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增强群众、企业的办事体验感与获得感,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办事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划招聘人员5名。主要从事萧山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审批、人才服务、政策兑现等企业增值服务板块的综合受理、咨询指导、一对一vip服务、园区平台对接等各类综合服务。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招考岗位
政务服务办事员5名。
三、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2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人员户籍以2024年9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8.具体招聘指标及要求详见《2024年杭州市萧山区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办事员需求计划表》;
9.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0.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
11.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12.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正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人员不能报考,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有其他不得录用情形的。
(三)不宜报考的情形:
1.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2.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3.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4.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5.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录用后结束。
五、报名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专业条件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或国外院校的,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9月28日15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区人力社保局(金城路1558号)717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在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按照岗位招录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九、薪酬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报考者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或者招聘环节中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联系89615015;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已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的,由招聘单位酌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依次确定递补对象予以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