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能适应我市教育教学工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6、以下各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2)烟台生源2012年、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
(3)蓬莱生源或具有蓬莱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009年至2013年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与缴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电子邮件报名相结合的办法。
2、报名办法
(3)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三年内(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应聘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10分(其中,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还是非定向招聘岗位均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驻蓬莱市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2分。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加分。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成绩共100分(公共知识20分,专业知识80分)。公共知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综合能力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体育学科考高中语文知识)。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招考计划在5人以上的按1:2比例、招考计划在5人(含5人)以下的按1:2.5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类别说课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参加说课能力测试。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录用主管机关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取消说课能力测试资格。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笔试成绩和进入说课能力测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lrsj.cn)、蓬莱市教育信息网(www.pledu.net)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电子邮件报名时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说课能力测试
说课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说课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蓬莱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各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和考核的,以说课能力测试成绩为准;如说课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评委重新进行说课能力测试。
七、聘用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凡在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场违纪或作弊、妨碍干扰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无理取闹、扰乱招考秩序等行为的人员,随时取消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蓬莱市教师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