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南房党〔2020〕41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9年4月8日至5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12月5日,巡察组向市房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定政治站位,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一)提高思想认识。巡察问题反馈后,局党委迅速传达了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进行了深入思想动员,统一了思想认识。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表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支持、参与、落实巡察整改,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剖析检查、对标对表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确定整改方案,定期听取汇报并作安排部署;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对整改工作审核把关,一抓到底;责任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各司其职。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民主生活会、中层干部述责述廉大会、领导小组会议、整改工作会等各类会议17次,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细化工作任务。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督办清单、反馈整改清单、制度清单”五张清单工作法推动整改。将涉及的66个问题分解到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逐一落实整改措施,逐个“销号”。同步完善党建、内部管理、业务等工作制度。按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责任风险人人牢记、问题整改人人过关”的工作要求,按程序启动问责。

(四)强化跟踪督办。建立每周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分管领导每周在工作例会上通报上周整改进展、存在问题及本周打算。局整改办采取“发点球”的方式对个别整改滞后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发督办清单,先后下发督办清单103个。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督查推进会,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并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在大会上作检讨。

二、对标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2.关于“部分决策缺乏依据”的整改情况

一是废止了南房〔2014〕79号、南房〔2015〕65号两个文件,制定了《南充市房产测绘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对直管公房非住宅一律实行市场竞租。三是组织学习了商品房预售管理政策,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办事流程,严格审查资料的合法性、关联性和完整性;严格执行预售许可规定的工程形象进度,规范现场查勘和拍照取证。四是废止了原值班补助的规定。五是进一步清理废止了7个政策依据不充分的文件。

3.关于“履行职责还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2)“预售款监管不力”整改情况。一是增加了审批环节,增加了工程进度现场照相并保证照片实时更新。二是加快了《南充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出台进程。三是通过系统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现要件资料网上传、审批环节网上办。四是实现“见钱网开”、“网签即备案”。利用“互联网+”,通过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率先在全省实现了企业、部门、银行之间的数据连接,提高效率。

(3)“直管公房管理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公房租赁台账,及时更名。二是加大欠租催收力度,截止2020年3月底已收欠租160余万元。三是对恶意欠租和拒不腾退房屋的,发放律师函46份。四是对房管一、二所直管公房承租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承租人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和它处另有住房或连续拖欠房租6个月以上的,进行分类处置。五是继续推进《南充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暂行)》修订完善。

4.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局“三重一大”实施办法、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完善了局会议管理制度。二是强化决策程序的闭合管理。决策前对议题充分沟通酝酿论证,决策中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决策后安排专人督导、推动落实。三是落实了专人做好党委、行政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强化痕迹管理。

5.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

(1)“未完成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帐户清库排查”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基础性清理工作。二是2020年3月26日聘请了四川首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进行审计和账务处理。三是2020年2月28日利用网络方式对存量房监管资金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规划、年中有跟进、年底有考核。三是在抓党建报告和班子述职报告中,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内容。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纪律监督范围。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局党委每年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不少于2次。三是制定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党的建设方面

7.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党的意识不强”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委年度工作总结起草报送机制。二是严格执行层层审签制度,层层负责、层层把关,注重文稿质量。三是组织学习市委办《关于严格执行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局党委向市委报送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以及局领导请假、局重大事件报告的内容及要求。

(2)“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到联系支部进行党建指导和督查。二是按照规定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印发了《开展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提醒机制。

(3)“党务干部配备不足”整改情况。一是在局机关重新确定了两名专职党务干部。二是修订完善了党员干部培训制度,每年定期举办2次全局党务干部业务知识培训,轮流派支部书记参加党务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8.关于“党的组织建设薄弱”的整改情况

(1)“支部换届不及时、不规范”整改情况。一是为全局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印发了党务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和党员手册,邀请了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梁敏芝向全体党员进行了党员教育和党务知识培训。二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保证全局各党支部运行规范。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严谨”整改情况。一是将民主评议党员纳入新时期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二是印发了《关于调整局领导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县级领导干部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三是在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县级干部全程参加机关支部民主评议,全局10个党支部严格按程序和标准开展党员自评互评,评议程序规范。

9.关于“干部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2)“局机关向下属单位借用人员较多”、“存在人员混岗现象”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挂职锻炼及借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二是对局机关借用下属单位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对符合条件的14名工作人员(其中包含对工作需要且符合条件的局属事业单位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履行手续后纳入借用人员管理,实行挂职锻炼。其余人员不再承担局机关业务工作,回其编制所在单位。

10.关于“选人用人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局党委名义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二是全面完成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数字化扫描工作,邀请派驻纪检组对干部选任全程指导监督;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如发现干部选任工作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将进行严肃问责。三是全面查找干部选任存在的不足,规范完善干部选任各个环节的档案资料,全程纪实责任清单和纪实表,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力。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1.关于“执纪问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联系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扣发当事人目标奖的方式追回了多发的薪级工资9221元。二是对十八大以来历年受纪律处分的8名人员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目前均已执行到位。

12.关于“存在靠山吃山现象”的整改情况

(1)“下属单位将非住宅公房低价租赁给职工子女”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该处房屋于2019年10月18日进行了公开竞租。二是对自查出另一处非住宅公房也完成公开竞租。

(2)“部分房管职工租用住宅公房”整改情况。一是对于他处确无住房又无能力购买的符合现行公房租赁条件的低收入职工家庭继续租用。二是对有住房的两名职工已腾退到位,暂未腾退到位的两名职工限期腾退。

(3)“多次发生职工收受红包礼金行为”整改情况。一是严肃问责。对于违纪的正式职工已于2015年对两名当事人分别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处分。对于违纪的合同聘用人员于2017年给予取消评优评先、扣绩效工资9000元处理。二是规范业务办理。多次压缩业务办理时限,避免产生利益勾结。对存量房资金监管、预售资金拨付等大额资金往来的业务,在全省率先开展互联网+,优化内部流程,减少人员参与,规避廉政风险。实现不动产登记、备案、缴税一窗受理、联网审批、信息共享、业务办理“不见面”。四是突出教育监管。全年组织学习典型案件通报和警示教育等10余次。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同开发企业等服务对象签订廉政共建倡议书。五是先后出台近10个廉政建设和纪律整顿文件,开展清理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活动,多次开展作风专项整治。

13.关于“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清退的赃款”的整改情况

一是2020年1月20日,除死亡和服刑人员的24244元以外,其余325756元全部清退到位。二是加强纪律教育和学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遵守财经纪律。

14.关于“费用支付不合理”的整改情况

一是查阅了会议纪要,聘请了四川首义会计师事务所对存量房监管资金进行清理建账。上线了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所有监管业务均在系统上操作完成,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二是制定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完善资产交接制度。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5.关于“房屋资产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房屋资产闲置”整改情况。一是将高坪区龙门镇龙兴街13号151.22㎡办公用房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是经市中院指定,向西充县人民法院起诉了张大禄、王桂清和龙门街道办事处,对高坪区龙门镇螺溪路1幢1—5层721.59㎡房屋的501.9624万元拆迁补偿款进行了冻结。

(2)“房产未记入固定资产”整改情况。一是将顺庆区红光路35-55号房屋、高坪区龙门镇螺溪路1幢1-5层721.59㎡房屋分别按购买时价值(208.765万元、10万元)计入局固定资产台账,并录入了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是因顺庆区红光路房屋性质为非住宅(商业),为盘活国有资产,已按规定将该房屋产权证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是完善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4)“目前直管公房存在着管理手段滞后、房屋清退不及时、租金收取不及时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直管公房管理系统,正在进行数据录入。二是在2018、2019年共收回欠租150余万元的基础上,2020年继续将欠租催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三是及时清退房屋,对拒不腾退的和欠租户发律师函,2019年至今已经发出律师函46份、催收通知700余份。四是做好政策宣传,2019年至今,发放政策宣传单500余份,挂横幅17幅。

16.关于“物品、服务采购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2)“2018年购置家具、电脑、激光打印机等物品购置未集中采购”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是除办公自动化设备、达限额标准的家具等集采目录内产品外,对每月零星采购的复印纸进行了集中采购。三是向市财政局申请了政府采购网上商场口令,适时启动网上商城采购。

17.关于“项目建设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2)“超进度支付南充市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产权交易大厅整改工程款”整改情况。一是时任局财务科长作了书面检讨。二是在工程款及其他款项拨付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三是制定了局合同管理办法,强化合同意识,加强内部审计。

(4)“未收局视频会议安装工程逾期赔偿金”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项目工程延误的原因。二是对新开展的机房建设、房产管理业务综合系统运维等项目严格跟踪督促建设进度。

(5)“消防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程序倒置”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局合同管理办法。二是加强采购管理,无审批不实施、无合同不履行。三是加强合同的专门管理,按合同类别建立台帐。

18.关于“公车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1)“公务用车油耗超标”整改情况。一是参照南机管办函〔2017〕3号文件,重新确定了车辆油耗标准。二是局属维管中心川RC5138车辆清退了油耗超标费用25819.30元,局属白蚁所川R68300车辆清退了油耗超标费用18314.71元。三是制定了局属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按照管理制度开展自查自纠。

(2)“公务用车未定点维修”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1月起(市委巡察前)该车辆已定点在南充宏达汽车维修有限公(2018—2021年度市级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维修。二是制定了局属单位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定点维修有关规定。

(3)“公务用车未定点停放”整改情况。一是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一律据实报销停车费。二是制定了局属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车辆停放管理。

19.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1)“白条支付劳务费”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手续,责任人主动到税务机关补开了劳务发票。二是修订出台了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审核,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2)“资金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针对2002年至2004年房管一所借用直管公房租赁保证金120万元开发西湖佳苑项目,至今未归还的问题,已征得市国资委同意将待售7套房屋退回房管局,并以南房〔2020〕14号向市政府请示,市政府批复同意对此房产进行拍卖,剩余资金上缴市财政,目前正在按程序报批、拍卖。2005年至2008年期间,安居公司借用直管公房租赁保证金400.94万元开发盛世金岭项目;房管局借钱给安居公司用于房地产开发,尚有174万元未收回,同时借钱给房管二所支付开发土地款50万元未收回的问题,整改以来一直在与国资部门协调,待理清法律关系后,拟通过司法程序化解。由于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该项整改已列为继续整改。

(3)“支付方式不符合规定”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关于规范购房补贴发放要求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全部购房补贴采用转账方式支付。二是进一步明确了购房补贴发放流程,对“十三条”政策中新的购房困难补贴全部采用转账方式。

(4)“挤占挪用项目专项资金列支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市委编办请示,将全局聘用人员纳入备案管理,所需经费全部通过预算渠道纳入财政统一管理。二是专款专用,聘用人员工资专项全部用于保障临聘人员工资待遇。

(6)“无依据缓收维修资金”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收回维修资金173万元。二是剩余欠款已由开发商书面承诺分期年内还清,其余作好了抵偿物拍卖的准备。三是出台了《关于规范自持物业垫缴维修资金的通知》,不再允许房产项目缓缴维修资金。

(7)“接待陪同人数超标”整改情况。一是就餐人员承担了同城接待及超标准接待费用1280元。二是对局2018年以来的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情况进行了自查。三是制定了局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管理程序。

(8)“为下属单位职工购买工作服”整改情况。除死亡和离职的3人以外,清退了其余117人工作服费用27600元。

(9)“虚报会议人数”整改情况。一是责任人已于2019年12月24日退回违规多支出的报销费用3315元。二是对会议报销凭证开展自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组织学习了新出台的报账制度。

20.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整改情况

(5)“办公耗材、去向牌等部分物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二是利用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了解办公用品价格行情。三是向市财政局申请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口令,将线上采购与线下采购相结合。四是开展了办公耗材询价比选。五是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教育,厉行节约。

三、持续加力加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一)严防问题反弹。巡察整改结束后,局党委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推进问题整改后续各项工作。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早将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继续整改的,咬定目标,增添措施,加强督查,推进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项目,建章立制、综合治理、常抓不懈。

(二)狠抓制度落实。坚持标本兼治、以点带面,以管用、可操作为原则,健全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住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狠抓制度落实,真正扎紧制度“笼子”,做到用制度管人、管财、管权、管事,要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坚决杜绝执行制度“打折扣”。

(三)用好整改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内部管理和业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将整改成果运用到位,助推南充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更大房管力量。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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