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由专人管理。档案管理员要熟悉本所档案情况,履行档案管理职责,档案管理员调动工作前要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做到一案(事)一卷,每卷一号,并设立符合本所条件和案卷的内容的归档检索方式,便于律师及时查档。

第四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案卷材料应在办结后一个月内归档。业务档案管理员应指导律师(或助理)按有关规定程序整理、装订案卷,不符合要求的,档案管理员应退还立卷人,全部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业务档案由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律师调离律师事务所不得将案卷带走。

律师事务所解散时未办结的法律事务,办结后案卷由律师新加入的律师事务所统一管理。

第六条本细则未尽事项,应根据《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THE END
1.《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指引《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指引 (2023年7月8日福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加强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促进律师事务所依法、诚信、规范执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参考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律师事务所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https://www.fzlawyers.net/index.php?s=index/show/index&id=448
2.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在线阅读 收藏 分享 打印 库别名称: 部门规章 发文文号: 司律通字[1991]第153号 颁布部门: 司法部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颁布日期: 1991-09-11 实施日期: 1991-09-11 内容分类: 法律职业:法律服务工作 村级档案管理办法 国家档案局; 民政部; 农业部; https://d.wanfangdata.com.cn/Claw/g300022768
3.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第1条 为了适应广东宝城律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现代化的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本所全体执业律师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3条 承办律师在案件办结之后须按本办法的规定整理卷宗,交由本所保管。第http://www.gdbclawfirm.com/dgweb_content-1277511.html
4.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律师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律师立卷归档的基本要求、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立卷编目和装订、归档、档案保证金、督促和检查等。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所全体律师。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是指律师在从事业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业务https://wenku.baidu.com/view/4ff8f1f9a717866fb84ae45c3b3567ec112ddc33.html
5.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pdf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pdf 8页内容提供方:151***7744 大小:25.34 KB 字数:约6.86千字 发布时间:2021-06-15发布于浙江 浏览人气:32 下载次数:仅上传者可见 收藏次数:0 需要金币:*** 金币 (10金币=人民币1元)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pdf 关闭预览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预览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1/0613/6004034112003200.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