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一个大方向是重新把“事实婚姻”捡起来

最高法院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引起了一些讨论。我大概看了一下,一个大的方向是,重新把“事实婚姻”捡起来。当然,目前还没有进行到这个阶段。

因为这种司法解释,每过几年便可以重新修订一次。修订完之后,以新修订的条文内容为准。这种不定期修订司法解释的做法,有点像是“法律违约”。之前的规定是这样的,但之后改成那样了,你也不能不遵守,所有的存量用户被一网打尽。以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层面,对同居的规定,比较弱。

主要原因是,现实中不领证只同居的情况,不算普遍。但凡两个人准备长期在一起,一般都是要领证结婚的。但现在,随着观念的普遍改变,这种情况逐渐增多。所以,最新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如果两人在一起同居,其中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大家要注意这段话,其中至少包含了三种情形:

1、抚育子女。2、照料老年人。3、协助另一方工作。

对于第1和第2种情形,我相信大家应该都能理解,现实中也比较容易界定。但对于第3种情形,即协助另一方工作,到了司法实操层面,估计会引起很大争议。

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假设有两个人在一起同居生活,共同生活了3年。其中一个人,在此期间业务腾飞,发财了,比如挣了1000万。那么另外一个人,有没有权利要求分割这1000万?有可能。按照目前的这个条款规定,另一方可以主张说,TA协助过另一方工作。什么叫“协助另一方工作”呢?

比如另一方说,对方在工作之余,我经常给TA收拾屋子,帮TA梳理心情,抵御压力,走过业务发展的困难时期。如果没有我,对方根本挣不了1000万。所以,这1000万中,有我一半的功劳。

这个说法,是否成立呢?

个人认为,看你遇到什么样的法官。因为这个条款,本身便比较模糊,在不同的场景下,以及在不同法官的不同理解中,最后得出的结论,可能是不同的。只要一方确实挣到了钱,比如达到了千万级别甚至以上,法官随手一个自由裁量,上下数额可能都在几十万甚至数百万之间。

而且,这种情形,不包括抚育子女和照料老年人。也就是说,两人在一起同居时,没有子女,没有老年人,纯属两人同居。即便如此,一旦其中一人发达了,分手费金额不一定太少。

另外要注意的是,除了上面三种情形之外,后边还有一个“等”字。也就是说,有可能还会有其他情形,被囊括到某个案件中。

我写这些,不是要说什么,而只是相对客观的分析一下。不管是婚姻,还是同居,底层的经济逻辑,都是强势方需要对弱势方进行补偿。只要两人在一起,建立一段相对稳定的关系,经济强势方便需要对经济弱势方进行补偿。在古代,强势方干脆直接把弱势方锁到了制度的牢笼里,要三从四德等,把弱势方变成了自己的“宠物”。

在现代社会,把弱势方变成自己“宠物”,完全不可能。所以,强势方最后便会用脚投票,看见“张牙舞爪”的弱势方,便躲着走。如果法律支持的话,便在跟弱势方建立长期稳定关系之前,先给弱势方一纸协议。如果法律不支持协议,则强势方干脆外娶,到别的地方去寻找弱势方。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换句话说,经济基础决定人际关系。在传统的男女两性关系中,相当部分的女性,放弃了自己一部分权利,换取男性的一部分权利让渡。传统男性之所以愿意在某些方面让着女性,是因为觉得女性总体是弱势的,需要男性庇护,女性有时候叨叨几句或者掌控一些财产,只是为了情绪宣泄,或者为了获得安全感。女性不会真的把男性怎么样。

法律无法改变经济基础,法律只能调节人际关系。当通过法律调节的人际关系,和经济基础产生较大偏差时,理性经济人会通过自己的行动,逐渐调整自己的行为,以使得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能够大致对等和平衡。最后导致的结果,大概是:头部精英女性,逐渐有价无市。生存能力比较弱的中下部女性,跟头部女性出现分歧,并倾向于开始回归传统。头部男性选择不婚、不居或者契约,有些中下部男性开始倾向于选择外娶,并在越来越多的呼吁声中,倒逼国家政策加大对外娶的开放程度。

THE END
1.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该条司法解释继续沿用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的前三项规定,对标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禁止结婚条件的规定,删除了原司法解释中第四项“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规定。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1/01/id/5781158.shtml
2.亲属法伦理本质的人性之维—由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引发的思考摘要: 《婚姻法解释(三)》出台至今,备受争议,而对亲属法的定性及其深层阐释则是解决此问题的前提。亲属法的正当性问题体现为其定性问题。无论从"形式"与"实质"这一范畴还是从亲属法的正当性这一角度来进行思考和认定其定性问题,伦理本质都是对亲属法性质的当然回答。从历时性角度研究亲属法伦理本质的关键在于厘清http://qks.cqu.edu.cn/html/cqdxskcn/2013/5/201305021.htm
3.婚姻法新解释引女方净身出户担忧或导致房产加名热“铁证” 最高法认为,婚姻法新司法解释更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新华社图片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老子给儿子买房子,没有儿媳的份”……万一离婚,房产归谁?这一周,市民聊得最多的莫过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8月13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婚姻法重点对婚前贷款买房、父https://blog.csdn.net/xinyu590/article/details/82418964
4.婚姻法司法解释第24条引争议离婚被负债纠纷频发——人民政协网既然有《婚姻法》41条,而为何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法官还是选择了司法解释24条呢?马贤兴说,司法解释是对法律的解释,是为了帮助司法裁判人员更好地理解法律及其精神。在我国,司法解释具有直接引用裁判案件的效力。它有利于细化法律规定、统一裁判尺度;但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人员的“懒政”。 https://www.rmzxb.com.cn/c/2017-01-17/1289123.shtml
5.试论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权属及分配理论研讨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夫妻财产的相关规定 在我国,涉及到夫妻财产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主要有: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司法解释)等。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对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均有涉及,且存在由粗到细,不http://www.jyxrmfy.gov.cn/lilunyantao/20191215192548.html
6.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说明:自《民法典》正式施行起,《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同时废止失效。关于原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内容,律图婚姻法司法解释全文百科栏目为您做了整理,并整理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09.0249366人阅读 目录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 https://www.64365.com/baike/hyfsfjsqw/
7.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文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https://mip.66law.cn/topic2010/2xhyfsfjs3/
8.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法律常识在线法律知识查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草案) 第一条 【条文主旨】婚姻登记瑕疵的处理 【法条表述】当事人因婚姻登记中的瑕疵问题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经审查不属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的,应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 https://www.lawpa.cn/changshi/283479.html
9.最高法发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五)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https://www.jinanlawyer.cn/news/1839.html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附司法解释)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释(一)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https://www.360doc.cn/article/3560065_531731356.html
11.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文内容(民法典婚姻法离婚新规)第一条 【家庭暴力】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https://sj.yuzhua.com/consulte/142422.html
12.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第一案落锤,旧案为何适用新法?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月18日上午,湖南宁乡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依法审结了一起涉夫妻债务纠纷的案件,当庭宣判长沙某男士不用承担前妻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所欠2000万元债务。据悉,这是宁乡法院审结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第一案。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1801/20/c921090.html
13.普法维权《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要点解读澎湃号·政务现实中,若未办理登记的,应该补办登记。补办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自愿、一夫一妻、年龄等)时起算,而非从补办时起算。 03 同居关系 (1)同居情形: A、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法律禁止); B、双方均无配偶而同居 (2)同居之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条的规定,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6395626
14.婚姻法24条婚姻法24条最新动态婚姻法24条司法解释婚姻法24条指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这里带来婚姻法24条最新动态和司法解释内容。https://www.wed114.cn/wiki/article_12201.html
15.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法律法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是在我国婚姻法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明确和解决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制定的。该解释自2013年公布以来,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主要内容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对结婚自由的解释,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规定了婚前已经取得但未确定https://www.fuczx.com/flfg/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