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全面贯彻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推进“互联网+教育”创新发展新形态,现将《加快推进云平台全面应用助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7月1日
一、充分认识教育服务云平台的作用
二、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教育云平台应用走向深入,促进全市师生基于教育云平台开展教学和应用,经过2至3年的努力,实现教育大数据应用全面推进,智能化教育管理服务全面普及,师生信息素养和能力全面提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全面融合,信息化育人环境全面升级,支撑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良好生态全面形成。
三、教育云平台主要功能
(一)网络学习空间
空间包括:学校空间、班级空间、教师空间、学生空间、家长空间。用户覆盖所有教师、学生和学校。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中可以进行高效备课,布置学习任务等,教师可完成教、学、研、管等常态化工作。
(二)云平台官方APP“青城教育教师版/青城教育家辅版”
用户覆盖全市师生、家长。“青城教育教师版/青城教育家辅版”APP是呼和浩特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移动端应用,可以实现教师、学生和家长三方的信息沟通。
(三)备授课系统
备授课系统“同步课堂”“智能练习”与“青城教育授课端”软件内含大量资源,用户覆盖全市中小学教师、学生,为全市中小学教师提供课前备课、课中授课、课后测练的教学功能,提供移动端查阅资源、批改作业等功能。
(四)本地资源
本地资源由全市教师用户按照校、区、市本资源栏目上传本地优质教案、课件、微课等资源。
(五)在线教研
用户覆盖全市教师。支持全市教师举办各级网络教研活动,包括集体备课、评课议课、专题教研等,实现常规教研网络化。
(六)教研管理和平台大数据可视化
用户覆盖全市教育管理者和全市教师。管理者可查看各区域学校教育教学状况,并对其进行评价。通过数据可视化了解平台使用情况,为管理者提供决策服务。
(七)云录播功能
支持网络互动课堂、直播课堂、点播课堂等功能,可实现在校园网上视频直播并实现远程互动教学功能,全真展示互动课堂教学的全过程,为推进我市的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支撑。
(八)学校管理与教育政务
公文收发与业务工作管理。可以实现单位之间及单位内部公文流转审批,支持各类复杂公文流转场景,全过程留痕,移动签批,在线签批。满足各级单位和学校内部的审批和资产管理。
四、加快完善平台应用基础工作
(二)做好账号注册和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完善账号注册工作是一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要求学校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新学年教师基础信息更新和新入学学生账号注册工作。学校数据依据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现有数据标准录入,确保注册率、准确率达到100%。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辖区内学校于7月10日前,依托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学校、教师、学生三大基础数据的录入和未注册师生账号的补录注册工作。
(三)空间开通。各旗县区、学校在9月20日前,开通旗县区、校级两级机构空间,指导班主任开通班级空间,教师、学生(家长)依据平台注册账号和密码开通个人空间(网络学习空间)。确保机构空间、学校空间、班级空间与教师个人空间开通率100%,学生(家长)空间开通率不低于50%。
五、扎实推进平台功能普及应用
(一)开展全员平台功能应用培训
1.构建平台功能应用培训机制。由教育局师训科、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牵头,以旗县区、各中小学为主体,制定市、区(旗县)、校三级应用实操培训专题方案,建立三级应用实操培训骨干队伍,确保年内实现旗县区、学校参训率100%,教职工参训考核合格率不低于90%。要把应用实操培训合格作为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操能力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师考核内容与课程设计能力、校本研修设计能力和校本应用相融合。
2.开展示范引领培训。①开展管理者领导力提升高级研修。组织各市、旗县区教育行政、教研培训、电教部门和直属学校负责能力提升工程2.0的管理人员,开展两期管理者培训,提升组织实施能力。②开展培训团队和骨干教师信息化指导力高级研修。开展两期培训者和骨干教师信息化指导力培训,提升培训团队规划设计、组织教研、指导校本研修、开展校本应用考核等能力。
3.实施示范引领培训。根据信息技术应用环境遴选10-15所学校,2-3个区(旗县)作为“互联网+教育”示范校、示范区(旗县)。在市级统筹指导下,组织实施“示范校”“示范区(旗县)”整校推进试点,并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
(二)持续推进以服务教育教学为核心的常态化应用
1.完善网络学习空间基础信息。规范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每所学校要利用平台教育社区功能,开展班级管理、师生交流、家校互联活动;每位教师都要完成个人空间每一类栏目的内容填充;同时利用云存储功能,各学校组织教师及学生完成教师发展档案和学生成长档案的基础信息维护,学校管理员完成本学校的基础信息维护。
2.推进数字资源的有效应用。每所学校引导教师合理使用云平台中市级、区县级、学校三级课程资源库的优质资源,每位老师使用平台的同步课堂功能进行备课,利用平台浏览下载课程资源、课件制作、课堂授课、作业布置、考试测评、教学管理等,利用平台资源授课每月不少于10次。
3.强化网络学习空间研修应用。由市、区教研室分别牵头和学校学科组建立各级网络虚拟教研室和研修共同体。常态化开展跨学校跨地区线上备课、磨课、赛评课,开展不同形态的教研活动。推动教师应用网络学习空间、教师工作坊(集体备课)、研修社区(评课活动)打造“技术创新课堂”。每校每月利用平台开展教研活动不少于2次。
4.强化资源共建共享。每位教师利用平台本地资源栏目把自己的教案、导学案、课件、微课等资源,按照教材章节目录上传到平台对应位置并发布共享到校级、区县级、市级。开展课程配套资源建设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导学案、练习与作业、微课、教学素材、教学工具、教学参考(包括说课课件、说课视频、课堂实录、工具应用案例视频)。每学期每位教师要向平台上传不少于10个资源。建立校、区(旗县)、市三级资源审查推优和激励机制。推优资源做为教师职称评定、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5.开展主题特色活动创建。云平台开设旗县区、学校、班级主题特色活动空间。各区县、学校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基于文化、安全、五育并举、核心素养提升等需求每学期创建不少于一个主题教育活动。学校主题活动、班会主题活动、亲子交流活动、家校活动等要形成特色,展示风采。
6.开展优秀网络学习空间评选活动。建立优秀网络学习空间评选机制,每年开展建立市、区(旗县)、校三级优秀网络学习空间评选活动。评选优秀区域空间、学校空间、教师空间等多种形式的优秀网络学习空间、教师优秀学习空间活动促进空间应用。遴选市级优秀信息化应用案例。
7.强化学校管理应用。2022年内全部实现市教育局与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属校公文互通,各旗县区教育局与辖区内学校公文互通;各单位(学校)能够选择使用OA审批应用完成校内流程审批工作,并在OA审批应用中完成与市、区教育管理单位的审批工作。
六、以平台为依托实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行动
(一)建立实施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机制
按照“市级规划指导、区级统筹监督、整校推进”的实施策略,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融合创新、评用结合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依托呼和浩特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对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职业高中)教师开展不少于50学时(线上20学时,线下30学时)的能力提升工程全员培训,基本实现“三提升一全面”的总体发展目标: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显著提升,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
(二)明确责任主体
建立市、旗县区、校三级“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执行办公室;组建市、旗县区两级培训指导团队、校本应用考核专家团队;指导督促旗县区、学校开展全员培训。分批分层实施“整校推进”,形成区域全面覆盖的有效机制。市级负责20学时线上课程,旗县区、学校负责30学时实践应用。
(三)分层次开展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
采取市级示范、各旗县区普及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校管理团队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开展培训团队信息技术应用指导能力培训,围绕学校信息化教学创新推动教师研训,围绕平台应用开展中小学教师应用能力普及培训。
(四)强化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研修实践
学校从30个能力点和地方特色能力点中选择至少2个维度的能力点供教师选学,制定教师选学任务清单,教师从中选择至少3个能力点(每个维度不少于1个),开展不少于50学时的专题培训、校本研修、应用实践。其中实践应用30学时建议分配如下:完成3个能力点实践应用认证材料15学时,参加能力点的校本教研10学时,完成综合应用能力点课堂实录5学时。确保到2023年6月末,全体教师完成不少于30学时的实践应用。
(五)构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评价体系
2.加强过程督导和质量评价。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作的过程督导和质量评价。强化对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校本研修方案审核备案工作。开展学校“整校推进”绩效考核、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及信息素养发展考核测评工作,开展对旗县区、教师考核测评抽查及项目绩效评估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1.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师训科、人事科、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督导室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部门(单位)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成立市级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抽查评估等。
3.各级各类学校是该项工作的关键节点,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一是要组建学校信息化管理团队,组织好线上学习和线下校本研修。二是要强化学科教学应用实效,确保校本应用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并纳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加大经费预算,确保经费投入
1.各教育行政部门必须落实专项资金,保障本区域该项工作按进度推进,保障示范典型培育和经验推广,保障培训应用评估和优秀典型案例推广等工作。
(三)开展督导评估,营造良好氛围
1.市教育局将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目标考核指标。
2.建立市、区(旗县)两级评估检查制度,加强对各旗县区、学校工作实施情况的监测、督导。市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各旗县区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估结果。
3.教师完成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2.0培训任务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等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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