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江西省职业院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办函〔2022〕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职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要求,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新要求,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职业院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高职学校(含职教本科)
1.基础课程。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开设的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公共外语、信息技术、创新创业教育等除思政课程外的公共基础课程,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开设的具有本校特色的公共基础课程,以及按照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基础课等课程。
2.思政课程。高职学校思政类课程,以及其他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课程。
3.专业课程。按照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课程(含专业核心课及专业拓展课)以及在校内实验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开展完成的综合性、连续性实践教学环节等课程。
(二)中职学校
1.中职学校现行专业教学标准或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核心课、专业(技能)方向课等配套在线开放课程。
3.除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之外的中职学校现行公共基础课配套在线开放课程。
国家、省级已认定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不具备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性的课程(如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等),仅对本校或少数学校学生开放的小规模专有在线课程,应用于非全日制学生的网络教育课程以及无完整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认定数量
根据学校申报情况,2022年计划认定省级高等职业院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00门左右,认定省级中等职业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0门左右。
三、申报条件
申报课程须在“中国大学MOOC”“智慧职教MOOC学院”“学堂在线”“智慧树网”“学银在线”“超星尔雅”等公共课程平台面向职业学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申报省级高等职业院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还需完成一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申报课程应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良好借鉴和推广价值。
(一)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主讲教师师德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身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外,可以配备必要企业兼职教师,保障线上线下教学的各项活动正常有序运行。课程团队主要成员须与课程平台显示人员一致。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一名教师最多只能参与两门课程。
(二)教学理念先进
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职业教育新时代人才培养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体现以学生成长和未来职业发展为核心,学习路径清晰,教学理念体现致力于培养信息时代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特质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体现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教学内容与时俱进
适应产业和服务业现实及发展需求,聚焦学生学习成效和真实职业能力,立足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提升,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对接职业标准(规范)、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
公共基础课教学内容突出思想性、注重基础性、体现职业性、反映时代性;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应对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实训实习教学内容应基于真实工作任务、项目及工作流程、过程等。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寓价值观引导和塑造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等内容。课程内容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四)教学设计科学合理
结合学校实际使用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聚焦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升,创新教学设计,特别是设计自主学习和协作学生学习活动,设计能力导向的综合作业,科学设计过程性、生成性学习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教学目标,进行学情分析,优化教学过程,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方法和数字化教学资源等组织教育教学,精准细化考核与评价,持续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
(五)教学应用效果良好
(六)课程管理与评价科学且可测量
教学质量、学习质量评价体系科学,能够评判教学和学习质量、教学目标是否达成以及达成度。教学过程、学习行为、教学互动、协作学习、评价与反馈全部实现数据化,可观测。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针对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组织等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七)课程的在线内容公开共享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对外开放共享,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在线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数字化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四、申报和推荐
(一)申报和推荐组织工作
1.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课程申报要求审核,确保申报、推荐课程质量。
2.学校作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对本校建设或牵头建设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评价遴选,择优申报。要对申报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网上无法显示完整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课程不得推荐。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的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对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3.与学校合作的各课程平台单位要积极配合认定工作,提供真实全面客观的数据,并为认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课程运行安全顺畅。
(二)推荐名额
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及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每校申报课程不超过10门,省“双高”学校每校申报课程不超过8门,其他学校不超过6门。中职学校根据2021年分级评定结果,A档学校申报课程不超过6门,B档学校不超过5门,C档学校不超过4门。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填报与函报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2.各申报课程负责人完成《省级职业院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附件2)及佐证材料,各高职学校、省属中职学校组织开展校级初评与审核,各地中职学校由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初评和审核。
五、评审与认定
(一)资格审查
(二)课程评审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课程的内容质量、学术水平、课程应用共享效果等进行综合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江西省职业院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六、认定后的应用与管理
(一)资源共享
经评审认定的“江西省职业院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要积极在各平台推广运行。各校要将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作为优质教学资源积极引进,根据本校实际教学需要积极选用课程,组织学生进行全程在线学习,完成在线课程的所有教学要求。
(二)资源更新
经评审认定的“江西省职业院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继续加强建设、完善与应用推广,自认定结果公布开始,面向职业院校和社会免费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省教育厅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后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资源更新不及时、缺乏授课团队支撑和应用效果不好的课程取消其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称号。
(三)课程奖励
经评审认定的“江西省职业院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视课程后续建设和应用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各校对授予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荣誉称号的教学团队,不得少于2万元补助(不含课程建设经费)。
附件:1.省级职业院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市/校级联系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