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用户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出借或以任何脱离用户控制的形式交由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珠海采筑。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珠海采筑不承担任何责任。
2.3用户应当为其注册账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因用户行为而导致的用户自身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珠海采筑不承担责任。
2.5用户在使用珠海采筑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2.5.1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2.5.2遵守所有与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2.5.3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服务系统;
2.5.4不得利用珠海采筑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2.5.5不得利用珠海采筑提供的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或其他任何违反政策法规的信息资料;
2.5.6不得侵犯珠海采筑和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5.7不得利用珠海采筑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珠海采筑的行为;
2.5.8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账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珠海采筑。
2.8用户注册后,须向平台缴纳3万元的年费,如一年内用户交易额超过1000万,平台将在注册满一年后返还2万元年费给用户;
2.9用户认同采筑联合招标的成果,并愿意接受联合招标的参与方式(联合招标的方式见附件2)
2.10用户接受采筑的天网行动成果和供应商对买方的评估方式(天网行动和买方评估详见附件3、4),并接受按在平台交易量的比例承担天网行动费用(天网行动承担费用=天网行动年费用*用户年交易额/平台年交易总额)
3.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3.1鉴于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珠海采筑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服务。珠海采筑变更、中断或终止服务的,其应告知其用户,但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3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珠海采筑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包括收费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3.3.1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3.3.2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4.知识产权
4.2珠海采筑为提供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象、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等。
5.隐私政策
5.1保护用户隐私是珠海采筑的一项基本政策,珠海采筑制定了以下四项隐私权保护原则,指导我们如何来处理产品中涉及到用户隐私权和用户信息等方面的问题:
5.1.1利用我们收集的信息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
5.1.2开发符合隐私权标准和隐私权惯例的产品。
5.1.3将个人信息的收集透明化,并由权威第三方监督。
5.1.4尽最大的努力保护我们掌握的信息。
5.2具体隐私政策条款请见附件一。隐私政策是本协议的一部分,在您成为用户时,您即同意隐私政策的条款。
6.1珠海采筑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6.2珠海采筑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珠海采筑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珠海采筑不承担任何责任。
6.3对于因电信系统或互联网网络故障、计算机故障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计算机系统问题或其它任何不可抗力原因而产生损失,珠海采筑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法律及争议解决
7.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至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依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仲裁解决,仲裁结果为终局性,对争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其他条款
8.1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3珠海采筑在法律允许最大范围对本协议拥有解释权与修改权。
平台商户服务协议
1.定义解释
1.1在本协议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网上平台:指由甲方提供大宗建筑材料设备交易、招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增值税发票服务的综合电子商务平台,网址为【www.vvupup.com】。
签约商户可在该网上平台发布或查询商品信息,进行信息交流,达成交易意向和实施交易及向用户提供其他与交易有关的辅助信息服务。
1.1.4服务:是指由甲方向商户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商业推广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
1.2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解释。
2.主体资格
2.1.1其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交易,同意向甲方或甲方指定合作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甲方认为需查验的其他信息。甲方的查验为形式查验,查验通过并不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以及合法合规性的确认或认同,乙方仍应对其提供的信息及内容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2.1.3其将按照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当竞争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及/或地方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出售商品或服务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
2.1.7其承诺不将从甲方平台获取或知悉的任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商户信息、甲方商标字号等知识产权、交易数据、支付信息、用户数据等)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
2.1.9承诺不得发布任何信息(包括超链接等),用以吸引或引导甲方合作商户到其他平台或渠道进行交易。
2.1.10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另行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的转移给第三方。
2.2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各方合法、有效并可依本协议之条款强制执行的义务。
3.乙方权利义务
3.1受限于本协议,乙方自行开拓市场与发展业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或甲方的利益与声誉;
3.2乙方妥善保管服务账号与密码,如保管、设置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3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任何非法盗用甲方账号出现安全漏洞等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
3.4乙方保证其在甲方网上平台的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6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在相同付款条件下在采筑电商交易的产品价格不高于其他渠道的交易价格。
3.7乙方承诺为甲方建立独立的业务配合团队,保证平台上所收到的订单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供货和服务。
4.甲方权利义务
4.1甲方负责网上平台的建设、维护、运行和管理,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尽力维护甲方网上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对平台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平台性能和合作效率。
4.2甲方仅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技术服务,除此之外与乙方销售商品有关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发货、维修、质量保证、退货等)均应由乙方负责。在出现乙方产品供货不及时后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配合和协调买方解决。无论由于何种原因使甲方为乙方承担上述责任而遭受损失,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供全面足额的赔偿。
4.3甲方因市场需求可更改平台部分或全部产品,尽量降低因更改带来的损失,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做出修改。
5.订单的支付方式及服务费
乙方所有在采筑电商平台上获取的订单都需通过采筑电商平台进行支付,对于非A类价格的订单平台在采购方支付的货款中收取1%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6.乙方商品销售
6.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网店管理系统按甲方要求在项目公司建立网上店铺,进行商品发布及管理、推送活动、达成交易意向、管理意向客户及订单等。
6.2乙方应保证其在项目公司发布的商品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如因乙方提供的商品信息存在问题而引起任何纠纷,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甲方损失的金额,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6.3乙方应对注册的采购用户72小时内完成价格评级,否则以甲方默认评级为准,乙方不得有异议;
6.4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供的商品信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甲方有理由相信如果发布将给甲方带来不利影响的商品信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也有权删除或拒绝发布该信息。
6.5乙方必须按照其经营范围在项目公司销售相应的商品和服务,并保证有关商品和服务本身的合法性。如因乙方非法经营而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乙方负责解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相应赔偿。
6.6如乙方与买家未平台完成交易,则视为线下交易。线下交易引起的纠纷和赔偿由乙方负责。并且甲方有权视乙方线下交易的情况对其产品进行暂停下架或终止合作的处罚;
6.7乙方应自行安排向买家提供商品配送服务,但应当保证配送服务质量和及时性。
6.8因配送问题,乙方与买家产生纠纷,乙方应负责解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价格管理机制:
7.1乙方需向甲方共享其top5核心客户的价格信息(乙方应自行确保该等共享不侵害其与其他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保证甲方不因此而受到任何来自第三方的追索),并定期更新,保证乙方提供给甲方价格的竞争力,甲方价格应为行业最低价且低于次低价至少5%,否则甲方有权减少其业务量或中止合作;
7.2乙方须在采筑电商平台上录入交易价格,乙方确保其价格将划分为A、B、C、D、X五类参考价格,各类价格的适用详见以下规定:
7.2.1A类价格适用范围:万科及股东单位,最终由采筑平台与乙方协商确定;
7.2.2B类价格建议适用范围:房地产TOP50以内地产公司或乙方以往战略合作客户等;
7.2.3C类价格(标准价格,低于乙方与中城联盟联合采购定标价格)建议适用范围:TOP50以外地产公司、大型土建/装修总包单位B2B业务等;
7.2.4D类价格建议适用范围:装修公司B2C业务及其他接近零售价格采购客户等。
7.2.5X类价格:为采购客户项目定制的产品对应的价格,定制价格由乙方和采购客户共同确定后在采筑电商上执行。
7.3以上除A、X外价格均为参考价并在平台公示,实际成交价格以乙方与客户约谈后定价为准并上传上平台。
7.4以上价格为浮动价格,即每季度或定期结合采筑平台交易以及行业对标情况对平台合作价格进行复核梳理,保证平台价格的竞争性,乙方应予以配合。
8恶意竞争
8.1乙方不得在项目公司从事任何恶意竞争行为。如乙方有任何恶意竞争行为,甲方有权单方暂停或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无需退还乙方已向甲方交纳的所有费用。
8.2恶意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9保密条款
9.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9.2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载体,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9.3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其他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其他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承担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构成违约行为,守约的一方(“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的一方(“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10.2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及客观的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则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守约方将暂时中止其在本协议下的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10.3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
10.4如因甲方过错给乙方造成损失,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已经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的总额。
11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黑客袭击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
12特殊免责
12.1如因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使网上平台系统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网上交易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2.2为网站的正常运行,甲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同时,基于市场整体利益考虑及经营需要,甲方可能不定期对网上平台的服务内容、版面布局、页面设计等方面进行调整;如因上述情况影响甲方在本协议下义务的履行,乙方同意予以谅解。甲方应尽可能将因此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13协议有效期
13.1截止日期:乙方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集采协议的到期日;
13.2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成立,持续对缔约双方有效,除非发生本协议所述的终止或解除事项。
14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4.1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自然终止:
a)本协议服务期届满,而甲乙双方未在服务期满后1个月内完成新的服务期续展;
b)双方签署新协议替代本协议的;
14.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缔约双方中任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终止本协议。
14.3本协议签署后,为使乙方顺利开展经营,甲方已提供人力、物力、技术支持和服务,如因前述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乙方同意甲方不退还已缴纳的服务费用,未缴纳的,乙方同意足额缴纳。
14.4乙方如从事任何严重影响甲方商誉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严重损害买家利益、售后服务存在重大问题、不能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等),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随时终止服务。
14.5前款所述的书面通知中应列明提前终止服务的理由。自该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服务即告终止。
14.6服务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服务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15争议解决
15.1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甲方可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依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仲裁解决,仲裁结果为终局性,对争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2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变更、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
15.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违反法律或政府规定或因其他原因而完全或部分无效,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该条款的删除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6其他
16.6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技术服务费的价格和收费方式,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变更《项目公司商家入驻协议》中的任何规定,但必须提前30日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所做的调整和变更,可以书面方式在新规定正式实施日的五个工作日之前通知甲方提前解约。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要求解约的,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16.7本合同项下发出、送达或作出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均应为书面形式,并递送或寄至有关方的下列地址(或收件人提前10日向其他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的其他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具体通知信息见附录5。
16.8根据本条的规定发出、送达或作出的各份通知、要求或其他通讯,在以下情况下视为已发出、送达或作出:(i)如果在一国国内以挂号信或保证邮件寄出,在注明上述地址的有关通知、要求或通讯在邮局投寄并且得到邮局发出收据之后的第3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ii)如果向国外以挂号信或保证邮件寄出,在注明上述地址的有关通知、要求或通讯在邮局投寄并且得到邮局发出收据之后的第10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iii)如果交快递公司递送或交专人递送,在有关通知、要求或通讯送至有关的上述地址时视为已送达。
16.9本协议是缔约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中提及合作事项的完整的、唯一的协议,本协议取代了任何先前的关于该合作事项的协议和沟通(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16.10本协议的编号排列仅为阅读之方便,不影响条文的解释。
16.12其它补充规定: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
隐私政策
以下隐私政策更新于2017年4月15日
1.介绍
1.1欢迎来到由珠海采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采筑”)运营的【采筑】(“平台”)。
1.3除非另外定义或上下文另作要求,本文中所有专业术语都应与用户服务协议中具有相同含义。
2.个人信息的收集
2.1为了规范平台运作,帮助您使用和参与本平台的活动,服务提供方珠海采筑要求您作为平台的用户提供个人信息(指单独或与其他信息一起,可用于识别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2.1.1您的用户名
2.1.3其他个人信息
2.2平台将收集这些个人信息,并交由珠海采筑来处理,具体内容(关于个人信息如何使用)在本隐私政策的第5条中列明。
3.其他信息的收集
3.1珠海采筑可能收集您使用本平台的其他信息,例如:
3.1.1您如何使用该平台,包括您使用平台时浏览的页面;
4.Cookies的使用
5.个人信息的使用
5.1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珠海采筑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以下目的处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5.1.1为了处理您使用该平台的注册申请;
5.1.3完成您的申请以及回复您的问题;
5.1.7分析和监控平台使用,以便改进提高;
5.1.8帮助保护平台的安全性,防止欺诈以及保障我们的政策;
5.1.9为您的方便,使平台更个性化;
5.1.11在您同意下提供其他活动;
5.1.13进行数据分析、审计、开发新产品、分析使用趋势,判断我们推广活动的有效性以及运营和扩大我们的商业活动。
6.1珠海采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服务时存储在珠海采筑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6.1.3为了遵守适用的法律规定或其他法律义务;
6.1.4为了公众利益或者和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6.1.5为了保护您、我们的雇员以及其他用户或个人的权利,操作或财产;
6.1.7保障用户服务协议,以及珠海采筑或用户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其他协议的执行;
6.1.10您同意的其他情况。
7.您的选择
7.1您可以选择在使用该平台时不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但是如果该信息要求不是可选填的,并且您选择不提供所需的个人信息,那么你有可能无法使用该平台的特定功能。
7.2您可以通过在电子邮件信息中选择不订阅链接,拒绝接受平台向您发送的邮件,但是请注意这会使您无法参与平台的所有活动。
7.3您可以配置您的浏览器来拒绝Cookies,或者当Cookie运行时给您提醒。但是,如果您禁止使用Cookies,平台可能无法正常操作。
8.您如何查看或编辑您的个人信息
9.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保护
9.1珠海采筑使用安全技术来保护我们通过平台收集的个人信息,这些技术包括【防火墙和一套互联网数据安全协议(SSL)】。我们维持物理上的、电子的和程序上的安全保障,以保护个人信息。
10.转让给收购者或清算人
11.链接服务
本隐私政策不涉及,同时我们也不对任何第三方的隐私、信息及其他操作负责,包括平台链接的任何第三方运营的网站或服务。平台提供的链接所指向的内容并不包含珠海采筑对其网站或服务的认可。请注意,我们对其他组织的收集、使用和披露政策及操作(包括数据安全性操作)不负任何责任,包括您通过该平台向其他组织披露的个人信息。
12.对本隐私政策的更改
13.保存期限
13.2在以下情况下,珠海采筑将删除或销毁已采集的个人信息,并通过技术手段使其不能再被使用:
13.2.1采集和处理用户信息的目的已经达成;
13.2.2平台的业务永久性的终止。
14.敏感信息
我们要求您不通过平台向我们发送,或在平台上发布敏感个人信息(如,社保号码、有关种族或民族的信息、政治立场、宗教或其他信仰、健康信息、犯罪记录或工会人员身份)。
15.如何就隐私问题或撤回同意联系珠海采筑
若您对我们的隐私惯例有任何问题、评价或投诉,或希望联系我们,或希望撤回对珠海采筑因任何目的采集、使用和披露您的个人信息的同意,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a)与平台或用户的个人账户有关的具体问题(包括获得自己的个人信息,或撤回同意个人信息被采集、使用和披露),请发送电邮至【s-vvupup@vanke.com】;
(b)关于隐私问题的一般咨询或投诉,请发电邮【s-vvupup@vanke.com】,或写信至以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九号大院2栋北面商铺】。
您同意珠海采筑依据上述隐私政策采集、使用、存储和转移您的个人信息(包括位置信息)。
采购平台产品招标采购管理原则
一、产品集采原则
1、招标管理机构:平台成立招标委员会,负责平台产品的招标工作。
2、招标计划
1)每年2月前采购平台组织采购方共同制定当年招标计划以及确定实施招标的产品合伙人,与产品合伙人共同制定其负责产品当年的KPI目标和责任状。
3、产品管理原则
1)如采购平台产品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优先从平台供应商处选择新产品,由产品合伙人与供应商进行价格约谈,原则上以平台商品折扣率价格作为新产品定价。如平台供应商没有所需要的产品,由产品合伙人单独组织招标或约谈定价;
2)任何价格的确定需要由采购平台招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所有采购平台上线产品需经万科集团建筑研究及工程采购中心检测合格才能上架;
4)仍处在采购方与供应商协议期内的产品:同型号产品,选择采购方中现有协议价的最低价作为平台产品上架;不同型号的同供应商产品,按现有协议价格全部上架并在采购方范围内共享;不同种类的产品,由现有集采的采购方代表平台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后,上架采购平台,在采购方范围内共享;
5)。已列入联合采购计划、承诺参与联合招标的采购方须在公司内部严格落实承诺的采购量,且在采筑未违约的情况下不得另行招标。未参加联合采购的采购方,不能享受联合招标的定标价
采购平台天网行动实施规定
为杜绝采购平台(珠海市采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后续简称采购平台)产品在合约执行过程中出现货不对板、偷工减料行为,采购平台将执行由万科建筑研究与工程采购中心在万科集团实施天网行动的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质量飞检内容
平台上所有供应商供应的材料及设备,包含但不限于01表所列内容。
城市地域包含但不限于02表所列内容。
01表
类别
材料部品类别
主体
钢筋、水泥、混凝土、建筑用砂、建筑用石、墙体材料、内墙板、抹灰砂浆、抹灰石膏、防水材料、内外墙保温、内外墙石材、外墙砖、文化石、屋面瓦、塑钢型材、铝合金型材、塑钢五金、铝合金五金、幕墙五金、门窗工程(含玻璃碎片实验)、栏杆工程(含玻璃栏杆)、空调百叶、防火门、外窗遮阳、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植筋(含钢筋和胶)、防水百叶、装饰百叶、幕墙主材(金属件+玻璃or石材)、幕墙结构件、幕墙连接件、石材防护剂、石材镜面处理剂、防火涂料、防锈漆、网格布
注:门窗五金包含铰链、风撑、钩锁、滑轮、执手、两点锁、平开门锁、入户门锁、门夹、地弹簧、地锁、单元门拉手、地弹簧门拉锁、闭门器、暗插、合页、多点锁
装修
地板、瓷砖、橱柜收纳、涂料、壁纸、钢制入户门、钢木入户门、户内门、锁具、淋浴屏、卫浴五金、浴霸、整体卫浴、整体台盆、台面石、集成吊顶、厨房电器、热水器、净水设备、新风系统、石膏板、胶、瓷砖粘结剂、勾缝剂、木工板、窗帘、PVC膜、车库金刚砂、硬化剂、铝扣板、轻钢龙骨石膏板、天花成品铝合金条、墙面PVC阳角线、地板龙骨、门槛石、挡水条、钢架床、PVC地胶、美好家:晾衣架、纱门、纱窗、隐形防盗网、小厨宝
水暖设备
管材、地暖管、阀门、水泵、散热器、消防设备、散热器、采暖炉、成品烟道、止逆阀、排风扇、铸铁管、同层排水、钢塑复合管(给水管材)、镀锌钢管(排水)、塑料地漏(排水工程)、衬塑钢管(排水工程)
电气设备
开关插座、户内配电箱、室内灯具、室外灯具、电线电缆、弱电线、光纤入户箱、对讲设备、智能化设备、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桥架、电气配管、线槽
景观园建
井盖、塑胶场地、室外娱乐设施、室外健身设施、种植土面土工布滤水层、塑料排水板、塑料成品盲沟管、成品水沟篦子、露台防腐木
02表
华南
华北
华东
中西部
深圳、广州、佛山、东莞、珠海、中山、厦门、长沙、海南省、福州、南宁
北京、天津、唐山、大连、太原、济南、烟台、青岛、沈阳、长春
上海、苏南、杭州、宁波、温州、南京、扬州、南昌、合肥、徐州、南通、芜湖、无锡
成都、武汉、贵阳、昆明、重庆、西安、郑州、新疆
二、检查方式
1)由万科建筑研究与工程采购中心统一制定检查计划、安排人员前往供应商工厂及采购平台客户(含万科集团、合伙企业、平台采购端客户和供应端客户)项目现场进行大货随机抽样,送第三方实验室检测。
2)进行质量检查人员不会预先通知项目现场和供应商工厂,检查人员到场请采购平台客户现场人员配合抽样和提供便利。
3)检查频次
采购平台产品:
抽检位置
抽检产品
抽检频次
供应商工厂
上架产品
材料不低于1次/月、部品不低于1次/季
项目现场
01表产品
不低于1次/季
注:抽检频次可根据历史检查结果进行调整
4)检查标准:优先平台技术标准、其次国标、再次行标、地标。
三、管理规则
1、采购平台供应商管理
1)3倍复检机制:首检不合格,3倍复检,首检与复检必须为两家不同第三方检测机构,首检及复检数据均为供应商产品质量评价的有效数据,管理动作见03表。
03表
序号
项目
检测机构
检测结果
处理结果
备注
1
首检
第三方检测机构
不合格
—
2
复检
合格
继续供货
该批次产品退货,同时暂停不合格产品生产工厂的供货
按照出现的不合格次数将对其下一年度业务量、年度评估排名、再次采购入围等产生影响
3
复供检测
恢复供货
4
复供后再次检测不合格
终止同检测不合格工厂的合作,如只有一个工厂的则终止同该供应商合作
视情况对其再次采购入围产生影响或纳入黑名单
2、检测费用及承担
1)万科建筑研究与工程采购中心通过战略合作的模式与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建立合作。第三方检测机构承诺检测费用全国最低价原则。
供应商对买方的评估办法
供应商对买方的评估直接影响买方在采购平台的等级,平台合伙企业及所有买方必须接受此评估方式。供应商对买方的评估是通过过程评估的方式实行的,具体方法为:
一、评估指标:
1、过程评估成绩:总分10分;通过供应商对买方收货及时性、支付及时性、计划准确性及配合度四个维度进行打分,每项满分为10分,权重均为25%;
2、年度评估:对预估采购量的执行情况进行评分,100%执行加0.5,执行90%以上加0.3,90%以下不加分。
过程评估的具体判定标准为:
3、专项评估
二、评估结果计算方式:
评估成绩=过程评估的动态成绩+年度评估加分+专项评估成绩。
其中,过程评估的动态成绩计算方式举例说明如下:
该次交易评估后用户的动态得分为8.13,其中:
字母
含义
数值
G
初始分数,由准入时平台管理委员会给出
8.5
N
第N次交易
10
Kn
第N次交易的分数
Km
N-1次单项累积平均分
8.1
W
当前单项累积平均分
P
当前分数
S
初始分数加权值
10%
三、评估结果的应用
·根据用户的动态积分调整用户等级;
·根据客户的动态积分,每年进行两次等级评估;平台对客户等级变化进行确认,确认后,用户状态正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