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实验平台管理及使用规定

为提升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推进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中国科学院海洋生态与环境科学重点实验室(下称重点实验室)建设了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下称共享平台),并制订管理及使用规定如下:

(1)平台共享设置原则

1)总体规划,资源共享

根据重点实验室学科交叉的特点,依据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设置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共享平台根据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发展方向和现有仪器设备状况进行总体规划和设计,面向全室科研人员和研究生开放使用。根据目前重点实验室现状,进入共享平台中的仪器设备包括由重点实验室公用经费购进的仪器和课题组自愿提供的共享仪器。鉴于共享平台的“资源共享”属性,只供单一课题组使用的专用仪器设备,原则上不纳入本共享平台。

2)严格管理,专管共用

3)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为了鼓励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充分利用共享平台,达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目的,本共享平台实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管理原则。由重点实验室公用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再做调整;由课题组提供的共享仪器,每年针对仪器设备的开放使用状况进行评估,对共享程度高、运行状况好的仪器设备,给予相应课题组和仪器负责人奖励;对于共享程度低、运行状况差的仪器设备,将根据重点实验室发展方向进行动态调整,替换为共享程度更高的仪器设备。

(2)共享平台管理办法

1)共享平台中由课题组提供的共享仪器设备,在进入共享平台前,应本着自愿原则,由课题负责人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开放共享协议。

3)根据共享平台各房间的功能特性和仪器设备状况,设定房间负责人和仪器设备责任人。房间负责人须协助平台管理员负责该房间的仪器布局规划、仪器设备使用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制定房间仪器使用办法及实验安全条例,张贴于房间内。仪器设备责任人负责专门仪器的使用和操作,并对本重点实验室其他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

5)依照“定期评估,动态调整”原则,不能满足开放共享需求的仪器设备,由课题组移回原实验室。不能移回原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其占用空间及水、电费用等按照实际标准的5~10倍,由仪器所在课题组支付。

6)共享平台管理架构图如下:

(3)共享平台使用办法

3)仪器负责人应积极协助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如果无故拒绝开放使用,使用者可向重点实验室反映,并作为定期共享评估的重要依据。

THE END
1.各级政府部门平台管理办法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细则》的通知 闽科 2019-04-10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科基 2019-04-10 《 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 闽科计〔2015〕42号 2019-04-10 https://kjc.fjnu.edu.cn/kyptglbf/list.htm
2.长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科研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科研管理服务水平,推动科学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学创新水平和持续创新能力,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第34号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https://msxy.yznu.cn/2023/0927/c4663a228148/page.htm
3.“科创中国”平台机构资源准入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二、机构动态管理(参考《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1.机构入驻平台的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入驻。 2.平台制定入驻机构考核评价机制,按年度对入驻机构按照机构类别进行综合评价。 3.考核评价指标包括平台活跃度、数据规范管理、服务支撑、服务质量等内容,考核评价采取百分制对入驻机构进行评价打分https://www.xast.org.cn/info/1454/504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