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中小学,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全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和学生创意实验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24〕36号)和《台州市教育技术和信息中心关于举办2024年台州市中小学自制教具和学生创意实验作品展评活动的通知》(台教技信〔2024〕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中小学自制教具和学生创意实验作品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师生。
三、奖项设立
根据作品的质量,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打分,分别评选出自制教具和学生创意实验作品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挑选出优秀作品推送至台州市教育局参评。
四、活动要求
(一)自制教具作品参评条件
由教师或学生自主设计制作,适合在中小学各学科(不含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器材)教学中使用,且在历届市级或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中小学自制教具评选中未曾获奖,或虽曾获奖但对原作品有重大改进或创新的自制教具(不含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纯计算机软件和声像资料)。
1.教师作品参评条件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推进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有利于落实教学重点、突破教学难点、体现多维度教学目标。
(2)科学性。教具所示教学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融合方面有所创意;能采用人工智能教育理念进行创作。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外形美观,教学效果良好,便于应用推广。
(6)安全性。教具使用的材料安全环保,设计结构稳定、无尖锐边角、连接部位牢固,对存在危险的自制教具应在明显位置标签警示,以保障师生及其它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学生作品参评条件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一致,鼓励多学科知识融会贯通,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动手能力,有利于开展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创意,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用材和使用安全,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认知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二)学生创意实验作品参评条件
由学生围绕“身边的科学”“不可思议的任务”等活动,发现生活中的有趣问题,并通过创意实验的方式呈现。
1.实验选题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认知及能力水平,作品具有独立或合作展示的真实性。可围绕“之江汇教育广场”实践教育公益活动专区已发布的活动开展。
2.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3.实验形式简单安全,所涉器材、药品及操作均无危险性。
(三)推荐参评省自制教具能手条件
被推荐人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且入围本届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终评,未曾授予过省自制教具能手称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历届全国自制教具评选二等奖及以上一次;
2.获历届全省自制教具评选二等奖及以上二次(不含当年)。
(四)参评作品数量
1.自制教具作品
以镇(街道)中心校、镇中学为单位,直属中学、民办学校以及古城街道各校以校为单位,根据各中小学二〇二三学年专任教师数(年报数据,下同)按比例报送。每50名专任教师,可报1件;不足50名允许报1件,其中学生作品不超过作品总数的三分之一。同一作者(含指导老师)申报作品数限3项(含合作作品),推荐的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不多于1名。
2、学生创意实验作品
各学校组织遴选后上报。2024年“亲轻寒假”中小学生实践活动“不可思议的任务”的作品可参与申报。
(五)申报材料(作品)的要求
1.申报参加本次自制教具作品展评活动的人员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展评作品申报表》(以下简称《自制教具作品申报表》,见附件1)。全省自制教具能手候选人应填写《浙江省中小学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以下简称《自制教具能手申报表》,见附件2)。学生填写《浙江省中小学学生创意实验作品申报表》(以下简称《创意实验作品申报表》,见附件3)。
2.申报者可为单位团体,也可为个人。个人申报者应为学校教师或其他教育工作者,也可以是就读于普通中小学的学生。每个合作作品应确定1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作品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自制教具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学生创意实验合作作品的申报者不得超过5人。每名申报者都必须实际参与教具设计制作,作品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学生作品的合作者则应是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同一学生作品的指导教师不多于2人。所报送的学生作品,必须是学生自己动手制作的教具或亲自展演的创意成果。
4.提交资料的数量及格式
(1)数量
①申报者提供相应活动申报纸质材料1份。纸质材料包含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内含作品汇总表),盖章后由法人单位统一汇总,送(寄)到市教育局320办公室。
②以上所有纸质资料相应的电子文件1套。申报者应提供作品使用的录像视频1套。各学校汇总好电子材料,以U盘或浙政钉等形式报送,U盘外贴标签注明学校名称。
(2)格式
①文字资料一律用A4纸,宋体、小四号字打印。电子文件名称上注明校名和校内序号。文字材料采用word格式,汇总表采用Excel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且不小于1M。
③每件参评作品的所有电子资料以文件夹形式存放,且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学校名+校内序号+作品名称,如:临海小学01XXXX。
5.有以下任一现象的作品,本次活动不接受申报: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的作品;造成污染,破坏环境,有害于动植物、文物保护的作品,以及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