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少发几百晚发几天,员工能不能以拖欠工资要求经济补偿?约定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劳动仲裁

劳动报酬作为劳动者付出劳动的价值体现,在劳动关系中是最容易发生纠纷的情形,公司算错、少发、晚发、分配不合理都可能会产生争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2)项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员工可以向要求解除合同经济补偿(N),也就是常说的拖欠工资被迫离职要求经济补偿情形。

1、公司拖欠工资,员工能否额外要求赔偿利息?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

(1)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2)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3)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当用人单位构成拖欠工资时,员工可以通过这些方式维权,但无论通过什么方式要回工资,用了多久才追回工资,员工要求公司赔偿维权期间拖欠工资的利息,没有法律依据,通常不会得到支持。

但如果员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公司逾期未支付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再次投诉,要求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对公司来说这是逾期支付的处罚,对员工来说也相当于利息。

2、工资晚发几天,会不会构成拖欠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各地方性政策:

(1)北京市《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中规定:“工资结算支付周期届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内支付工资,最迟不应超过约定支付日期的七天”。

(2)《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因故不能在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支付工资的,可以延期五日”。

各地仲裁和法院对于类案有不同的认定标准,有些案例中法院认为公司超过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即构成拖欠,员工依法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应当予以支持。

大部分法院认为,公司支付工资只要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就不构成拖欠,不鼓励劳动者一旦工资迟发几日就立即申请劳动仲裁,不然对企业的发展不利,也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利益。

但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是月底30日支付工资,晚发两天就到下个月了,已经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就构成拖欠工资了。

还有部分企业惯例是“压一个月工资”,即5月发3月的工资、6月发4月的工资,这种情况即使在劳动合同约定了,也是属于拖欠工资。

3、工资算错少发了一点,员工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因为计算错误少发了提成、请假多扣了工资、不合法的扣款等情况,员工应当向公司提出,若员工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公司在认识到计算错误及时补发了工资,员工以克扣工资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通常无法获得支持。

但如果员工已经提出异议,公司无视或者拒绝补发,员工以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即使少发的金额很小,也可以获得支持。

【案例】工资少发222元,员工获得7.6万赔偿

李某在广州市某公司已经工作近17年,公司实行的是计件工资,2020年11月,李某以无故克扣工资向公司提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是公司实际发放的工资与应当发放的计件绩效工资存在差额,6月少发了44元、7月少发了30元、8月少发了14元、9月少发了134元,共计222元。

李某曾多次向公司反映但遭到公司无视,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被克扣工资、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等,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7.6万元。

仲裁过程中,经过双方举证抗辩,仲裁委认定公司向李某支付的计件工资确实存在差额,存在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裁决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李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约7.6万元。

公司对于裁决结果不服,主张所拖欠的计件工资仅占全部劳动报酬很小的比例,如果仅仅因为一点工资差额就支持采用最严厉的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等惩罚措施,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对公司明显不公平。

法院审理后未支持公司的主张,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公司应当向李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7.6万元。

4、企业可以通过哪些方式避免类似纠纷?

(1)在劳动合同中工资支付日期可以约定为“每月30日前”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实际支付日期可以是每月10日或者是15日,签订合同时明确说明,避免晚发几天工资产生纠纷的情形。

(2)如果公司确因临时性特殊情况,在本月内无法支付工资,需要向员工说明情况,什么原因和多久能支付,若公司提前通知全体员工延期支付工资(期限合理),员工再以拖欠工资要求经济补偿将无法获得支持。

(3)在发放工资前应当出具工资条让员工签字,如果员工对于工资有异议及时核对更正,工资条签字后即视为计算无误,事后再因少发工资产生争议,工资条就是最直接的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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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2、拖延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上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来发放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不付加班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 企业拖欠工资怎么办?当事人可https://mip.64365.com/zs/1207211.aspx
2.拖欠工资的赔偿如何算拖欠工资的赔偿金标准:如果用人单位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后仍逾期不付的,要按应付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原先拖欠的工资也要足额支付。关于拖欠工资的赔偿如何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https://m.66law.cn/laws/1814737.aspx
3.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怎么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推荐视频 已经到底了 热门视频 已经到底了 https://www.sohu.com/a/816729708_12186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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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如何计算的?大余县信息公开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http://www.jxdy.gov.cn/dyxxxgk/c100742/202312/96292e89fe8b4e5884e5ddb57e2494e7.shtml
6.劳动赔偿合同并且与劳动者的月工资相比较“违约金”畸高,一般都超过劳动者的年工资2-3倍;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也不存在支付违约金问题; 即便是将所谓“违约金”理解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https://www.ruiwen.com/laodonghetong/6804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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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劳动仲裁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律师普法劳动仲裁拖欠工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有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https://www.110ask.com/tuwen/6804128312494008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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