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发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国家银行实践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单一银行体制探索,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多元化金融体系构建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现代金融体系建设,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历程中推进中国经济快速发展,闯出了一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道,积累了五个方面的历史经验,即坚持以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为第一要务、坚持符合国情的金融发展模式、坚持对金融系统的严格管控、坚持有序推进金融创新和坚持依法严格监管。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全面总结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秉持着坚定的信念,在筚路蓝缕前行中矢志不渝地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走过了百年之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回溯百年历程中党领导下的金融发展之道,有利于坚定中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信念,发掘金融创新的源泉和动力,加快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的步伐。
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国家银行实践
1919年的“五四运动”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和俄国十月革命在中国传播,标志着中国从旧民主主义革命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转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探索革命道路阶段(1919—1927)、土地革命阶段(1927—1937)、抗日战争阶段(1937—1945)和解放战争阶段(1945—1949)。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通过艰苦卓绝的实践,以红色政权为架构,走出了一条武装割据、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国家银行的建立在其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建立国家银行
(二)发行和管理货币
发行货币是国家主权的一个主要表现,也是中央银行的专有权。有货币发行和货币流通就必然要有货币管理和管理货币的政策。1932年7月,国家银行发行了第一批苏区纸币。纸币以银元为本位,属国币范畴,可兑换等值的银元。国家银行的货币最初通过兑换机制发行。1932年6月21日,中央人民委员会发布第十四号命令指出:“在国家银行各地兑换处未普遍设立以前,各级政府各部队的经理机关要代理兑换国家银行发行之各种钞票,并须挂起‘国家银行钞票代兑点’的招牌,指定专人负责。”为了保障国家银行货币的流通使用,第十四号命令强调:“对持票要求兑换者,须尽量兑付现洋,不得拒绝;同时要向持票人宣传,以提高他们对国家银行钞票之认识和信仰”;“一切税收要完全缴纳国家银行钞票及苏维埃二角银币,其他什币,概没收受”。随着国家银行货币的发行和流通,国家银行在控制纸币发行量、建立货币流通和回笼机制、探索纸币兑换和现金管理机制、办理存贷款业务、打击假币和管理银元流出入苏区等方面积累了一系列经验。
(三)公债发行和兑付机制
代理公债发行、兑付、簿记等事务是国家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一项主要职能。1932年6月2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出了募集公债的第九号布告,拉开了红色政权发行公债的序幕。此后,红色政权共发行公债69种,其中,土地革命阶段发行了18种,抗日战争阶段发行了19种,解放战争阶段发行了32种。公债的发行有效缓解了红色政权的财政经费困难局面,支持了革命战争和根据地、解放区的工农业生产与经济建设。公债发行和兑付有五个特点:一是依资金用途界定公债发行目的和数额,信息公开;二是形成了以分配销售为特色的公债发行机制;三是公债利率适度合理,既保障购债人的利益,又低于白区(或国统区),反映了红色政权的自信和稳定;四是公债的对价物灵活多样,包括金银、苏币、粮食、棉花和土特产等;五是公债的使用范围较广。1932年6月25日的第一期公债发行布告强调,公债“能买卖、抵押、缴纳租税,与其他财产有同等之价值与信用”。公债发行和使用中的这些特点,后来为各根据地和解放区所赓续。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公债发行和管理实践,为新中国的公债管理提供了制度、组织、机制和经验等方面的准备。
2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银行体系探索
1949—1978年是在探索新中国经济体制机制过程中构建符合国情的银行体系的探索时期。这一时期的新中国银行业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初建阶段(1949—1952)、第一次起伏波动阶段(1953—1960)和第二次起伏波动阶段(1961—1978)。新中国成立伊始,面对鸦片战争以后100多年战乱留下的百业凋零、百废待兴的经济局面,党面临着建立何种经济体制以尽快恢复国民经济、推进经济发展的重大选择。鉴于与长期革命战争中形成的军事体制相衔接,也借鉴苏联的实践经验,在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思想影响下,新中国着力构建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同时构建了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体制。
(一)建立高度集中的单一银行体制
(二)建立统一的人民币制度
(三)禁止商业信用
为了充分管控信用,将信用集中于国家银行,1950年12月,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出台的《货币管理办法》规定,公营经济“各单位彼此间不得发生赊欠、借贷款及其他商业信用关系(如预付定货款项,开发商业期票均属之)”。1954年9月以后,随着公私合营的推进,禁止商业信用机制的覆盖面扩展到全国。但在批发性交易中赊购赊销是一个客观机制,难以避免出现在国营企业之间。1954年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强调,“取消商业信用是信贷办法的重要原则之一”。1955年5月6日,国务院出台了《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国营工业间以及国营工业和其他国营企业间的商业信用代以银行结算的报告”的通知》。由此,在中国实践中,银行信用全面取代了商业信用,实体企业间的横向金融机制消失,中国人民银行对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达到了高点。新中国的国家银行体系砥砺前行,虽然有着几次起伏波动,但依然取得了骄人的业绩。与1950年相比,1978年的各项存款余额从26.45亿元快速增加到1155.01亿元,增长了43.68倍;各项贷款余额从18.64亿元快速增加到1890.42亿元,增长了100.42倍。这些资金供给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发展。
3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多元化金融体系构建
1978—2012年是在改革开放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时期。它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探寻市场化改革阶段(1979—1992)、市场化改革阶段(1993—2001)和国际化改革阶段(2002—2012)。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经过十几年的探索,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此中国金融体系迈入了市场化改革征程。在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中,中国形成了以商业银行为主体、门类比较齐全、功能较好发挥、市场化程度持续提高、国际化水平不断增强的比较完整的金融体系,不仅经受住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而且打入了国际金融市场。
(一)构建多层次银行系统
(二)建立货币政策的调控体系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客观上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的调控机制从行政性直接调控向市场化间接调控转变。鉴此,1998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直接管控,注重运用货币政策展开间接调控。从1999年起,开始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标志着计划经济体制机制从央行操作层面退出。从1993年起,利率市场化改革被提到了金融改革的议事日程。1996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迈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第一步,此后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后短期、先大额后小额”的顺序着力推进各类利率的市场化,2015年10月将除存贷款基准利率之外的各类利率放开,由市场机制决定。2002年9月以后,为了有效发挥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间接调控功能,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行债券(又称“央行票据”)。2003年9月以后,在外汇数额激增的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频繁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机制,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获得人民币资金以对冲外汇占款,创造了对冲外汇占款(而不是大量发行货币对冲外汇占款)的新机制,有效避免了通货膨胀发生。
(三)建立多元化非银行金融机构体系
1979年改革开放一起步,面对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客观要求,中国就开始发展多元化非银行金融机构。1979年7月,在邓小平的支持下,荣毅仁提议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获得国务院批准设立;1979年10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全面恢复;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随后设立了专门承销和交易国债的证券公司。这些事件的发生,标志着新中国多元化非银行金融机构起步。1990年10月12日,郑州商品交易所获批筹建;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推进了新中国多元化金融市场的建设。
(四)加快金融开放
(五)建立现代金融监管机制
1992年10月,中国证监会的设立标志着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迈出新的步伐。此后,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相继设立,到2003年形成了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构成的金融监管框架。各金融监管部门依法监管,从制度、机制、流程、指标、技术、数据和信息公开等方面强化金融监管,推进了金融监管的专业化发展,为抵御海外金融危机的冲击、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作出了贡献。银行业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从2003年的25377亿元和19.6%分别降低到2012年的4929亿元和0.95%。1979—2012年,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体系建设明显提升了法制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不仅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而且有效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1978年国家银行的存款余额为1134.56亿元、贷款余额为1849.96亿元,2012年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达到917554.77亿元、贷款余额达到629909.64亿元,分别增长了808.73倍和340.50倍。这些资金既有效支持了中国经济迈过“贫困陷阱”的约束,保持长期9%以上的增长,也有效支持了金融市场的扩展活跃。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现代金融体系构建
(一)全面深化金融改革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金融体系改革也迈入新的历史时期,金融改革全面提速。从货币政策调控机制改革看,2013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创设了短期常备借贷便利(SLF)、中期常备借贷便利(MLF)、抵押补充贷款(PSL)等工具,增强了货币政策的调控能力。为了预警和防范风险,从2016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将实施多年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上升成宏观审慎评估(MPA)机制,从资本杠杆、资产负债、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业务风险、信贷政策执行等维度对金融机构的业务行为进行引导,建立了“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金融调控政策框架。从利率改革看,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放开了存贷款利率上下浮动区间,加速利率市场化进程。从存款机制看,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开始实施,并成为金融安全网的重要构成部分。从金融监管看,2014年以后,金融监管部门按照建立负面清单的要求,取消了1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打赢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
(三)加大开放力度
(四)健全现代金融体系
5引言
在一个遭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长期欺凌、战乱摧残和经济落后的发展中大国探索建立具有民族独立性且具有制度优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百折不挠中创造的人类奇迹。与此对应,以不忘初心、赓续前行的精神建立起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也是国际金融发展中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在百年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在推进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闯出了一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道,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第一,坚持以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为第一要务。百年历程中,金融发展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而展开。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的金融工作主要围绕支持军队建设、红色政权建设和工农业发展等展开,与军事体制相对应,金融体系主要实行了国家银行制度。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的金融工作主要围绕经济建设、改善人民生活等展开。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领导的金融工作主要围绕推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效率和增强国际竞争力等展开,金融体系主要以尊重市场规律、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对金融的多元化多层次需求为导向,实行了宏观面管住管好、微观面放开搞活的体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领导的金融发展主要围绕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展开,与此对应,将构建有效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体制机制。
第四,坚持有序推进金融创新。在党的百年历程中,金融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国家银行体制和以银行为主体的根据地(解放区)金融体系,是党在革命战争中的伟大创举。1948年12月第一套不与贵金属挂钩的人民币发行,开创了以生活资料为保障发行货币的先河,为实现物质平衡、财政平衡和信贷平衡创造了条件。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一银行体制,虽几经波折,但它的一系列尝新性探索为改革开放后的金融体系选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在后来的改革过程中,中国明智地选择了发展以银行为主体的多元化金融体系,在建立完善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的同时,紧紧抓住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发展机遇,推进金融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展开线上缴费、线上交易和手机支付等业务,提高了资产管理、资产证券化和各种收费业务等在金融运作中的地位,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从深化改革入手,把构建现代金融体系作为一项独具匠心且具有全球眼界的创新工程来打造,为中国金融行稳致远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
王国刚,IMI学术委员、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