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教科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组织实施我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培训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我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培训项目共设置6个(以下简称“省培项目”),其中:高职2个、中职4个,主要由省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基地承担,计划于2024年10月至12月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
根据职业院校专业开设和培训需求调研情况,计划培训415人,其中:高职115人、中职300人,具体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2、3。
三、经费及绩效考评
省培项目由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补助资金支持,经费已拨付至培训单位。各培训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培训项目、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确保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开支规范、使用高效。
四、准备工作程序
(四)优化培训实施方案(10月20日前)。各培训单位按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指导方案》和有关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培训实施方案,经培训工作指导专家审核通过,报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院校要高度重视、统筹计划,按照分配的培训名额,认真做好参培人员选派、资格审核、组织报名、信息传递等工作,确保参培人员全员参加。对经审核不符合培训资格要求的,要按照省项目执行办公室和培训单位的要求及时选派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
(四)培训单位要建立健全培训绩效目标考核和质量监控机制,保证培训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和质量;培训过程中要做好安全管理、宣传展示、项目总结、典型经验和案例提炼、成果转化运用推广等工作,项目实施完成后15日内向省项目执行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和绩效目标考核自评报告。
(五)各地、各院校要在做好组织参加国家和省级培训项目,充分发挥国家级培训示范引领、省级培训核心带动作用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市级培训和校本培训,不断强化市级培训基础保障和校级培训突出特色效能,进一步完善我省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国家、省级、市级、校本”四级体系。
六、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二)省项目执行办公室
贾严鹏029-33151518
1.陕西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培项目实施计划表
2.陕西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培项目参培名额分配表(高职)
3.陕西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培项目参培名额分配表(中职)
4.陕西省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培项目参培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