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财产性规定解读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是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重镇。她的前身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室和最早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组。

一、婚内夫妻一方可诉请分割共同财产

众所周知,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所谓“婚后所得共同制”,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夫妻另有约定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的制度。通常,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以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为前提。但我国《物权法》允许“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时可以请求分割。”(第99条)这表明,在共同共有的情形下,除共有基础丧失(如离婚)外,共有人有重大理由的,也可以请求分割。

为此,司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本条明确了两点:第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当事人不能诉请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第二,有上述两方面理由之一,并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下,夫妻一方可以诉请分割共同财产。这是对《物权法》第99条“重大理由”含义在夫妻财产关系中的解释。在婚姻关系存续的任何期间(不限于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期间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期间),只要有上述情形之一发生的,夫妻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今后,适用本条时应注意:第一,此为不解除婚姻关系,不变更原夫妻共同财产制前提下的分割。当事人诉请分割的只是已经形成的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一方或双方重新取得的财产,仍是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侵害共有财产权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第二,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人为夫或妻。第三人无此项请求权。因此,司法解释(三)允许婚内析产,虽有利于保护作为共有人的配偶一方合法财产所有权,有利于维护家庭扶养义务的履行,有利于债权人利益保护,但若要克服夫妻财产共同制易发生管理权纠纷等的不足,我国未来制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或修改《婚姻法》时,应在现有夫妻财产制结构(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基础上,增设非常财产制,以解决夫妻之间对共有财产平等管理权的冲突,协调夫妻财产共有权保护与债权人债权保护的关系。

二、个人财产婚后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婚姻法》和司法解释(二),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新的利益中有两类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一是,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婚姻法》第17条);二是,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如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的收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1条)前者属于所有权人将货币或实物直接投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直接投资;后者则是将货币用于购买金融资产的间接投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表明,除以个人财产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和投资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外,孳息和自然增值是原财产所有人的个人财产。

何谓“孳息”?依民法理论,孳息是原物(母物)上产生出的新的物。孳息又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种。天然孳息,是指物依照自然规律而产生出的出产物或收获物,如种植果树产生的果实、饲养母畜所生的子畜、耕作土地获得的粮食、水产养殖生产的水产物等。法定孳息,是原物的所有权人参加租赁、投资、储蓄等民事法律关系依法获得的报酬,通常表现为租金、红利和利息。可见,投资收益也属于孳息的范畴。

如此看来,司法解释(三)将个人财产婚后自然增值排除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外是合适的。然而,将孳息一律排除在共同财产之外的做法,值得商榷。一来,依婚姻法和司法解释(二),直接和间接投资收益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来,我国《物权法》第116条对孳息归属的认定,并不一律规定为原物所有人所有,而是区分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考虑非所有权人占有使用原物的目的和双方当事人意愿,分别不同情形对其归属作出认定。

三、父母出资购房的产权归属

然而,离婚诉讼中,赠与人(父母)常会反悔,认为婚后为子女购置房屋出资是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现在,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与司法解释(二)第22条相比,本条规制的对象有所不同。司法解释(二)明确了父母出资的性质,并不涉及双方购置房屋产权的归属;本条则直接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的房屋等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作出认定。因此,司法解释(二)第22条是否属于司法解释(三)第19条所言与“本解释相抵触”的条款,需要最高法院做进一步明示。

再者,对第7条第一款所言“出资”应理解为“出全资”。否则,会损害到也有出资的另一方配偶利益。对于本条第一、第二款所言“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理解为,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不适用这两款规定。因此,本条也有促使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不动产登记手续时应明确产权归属的指引作用。

四、个人婚前按揭购房的产权归属

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条第一款没有直接明确该类不动产的权属,而是允许“双方协议处理”,但第二款又规定,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这实际将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变成了产权方向非产权方的借贷。既是借贷关系,那么,离婚时,“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拥有产权的一方予以补偿”的规定,便有不妥之处:第一,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所支付的款项,一半是非产权方的个人财产,产权方应予返还而不是补偿;第二,对于“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需区分是自然增值,还是因配偶他方支付金钱、提供智力或劳力所带来的增值。如果是后者,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第三,《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确立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其适用对象是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并且它是在适用均等分割原则基础上的“照顾”。因此,将它用于此种情形不妥,也会对男性非产权方不公平。

五、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房屋的效力

在共同财产制下,夫妻双方不论职业、社会地位及收入多少,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平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婚姻法》第17条第2款指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此所谓“平等的处理权”,是指夫妻在对共同财产行使处分权时,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在对重大的婚姻共同财产处理时,须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为此,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首发《中国妇女报》2011年8月16日,A3版。作者略有修改)

THE END
1.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该条司法解释继续沿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前三项规定,对标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的规定,删除了原司法解释中第四项“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规定。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1/01/id/5781158.shtml
2.亲属法伦理本质的人性之维—由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引发的思考摘要: 《婚姻法解释(三)》出台至今,备受争议,而对亲属法的定性及其深层阐释则是解决此问题的前提。亲属法的正当性问题体现为其定性问题。无论从"形式"与"实质"这一范畴还是从亲属法的正当性这一角度来进行思考和认定其定性问题,伦理本质都是对亲属法性质的当然回答。从历时性角度研究亲属法伦理本质的关键在于厘清http://qks.cqu.edu.cn/html/cqdxskcn/2013/5/201305021.htm
3.婚姻法新解释引女方净身出户担忧或导致房产加名热“铁证” 最高法认为,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更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新华社图片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老子给儿子买房子,没有儿媳的份”……万一离婚,房产归谁?这一周,市民聊得最多的莫过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8月13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婚姻法重点对婚前贷款买房、父https://blog.csdn.net/xinyu590/article/details/82418964
4.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引争议离婚被负债纠纷频发——人民政协网既然有《婚姻法》41条,而为何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法官还是选择了司法解释24条呢?马贤兴说,司法解释是对法律的解释,是为了帮助司法裁判人员更好地理解法律及其精神。在我国,司法解释具有直接引用裁判案件的效力。它有利于细化法律规定、统一裁判尺度;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人员的“懒政”。 https://www.rmzxb.com.cn/c/2017-01-17/1289123.shtml
5.试论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权属及分配理论研讨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涉及到夫妻财产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主要有: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司法解释)等。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均有涉及,且存在由粗到细,不http://www.jyxrmfy.gov.cn/lilunyantao/20191215192548.html
6.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说明:自《民法典》正式施行起,《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废止失效。关于原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律图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百科栏目为您做了整理,并整理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09.0249366人阅读 目录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 https://www.64365.com/baike/hyfsfjsqw/
7.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https://mip.66law.cn/topic2010/2xhyfsfjs3/
8.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法律常识在线法律知识查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 第一条 【条文主旨】婚姻登记瑕疵的处理 【法条表述】当事人因婚姻登记中的瑕疵问题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经审查不属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的,应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 https://www.lawpa.cn/changshi/283479.html
9.最高法发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五)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https://www.jinanlawyer.cn/news/1839.html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附司法解释)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释(一)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https://www.360doc.cn/article/3560065_531731356.html
11.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文内容(民法典婚姻法离婚新规)第一条 【家庭暴力】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https://sj.yuzhua.com/consulte/142422.html
12.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第一案落锤,旧案为何适用新法?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月18日上午,湖南宁乡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依法审结了一起涉夫妻债务纠纷的案件,当庭宣判长沙某男士不用承担前妻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所欠2000万元债务。据悉,这是宁乡法院审结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第一案。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1801/20/c921090.html
13.普法维权《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要点解读澎湃号·政务现实中,若未办理登记的,应该补办登记。补办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自愿、一夫一妻、年龄等)时起算,而非从补办时起算。 03 同居关系 (1)同居情形: A、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法律禁止); B、双方均无配偶而同居 (2)同居之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的规定,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6395626
14.婚姻法24条婚姻法24条最新动态婚姻法24条司法解释婚姻法24条指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这里带来婚姻法24条最新动态和司法解释内容。https://www.wed114.cn/wiki/article_12201.html
15.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法律法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是在我国婚姻法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解决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制定的。该解释自2013年公布以来,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对结婚自由的解释,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规定了婚前已经取得但未确定https://www.fuczx.com/flfg/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