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市中小学实验实践教学系列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事局、盐南高新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盐城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促进中小学实验实践教学系列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备〔2020〕2号)精神,强化实验实践教学的育人功能,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实验实践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0年度中小学实验实践教学系列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中学实验教学说课比赛
1.参赛对象
全市初中物理、化学教师,高中物理、化学教师。
2.比赛内容
3.比赛要求
4.奖项设立
(1)个人奖。每学科组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上传作品经市级初选后,初中学段每学科取上传作品的前90名、高中学段每学科取上传作品的前60名进入市级复赛。市级一等奖占复赛人数的25%,二等奖占复赛人数的35%,三等奖占复赛人数的40%。在市赛一等奖中遴选推荐3名教师实验教学优秀案例参加省级比赛。市级评选结果将在网上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2)组织奖。按各县(市、区)教师参加说课比赛参与度从高到低排序,前6名获得优秀组织奖。说课比赛参与度计算方法为:该县(市、区)参加说课比赛学校数/该县(市、区)应参加说课比赛学校数,其中“参加说课比赛学校数”为通过“江苏省中小学实验在线平台”上传参评实验教学案例材料的学校数,“应参加说课比赛学校数”为县域内中学实际数(集团校按校区计数)。
二、全市高中化学实验教学技能大赛
1.比赛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化学教师。
依据《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和现行《普通高中化学》教材,并参考《中学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技术》《中学理科实验教学指导——高中化学分册》进行命题,主要考察教师以下实验教学技能:
(1)使用常规实验仪器,按要求装配实验装置并准备实验,安全、有序地完成实验,排除实验中的故障。
(2)根据教学需要,对常规实验进行改进或设计新的实验。
(3)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并解决学生实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
(4)通过实验达成教学目标。
3.比赛方式
全市高中化学实验教学技能大赛分为预赛与复赛两轮,分别在9月和10月进行。
(1)预赛。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自行组织,9月10日前将县级预赛方案报市教育装备与产业发展中心,9月底前结束,届时我局将组织人员赴县(市、区)现场巡查比赛组织情况。每县(市、区)在预赛的基础上推荐2名教师参加市级复赛。市区(不含大丰区)高中校各推荐1名教师参加市直比赛。各县(市、区)于10月15日前将《盐城市高中化学实验教学技能大赛推荐表》(附件2)报市教育装备与产业发展中心。
4.市级复赛奖项设置
本次高中化学实验教学技能大赛设一、二等奖,其中一等奖占复赛人数的40%,二等奖占复赛人数的60%。在市级复赛一等奖中遴选推荐4名教师参加12月初举行的省级决赛。
三、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优秀教育案例评选
1.申报对象
全市中小学及接纳中小学校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基地。
2.申报内容
申报案例内容为两类:劳动教育案例和研学实践教育案例。以往在省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奖的案例不再申报。
3.申报要求
(1)申报案例要求主题鲜明,经过学校或基地实践教育教学检验,具有创新性、时代性、典型性、真实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2)申报案例撰写格式与要求见附件3,字数要求在4000字左右。
(3)每个参评案例的参与人不得超过3人。
(4)每个参评案例要结合所报案例主题,附报1个能在“省名师空中课堂平台”展播的微课作品,时长以20分钟内为宜。
(5)各县(市、区)从中小学校和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基地报送的案例中,各遴选1个优秀教育案例报市参评。市直中小学和盐城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各推荐报送1个教育案例参评。
4.评选方式
5.奖项设立
参照省赛奖项设置,市级评比设一、二、三等奖,原则上一等奖占参评案例的30%,二等奖占40%,三等奖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