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我校将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1报名条件
凡具备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高中毕业生,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
2.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者【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此类获奖者须经中国科协等有关部门公示合格。
以上仅为报名基本条件,达不到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初审。
2招生范围及计划
1.上海、浙江不分文理科招生,其他省份仅限理科考生报考。
2.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123人。
3报名及初审
1.网上报名
申请表中“成绩信息”包含①高一上学期期末②高一下学期期末③高二上学期期末④高二下学期期末⑤高三上学期期末或高三最近一次年级考试⑥学业水平。
(3)个人自述材料(须本人手写并签名)。
(4)上海、浙江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档案(须校长签字并盖中学公章)。
注: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上述材料中(1)(2)(3)为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上海、浙江考生还须提供(4)综合素质档案,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完整清晰,申请表版本号与网上一致,否则报名无效。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获奖须在系统《申请表》“综合信息”中如实填写并上传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图片,《申请表》中不填、填写不全或未上传证明材料者,其获奖情况不予认可。申请材料中所有需本人签字处均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如未签名或漏签名将视为报名无效,如非本人签名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所有报名申请均需考生自行在网上完成,不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4.初审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详尽公示。考生可于2019年5月7日起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4测试要求
1.测试确认: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5月21日-6月1日期间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未按期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2.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报名平台确认参加自主招生测试后,直接在线打印《准考证》。
4.证件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持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者一律不可参加测试)。
5.测试形式:面试+体育测试。
6.测试内容:
(1)面试:注重考察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知识结构、创新想象、科学思维、心理状况等;满分100分。
(2)体育测试:达标性测试,重点考察学生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如下:
必考项目:立定跳远
选考项目:男生实心球或引体向上必选一项,女生实心球或一分钟仰卧起坐必选一项。
我校不提供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也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5资格认定及录取原则
1.遵循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3.考生在体育测试的必考和选考项目均达标的情况下,将根据面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选人资格名单。
4.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19年6月22日起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自主招生测试结果。
6.考生高考体检结论须符合入选专业的体检要求,否则不予录取,各专业对考生体检的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8.本年度测试成绩及合格资格只适用于2019年高考录取使用。
6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大连理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校内第三方巡视员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
2.我校成立由招生职能部门、教务处及各学部(学院)专家教授联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测试及选拔工作。
3.我校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均随机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规定实行四级信息公开,确保自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随机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校内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
7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
传真:0411-84707507
邮政编码:116024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与各省级招办当年关于自主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各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1: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附表2: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体育测试标准
(以上附件,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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