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交叉案件无论对于刑事司法还是民事司法来说,都是相当疑难的一类案件。这种疑难性表现为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相互交织,因而容易发生错误判断,即将民事性质的案件错误认定为刑事犯罪,或者相反,将刑事犯罪错误认定为民事行为(包括合法的民事行为和民事不法行为),其结果是导致罪与非罪界限的混淆。因此,正确区分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对于刑民交叉案件的司法处理具有重要意义。以下,笔者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司法处理进行分析:
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处理
刑民交叉案件涉及程序和实体两个维度。从诉讼法的角度来说,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主要是指案件的管辖问题。
刑民交叉案件的实体认定
刑民交叉案件在实体性质上的认定,属于刑法范畴。如果说,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问题主要涉及司法管辖问题,那么,刑民交叉案件的实体问题涉及罪与非罪的区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各种权利,因而更为重要也更为复杂。
刑民交叉案件类型及争议问题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法律应用研究处处长卢宇蓉
实践中,办理刑民交叉案件的难点和争议主要集中在刑民界限、责任承担、程序适用和追赃挽损及执行问题。
最后,需强调的是刑民交叉案件既涉及犯罪和民事不法的甄别、责任承担等实体问题,也涉及“先刑后民”“民刑并行”案件移送、审理程序、证据采信和追赃挽损等执行问题,实践中,办理刑民交叉案件应当坚持刑民双重视角,实体程序并重,方能依法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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