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诉状(15篇).docx

上诉人黄xx不服xx市人民法院(xxxx)北民初字第2242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上诉哀求:

xx市xx城小区1栋D单元xx号房归上诉人黄xx全部。

事实和理由

一、xx市xx城小区1栋D单元xx号房应属于上诉人黄xx的个人财产

xxxx年9月,黄xx生育儿子后,刘xx认为儿子不是其亲生血肉,是“野种”,夫妻开头争执,还未满月,黄xx母子被遂出家门,无处安家,为解决食宿问题,黄xx向娘家人求救,终于其姐姐情愿出资(借款)45000元购买了以上房屋,临时解决了居住问题,但被上诉人仍不愿罢休,多次找上门,不但多次殴打黄xx,还砸毁了黄xx新房的全部电器家具,黄xx被迫到乡下逃避,有家不能归。而在此期间被上诉人刘xx也在其老家里建起了一栋楼房。

上诉人认为,涉案的xx市xx城小区1栋D单元xx号房首付款是自己的姐姐出资(虽然属于借款,但假如没有娘家人的支持,上诉人是没有能力购买此房屋的)的,是在夫妻分居期间购买,该房屋记下在其黄xx民名下,被上诉人不但没有任何贡献,参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记下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等有关规定,涉案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即女方黄xx的个人财产,一审时女方的姐姐也出庭证实了以上事实,一审法院判决女方的财产判给被上诉人刘xx彻低不顾事实和法律规定,是对国家庇护的妇女儿童权益的公然侵害。

二、xx市xx城小区1栋D单元xx号房屋即使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商议或竟价取得。

上面说过,xx市xx城小区1栋D单元xx号房应属于上诉人黄xx的个人财产,但一审法院直接判决:“三、xx市xx城小区1栋Dxx号房屋归原告全部…….”

即使法庭不认可以上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也应遵循我国《婚姻法》第39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按照财产的详细状况,照看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按该条规定,上诉人在一审时明确要求必需取得此房屋,而被上诉人并没有要求取得此房屋的全部权的表示,一审法院法官去越俎代疱,胡说什么女方已经同意把此房屋让给男方,真是岂有此理!作出了如此荒唐的判决也不足为奇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其次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离处理:

(一)双方均主见房屋全部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该准许;

(二)一方主见房屋全部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全部权的一方应该赋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见房屋全部权的,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举行分割。”

因此任何一方要取得房屋的全部权必需举行商议或竟价,以打算房屋的归属!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为此,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提起上诉,请贵院依法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公平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xxxx年12月22日

民事上诉状2

上诉人因离婚一案,不服某县人民法院(200X)x民初字第某号的民事判决,提出上诉。

1、撤销某县人民法院(200X)X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

2、哀求重新审核和判决上诉人家庭的财产及债务的归属;

3、哀求重新分配被上诉人应担当的对子女的教导费和抚养费用。上诉理由:

被上诉人起诉上诉人离婚一案业经某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撤销,事实及理由如下:

一、原判认定事实不清。理由有三:

1、按照一审判决,被上诉人只返还上诉人彩礼钱1000元和首饰款6000元。事实上上诉人在和被上诉人结婚前还给了被上诉人旅游费1000元、照相费1000元、手机费1000元、棉花费200元。其中,上诉人所给被上诉人的旅游费、照相费、手机费被上诉人并没有实际消费,作为她的私人财产保留。根据本地方订婚习惯,上诉人还支付给了被上诉人的父母和亲属见面礼钱1500元、订婚礼20xx多元的单方财产。根据物归原主的基本原则,也应一并返还给上诉人。

2、按照一审判决,被上诉人的陪嫁物除现金10000元外,其余物品可与被上诉人应分割的共同财产一并折抵为被上诉人应出的部分子女抚养费。这里所谓的被上诉人的陪嫁物仅有电视柜一

个、写字台一个、双人被一块、驼毛被两块;共同财产也仅为29英寸彩色电视机一台。有谁能信任一对在煤矿上班的双职工夫妻,又开药店、又开饭店,在两年多的时光里会没有一点存款或积蓄呢仅夫妻的工资收入一项彻低可以过上比较宽松的家庭生活。但是,因为被上诉人向来掌管家庭财物,且不到二年时光给上诉人抛下约80000多元的欠帐,这可能吗所以,上诉人认为法院并没有审核清晰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家庭共同财产,认定事实不清。

3、值得特殊提出的遗漏问题是:一审法院没有审核和过问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共同的债务问题。20xx年4月,在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接管上诉人父母的药店时,药店的库存药品总价值约60000元左右,20xx年3月,当上诉人父母收回药店时,药店的库存药品总价值仅为6000元左右,不到一年的时光里亏损高达50000多元,钱去了那里为开饭店,被上诉人以家庭没有钱为由,迫上诉人

借款投资20000余元,购买饭店食品又外欠10000余元,上诉人认为:药店和饭店的大部分收入由被上诉人独占。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全部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躲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躲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觉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哀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在独自管理家庭共同财产时,实行躲藏、转移手段,严峻侵占了上诉人的大量合法财产。被上诉人想通过离婚独吞可观的

家庭共同财产,这才是她主动提出离婚的实质所在。一审法院对此事实没有认定。

二、原判适用法律不当。理由有二:

1、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须要的生活费和教导费的一部或所有,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为被上诉人在预备离婚前,曾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因此,上诉人主动要求担当抚养子女的主要责任,但被上诉人也有依法担当抚养子女的义务。按照本地区的消费实际和教导抚养费用不断增长的社会进展趋势,一审法院仅判决被上诉人一次性担当3000元的子女抚养费太少,这不符合抚养的实际和法律精神,上诉人根本不能接受。

2、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该举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落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判决同被上诉人强迫离婚是不符合《婚姻法》精神的。由于上诉人既没有赌博、吸毒、同居和重婚行为,也没有虐待、遗落家庭成员,夫妻分居也未达二年,按照什么判决离婚呢相反,上诉人在答辩状上明确表态“不同意和原告离婚”,缘由是夫妻感情并没有破碎。上诉人在被起诉初,提出要孩子,不仅怕被上诉人虐待子女,更重要的是想激动被上诉人看在孩子的牵挂上放弃离婚。尽管上诉人为维持婚姻实行了系列让步和牺牲,一审法院终于判决夫妻离婚。因此,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适应法律不当的过错。综上所述,原判适用法律不当,认定事实不清,哀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

审判决,重新开庭审理。

x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人:xx

20xx年x月x日

附:1、本上诉状副本___份。

民事上诉状3

上诉人(一审原告):常宁市盐湖镇连江村老屋村民小组。住宅地:常宁市盐湖镇连江村老屋村民小组(以下简称“老屋组”)。

负责人刘修立,男,1966年12月10日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农夫,初中文化,住常宁市盐湖镇莲江村老屋村民小组

负责人刘文修,男,1969年8月16日生,汉族,湖南省常宁市人,农夫,住常宁市盐湖镇莲江村老屋村民小组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常宁市盐湖镇莲江煤矿。住宅地:常宁市盐湖镇莲江村(以下简称“莲江煤矿”)

法定代表人刘顺恒,该矿矿长。

哀求事项:

一、撤销常宁市人民法院(20xx)常民一初字第390号判决,确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山地租赁合同》无效,要求被上诉人返还租赁的集体土地并恢复原状。

二、判令被上诉人担当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上诉人于20xx年未经上诉人同意在上诉人全部的杀鱼塘集体土地上偷设煤矿井口,此后被上诉人又在该地段采煤、建厂及倾倒废渣,举行以上非农业建设共计侵占上诉人集体土地10余亩。20xx年被上诉人为对付上诉人村民的抗议,避免被上诉人全体村民拉拢原负责人刘顺清私下补签《山地租赁合同》,以租赁名义占用上诉人集体土地从事非农业建设。上诉人多次要求有关部门解决未果,遂起诉到常宁市人民法院。

原审法院认为被上诉人于上诉人签订的《山地租赁合同》是双方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上面均盖双方的公章,且被上诉人的土地利用符合常宁市盐湖镇乡镇办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故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山地租赁合同》系合法有效的,判决驳回了上诉人的诉讼哀求。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判决是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所以判决是错误的,理由如下:

一,原审法院判决事实不清。

1)《山地租赁合同》不是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签订的。

《山地租赁合同》系被上诉人与刘顺清私自签订,该合同内容未经上诉人村民同意,不是上诉人的真切意思表示。

根据原审查明事实,《山地租赁合同》惟独上诉人原组长刘顺清一人的签字而没有上诉人其它村民的签字。在原审中被上诉人也没有提供证据证实该合同《山地租赁合同》已经上诉人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2/3同意。因此应该认定该《山地租赁合同》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签订,不能代表上诉人的真切意思表示。

2)《盐湖镇人民政府的证实》不能认定被上诉人租赁上诉人的集体土地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且土地利用即使符合乡镇总体规划也不能免除被上诉人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

(1)该盐湖镇人民政府的证实所指被上诉人土地利用符合乡镇办矿利用总体规划,但办矿利用总体规划不是一个法律术语;(2)该盐湖镇人民政府没有明确《山地租赁合同》

商定的集体土地包含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3)被上诉人租赁集体土地即使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0条、63条之规定,被上诉人使用集体土地从事非农业建设依旧需要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取得建设用地许可。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被上诉人与刘顺清签订的《山地租赁合同》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依法应属于无效合同。

按照原审查明,被上诉人租用的土地属于农夫集体土地,用途系从事建厂房、开井口、倒煤矿石等非农业建设。而且,被上诉人租赁上诉人的集体土地没有取得常宁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夫集体全部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以上《山地租赁合同》因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于无效合同。

2)《山地租赁合同》签订程序不合法,不具备合同成立的要件,而且恶意串通伤害集体利益,应该确认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之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需提请村民会议研究打算,方可办理”。上诉人作为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凡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的事项应该由集体研究打算。非经法定程序不能代表上诉人的真切意思表示。因为上诉人原组长刘顺清签订的《山地租赁合同》未履行以上法律程序,因此依法未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同比同期其它村组其它煤矿的租赁合同租赁价格远远低于正常价格,可以去人恶意串通伤害集体利益,应该确认未无效合同。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哀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判如所请。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xx年9月6日

民事上诉状4

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

负责人:某某;职务:行长。

住宅地: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61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登封市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住宅地:登封市卢店镇朝阳路中段东侧。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男,身份证号某某,住登封市嵩阳办百花巷1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女,身份证号某某,住登封市嵩阳办百花巷1号。

上诉哀求

1、哀求判令撤销(20xx)登民一初字第21xx号民事判决书其次项、第四项、第五项;

2、哀求将其次项改判为被上诉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给付上诉人借款本息3022083.78元及20xx年7月2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之间的利息和罚息;

3、哀求改判被上诉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给付上诉人违约金30000元;

4、哀求将第四项改判为被上诉人李某某、李某某对上述2、3项哀求担当连带清偿责任;

5、本案上诉费由三被上诉人共同担当。

上诉人诉被上诉人登封市某有限公司、李某某、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于20xx年10月21日作出(20xx)登民一初字第21xx号民事判决书,原判决存在如下三处判决错误:1、原判决其次项未支持20xx年7月27日起至实际还款日之间的罚息;2、原判决未支持原审原告违约金哀求;3、原判决第四项认定原审被告李某某、李某担当连带清偿责任的范围错误。详细理由如下:

一、合同解除不导致合同全部条款无效

二、合同解除权可与其他权利一并行使

三、原判决第四项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20xx)登民一初字第21xx号民事判决书存在三处判决错误,哀求贵院依法予以改判。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行

20xx年11月5日

民事上诉状5

上诉人(原审被告):马某,女,生于19xx年4月12日,汉族,现住美国丹佛市某路某号。国内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某,男,生于19xx年8月12日,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xx)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xx)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查清事实重新审核和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合理分割或者将本案发回重审。

二、涉诉一二审费用所有由被上诉人担当。

上诉理由被上诉人诉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业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撤销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显然有意偏袒被上诉人。理由有三:

2、在认定法律事实方面,一审判决犯有有证据不认、对重要证据的质证存在疏漏的重大错误。20xx年3月27日第一次庭审,被上诉人郭某对上诉人马某质问所涉及问题已经认可,证据如下:

(1)、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婚外情同居之事?郭某略停顿后,毫不在乎大声回答:伴侣之间玩玩。

(2)、法官问郭某:是否隐满生育能力问题?郭某停顿后小声回答:不生育不等于沒能力。(有能力早就生育了)

(3)、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家暴问题?郭某承认确有此事。(多次下狠手打马某,从北京打到美国)

(4)、法官问郭某:你资助过马某学费和生活费吗?

郭某回答:沒有,一次也沒有。

(5)、法官问郭某:婚后还买过什么?郭某回答:一辆汽车,回国后留给马某。(汽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郭某用过近五年的破车。)

(6)、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北京某教导询问有限公司。郭某回答:承认该公司。

(7)、法官问郭某工作单位,月收入等。郭某回答:工作单位是某有限公司,月收入两万元。法官继续问:干什么用了?郭某支支吾吾答不出。法官说:都花了是吧?郭某回答:是,都花了(搞婚外情同居花了。故意偏袒郭某,协助其躲避认定高达16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参见判决书第三页中间自然段:“郭某对上述均不认可。郭某对此提交上海某有限公司出具的退工证实(该证实载明郭某自20xx年8月15日进入该单位工作,自20xx年4月1日合同解除”)“。20xx年x月起至20xx年4月止共计8个月工资,月收入2万,合计16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上述对话完毕后,马某的父亲对法官连说三遍:“他承认了,他承认了,他承认了。”法官不做声。其次次开庭时(即20xx年5月31日),上诉人将上述对话写成书面文字递交法庭,法官看后没有说话。上诉人认为:上述证据是郭某在第一次庭审中亲口承认,这在《民事诉讼证据规章》上称为“自认”,系“证据之王”,该证据法律规定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可笑的是一审判决置之不理,在庭审笔录上不予体现,导致对证据的认定没有体现出法律的公正,公平。这肯定是对上诉人权利的一种掠夺和藐视,严峻的不公正、不正义!法官的言行有悖于其职业道德!

3、一审法官在囫囵庭审中显然偏袒被上诉人。两次开庭,法官没有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案件,没有法庭调解和法庭辩论环节。上诉人每次都是正要张口说话,法官就说:“给你5分钟,快说!”要么就厉声呵斥:“叫你说了吗?”,让上诉人胆战心惊,吓的想说什么都忘了。还有,在法庭上,郭某的谎话被上诉人当庭驳斥后,法官依旧采信郭某的谎话,并写在判决书中。对马某的句句真话都要证据,否则就不予采信,没实用统一的标准对待双方,让上诉人十分气愤和不满,导致判决的公平性和权威性在上诉人的心目当中荡然无存,上诉人不服。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哀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为上诉人主持公道,依法订正一审错误且极其不公平的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还法律以公平、公正,还上诉人以公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马某

20xx年7月22日

附:本上诉状副本二份。

民事上诉状6

上诉人:赵XX,男,19XX年8月2日生,汉族,居民,住安丘市兴安街道XX村XX号。

被上诉人:杨XX,男,19XX年8月28日生,汉族,安丘市兴安街道XX居民委员会居民,住该村。

原审被告:刘XX,男,19XX年1月15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安丘市健康路161号。

上诉人因不服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20xx)安民初字第996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1、依法撤销安丘市人民法院(20xx)安民初字第99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诉讼哀求。

事实与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原审判决认定:刘XX将涉案房屋退还给杨XX波,杨XX作为XXXX居委会的成员即取得了该房屋的全部权,这是真正的颠倒黑白,是显然大错特错的。

首先,刘XX与杨XX的转让协议是一份无效协议!(20xx)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第4页倒数第1—2行)明确记载:原告(刘XX)对该房屋无全部权,其向被告(赵XX)主见腾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既然刘XX无房屋全部权,那么他所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是否合法他有没有权利来签订该房屋的全部权转让协议呢有点法律常识的百姓都会做出正确的推断,他明显无权签订该房屋转让协议。另外,被上诉人杨XX在(20xx)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案件中,是作为刘XX的证人参与诉讼,是刘XX一家人为了在购房时省点钱的顶名者。他既不是买卖关系的当事人,也不是建筑人,与涉案房屋没有任何关系,该房原始购买者名义上是刘XX。20xx年1月16日,杨XX与刘XX签订协议,商定涉案房屋的全部权自始至终属于杨XX全部,与事实彻低不符,该商定没有效力。但原审法院却置生效判决这样的法定证据于不顾,错误的认定该协议有效,并认为退还给杨XX是有效的。明显是大错特错。杨XX自始对该房就没有任何权利,怎么会浮现一个退回房屋给杨XX的结论呢

第二,原审法院没有查明被上诉人是基于何种法律关系要求上诉人腾房。上诉人自20xx年11月将此房屋装修后入住该房至今已近6年,在庭审中,原审法院没有查明上诉人是如何实际占有该房屋,是基于购买还是租赁还是强占,是用合法的手段还是非法的手段。假如上诉人是购得此房,被上诉人的诉讼哀求自然应予驳回。假如是租赁,是在租赁期限以内还是已过租赁期限。如此重要的、基本的基础法律关系原审法院却不予审查,却径直作出判决,明显是不考虑客观事实。

二、原审判决适应法律错误。

房屋全部权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此时房屋全部权的取得无需记下。二是继受取得,主要是通过房屋交易等法律行为取得房屋全部权,此时房屋全部权的取得必需经过记下,否则,即使房屋实际交付占有,房屋全部权也不发生转移。(20xx)安民一初字第315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第四页22—23行):争议房产系XXXX居委会开发的小产权商品房。也就是说,该房屋没有举行产权记下,还没有确权。转让房屋之人没有全部权,受让人却取得了该房屋的全部权!原审法院如此确认明显错误适应法律。

三、原审法院审判程序违法。

1、原审判决虽然名义上采纳一般程序审理,但事实上在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惟独一名审判员审理。

2、判决送达时光严峻超过法定期限,判决书虽然载明判决时光为20xx年4月20日,但送达给上诉人的时光为20xx年5月16日,这距离判决作出之日已经过去了一年之久,不知原审法院是出于什么缘由。

四、本案明显为刘XX与杨XX恶意串通,为了非法利益采纳的所谓合法手段创造的蹩脚的伎俩。

综上,原审判决颠倒黑白,违背法定程序,枉法裁判,严峻侵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不能妄猜其中的关系,但是上诉人极其生气。请二审法院仔细查明事实,依法主持正义,支持上诉人的上诉哀求。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赵XX

20xx年5月27日

民事上诉状7

一、民事上诉状的概念

民事上诉状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哀求撤消、变更原审裁判而提出的书状。

二、民事上诉状的特征

2、必需是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而有上诉哀求的,才写民事上诉状。当事人的上诉权,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民事上诉状是体现这种诉讼权利的。当事人在他认为第一审判决或裁定有错误时,就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须在上诉期限内提起上诉,其民事上诉状才具有法律效力。不服第一审民事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服第一审民事裁定的上诉期限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超过上诉期限的民事上诉状,无法律效力。假如当事人因不行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值理由而耽搁期限的,在障碍消退后的10天之内,可以申请顺延上诉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打算。在获得准许后,当事人才干恢复上诉权,其民事上诉状也才有法律效力。

三、民事上诉状的结构和内容

民事上诉状由七部分组成:

1、上诉状的名称,即“民事上诉状”五个字。

2、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个人基本状况。上诉人的个人基本状况,即姓名、性别、诞生年代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被上诉人的个人基本状况,即姓名、性别、诞生年代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判决、裁定不服而上诉的,应写明其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3、提起上诉的原审案件的案由。如离婚案、继承案等;上诉人因何案、不服何处人民法院、于何时、以何字、号(×字第×号)的判决或裁定而提出上诉的。

4、上诉的哀求。这是上诉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诉哀求的内容应该概括地、精确地、有针对性地哀求其次审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的判决或裁定,或者哀求重新审理。

5、上诉的理由。这是上诉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上诉理由的内容可以从三方面提出:

(1)认定事实方面。各种民事案件所认定的事实是各不相同的,各种性质的案件有各种不同内容的事实。如继承案、赡养案、离婚案、经济合同案等案情事实都各不相同。当某一民事案件的原裁判在所认定的事实不实或不清、不准、不当甚至所有错误时,上诉人都可以有针对性地反对错误的认定,陈述正确的事实,举出有关证据,摆明其中道理,提出上诉理由。所摆事实应该是客观的、全面的、符合实际的';所讲的道理应该是透亮的、明确的、情理交融的。

(2)适用法律方面。上诉人对原审裁判所适用的法律认为不当初,应该详细指出其不当之处,提出上诉理由。其内容要按照不同的案件所违背的不同的法律而提出,如:原判决离婚案中错误地引用了《婚姻法》的条款,债务案中错误地引用了《民法》的条款,经济案中错误地引用了《经济合同法》的条款等,应当在上诉状中明确指出其错误引用法律的详细条款,并说明应正确引用的法律依据,以备其次审人民法院作出全面的、正确的审查。

(3)适用程序法方面。上诉人如认为原审裁判有违背民事诉讼程序的,如离婚案件应该先行调解而未调解就判决离婚等,可作为上诉的理由提出。

6、结尾。其内容为:

(1)上诉状所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上诉人签名并盖章。

(3)具状的时光(年、月、日)。

7、附项。应列明上诉状副本×份;书证×份;证物×件。

四、民事上诉状的写法

民事上诉状是上诉人针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或裁定有所不服而上诉的书状,是一审中败诉的一方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原裁判中的错误或不妥当、不公正之处赋予否定评价的上诉的书面形式。因此,民事上诉状最主要的写法是反对法:

1、应该针对上诉人对原判决或裁定的不服之处,有的放矢。上诉人要把自己所认为的原判决或裁定中的错误之处找出来,是属于认定事实不当,还是所引用的法律发生了错误,抓得准才干驳得有力,无的放失是不能切中要害的。这就要客观地举行“三对比”:

(1)原判决和客观事实相对比。

(2)原判决和客观证据相对比。

(3)原判决所适用的法律和应该适用的法律条款相对比。经过对比比较,抓住关键性的几处错误,作为反对的论点。

2、针对反对的论点,摆出客观事实和证据,摆出正确引用的法律条款,据理论证,分清是非。在论证中应该针对关键性的、需要反对的论点,用确凿的事实和证据充分地加以论证,以达到明辨是非,根据客观情由和法律规定举行裁判的目的。为达到这一目的,论证的基本要求应该是有理有据而又充分,合情合理而又合法。

3、按照论证所得出的结论,明确提出对原裁判的主见。即在反对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不当之后,经扼要分析,提出自己一方的主见。这就是哀求其次审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裁判或者哀求重新审理的结论性看法。

使用反对法的要求是:

(1)针对性强。在上诉状中摆事实、讲道理,援引法律时,都应紧密围绕上诉人所不服的原裁判中的问题,而不是漫无目的或不着边际地陈述无关紧要的事实与理由。

(2)说服力强。要针对原裁判的错误充分地加以辩驳,论证要有理有据,有事有证,以理服人。不能惟独观点而无材料,也不能只排列事实而无鲜亮的观点。切忌陈词滥调,积累辞藻。

(3)规律性强。所论事实要符合客观事物的逻辑和规律的基本逻辑。

使用民事上诉状的意义和作用

1、当事人有上诉权,体现了人民法院慎重处理民事案件的精神。使用民事上诉状,对不服第一审的原裁判提出上诉,能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通过上诉审查,对于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和提高审判案件的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2、使用民事上诉状,有利于庇护当事人合法的民事权益。当事人只要认为第一审裁判不符合事实和法律,就可以具状上诉,这对正确、合法、准时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庇护正值权益,都是非常须要的。这充分体现了法律上的平等原则和民主原则,人民法院应依法保障上诉状的递交、受理和上诉权的行使。对于合法的上诉,任何人不应该限制和刁难。

3、使用民事上诉状,可引起其次审程序的发生,使其次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举行全面的审查、客观的审理、正确的审判。

人民法院对上诉状的处理

1、民事上诉状应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且根据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然后由原审人民法院移送其次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将民事上诉状连同原案卷和证据以及答辩状在5日内报其次审人民法院。

2、当事人直接向其次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其次审人民法院应在5日内将民事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该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该在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该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如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对上诉案件的审理。

4、其次审人民法院应该对上诉哀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举行审查,应该组成和议庭开庭审理。如认为可以不开庭的,也可以举行裁判。二审法院也可举行调解,制作调解书。二审人民法院对判决的上诉案应在三个月内审结;对裁定的上诉案,应在30日内终审裁定。

范本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人或原审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单位、住址。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或原审原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单位、住址。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字第××号刑(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的哀求和理由如下:

————————————————————————————————————

××人民法院

上诉人×××(签章)、

×年×月×日

民事上诉状8

被上诉人:

改判确认自1999年至今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1、法院没有查明事实而主观在原审书明“经审理查明:在桑种哺育、桑田管理中需要一定数量的农夫工,这些从业人员均系被告单位当地和周边的农夫工,就无需再找象原告一样性制质的农夫工到被告处工作。为此”。以上这些内容在开庭笔录中没有,而是由一审法院凭空臆造的事实。事实表明上诉人自20xx年2月到被告处上班是根据被上诉人的要求长久从事一定的劳动,且工作过程中受被上诉人的管理,并根据工作日支付工资,如超产则在年底另行举行嘉奖。上诉人的管理方式与别的工友一样,不存在暂时劳务性质的雇佣。

2、上诉人的哀求事项没有过时效。在一审开庭过程中被上诉人自始自终都没有举证出解除劳动关系证实,相反双方全都认可自20xx年后每年向上诉人等人发放工资,对此足以说明双方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且为劳动合同关系中止状态。

3、一审法院没有熟悉到被上诉人为企业性质用工,不为个人用工,故对此用工性质不能认为是劳务。被上诉人有能力支付上诉人等人的各项主见赔偿数额,一审法院似有怜悯被上诉人的单位,被上诉人也好象在案件中很是委屈一样(向法院陈述后面还有许多同种性质的用工,如一旦支持则后果严峻,其实这是被上诉人的一种小把戏,实际上象上诉人这种用工性且存续发放工资的惟独这几位工友),事实上上诉人等十人在本案中向来与被上诉人发生劳动合同关系,且没有其它职业,为长久性用工,本案中十人中有的工友其户口也迁入被上诉人处,有的上诉人在家向来没有农田承包,如不予支持上诉人等人哀求,将使得上诉人无生存之本,连农夫都不如。

二、一审法院法律熟悉错误。

1、没有分清劳务与劳动合同关系。

二零XX年Xiolo月X日

民事上诉状9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xx,男,1x年x月14日生,汉族,xx省昭通市人,住昭通市昭阳区旧圃镇xx村委会某营村。身份证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市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住宅:xx市昆河马路旁

法定代表人:罗xx,执行董事

上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xx市人民法院()某民二初字第2x2号民事判决审判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清,认定事实错误,裁决不公,判决伤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服一审判决,现特提出上诉。

一、哀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xx市人民法院()开民二初字第2x2号民事判决书所做的第一、二、三项判决,判决驳回被上诉人xx市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哀求。(注:本案二审标的为13xx5x.53)

二、哀求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由被上诉人担当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

一、原审判决审判程序违法,并直接导致本案裁判错误

发生在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并且同时针对本案中的涉案车辆的诉讼,本案是第三起,一审法院作出的()开民二初字第2x2号民事判决书的审判员之一便参加了在此之前的借款合同纠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的审理。三起诉讼案件存在关联性,审判人员依法应该回避而一审法院却并未回避,这种做法是审判程序违法的表现,并且直接导致了案件裁判的错误。

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认定事实错误

1、原审法院回避了买卖合同的实质和关键事实的做法,导致事实不清。

原审法院认定本案双方当事之间“买卖合同”成立,并且买卖的标的物为车号云G335××的货车,那么双方之间(不是被上诉人与其他主体之间)的买卖价款是多少价值数十万元的汽车买卖居然连合同都未签订买受人(上诉人)已付了多少钱交款欠款是如何结算又如何认定买受人还欠多少钱既然未付清价款又是在什么状况下交付标的物(车辆)非亲非故的买卖双方怎么连一张字据都未出具就交车了……这些都是作为买卖合同案件的核心即关键事实,但是原审判决书所认定的事实,并未回答上述种种疑问。这属于典型的事实不清。

2、原审法院回避了诉争车辆是生产、被上诉人公司无汽车销售资质而昆明龙xx达汽车销售公司具有销售资质等事实,也导致事实不清,认定事实错误。

3、原审法院将被上诉人与xx经贸有限公司曾有过及正在举行的联合造假行为,错误地认定为本案“买卖合同”中的卖出车辆、拖欠车款的“事实”,也属事实不清和错误。

实际上,原审法院的上述认定漏洞百出:其一,两家公司联合举行的所谓“贷款”,一审法院生效判决已认定上诉人并不是贷款方,上诉人并不担当还款的任何责任;其二,所谓“贷款”行为,该两家公司,一家为借款保证人,一家为借款抵押人,所借的款项汇入上拆人活期账户后当日便“被全额转入××公司账户内。”一方面,说明上诉人的账户已被他人全面掌控,才如此轻松地被划款;另一方面,该××公司是一审法院认定的借款保证人,并不是本案买卖合同的出卖人,这到底该做何解凭什么最后又判决上诉人向被上诉人而不是××公司支付“购车款”

4、原审法院回避了经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双方之间存在的挂靠经营关系的做法,也导致事实不清。

本案诉讼之前,同样是该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某民二初字第25x号民事判决,已解除双方之间的挂靠经营关系,这就说明,就算上诉人向xx市信用社“贷款”事实成立的话,那么也是在挂靠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贷款,而要将此贷款认定为是归还购车款的话,那么就应有充沛的实实在在的证据。但本案中,“买卖合同”的关键事实不清,固然谈不上证据充分。

5、原审法院对上诉人要求对被上诉人提供的疑点重重的发票的真假举行鉴定的申请不做任何回应或说明等的做法,以及对双方的证据实行不同的审查标准,也直接导致认定事实不清和错误。

三、上诉人已就自己的主见举行了充分举证,车辆是在昭通购买,一路开到挂靠被上诉人公司落户的事实客观存在

现有须要对上诉人一审中所提供但法院未认可的几份证据分离作一下说明:

(一)、关于第一组证据《定车协议》、《售车售后服务合同》和允诺书。证明了三点:1、本案中上诉人是向昆明xx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昭通市的经销点购买车辆,已较为具体地商定了定购车辆的配置事项,这符合案件的客观实际;2、被告定购车辆的时光是x年5月x日,是在昭通接的车,不是在,接车时光为x年x月24日。3、允诺书由车辆售后服务的经销商出具,其与《定车协议》一起共同证明上诉人是在昭通市购买的车辆。

(二)、关于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发动机身份拓印标签和合格证。“发动机身份拓印标签”是汽车用户购买汽车的最主要凭证之一,是提供应用户上牌使用的,这当中左边的数字“2”与证据一《定车协议》中载明车辆配置为康机2匹马力相全都,二者能互相映证。证明车辆为上诉人向昆明xx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昭通购买。

(三)关于证据三两张收款收据,均是昆明xx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具,与证据一的《定车协议》相印证。其中第一张收款收据的时光是x年5月2x日,这与证据一中的《定车协议》签订的日期(x年5月2x日)是同一天,二者相吻合。其次张收款收据的时光是x年x月24日也与《定车协议》中商定的“1x个工作日内交车”相全都,并且还证明了x年x月24日交付车辆的事实。

(四)关于证据四车辆通行费发票11张。

其中第一张发票(时光是x年x月2x日)是上诉人顺便提供的,这是销售单位于交车前所付(向上诉人举行报销),严格地说并不属于上诉人的支出,这一点,上诉人一审中已向法庭举行了说明,不料原审法院不仅未照实认定反而还以偏概全,认定“11份车辆通行费发票的时光与被告购车时光不符,故本院不予以采信。”客观地说,不能仅凭第一张不采信便彻底否定后面的1x张。之后的第2—11张发票刚好证明了上诉人主见的于x年x月24日在昭通市买车后,一路将车辆从昭通途经嵩明(小街)、昆明、石林、弥勒,向来开到落户的主见。为了更好地“还原”大事经过,上诉人现逐一说明一下:

第2张发票(为白色)证明x年x月25日11时15分从昭通昭阳区动身,1x时5x分到达小街收费站(属嵩明);第3-5张发票(为蓝色)证明同一天经过昆嵩高速到达昆明北郊乌龙收费站的事实;第x张发票(昆明绕城高速马路通行费发票)证明从乌龙收费站经昆明绕城高速马路至昆明东郊阿拉收费站,时光为x年x月25日1x时53分的事实;第x张发票(为绿色)证明x年x月2x日凌晨从昆明小喜村收费站进入昆石高速于该日凌晨2时3x分到半截河出口进入石林县的事实;第x张发票为车辆于x年x月2x日凌晨3时21分通过路南收费站的事实;第x张发票证明于x年x月2x日凌晨4时3x分通过弥勒第一个收费站的事实;第1x张发票证明于同日x时14分通过弥勒其次个收费站的事实;第11张发票证明同日x时x2分通过黄凉田收费站随后到达事实。另外,以上马路通行费发票还证明是货车(属4型车),收费金额都与案件实际相符,与本案中的货车通行的事实相符。

(五)再加上第五、六组证明,全部的证据均证明上诉人在本案中的所举证据是环环相扣,能形成证据锁链,证明本案诉争的车辆是上诉人在昭通购买,并从昭通提车后开到落户这一本案中的关键的客观事实。

四、被上诉人作为一审原告并未就其主见向法庭举行有效举证,所谓买卖合同的主见并不成立

本案中,被上诉人主见诉争车辆系向其购买,但详细车辆买卖合同、买卖行为的过程,车款的支付等均无有效的证据证明。在此,也有须要逐一分析一下其提交且被原审法院认可的证据:

1、关于两张增值税发票,本不应采信。说几个疑点:一是发票反映的到底是不是本案诉争车辆不得而知,说明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二是“Dx2”的字样是手写上去的,这在机器打印的发票中是肯定不允许的,至少手写部份无效;三是印章位置偏上,并没有盖在右下角的“盖章”处;四是无收款人、复核人签字;五是为什么浮现两张同一天开出的连号发票,无任何证据予以解释;六是金额为1x4x元的发票,按增值税1x%的税率计,税款应为1x元,而发票上的金额却是15111.11元;七是结合以上这么多疑问,按常理,国税局应该无法认证,但xx市国税局却加盖了认证章。故上诉人一审中剧烈要求对这两张发票的真假举行鉴定,但法院未对此举行评判,何况每张发票都印有x4位密码,具备鉴定条件(对于税务机关来说,输入此x4位密码,便可认定出真假)。

3、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也不应采信。也列几点疑点:一是车辆不是被上诉人所买,不是××经贸有限公司所卖,内容与本案事实不符,二是根据增值税1x%的税率计,税款应为3553x元,而发票上的金额却是3x3.52元;三是被上诉人与××经贸有限公司曾有联合造假的事情发生,现该两家公司之间在无买卖合同的状况下,发生的反映买卖行为的销售发票非常可疑。

五、退一步说,就算双方的举证存在瑕疵或上诉人主见的车辆是在昭通购买后开到落户的主见得不到支持的话,那么被上诉人的诉讼哀求也不应得到支持,应该予以驳回。

综合前述各部分分析,原审判决确实存在错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并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二者是挂靠经营关系,被上诉人所诉称的上诉人向其购买车辆,未支付车款的主见没有证据证明,其主见上诉人向其购买了金额达2x万余元未付款或者一审法院所认定上诉人欠其x元的车款及42x5x.53元购置税、保险费等的观点,不仅证据不足,而且严峻不合情理。相反,上诉人已对自己的主见举行了充分举证,已证明本案诉争车辆系从昭通向昆明xx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是在昭通接的车,并开到落户,挂靠在原告单位经营。上诉人需要重点说明的一点是,本案中,假如人民法院认为一方或者双方就自己的主见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存在瑕疵从而不能认定当事人主见的话,那么,被上诉人作为提出本案诉讼的当事人(一审原告),其担当着比上诉人更大也更严格的举证责任。亦即,假设人民法院无法精确认定案件事实的话,那么也应判决驳回原审原告(被上诉人)的诉讼哀求。上诉人恳请二审人民法院查明本案事实,依法改判判决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哀求,并由其担当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红河州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赵xx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常明

民事上诉状10

法定代表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

托付代理人:姓名: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_

民族:____职务:____工作单位:________

上诉人因__________一案,不服_____法院于____年__月__日__字第__号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及哀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本上诉书副本___份。

2、有关证实材料___件。

注:①上诉理由应全面陈述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不当或错误,提出所按照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在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上诉的哀求包括要求所有或部分撤销、变更原判决。②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上诉状11

上诉人

上诉人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收到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字第_____号刑事/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书,现因不服该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

上诉理由

此致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

(1)本上诉状副本___份;

(2)(证据名目逐一列明)。上诉人年月日

说明:应在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后用括号分离注明其在本诉中的诉讼地位,例如,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被告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自诉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被告人/原告/被告/第三人)。

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的不列被上诉人;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在“诞生地”后增写“文化程度”。假如上诉人或被上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该写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新格式突出收到原审判决或裁定的时光,以便于立案时检查是否超过了上诉期。其中的“因_________一案”应填案由,即案件的内容提要,也是案件性质的集中体现。刑事案件的案由即被控告的罪名;民事案件的案由即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及其争议。

正文格式比起诉状容易,不行套用。

其次审人民法院发觉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背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上诉哀求只能提出“哀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即使当事人不相信原审法院,极不愿意发回重审,也只能依法制作。

上诉理由是上诉状的核心,要针对原审裁决的错误之处,举行反对。通常分条列项:

(1)原判(裁定)认定事实有误,

(2)原判(裁定)适用法律不当,

(3)原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违背诉讼程序,

(4)原审法官徇私枉法等。

民事上诉状12

诉讼哀求:民间借贷纠纷

1.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元及利息元;

2.判决被告担当本案诉讼费用。

某年某月某日被告因生活困难向原告借款元,双方商定,被告在某年某月某日以前偿还。

现还款期限早已届满,被告仍然否决偿还借款,经多次所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恳请依法裁判。

某某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上诉状的分类

上诉状分为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和行政上诉状。

1.刑事上诉状

是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哀求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决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诉讼书状。

2.民事上诉状

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或裁定,依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哀求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或重新审理的书状。

3.行政上诉状

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对行政案件做出的裁定或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变更原裁判的一种法律文书。

民事上诉状13

协议人:郑xx,男,1984年10月2日诞生,住重庆市九龙坡西郊支路19号,身份证号

协议人:唐x,女,1987年03月30日诞生,住重庆市垫江县坪山镇九龙村6组,身份证号

协议人方郑xx与唐x双方于20xx年02月22日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记下手续。20xx年3月12日生育女儿郑诗晴。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峻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彻低破碎,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郑xx与唐x自愿离婚。

二、女儿郑诗晴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商议。(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男方全部。

四、夫妻共同债务,1万2千,女方付6000元。

五、郑xx与郑诗晴永久不能相会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记下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记下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郑xx

协议人:唐x

民事上诉状14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女,1953年×月×日诞生,汉族,

住:上海市×××路×弄××号×××室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男,××年××月××日诞生,汉族,

案由:对(20xx)普民一(民)初字第××××号一案的上诉

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担当。

主要事实和理由:

一、原判认定事实不清

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之间夫妻感情尚未达到确已彻底破碎的程度。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虽为再婚夫妻,但婚姻存续期间前后长达九年,彼此之间已建立了牢固的夫妻恩爱感情,此次闹离婚纯属房产证上的“被加名”他人作梗所致。

必需指出被上诉人在房产证上擅自“加名”他人是不法行为,至少是侵害了作为共同还贷的上诉人在该房中的合法权益。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共同所居住房屋的当时买价未查明、确认。导致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的房屋贷款在居住房屋现值中所占的比例和份额认定不清,进而对上诉人补偿款裁决不公。

该房购买价款为31万元,原判离婚时,该房已增值为160万元,而且按照上海市房屋市场波动情况来看,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正是房屋价格上涨高峰期。现原判仅以6万元作为补偿款,明显不公。

3.原判对上诉人离婚后基本的生活条件根本未予慎重考量,造成上诉人难以生活。

二、原判裁决有失公允,未能从根本上庇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上诉人在原审中谈到“离婚”一节,是附条件的。

由于上诉人离婚后他处无房,假如被上诉人坚持离婚,也应该对上诉人

THE END
1.张某某民事上诉状(一审程序违法)张某某民事上诉状(一审程序违法)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张某伟,男,1987年1月20日生,汉族,住石家庄市新华区某某北大街385号8栋1单元103室。 被上诉人:林某某,男,1967年6月30日生,汉族,住石家庄市栾城区某某街木器厂南楼2-301室。 上诉人不服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栾民初字1111号民事判决,特向贵https://lawyers.66law.cn/s23029826e0a07_i583222.aspx
2.行政程序违法的,上诉状怎么写行政程序违法的上诉状 对于行政程序违法的,上诉状怎么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年月日 ( ) 字第 号 ,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上诉请求。首先要https://www.64365.com/special/17487749/
3.民事上诉状(15篇)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为上诉人主持公道,依法纠正一审错误且极其不公正的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还法律以公正、公平,还上诉人以公道!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马某 https://www.cnfla.com/shangsuzhuang/1973367.html
4.经典的民事上诉状范文(精选9篇)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为上诉人主持公道,依法纠正一审错误且极其不公正的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还法律以公正、公平,还上诉人以公道! 上诉人: 日期: 经典的民事上诉状 篇8 https://www.wenshubang.com/shangsuzhuang/341007.html
5.二审行政上诉状附:1、本上诉状副本___份。 2、有关证明材料___件。 注:①上诉理由应全面陈述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不当或错误,提出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在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上诉的请求包括要求全部或部分撤销、变更原判决。 https://www.liuxue86.com/k_%E4%BA%8C%E5%AE%A1%E8%A1%8C%E6%94%BF%E4%B8%8A%E8%AF%89%E7%8A%B6/
6.诉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承德市中心医院民事上诉状因此,就举证质证程序来说,原审法院判决程序违法。 综上,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在没有查明事实,依据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情形下作出的判决,显失公平,上诉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请求贵院依法改判。http://www.bo-an.cn/wap/N2.asp?ID=125
7.“检方指控证据被排除”首现浙江案件聚焦法治聚焦上诉状质疑侦查程序违法 记者了解到,章国锡也向法院提起了上诉。 章国锡在其上诉状里提到,检察机关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下联合起来抓捕;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证据下将其拘留逮捕;故意编造荒唐理由欺骗上级检察院领导两次违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直接对他进行威胁、恐吓等行为…… https://www.lawyers.org.cn/info/6153eb78e3a414d30c9b013e290099c8/
8.民事裁定上诉状(通用13篇)综上,一审法院裁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法律适用不当,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为此,恳请贵院依法公正审理本案,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附:本行政上诉状副本一份。 上诉人: 篇13:民事裁定上诉状 关键字: 拍卖裁定 救济 再审 引言:从一个案例说起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dii6rsm0.html
9.民事上诉状范文二审6篇(全文)总之,该份《工资分配暂行方案补充规定》一是内容违法,前文已阐述;二是制定的主体违法,人力资源部无权制定;三是制定的程序违法,没有经过民主程序讨论,没有向劳动者公示,四是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相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https://www.99xueshu.com/w/fileqqr2meqt.html
10.二审获全部改判并不只是刚好遇到胡常明律师附: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一审被告):罗某某。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王某。 第三人:景某。 第三人:罗某。 上诉人因昆明市某某区人民法院(2022)云010X民初50X号民事判决书审判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判不公,判决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提出上诉。 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70223.html
11.上诉的模板(精选11篇)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为上诉人主持公道,依法纠正一审错误且极其不公正的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还法律以公正、公平,还上诉人以公道!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马某 https://www.ruiwen.com/w/472589.html
12.民事二审程序违法的裁定书[心][大红花]亲亲,您好[微笑],很高兴为您解答,这种情况可能涉嫌程序违法,因为当事人的民事上诉状被驳回后,应该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上诉的结果。如果法院没有通知当事人就驳回了当事人的民事上诉状,这就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法院的行为涉嫌程序违法,可以https://wen.baidu.com/question/570541832148466364.html
13.上诉状怎么写(通用15篇)关于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使用的文书 。 上诉状 1 上诉人: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xx市xx区路x号x号楼(园区) https://www.baihuawen.cn/falv/susong/52148.html
14.薄熙来为何要上诉薄熙来案上诉状刑事文书北京职务犯罪辩护律师上诉状 上诉人薄熙来,男,任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重庆市委书记、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如判决书载明),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等罪被羁押于秦城监狱。 公诉机关: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不服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鲁济检公二刑诉[2013]12号《起诉书》、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https://www.fabao365.com/zhiwufanzuibianhu/159137/
15.二审中法院程序违法如何处理法律问题大全一审判决程序违法二审如何处理 案件二审程序主要涉及审理方式、审理对象、审理期限、判决方式等,以行政诉讼的二审为例,包括下面几种: 1、二审的审理方式为全面审查; 2、审理对象为原审的判决和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3、审理期限为3个月,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开始计算; 4、判决方式主要有撤销判决、确认判决、查清https://china.findlaw.cn/ask/jz/zt_7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