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宁波的,据我所知中级经济师证书领取是要在经济师考试分数发布后开始领取的。经济师考试分数通常在每年的一月份发布上年考试分数。当分数合格后,在分数发布的2~3个月后开始领取经济师考试证书。经济师考试证书的领取需要如下资料:1.考生自己的身份原件。2.到经济师考试证书领取点填写表格盖章(有些地域是不必的)。经济师考试证书领取地点通常是在宁波的人事考试中心或许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中心办理。658
地址:宁波市开明街89号。
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高考,硕士研究生、专升本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英语、计算机、大学英语等非学历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教育考试工作。
2、组织全市普通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体育中考、英语听力考试、科学实验考试等)工作。
3、承担教育行政部门或社会各部门委托的教师招聘、职评等考试测评;参与教师资格认定与注册;承担教育考试研究、教育质量测量诊断;承担对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社会考试项目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网址:。
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教育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宁波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研究全市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意见、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宁波市人社局下面有个宁波市人才培训中心,和很多高校合作,像同济大学,上大,上海海事等等。专业也比较多,你可以去他们的官网查一下。至于含金量嘛,看你需求了,读出来就是研究生啊。尤其是双证的,虽然是周末上课,还是全日制的。
人力资源大厦。各主管单位凭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宁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宁波人力资源大厦裙楼2楼,对外服务窗口领取执业证原件。
关于国企招聘,除上述渠道外,考生也可以留意国企官网是否有招聘,也可以通过各类媒体平台了解浙江各地国企信息。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象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2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1月25日(含)以后出生。
2、面向全国,户籍不限。
3、截止2015年11月25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招聘条件:
考生在报名之日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且要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说明。
三、招聘计划
2015年象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2家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留学人员(持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委培生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考生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其中,县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象山分院)的临床职位为紧缺职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原则上要求达到3:1,若不足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体检医院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体检医院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及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录用
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体检、考察过程中如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报考该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但自拟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之日起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四)拟录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自公示结束日起3个月内由本人解决,3个月内未解决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新聘用人员须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交流到县外的申请。
(六)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广大报考者不要轻信,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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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象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