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发布北京互联网法院出台电子诉讼庭审规范首次提出“虚拟法庭”

光明网北京2月21日电(记者孙满桃)2月21日下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线举行电子诉讼庭审规范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庭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对线上诉讼的身份认证和账号使用,在线庭审的着装、环境、礼仪,证人出庭方式、异步庭审方式、庭审笔录、庭审公开等作出明确规定。

记者注意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带来的公共安全风险,此次发布会依托云平台视频会议系统在线举行,实现了观摩发布、专家连线、媒体互动的全流程在线,“云发布”成为此次新闻发布会的一大亮点。

立案申请100%网上提交在线诉讼机制初步形成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介绍,北京互联网法院采取在线方式审理特定11类涉网案件,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努力,依托电子诉讼平台、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天平链”电子证据平台、“智慧诉讼服务中心”等,走出了一套在线诉讼技术发展的“北互模式”。

据介绍,自2018年9月9日成立到2020年2月2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共立案51794件,审结43995件。其中,当事人立案申请100%网上提交,在线缴费率90.7%,在线庭审率99.6%,裁判文书电子送达率95%,上诉案件电子卷宗线上移转率100%,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率100%。

在线庭审为原则线下为例外

《规范》强调“以在线为原则、以线下为例外”的庭审原则,第一条规定:“电子诉讼采取在线视频方式开庭。当事人因客观原因申请线下庭审,或存在确需现场查明身份、核对原件、查验实物等特殊情形的,法院可以决定在线下开庭。当事人申请线下开庭的,应提交书面申请。”

针对这一规定,张雯介绍,互联网法院的在线审理方式,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规定的,一方面考虑到互联网法院在在线诉讼规则方面先试先行的作用,另一方面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案件都是涉网案件,纠纷发生在网络,证据大多产生在网络,纠纷当事人具备用网能力。

“云”开庭不等于放飞自我着装、场所、纪律都有规定

《规范》第四条和第五条对线上诉讼身份认证、账号使用予以规范,确立了专用账号及密码的身份标识原则。这意味着在网络庭审的情况下,获得了专用账号和密码,就相当于获得了在平台上的一把“私人钥匙”,持有这一把“钥匙”使用平台,就视为被认证人本人行为。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不得授意他人使用自己的账号密码,不得让他人冒充自己参加诉讼。

互联网的开放、便捷,给当事人参与诉讼带来了便捷,但同时也给传统的法庭仪式感带来了冲击和挑战。

对于在线庭审的着装、环境、礼仪,《规范》的第八至第十三条进行了规范。明确对于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规定着装,包括律师也应该着律师出庭服装,没有职业着装规范的,应文明着装。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应当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参加庭审。

首次提出“虚拟法庭”并强化虚拟化技术研发

原则上,法官必须在法庭内开庭。法庭中,法徽、法槌是彰显法律威严的必要符号,即使在在线庭审中也应保留。《规范》特别提出了“虚拟法庭”的探索路径,即以虚拟化方式呈现国徽、法槌、席位,实现法官“打开电脑,就有法庭”。

据张雯介绍,马背上的法庭让法官线下审判场所实现物理空间上的转移,“虚拟法庭”则创造出互联网上的移动法庭,彻底打破法官开庭的空间限制,真正实现随时随地线上开庭。北京互联网法院目前正在强化此项虚拟化技术研发。

庭审录像可替代庭审笔录

《规范》还对庭审笔录、庭审公开、庭审直播予以规范。规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案件,庭审录音录像可以替代庭审笔录;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经法院释明,当事人同意的,庭审录音录像可以替代庭审笔录。

据了解,当前公众可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旁听庭审。经过一年的实践,北京互联网法院累计的网上旁听量已经超过了2200万次。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哲玮对《规范》进行了点评,他表示《规范》体现出两方面的特点,值得高度肯定:一是系统发挥技术优势,集成于法院主导的在线庭审平台,为诉讼主体在线参与庭审提供技术保障。二是严守法律底线,确保庭审的经典形态,在提高便利的同时维护司法的权威。无论是国徽、法槌、席位人员名称的虚拟化呈现,还是对上网环境和着装纪律的强调,以及对饱受争议的“异步庭审”的限制性使用,都体现出对司法权威和正当程序的底线坚守。

THE END
1.现在网络法庭怎么诉讼?(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释明后,原告无异议的,起诉材料作退回处理;原告坚持继续起诉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综上所述,在网络法庭诉讼的流程在文中进行了详尽的描写,起诉人向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的,受案的法院是北京、广州、杭州互联网法院,当事人可以通过线上提供材料的方式向其中一家提起诉讼。看https://m.64365.com/zs/1370655.aspx
2.广州互联网法院四年结案18.4万宗,办案质效居全国前列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之初,仍设有多个实体审判法庭。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当事人无需来到法院参加庭审,而是可以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室,甚至在家中远程参与开庭。 为了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律师参与远程庭审,广州互联网法院先后在广州、香港、澳门等多地相继布设了可提供一体化诉讼服务的便民终端机“E法亭”,该便民设施融合自https://www.gdzf.org.cn/wzsjb/znzf/content/post_120908.html
3.像“网购”一样打官司杭州有了国内首家互联网法院浙江高院确定由杭州市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网上法庭的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购物、互联网借款、网络著作权侵权这三类多发频发的涉互联网纠纷及其上诉案件,并打造了一个开放性的在线纠纷解决平台,诉讼的全部环节均可以在线完成。https://ori.hangzhou.com.cn/ornews/content/2017-08/18/content_6631205.htm
4.为什么要设立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网络经济纠纷可网上起诉网上法庭诉讼流程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与传统线下诉讼并无差异。在试点过程中,西湖、余杭、滨江三家法院曾先后就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网络交易纠纷案件、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开展了网上法庭审理活动。除了网上法庭审理,庭审后的视频,当事人可以在线回看,庭审笔录也可以在线签署确认https://www.kaitao.cn/article/20170628100307.htm
5.网络经济纠纷怎么起诉法院1. 当事人陈述。先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再由被告进行答辩,陈述案件事实。 2. 举证质证。原告举证,被告对原告所举证据进行质证;然后被告举证,原告质证。质证主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展开。 3. 法庭询问。审判人员可以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进一步查明案件情况。 https://www.66law.cn/laws/3178247.aspx
6.杭州互联网法院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本院设立专门的网上诉讼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案件的网上起诉、受理、送达、调解、举证、质证、庭前准备、庭审、宣判和执行等一系列流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须知、回避权利、审判组织、法庭纪律等均通过网上明示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二、起诉和受理 https://pkulaw.com/lar/e5f60e22500e2dfae4ff75da9fc04adfbdfb.html
7.人民法院24小时诉讼服务中心解决方案智慧法院建设方案诉讼服务自助终端采用互联网数据访问,技术先进,包含了自助立案、预约阅卷、自助阅卷、查询案件进度、诉讼引导、法院信息、法庭位置、法院新闻、开庭公告等功能,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一站式、集约化的诉讼服务。 4.壁挂式公共服务终端 壁挂式公共服务终端有新闻宣传、开庭公告等辅助功能, 它的核心功能是约见法官,法官留言。当https://www.faanw.com/zhihuifayuan/5059.html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刘德斌律师(三)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将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合并进行。对于简单民事案件,庭审可以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案件要素进行。 第十四条 互联网法院根据在线庭审特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除经查明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外,当事人不按时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733640.html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809(三)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可以将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合并进行。对于简单民事案件,庭审可以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案件要素进行。 第十四条 互联网法院根据在线庭审特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有关规定。除经查明确属网络故障、设备损坏、电力中断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http://lawdb.cncourt.org/show.php?fid=15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