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法庭·电子诉讼·公平正义新闻频道

目前,我国关于网上法庭的司法实践中,电子诉讼的推进仍面临诸多法律规定及制度构建上的困境:

第一,电子诉讼存在的法律适用难题。电子诉讼的实践整体上面临着法律适用难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了电子送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59条规定了视频庭审,此外,大量的电子法律交往的形式有待立法及司法的确认。基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自行制定的规范,效力层次较低,导致更具创新性的电子诉讼实践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难题。

第三,电子诉讼庭审实质化的难题。电子诉讼相对于传统诉讼模式带来一系列的深刻变革,传统线下审判的亲历性、直接性都会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通过视频等进行调查取证、审前程序、开庭审理,对线下开庭审理的直接原则、言词原则与公开原则的挑战,视频庭审对宽带传输、音响设备及摄像集成、同步等方面的要求较高,在没有相应硬件技术条件的支持下,将会限制视频庭审的应用;二是线上线下程序的具体转换规则及已进行程序的效力尚未明确。虽然《诉讼平台审理规程》第十四条规定,对于疑难复杂或其他不适合在诉讼平台审理的案件,转线下审理,但是对程序转化的启动权、不适合线上审理的具体情形、已进行的线上诉讼的效力认定问题等,仍需不断在实践中探索明确。

严格遵循、充分体现司法规律是电子诉讼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虽然“互联网+”时代是一个创新发展的时代,但是并没有改变司法规律,互联网带给我们的挑战恰恰是如何在“互联网+”时代遵循司法规律。遵循司法规律,在电子诉讼过程具体就是要遵循审判的不受干扰性、直接性、诚实性、庭审的决定性和公开性的要求。遵循司法规律,就可以研究解决电子诉讼背后的深层次价值选择问题。电子诉讼制度建设的背后需要对民事诉讼价值进行权衡和选择,例如诉讼经济与程序正义、程序加快与审理彻底、言辞与书面审理、司法公正和一般人格权保护等重要价值的衡量,这些价值选择直接决定着立法和法律解释的方向,决定具体制度规则的设置。尤其是要重视电子诉讼中对诉讼参与人一般人格权的保护,电子诉讼虽然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便捷,但却存在巨大的隐私及其他人格权保护的风险,要避免侵害人格权的风险,就要在电子诉讼制度设计上作必要限制。只有遵循司法规律,大力推进网上法庭的创新实践,不断加强对电子诉讼的理论研究,才能解决电子诉讼实践中的各类疑难问题。

基于网上法庭司法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应提前谋划研究,提出切实解决问题的对策:

其次,稳妥有序地推进电子诉讼制度的建立。电子诉讼的实施,取决于一个国家的诉讼结构与诉讼原则,对于简便易于纠错的程序,可先行推进,而对程序要求高,纠错困难的诉讼事项,则暂缓推进。就电子送达而言,针对不同的主体,不同的信任程度,逐步实施电子送达,诸如可以先从符合要求的律师事务所、银行等单位开始,再逐步扩展到其他诉讼主体。考虑到我国民事诉讼模式,要建立当事人为中心的电子诉讼基本原则,因此就线上程序启动和线上线下转化程序,应当遵循当事人主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适时将线下程序转换到线上,或者从线上程序转换为线下,加强程序转化中对当事人诚信诉讼的要求。

再次,积极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填补法律空白。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针对电子诉讼程序的内容较少,在坚持司法实践不断探索创新的同时,要通过指导案例对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的方式,不断探索电子诉讼的启动、电子诉讼的保障制度、电子法律交往、庭审前的电子准备程序以及视频庭审等制度规则的建立。在解释法律的过程中,应致力于在诉讼经济与程序正义、程序加快与审理彻底、言辞与书面之间寻求平衡,在维护现有法律稳定性的基础上,对适用于电子诉讼的法律规定进行解释适用,待有一定的经验积累和规则解释之后,再推进立法上的完善。

THE END
1.现在网络法庭怎么诉讼?(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释明后,原告无异议的,起诉材料作退回处理;原告坚持继续起诉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综上所述,在网络法庭诉讼的流程在文中进行了详尽的描写,起诉人向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的,受案的法院是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当事人可以通过线上提供材料的方式向其中一家提起诉讼。看https://m.64365.com/zs/1370655.aspx
2.广州互联网法院四年结案18.4万宗,办案质效居全国前列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之初,仍设有多个实体审判法庭。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无需来到法院参加庭审,而是可以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室,甚至在家中远程参与开庭。 为了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律师参与远程庭审,广州互联网法院先后在广州、香港、澳门等多地相继布设了可提供一体化诉讼服务的便民终端机“E法亭”,该便民设施融合自https://www.gdzf.org.cn/wzsjb/znzf/content/post_120908.html
3.像“网购”一样打官司杭州有了国内首家互联网法院浙江高院确定由杭州市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网上法庭的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购物、互联网借款、网络著作权侵权这三类多发频发的涉互联网纠纷及其上诉案件,并打造了一个开放性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诉讼的全部环节均可以在线完成。https://ori.hangzhou.com.cn/ornews/content/2017-08/18/content_6631205.htm
4.为什么要设立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网络经济纠纷可网上起诉网上法庭诉讼流程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与传统线下诉讼并无差异。在试点过程中,西湖、余杭、滨江三家法院曾先后就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网络交易纠纷案件、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开展了网上法庭审理活动。除了网上法庭审理,庭审后的视频,当事人可以在线回看,庭审笔录也可以在线签署确认https://www.kaitao.cn/article/20170628100307.htm
5.网络经济纠纷怎么起诉法院1. 当事人陈述。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再由被告进行答辩,陈述案件事实。 2. 举证质证。原告举证,被告对原告所举证据进行质证;然后被告举证,原告质证。质证主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展开。 3. 法庭询问。审判人员可以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进一步查明案件情况。 https://www.66law.cn/laws/3178247.aspx
6.杭州互联网法院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本院设立专门的网上诉讼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案件的网上起诉、受理、送达、调解、举证、质证、庭前准备、庭审、宣判和执行等一系列流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须知、回避权利、审判组织、法庭纪律等均通过网上明示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二、起诉和受理 https://pkulaw.com/lar/e5f60e22500e2dfae4ff75da9fc04adfbdfb.html
7.人民法院24小时诉讼服务中心解决方案智慧法院建设方案诉讼服务自助终端采用互联网数据访问,技术先进,包含了自助立案、预约阅卷、自助阅卷、查询案件进度、诉讼引导、法院信息、法庭位置、法院新闻、开庭公告等功能,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一站式、集约化的诉讼服务。 4.壁挂式公共服务终端 壁挂式公共服务终端有新闻宣传、开庭公告等辅助功能, 它的核心功能是约见法官,法官留言。当https://www.faanw.com/zhihuifayuan/5059.html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刘德斌律师(三)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将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合并进行。对于简单民事案件,庭审可以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案件要素进行。 第十四条 互联网法院根据在线庭审特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除经查明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当事人不按时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733640.html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09(三)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将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合并进行。对于简单民事案件,庭审可以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案件要素进行。 第十四条 互联网法院根据在线庭审特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除经查明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http://lawdb.cncourt.org/show.php?fid=15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