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推进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中国科学院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重点实验室(下称重点实验室)建设了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下称共享平台),并制订管理及使用规定如下:
(1)平台共享设置原则
1)总体规划,资源共享
根据重点实验室学科交叉的特点,依据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设置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共享平台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发展方向和现有仪器设备状况进行总体规划和设计,面向全室科研人员和研究生开放使用。根据目前重点实验室现状,进入共享平台中的仪器设备包括由重点实验室公用经费购进的仪器和课题组自愿提供的共享仪器。鉴于共享平台的“资源共享”属性,只供单一课题组使用的专用仪器设备,原则上不纳入本共享平台。
2)严格管理,专管共用
3)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为了鼓励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充分利用共享平台,达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目的,本共享平台实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管理原则。由重点实验室公用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再做调整;由课题组提供的共享仪器,每年针对仪器设备的开放使用状况进行评估,对共享程度高、运行状况好的仪器设备,给予相应课题组和仪器负责人奖励;对于共享程度低、运行状况差的仪器设备,将根据重点实验室发展方向进行动态调整,替换为共享程度更高的仪器设备。
(2)共享平台管理办法
1)共享平台中由课题组提供的共享仪器设备,在进入共享平台前,应本着自愿原则,由课题负责人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开放共享协议。
3)根据共享平台各房间的功能特性和仪器设备状况,设定房间负责人和仪器设备责任人。房间负责人须协助平台管理员负责该房间的仪器布局规划、仪器设备使用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制定房间仪器使用办法及实验安全条例,张贴于房间内。仪器设备责任人负责专门仪器的使用和操作,并对本重点实验室其他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
5)依照“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原则,不能满足开放共享需求的仪器设备,由课题组移回原实验室。不能移回原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其占用空间及水、电费用等按照实际标准的5~10倍,由仪器所在课题组支付。
6)共享平台管理架构图如下:
(3)共享平台使用办法
3)仪器负责人应积极协助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如果无故拒绝开放使用,使用者可向重点实验室反映,并作为定期共享评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