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阅读|《监察法》背景下职务犯罪案件如何辩护

一、职务犯罪被调查人在调查阶段无权聘请辩护人

通览整部《监察法》,其中找不到“辩护人”或者“律师”的字眼,这就说明,在监察委员会调查职务犯罪时,被调查者无权聘请辩护人。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撇开价值判断因素,从《监察法》的由来及其本质,我们可以找到其内在原因。在《监察法》出台之前,与监察部门合署办公的纪委调查公务人员违纪案件时,如果认为被调查者涉嫌犯罪且证据确凿的,要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侦查终结后再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完全改变了这种状况。首先,监察委办案取得的证据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监察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监察机关依照本法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第二,监察委调查结束后可直接将案件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监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监察机关根据调查结果,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可见,《监察法》的本质,就是把纪委(与监察委合署办公)对职务犯罪的调查法律化。纪委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不需要再经过检察院重新调查一遍、把证据重新固定一遍,而是可以直接依据其收集的证据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二、监察委调查阶段律师可以接受委托提供咨询

既然监察委调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时,被调查者无权聘请辩护人,律师也没有会见被调查者的法律依据,是否意味着律师在此阶段完全没有作为的空间?

同样地,在监察委调查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中,在立案后至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律师同样可以接受被调查者亲属的委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而不是完全没有作为的空间。

律师在调查阶段提供咨询时,要严格防范法律风险,千万不能满足当事人家属这些常见的要求:如果监察委的人来问我,我应当如何回答?我家里那些东西应当怎么处理?我是否可以要求某某补写一份合同?如果律师不能学会拒绝,而是想办法满足当事人的这些需求,将自陷刑事风险,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三、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依照刑事诉讼法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当监察委调查完毕,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此时,辩护人当如何展开辩护?

根据多年的经验,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问题存在于证据之中,职务犯罪案件最有效的辩护方法,是对证据进行精细审查,推动非法证据排除。

与此同时,要及时阅卷,做好阅卷笔录,了解讯问笔录与会见询问了解的情况之间的差异,了解其他证据的取证情况,进一步寻找违法取证的线索。

在《监察法》实施之前,辩护人依据已掌握的案件线索,对于在纪委阶段非法获取的口供、在检察院侦查阶段不自由的重复自白,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公诉人与法官均会明确拒绝,其理由是:纪委不是国家司法机关,其收集的案件材料不属于证据,不能够在法庭上出示,不存在排除的前提,在检察阶段不自由的重复自白同样也因此无法排除。

现今《监察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案件处置的依据。”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监察委“案件处置”的依据,那就更不能作为提起公诉与定罪判刑的依据。

当律师发现案件存在可以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的线索后,应当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沟通,如果对方同意,可以依照《监察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因此,律师在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辩护时,可以运用《刑事诉讼法》中与《监察法》不相冲突的证据规定。也就是说,律师可以完全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标准来审查监察委取得的证据是否属于非法证据,并据此申请非法证据排除。

职务犯罪案件排除非法证据,最有力的证据,是调查工作的同步录音录像。《监察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调查人员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对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留存备查。”这要求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不仅对讯问要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也应当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而且明确这些同步录音录像要“留存备查”。既然监察委的重要取证过程有全程录音录像,律师就可以申请调取查看这些同步录音录像,从中寻找证明非法取证的证据,以此作为排除非法证据强有力的依据。

如果公诉人在法庭上仍然不能提供同步录音录像以证明取证的合法性,律师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法发〔2017〕5号)第24条第2款的规定,要求法庭对被告人的供述直接予以排除。因为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对于法律规定应当对讯问过程录音录像的案件,公诉人没有提供讯问录音录像,或者讯问录音录像存在选择性录制、剪接、删改等情形,现有证据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供述应当予以排除。而根据《监察法》的规定,对职务犯罪的讯问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像。

如果监察委办案人员不愿出庭说明情况,律师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法发〔2017〕5号)第22条第2款的规定,要求法庭对有关证据予以排除。根据该条款,经人民法院通知,侦查人员不出庭说明情况,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监察法》实现了纪委对职务犯罪调查工作的法律化,并对该调查行为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办案取证程序,辩护人要用足用活《监察法》,尤其要充分利用其中关于证据要求与标准的规定,对案件证据进行精细审查,积极果断地申请非法证据排除,通过辩护过程的有效性促成辩护结果的有效性。

THE END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 敢打硬仗 能打胜仗——记海南省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 2024-09-30 · 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记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 2024-09-25 · 前行| 愿为清风伴春秋 2024-09-23 · 从“小线头”抽出“大线索”——记江苏省南京市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https://www.chinalaw.gov.cn/pub/sfbgw/jgsz/gjjwzsfbjjz/zyzsfbjjzlzgj/
2.被监察委调查可以聘请律师吗律师解答 被监察委调查是可以聘请律师的,但是请了律师此时也没办法开展工作,只能在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才能阅卷行使权利。原因是职务犯罪在立案前一般都是纪委在查,是依据党的纪律查案,因此律师依据刑事诉讼法享有的权利都不能用,不能会见双规的人,也不能问案情,不能看案卷。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https://www.lawtime.cn/tuwen/597291.html
3.被监察委调查可以聘请律师吗爱问知识人被监察委调查是可以聘请律师的,但是请了律师此时也没办法开展工作,只能在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才能https://iask.sina.com.cn/b/law1yIuY0g7p3Px.html
4.家人被监察委留置了,只能等么?留置后坐牢几率大吗?家人被监察委留置了,只能等么?留置后坐牢几率大吗? 文/张家豪律师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今年我辩护了六个处级以上的职务案件,其中一个是原省委常委受贿案(省部级),与其他纯谈理论的回答不一样,我会结合亲办案例谈谈这个问题。本文全是干货。 其实很多被留置的领导干部,都是家里的“一家之主”。家属突然http://www.cqzhihaolaw.com/a/xingbianzhizhengyijian/2023/1228/66397.html
5.检察院,但不允许请律师,说是秘密,要等监察委通知,这是什么情况?在该案件移交检察院之前,应当让调查部门制作《起诉意见书》,经主要领导审批后由监察委案管部门将案件https://www.findlaw.cn/wenda/q_31494894.html
6.内蒙古地方监察委调查“公诉人索贿30万”事件大白新闻消息,7月11日,内蒙古包头王永明涉黑案的庭审进入第8天,在当天的庭审中,作为公诉人之一的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李某耀,当庭被辩护律师举报索贿30万元。多名律师告诉大白新闻,7月12日,稀土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已对此案介入调查。而在前一天,辩护人之一的法学教授徐昕与法警对峙的照片引发关注。 https://wap.cqcb.com/shangyou_news/NewsDetail?classId=1&newsId=2679149
7.无讼阅读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调查中的律师参与监察委员会改革之后,律师在职务犯罪侦查阶段的参与空间是否会被挤压,是整个理论界以及实务界普遍关心的问题。笔者认为,监察委员会改革之后,从查办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职务犯罪侦办特点以及监察委实际履行侦查权等角度出发,不能将律师在监察委员会调查职务犯罪阶段的参与权减弱,律师在监察委员会调查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https://victory.itslaw.com/victory/api/v1/articles/article/e69624c0-f38b-470f-b572-6eac745597f9
8.监察委调查结束后如何处理?律师普法监察委调查结束后如何处理?2020-11-05 1,375 普法内容监察委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依法履职、依法用权、廉政建设和道德操守等情况展开监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徇私舞弊及浪费国家资产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展开调查。监察委对于违法的公职人员可以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可以将调查结果https://www.110ask.com/tuwen/11253606224582334934.html
9.国家工作人员被监察委留置期间,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管窥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可以依法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根据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可以查询、冻结其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国家工作人员被监察委留置期间,律师无法与其会见、通信。但是,律师并非无事可做,根据笔者https://www.jylawyer.com/jinyaxy/jinyasp/20190603/13810.html?1559523926457
10.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明确规定了,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关负责,不受驻在单位的领导。需要注意的是,各级监察委与本级纪委合署办公,因此监察委派驻或者派出机构、专员也应该和纪委原先派驻派出的纪检组等合署办公。 一般而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根据授权,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https://www.zhandalaw.com/static/templates/news/swsnews/zhuantiyj20180321.html
11.监察委不让律师会见的规定有哪些律师解析: 当监察委员会着手调查涉嫌职务犯罪的当事人时,确实存在着对律师会见行为的某些必要限制。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明确指出,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为了确保调查取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可以依据相关程序实施留置措施。而在该留置期间内,被调查人将暂时无法同外界进行通讯或会面,其中也https://www.64365.com/tuwen/aadmoza/
12.头条文章1、几位证人均向李贵生律师陈述他们被宣威市监察委案件调查人员限制人身自由、威胁、恐吓,李贵生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名向宣威市人大、上级监察委举报。2022年4月19日,李贵生律师根据调查证人、会见被告人得到的材料,以《用违法的方式打击违法,是更大的违法!对云南省宣威市监察委员会吴正红主任和有关人员https://card.weibo.com/article/m/show/id/2309634806811071939243
13.监察委第一案:山西监察委对一国企高管采取留置措施从以往来看,监察机关调查期间律师是不能介入的,检察机关侦查期间律师是可以介入的,那么监察委员会调查期间,律师能否介入呢?执检陈建议,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权、促进依法治国,监察委员会调查期间应当允许律师介入,时间节点可以参照刑事诉讼的介入节点,即监察委员会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留置措施之日起,被调查人可以委托辩护人。https://www.guancha.cn/politics/2017_04_14_403619.shtml
14.监察委留置后会释放吗我们在对一些官员进行调查的时候,通常会由监察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审理的,在审理期间可以对其进行留置,那么监察委对其进行留置之后是否会进行释放?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监察委留置后会释放吗 只要是无罪的就可以释放。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https://m.66law.cn/laws/719673.aspx
15.留置措施中的基本权利保障研究17年12月12日,哈尔滨市南岗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12月14日,南岗区监委受权对松北区青山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马文彬被执行留置措施,就此开始全面调查马文彬涉嫌严重违法(纪)方面存在问题,自黑龙江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马文彬案是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2018年1月9日,四川省遂宁市纪委监察委对大英县政府副县长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59217.html
16.8点见或破40℃!北方多地高温刷新纪录新闻频道贵州茅台酒厂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https://news.cctv.com/2019/05/23/ARTIxsrAuCRaFV5xdK8fHMGf19052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