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及修订和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及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
为提高公司战略定位,更全面地反映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并使公司名称更贴合当前集团化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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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更最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基于上述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同时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300761证券简称:立华股份公告编号:2024-079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300761证券简称:立华股份公告编号:2024-080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8)关于修订《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内部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20)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2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22)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23)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4)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5)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6)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7)关于修订《期货管理制度》的议案
(28)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9)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第(1)项一第(10)项、第(28)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28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供应商采购原料货款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7,100万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对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董事会对被担保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被担保子公司生产运营正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提供此项担保。
4、审议通过《关于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合作养殖农户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其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有利于缓解农户资金压力,降低农户筹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率,合理保障双方合作养殖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对象为养殖规模较大、信誉度较好的长期合作养殖户,具备相应偿债能力,且提供相应反担保措施。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合作养殖模式的一次深入践行,符合公司“精诚合作,共同富裕”的企业精神。本次担保事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原料、生猪等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6、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持续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7、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运作效率,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常州市天牧家禽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等融资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761证券简称:立华股份公告编号:2024-088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华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
7、会议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66号A座1楼会议室;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3、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1.00、议案2.01、议案2.02、议案2.0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2中包含11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4、登记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66号立华股份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将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66号立华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213168
联系人:虞坚
传真:0519-86350676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3、《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761”,投票简称为“立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附件2: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年月日
附件3: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