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对于很多求职者尤其是应聘公共服务岗位的人来说非常重要,今年3月份,我们接到连云港市民姬女士的反映,说她在应聘工作、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在她档案里隐藏了十几年的大问题,差点导致她无法正常就业。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
找工作政审女子发现自己竟然有犯罪记录
连云港市民姬女士说,今年3月,因为应聘工作需要,她到连云港当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是当地派出所拒绝给她开。民警说,姬女士有案底,2009年的时候因为诈骗罪在江西女子监狱服刑。
姬女士说,连云港当地公安民警在查询后告诉她,她的户籍系统里有一个叫史某某的别名,牵涉到在江西省的一起刑事案件,系统显示她2009年前后在江西当地监狱服刑。可2009年她本人正在苏州昆山工作,而且从未去过江西,也从未收到自己因为违法犯罪被调查处理的消息。为了弄清到底怎么回事,她联系了江西遂川警方。遂川警方一个值班队长告诉她,单位经过开会讨论认为,当时犯罪的不是她,而是有人利用了她的身份证。
一个多月后的5月9日,记者陪同姬女士再次来到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派出所时,工作人员在查询后表示,姬女士的犯罪记录并未被删除。
找律师调查一个错误被警方“拖了”十四年
随后经过多番联系,律师找到了遂川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在查询后证实,姬女士名下的违法犯罪记录确实还没有删除,他们已经报到吉安市刑警支队了。他说,这个事情要从监管系统和办案系统两条线审批,两个系统都已经走到市一级了。
民警表示,在2009年的这起案件抓捕时,犯罪嫌疑人确实是以姬女士的身份录入公安系统的,但后续侦查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冒用了姬女士的身份,其真实身份是安徽涡阳籍的史某某,按道理他们在侦查发现错误之后会纠错。因为他本人并非当时的办案民警,其他情况无法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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