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企业社会责任投资(SRI)的兴起。1960-1970年,随着西方国家的人权运动、环保运动和反对种族隔离运动的兴起,促使在资产管理领域开始着眼于那些应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需求,以及与这些运动核心价值观相一致的投资策略,包括聚焦于种族与性别平等、劳动者权益、商业道德以及环境保护等,逐步衍生出了ESG投资。
2004年,联合国一份题为“WhoCaresWins:ConnectingFinancialMarketstoaChangingWorld”的研究报告提出金融机构在投资决策中考虑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因素,自此ESG概念被首次正式提出,该报告也对ESG做了全面的阐述。
2006年,联合国成立责任投资原则机构(PrinciplesforResponsibleInvestment,简称PRI)。责任投资原则机构将ESG称为可持续性投资,ESG投资界定为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因素纳入投资决策和股东积极主义的投资策略和实践。
三、ESG在中国大陆的发展
1.中国证监会在ESG方面的规定
2021年6月,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格式准则。其重要变化之一,就是将公司治理章节前移到第四节,要求披露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与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有关内容统一整合至“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鼓励公司主动披露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2022年4月11日,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中将“公司的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信息”列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要求上市公司就ESG事项对投资者进行说明。
2.证券交易所在ESG方面的规定
202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布《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并视情况编制和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责任报告等文件。2022年1月,上交所向科创板公司发布《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首次对科创板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提出强制要求,要求科创50指数公司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
同年,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进行了整合、修订,并更名为《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纳入“深证100指数”的上市公司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并鼓励其他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
3.国资委在ESG方面的规定
2023年7月25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通知包含《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为我国央企开展规范化的ESG信息披露带来指导性意见。
四、ESG与法律合规
从法律角度来看,ESG的重要性体现在其已经成为公司合规的一部分,是企业履行环境、社会以及治理责任的核心框架,也是企业评估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的评估体系。
从G(Governance)公司治理方面看,ESG与法律在治理层面是相互促进的。ESG的理念可以促进企业治理的完善和提升,而法律则为企业治理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和规范。通过加强ESG实践和法律遵守,企业可以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声誉。如2018年9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法》涉及的治理进行了细化,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此外,对于公司来说,董事会的作用也非常重要,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和决策,监督公司的业务执行情况,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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