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法律文书

一、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纪录,具有一定的参考利用价值,保管、整理好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事务所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根据我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所律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案卷时,应按照市司法局《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认真检查案卷的质量,并按规定办理归档手续,在案卷封面右上角应盖“归档”章。

三、对已接收的案卷,按类别(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种),保管期限、年度顺序排列,绝密案卷单独编号。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业务部门和有关人员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级做好归档利用开发工作。

六、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编制《案卷目录》和必要的检索卡片。

八、律师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该项法律事务办结和终止后的下一年起算。具体业务档案的保管期限,参照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制定颁布的《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确定。

九、律师事务所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收案、移交登记簿、档案销毁登记簿及档案检索卡片列为永久保管。

THE END
1.《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指引《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指引 (2023年7月8日福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加强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律师事务所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参考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律师事务所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https://www.fzlawyers.net/index.php?s=index/show/index&id=448
2.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在线阅读 收藏 分享 打印 库别名称: 部门规章 发文文号: 司律通字[1991]第153号 颁布部门: 司法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1-09-11 实施日期: 1991-09-11 内容分类: 法律职业:法律服务工作 村级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档案局; 民政部; 农业部; https://d.wanfangdata.com.cn/Claw/g300022768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第1条 为了适应广东宝城律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本所全体执业律师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3条 承办律师在案件办结之后须按本办法的规定整理卷宗,交由本所保管。第http://www.gdbclawfirm.com/dgweb_content-1277511.html
4.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律师立卷归档的基本要求、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立卷编目和装订、归档、档案保证金、督促和检查等。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全体律师。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是指律师在从事业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业务https://wenku.baidu.com/view/4ff8f1f9a717866fb84ae45c3b3567ec112ddc33.html
5.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pdf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pdf 8页内容提供方:151***7744 大小:25.34 KB 字数:约6.86千字 发布时间:2021-06-15发布于浙江 浏览人气:32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pdf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预览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1/0613/6004034112003200.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