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祁发[2004]01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38个职位,共14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64名:
①信息中心2名:文秘专业技术员2名;
②职业中专教师2名:教育心理学、普通话教师各1名;
③初中教师10名:音乐教师4名,美术、体育教师各3名(分配到三口塘镇、大忠桥镇、黄泥塘镇、进宝塘镇、羊角塘镇、龚家坪镇各中学工作);
④小学教师30名: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各10名(分配到大忠桥镇、黄泥塘镇、进宝塘镇、肖家村镇、八宝镇、内下乡、梅溪镇、羊角塘镇、文明铺镇、龚家坪镇各小学工作);
⑤财务人员10名(分配到大忠桥镇、肖家村镇、八宝镇、黄泥塘镇、进宝塘镇、梅溪镇、羊角塘镇、文富市镇、文明铺镇、龚家坪镇各中学或中心小学工作);
⑥校医10名(分配到大忠桥镇、肖家村镇、白水镇、进宝塘镇、梅溪镇、潘市镇、大村甸镇、文富市镇、文明铺镇、龚家坪镇各中学工作)。2、卫生系统医卫专业技术人员53名:
①人民医院14名:临床医疗8名、护理6名;
②中医院8名:临床医疗5名、护理3名;
③乡镇卫生院31名:妇幼、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各2名,临床医疗10名,护理15名。3、人口计生委系统7名:
①县计生技术服务站计生技术员2名;
②乡镇计生技术服务所计生技术员5名。
4、文化系统5名:祁剧团演员旦角3名,小生、生角各1名。
5、农业局系统2名:农技推广中心果树、蔬菜专业技术员各1名。
6、林业局系统2名:镇林业站林业专业技术员2名。
7、水利局系统1名:水利工程建设站水利专业技术员1名。
8、畜牧水产局系统2名:动物监督站动物医学技术员1名,饲料工业办畜牧专业技术员1名。
9、环保局系统2名:环境监测站环境监测技术员2名。
10、国土资源局系统1名:测量测绘技术员1名。
11、工业园区下属事业单位1名:市政或给排水技术员1名。
12、安监局系统1名:烟花炮竹专业技术人员1名。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报考的行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本县在职在编的中小学教师不得报考本系统公开招聘的职位,教育系统的财务、校医职位仅从本县在职人员中招聘,其它各职位在职或非在职人员皆可报考。
4、报考人口计生委系统的考生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分配,考试综合成绩排第一和第二名的分配到县计生技术服务站工作,考试综合成绩排第三至第七位的分配到各镇计生技术服务所工作。
5、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2010年祁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本人到报名处进行数码照相,书写诚信承诺书,并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1张,考务、宣传费每人200元,数码照相费每人15元,报考教育系统财务、校医职位的还须提供从(执)业资格证原件和所在单位介绍信,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和护理职位的还须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除报考教育系统财务、校医和卫生系统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名额比例不得低于2:1外,其他各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名额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1,报名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考生须在6月底前提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4、体检
各职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组织实施。5、考核
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导致计划招聘名额有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6、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举报不予受理。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7、聘用
经考核、公示合格后,县人事局行文确定聘用人选。用人单位在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后的一个月内拿出聘用方案,并报县人事局备案。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须在2010年8月底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考生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祁阳县人事局
4006300999
投诉建议:4006300999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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