁港一、二村、大坝头1-50号、浦中路、浦铁二村、小柳三、四、六组、夹河六、七、九组;夹河新村、轮渡桥、河西街、河北街、泰山街道码头街、扶轮街、阳沟街、大马路、和平街、菜市中街、浦欣家园、码头社区、浦珠北路万江共和小区(天和苑、地和苑、人和苑)、新景南苑。
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旭日爱上城、旭日华庭、旭日上城、旭日家园。
南京市第一中学泰山分校
泰山街道天景社区(含浦东花园、泰山花苑、钟表材料厂宿舍、玫瑰花园、金泉泰来苑、玉澜府、华侨绿洲、景福家园、浦东大厦等)、柳洲社区(含泰冯路泰山段等)、大桥社区、沧波门社区、铁桥社区(含铁桥小区、新桥家园、天然居、太平宝邸、弘阳爱上花园、毛纺厂宿舍等)、泰山社区、南农大工学院家属区、铭人丽岛、杏林北苑、艾菲国际、盛泰嘉园、泰山街道浦东北路以西、浦珠路以北、新马路-凯天路以东区域(含鼎泰家园、山水云房、恒辉翡翠城、郦都鸿图阁等)、泰山街道桥北社区、临江5组、桥北小区、迎江雅居、尚上悦苑、江畔明珠、幸福美地、桥北花苑、春江阁、浦泰和天下、金城丽景、华侨城、中浦家园、海德北岸小区、朗诗红树林、山澜苑、左所雅苑、龙湖春江悦茗、花样年花好园、盘城街道板桥社区(属六一小学施教区范围内)、泰山街道原林场村、花旗社区、舟桥旅、高炮师营区、南京陆军指挥学院院区。
南京市第一中学江北新区分校(初中部)
南京江北新区浦口外国语学校高新分校
南京江北新区七里河中学
南京江北新区玉带实验学校(初中)
原玉带街道所辖区域。
四、浦口区
南京浦口公办小学、民办小学一览
(2024年)
2024年浦口公办初中、民办初中一览
五、江宁区
南京江宁区小学施教区一览
南京江宁区中学施教区一览
六、栖霞区
南京栖霞区小学一览
南京栖霞区中学一览
七、雨花台区
南京雨花台区小学一览
南京雨花台区中学一览
八、秦淮区
九、六合区
南京六合小学施教区一览
南京六合中学施教区一览
十、鼓楼区2024年鼓楼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本区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其年满6周岁当年向所属施教区小学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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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办小学招生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
(1)施教区内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就读:
①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现役军人、务农、非南京市户口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适龄儿童由一方(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持有者仅为该法定监护人)直接抚养,且户口随直接抚养一方在施教区落户并常住的;
③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过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①拆迁家庭适龄儿童按以下要求报名:
已安置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户籍与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
2.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入学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小学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区教育局根据小学招生计划及施教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等情况,确定并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公办小学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
3.特殊儿童入学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障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儿童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或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普通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在宁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本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方可提出就学申请,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④预防接种证明材料在开学后向学校提供。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于8月1日到居住证对应的小学登记,待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确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小学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若外来务工人员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三)民办小学招生
(四)电脑派位
符合条件的鼓楼区适龄儿童,如有参加电脑派位意愿,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于6月15日至16日到施教区小学参加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五)政策照顾对象
三、均衡分班与学籍管理
学校应严格执行均衡分班要求,坚持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及时将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各学校不得擅自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
四、招生日程安排
5月23日(周四),各公办、民办小学张贴一年级招生通告。
6月1日、2日(周六、周日),公办小学本区户籍新生报名登记。
6月5日(周三),公布区内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
6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2日(周六),区内热点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电脑派位。
6月23日(周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6月25日(周二)至7月5日(周五),公办、民办小学电脑派位确认。
8月1日(周四),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审核。
8月10日(周六),公办、民办小学发布入学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承担起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招生工作要求。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各级政策要求,统筹协调,统一步调,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条件,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优化报名手续。优化招生入学信息管理。
2.依法落实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强化主体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儿童工作台账,全力做好劝返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格执行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纪律要求,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本办法由鼓楼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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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24年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公办初中招生
(1)施教区内户籍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一致,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也可在施教区初中就读:
①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现役军人、务农、非南京户籍或出国定居等情况的;
②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持有者仅为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毕业生的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持有者仅为毕业生的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并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④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持有者仅为毕业生的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房产并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户籍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拆迁家庭子女入学:
未按要求及时报名或办理升学登记手续的;毕业生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或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等其它特殊情况。
(3)凡户籍审查认定工作结束后发生的变动,不作为毕业生可否正常在施教区初中入学的依据。
2.公办初中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入学
依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4]6号)文件精神,继续推行热点公办初中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全区初中新生统一报名登记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初中招生计划及新生报名情况,确定并公布有空余学额的公办热点初中名单及电脑派位计划。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户籍、在宁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本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方可提出就学申请,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4)就读本区小学的学籍卡(含全国学籍号)和小学生素质报告书。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待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学生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指定公办初中就读,不参加电脑派位报名。若外来务工人员在为其随迁子女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区教育局将不予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三)民办初中招生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如有参加电脑派位意愿,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于6月7日至8日申请填报电脑派位志愿表,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在区内各小学就读的在现就读小学填报,跨区就读的到登记报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填报。
5月23日(周四),公办初中张贴施教区通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
5月24日至25日(周五、周六),跨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登记;
6月5日(周三),公布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初中电脑随机派位计划;
6月7日至8日(周五、周六),应届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2日(周六)上午,民办初中和区内热点公办初中电脑派位;
6月23日(周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8月10日(周六)前,初中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承担起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招生工作要求。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各级政策要求,统筹协调,统一步调,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条件,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优化报名手续。
2.依法落实责任。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强化主体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少年工作台账,全力做好劝返工作。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违反法律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