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团属新媒体阵地建设,实现“用好新媒体、发挥正能量”的目标,规范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以下简称团学组织)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发展,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传播、舆论引导、舆情应对、网络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团属新媒体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围绕引领青年思想的宗旨,以为广大师生提供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内容为目标,引导广大师生正确使用新媒体平台,务实求真,贴近青年,积极传播正能量,传递青年好声音,全面服务青年成长成才。
二、平台运营
2、平台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开通、运营:
(1)要有专门的指导教师(党员);
(2)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3)有3人以上的专门运营团队;
(4)能够定期进行更新;
5、校级团学组织创建的新媒体平台归口校团委管理,院级团学组织创建的新媒体平台归口所在学院团总支管理。
7、团属新媒体平台应有明确定位和服务对象,坚持质量优先,注重个性化发展,避免重复建设,鼓励集中力量做强一个主账号、一个主平台。
10、各级团学组织要建立新媒体团队,建立健全新媒体管理制度,明确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本组织信息内容的计划、搜集、整理、编辑和发布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1、团属新媒体平台管理人员、指导老师等信息变更(如换届),应及时修改账号和密码,并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备案。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平台安全工作,不得将官方新媒体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外传。
三、内容发布
4、强化正面引导和回应。各平台运营团队要对受众对象的提问作出权威、正面、积极的回应,解疑释惑;对发现的网络谣言等不良信息要及时上报,并做好正面引导和妥善处置。
5、各级团学组织新媒体平台坚持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内容发布要实行“三审制”的审核制度。各团属新媒体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对发布信息的政治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预判信息发布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
(一)审核工作流程及职责规范
1、执行编辑一审。①根据新闻的报道要求审核编辑提交的各类新闻、图文。②对不符合要求的新闻、信息撤稿,对存在问题的稿件提出修改意见。③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
2、主管教师二审。①根据宣传报道重点审核执行编辑提交的新闻、图文初稿。②对栏目设置、选题安排提出改进意见。③对新闻、图文标题、排版样式提出修改意见。
3、分管领导三审。①根据政治方向审核网页新闻、新媒体提交的新闻、图文。②审核无误,确定发布。③如遇重大事件需报请本单位主要领导终审。
(二)校对要求
1、质量标准。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下。
2、校对内容。①清除错别字,修正不准确的表述和提法。②解决和消除新闻所存疑点。③核对并清除版式误差。
3、校对程序。
①学生编辑初校。细读每篇稿件,重点解决和消除稿件所存疑点,清除文法修辞差错。②负责教师二校。新闻、图文预览,重点修正不准确的表述和提法。③分管领导三校。新闻、图文预览,重点核对并清除版式误差。
四、考核监督
校团委对归口管理的团属新媒体平台实行年审制度,定期围绕平台建设、内容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内容发布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运营管理不规范、长期不维护不更新的平台督促整改直至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