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全文篇一: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范本xxx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范本)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意见》,洪府发(2011)44号,结合xxx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分每个林场表述)xxx林场始建于xx年,隶属于xxx,林场地处xxx,占地xx亩(或平方公里),其中生态公益林xx亩,商品经营林xx亩,主要经营xx。企业现有职工人数xx人,其中离退休人员xx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xx人,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xx人。截止2011年12月,林场账面总资产xx万元,总负债xx万元,资产负债率为x
2、x(具体以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为准)。二、改革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二)改革原则三、改革目标与时限(一)改革目标(二)改革时限四、改革对象与内容(一)改革对象(二)改革内容1、定位转型,创新体制2、以人为本,安置职工3、化解债务,剥离负担五、改革成本和资金筹措依据有关政策,经人保、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核,林场改革总成本xx万元,其中:当期支付xx万元,逐年支付xx万元。改革成本构成(附表)改革资金筹措多渠道筹措国有林场改革资金:1、积极争取中央、省林场改革补助资金;2、变现林场资产;3
3、、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林场改革;4、鼓励金融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推进林地、林木资本化;5、不足部分由财政垫付。六、改革步骤(一)前期准备阶段(xx年xx月—xx年xx月)(二)方案实施阶段(xx年xx月—xx年xx月)(三)评估验收阶段(xx年xx月—xx年xx月)七、改革措施(一)组织保障(二)宣传发动(三)规范操作(四)维护稳定篇二:某某某市林业局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某某某市林业局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林业
4、发展的决定》(内党发20032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325号)精神,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激活经营机制,加快国有林场改革步伐,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保障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深入我市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认清形势,明确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我现有国有林场2个,职工183人,经营面积9.5万亩,森林覆盖率89.5%,林木蓄积52.9万立方米,小径竹蓄积4.9万吨,林场总收入120万元。多年来,国有林场在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工作中发挥了骨干、示范和带动
6、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为重点,以提高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为核心,遵循“以林为本,生态优先,分类指导,可持续发展”的办场方针,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建立适应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奋斗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对现有森林资源的全面保护,加快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的步伐,调整林种结构,强化科学经营措施,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推进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合理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
7、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实现生态和经济的良性循环,把国有林场建设成为坚强的绿色生态屏障和重要的后备森林资源培育基地。到2010年,全县国有林场完成封山育林2万亩,其中宜林荒山造林0.7万亩,灌木林改造0.3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3.5万亩,中幼林抚育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93%,林木蓄积达到60万立方米,林场总产值达到2000万元。到2020年,国有林场森林资源面积达到并稳定在10万亩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97%以上,林木蓄积达到70万立方米,林场总产值达到5000万元。二、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一)改革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县政府决定将梁平县林场、梁
8、平县竹海林场划定为生态公益型林场,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按管护面积大小,梁平县林场下设5个管护站,梁平县竹海林场下设3个管护站。每个管护站设2-3个护林点。从2005年10月1日起,两个国有林场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差额预算管理。国有林场场长实行聘用制与委任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用。国有林场的森林管护人员实行聘用制,其工资及管护费用与管护面积和管护难度挂钩。(二)加快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流转步伐。按照有关规定,对国有林场全面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在明晰产权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以森林资源为资本控股或参股组建股份制企业;鼓励国有林场和乡村、林农发展联营和股份合作林场;鼓励林场职工承包管护林
9、和开发林地,兴办家庭林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采取兼并和租赁等多种形式在国有林场搞开发。在尊重林主意愿的基础上,将国有林场毗邻的集中连片天然林协商划归国有林场管护;国有林场零星分散的山头地块,可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进行流转,让其发挥更大效益。以承包、租赁形式取得经营权的国有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由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审批;以转让、拍卖、入股、联营、划拨等形式进行国有森林、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报市林业局依法审批或报批。转让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及出售场属企业的收入用于国有林场发展。(三)鼓励国有林场大力发展林业产业。要根据自身的资源优
10、势,积极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花卉苗木、森林食品、珍贵药材以及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栽培等新兴产业,大力培育新的林业经济增长点。有条件的林区,应积极兴建森林公园,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旅游,推进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鼓励国有林场根据所经营森林不同的利用方向,合理调整林种、树种结构,增加珍贵树种营造比例,改造低效林,积极培育大中径级林木。提倡科学经营森林,鼓励国有林场开展幼林抚育,在强化抚育间伐作业设计、方案审批和施工检查验收管理的基础上,对国有林场抚育间伐指标不足的,要积极支持解决。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国有林场职工在完成森林资源管护任务后,可以承包国有荒山造林、中幼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生产项
11、目,可以发展用材林、经济林、苗木、花卉、养殖、旅游服务、小型加工等经营项目,取得的收入归职工所有。国有林场现有的不适合统一管理的各种经营性项目,可采取承包、作价出售、拍卖等多种方式转给职工个人或以合伙、股份合作等形式经营。对职工家庭林场经营用材林正常采伐所需的指标,应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安排。(四)合理分流国有林场富余人员。要利用现有经营性项目转制集中分流富余人员,对国有林场兴办实体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继续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允许职工自谋职业,保留职工身份;通过就地发展种养业和小型加工业等项目
12、自谋职业的职工,林场在经营用地、资金等方面应给予必要的扶持。要组织富余人员从事育苗、造林、工程设计、监理、检查验收或开发性项目,也可有计划地组织劳务输出。对暂时无法安置就业的职工,符合条件的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范围。对分流的富余人员,要纳入当地再就业工程统筹安排,加强生产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为再就业创造条件。培训结束后,要积极推荐就业。培训经费由林场承担,富余职工较多且较困难的国有林场,要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五)积极改善国有林场基础条件。按照国有林场的事权划分,县人民政府将把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列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将贫困国有篇三:准确把握国有“
13、林场改革”精神文/湖南省林业厅副厅长柏方敏《湖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是中央《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在我省的具体化,其改革的主要精神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支持体系三个部分。一、改革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实施一个战略,即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落实一个要求,即分类推进改革;围绕两大目标,即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推动两个分开,即政事分开、企事分开;实现两个创新,即创新管护方式、创新监管体制;推动两个转变,即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一个新体制,即建立起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
14、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二是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四是坚持分类指导、省级负责。(三)改革时限:到2015年6月底,对《湖南省国有林场管理办法》规定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或省林业厅认定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林场,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四)总体目标:我省国有林场改革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一是森林面积增加13.3万公顷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2000万立方米以上,生态功能显著提升;二是通过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职工就业有着落;三是通过定性
15、定编,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到位的林场管理新体制。二、改革的主要内容第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实施方案》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国有林场的属性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根据工作性质、经营规模和管护难度等因素,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二是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
16、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三是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第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一是明确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二是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规模和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重组
17、整合。三是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四是明确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优强林业企业参与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加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是要加快分离各类国有林场的办社会职能,逐步将林场所办学校、医疗机构等移交属地管理。第三,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一是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要引入市场机制,
18、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二是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三是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第四,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一是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实行国家、省、市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三是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森林资源
20、进去了。这是重要的优惠政策之一,也是我省改革实施方案的一个亮点。同时,要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四是实行提前退休。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
22、强财政支持。一是加大对国有林场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场林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问题;市(州)、县(市、区)财政也要积极筹措资金,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中央和省财政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国有林场补缴拖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分离场办学校和医院等社会职能。三是要整合各类涉林资金,支持国有林场改革。适时提高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具备条件的支农惠农政策可适用于国有林场,对生态区位特别重要地区的国有林场给予适当倾斜。将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扶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