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4月15日利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利川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批复(利政函〔2013〕43号)发布实施。
1.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市大力实施“生态立市”的发展战略,创建“武陵明珠、锦绣利川”这一总体目标和市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利川市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城镇化、工业化水平快速提高,林地供求矛盾日益凸显。全面保护林地、合理利用林地,提升森林资源承载能力,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科学发展的战略目标,加快市域经济发展,提高林业科学发展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关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达到通过规划,统筹、协调林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保障林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之目的。利川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利川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开展《利川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编制工作。
《利川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主要阐明规划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战略、森林保有量、占用征收林地定额、林地保有量、林地生产率、重点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等主要目标和相应的调控指标,明确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区域统筹、差别管理的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及政策措施,确定本行政区域林地的规模、结构、布局等,是利川市2010——2020年林地保护利用的纲领性文件和重要依据。
2.现状分析评价2.1.自然地理2.1.1.地理位置
利川市位于鄂西南边陲,大别山南麓,东接恩施,南界咸丰,西与重庆黔江、彭水相邻,由西至北依次与重庆石柱、五桥、云阳、奉节交界。地跨东径108°21′—109°18′,北纬29°42′—30°39′,市城区东距武汉711公里,距恩施城区60公里,北距重庆万州128公里,国土总面积459630公顷。
2.1.2.地形地貌
利川市属云贵高原东部延伸部分,地处巫山余脉与武陵山北上余支交汇部。境内山地、峡谷、丘陵、山间盆地和河谷平川相互交错,中部突起而平坦,是一个如桌状隆起的山原。山原外围,峰峦叠嶂,沟谷幽深,高差悬殊。境内齐岳山由北纵贯西南,麻山斜踞东南,寒池山高耸东北,佛宝山横亘中部。全市最高点为寒池山,海拔2041.5米,最低点为西南部郁江出境处,海拔315米,市城区海拔1079.5米。
2.1.3.河流水系
市境地势中部高,四周低,河流分布呈典型的放射状水系,由中部向四周流出,除清江外,其它河流均注入长江上游。主要河流有清江、梅子水、磨刀溪、郁江和毛坝河五条。
2.1.4.气候条件
全市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湿润气候区,是我省多雨区和暴雨区之一,雨量充沛,日照较少,冬无严寒,夏无酷暑,云多雾大,风小潮湿。低山四季分明,冬暖夏热;二高山春迟秋早,湿润多雨;高山气候冷凉,冬长夏短。全年平均气温12.7℃,极端最低气温零下15.4℃,极端最高温度35.4℃,稳定通过10℃的年活动积温3849℃。无霜期233天至266天,多年年均降水量1472毫米,平均湿度81.6%。
2.1.5.基岩土壤
基岩多为沉积岩,尤以石灰岩分布广泛,并夹有砂页岩、紫色砂页岩、泥岩、石英砂岩等。全市共有9个土类,19个亚类,50个土属,237个土种,林业用地主要土壤有黄壤、山地黄棕壤和山地棕壤。
2.2.社会经济2.2.1.行政区划、基础设施情况
利川市辖6乡6镇、2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经济开发区,共579个行政村(居委会),此外,林业系统直属二级单位中有4个省级国有林场,2个县级国有林场,2个国有集体合营林场。
全市交通以公路为主,318国道东西向横贯全市,利(川)~咸(丰)线、利(川)~彭(水)线、利(川)~石(柱)线、利(川)~云(阳)线、利(川)~奉(节)线呈放射状分布,构成全市公路骨干网络,市内乡村公路纵横交错。年末公路通车里程达4205公里,年度货物中转量11341万吨公里;沪渝高速从东向西贯穿全境,在利川城区及汪营设有互通;渝利、宜万铁路在城区设有客、货运两站。
2.2.2.经济发展情况
2010年,全市实现工农业总产值544841万元,财政收入88483万元。年末总人口89.55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325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713元,社会劳动力平均工资80元。
2.3.生物资源2.3.1.动物资源
利川丰富的森林植被为各种野生动物提供优良的栖息繁衍场所。据1998—1999年野生动物普查,全市现有野生动物170余种,其中兽类45种、鸟类90种、爬行类19种、两栖类20种。属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物有豹、云豹、林麝、金雕4种;属国家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有猕猴、大灵猫、小灵猫、斑羚、豺、黄嘴白鹭、白冠长尾雉、红腹锦鸡、芍鸡、红腹角雉、短耳鴞、长耳鴞、红角鴞、长脚秧鸡、鹰、鹞鹰、松雀鹰、白腹黑啄木鸟、穿山甲、大鲵20种;属省级重点保护有狐狸、貉、獾、果子狸、松鼠、豪猪、华南兔、黄鼬、豹猫9种。
2.3.2.植物资源
利川市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根据近年有关专家、学者补充调查,全市各类植物共有2500余种,其中维管束植物(含蕨类植物)138科、411属、1489种。在维管束植物中,木本、半木本及木质藤本植物为114科(裸子植物7科,被子植物107科),374属、1421种,其中有水杉、伯乐树、珙桐、红豆杉、银杏、光叶珙桐、南方红豆杉7种国家一级保护树种,有国家二级保护树种24种,省重点保护树种25种,其它珍稀濒危植物有100余种。
2.4.森林资源
根据2009年利川市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资料,利川市森林资源情况如下:
2.4.1.各类土地面积
利川市国土面积459630公顷,现有林地面积266356.7公顷,其中:有林地208969.9公顷,灌木林地33181.7公顷(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16451.5公顷),未成林地4450.1公顷,苗圃地53.3公顷,无立木林地1262公顷,宜林地18439.7公顷,非林地193273.3公顷(其中未利用地79987.8公顷);国家重点公益林152568.9公顷,省级重点公益林19126.5公顷;林地分类:公益林171695.4公顷,商品林94661.3公顷;林地生产率现状41.0%。森林覆盖率49.04%,林木绿化率52.68%。
活立木总蓄积量9504145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9298485立方米(乔木林蓄积9295396立方米、散生木蓄积3089立方米),四旁树蓄积205660立方米。
2.4.2.林种面积、蓄积
利川市防护林面积120086.4公顷、蓄积4424443立方米,特用林面积29623.6公顷、蓄积1067010立方米,用材林面积70488.6公顷、蓄积3763250立方米,经济林面积5457.8公顷、蓄积40692立方米。其中竹林面积305.0公顷、株数37.75万株。
2.4.3.乔木林分树种面积、蓄积
利川市乔木林总面积208667.9公顷、总蓄积9295396立方米。乔木林中,纯林面积155393公顷,蓄积6079226立方米;混交林面积72817公顷,蓄积3216109立方米。
按树种分:松类面积94104公顷、蓄积4566448立方米;杉类面积7714公顷、蓄积274659立方米;柏类面积2612公顷、蓄积98804立方米;硬阔面积22021公顷、蓄积178148立方米;软阔面积647公顷、蓄积11306立方米;针叶混面积26172公顷、蓄积1228806立方米;阔叶混面积9498公顷、蓄积214752立方米;针阔混面积31686公顷、蓄积1442149立方米;乔木型经济林树种面积521公顷、蓄积2703立方米。
2.5.林地保护利用基本情况
利川市现有林地面积266356.7公顷,占利川市国土总面积的57.95%。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情况如下:
2.5.1.林地保护的基本情况
利川市在林地保护方面:一是全面落实林地政策,实行了林权制度改革,落实了山权林权,并全面颁发了林权证,基本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二是建立有较为完备的林业执法队伍和执法管理机制,市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股依法受理征占用林地申请手续,依照程序分理申报审批手续;林政稽查队负责征占用林地现场核查、调查发现、制止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行为;森林公安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案件;林业站负责监督本级行政区范围内的林地使用。三是对重点林地实行重点保护,对于生态区位重要、石漠化严重、江河源头、江河两岸等生态脆弱区域区划界定了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重点公益林,建立了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自然保护小区和森林公园,实行严格保护。
2.5.2.林地利用的基本情况
利川市有乔木林地面积208667.9公顷,蓄积9295396立方米,平均41.0立方米/公顷,竹林面积305公顷,37.75万株,平均1238株/公顷。
——按森林经营分类划分:生态公益林地面积171695.4公顷(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面积152568.9公顷,省级生态公益林地面积19126.5公顷),商品林地面积94661.3公顷(其中:重点商品林19338.5公顷、一般商品林75322.8公顷)。
——按林地权属划分:国有林地面积7038公顷,集体林地面积259318.7公顷。
——按地类划分:有林地面积208969.9公顷、灌木林地面积33181.7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4450.1公顷、苗圃地面积53.3公顷、无立木林地面积1262公顷、宜林地面积18439.7公顷。
——按林种划分:防护林面积157817公顷,特用林面积30666公顷,用材林面积74080.7公顷,经济林面积5488公顷。其中竹林面积305.0公顷。
——按主要造林树种划分:松类面积94104公顷;杉类面积7714公顷;柏类面积2612公顷,硬阔面积22021公顷;软阔面积647公顷;针叶混面积26172公顷;阔叶混面积9498公顷;针阔混面积31686公顷;乔木型经济林树种面积521公顷。
2.6.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林地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结合利川市林地保护利用的现状,经调查分析,利川市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2.6.1.林地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林地保护意识不强,认识不够。二是对林地管理的法制观念淡薄,不知法,不懂法,不按法律规定办事现象突出。三是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国土管理部门:⑴、将茶叶、干鲜果树、药材等经济林林地认定为“园地”;⑵、将部分荒山和“宜林地”视为“未利用地”,导致林地未能全部合理保护利用,林业主管部门与其他管理部门之间配合协调不够,在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过程中各自为政,甚至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用林地手续。四是林地管理力量薄弱,人员少、范围广、面积大、难度大,违法占用林地的案件不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后期发现难以准确认定林地面积和林木破坏情况,加大了调查处理难度。五是制度不健全,农村集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村、组公路建设,占用林地无明确的管理制度,滥用林地的现象普遍。
2.6.2.林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林地资源总量不足,不能满足生态需要,全州平均森林覆盖率在70%以上,而我市仅49.04%,与我市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战略不符,更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对生态环境、森林资源的要求。二是树种结构不合理,生态脆弱,马尾松纯林面积大,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低。马尾松纯林占森林面积的41.2%,极易遭受马尾松毛虫、松材线虫、森林火灾危害,不利于林地地力恢复,森林生态效益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也相对较低。三是林分质量不高,林分结构不合理。纯林多,混交林少,单层林多,复层林少,针叶林多,阔叶林少,中、幼龄林多,近、成熟林少。四是林地经济效益低下,利川市人均林业产值仅有134元,仅占农民人均纯收入3250元的4.1%。
2.7.林地需求分析
根据利川市林地资源利用现状、自然地理、生态区位、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等情况,结合省级下达的规划指标,现对利川市林地需求量分析如下:
2.7.1.林地资源利用现状分析
利川市国土总面积459630公顷;林地面积266356.7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57.95%,其中:有林地面积208969.9公顷、灌木林地面积33183.7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4450.1公顷、苗圃地面积53公顷、无立木林地面积1262公顷、宜林地面积18439.7公顷;非林地面积19327.3公顷(其中四旁折算面积2282.0公顷)。森林覆盖率49.04%,林木绿化率52.68%。人均占有林地面积0.297公顷,人均占有森林面积0.252公顷。
2.7.2.林地消耗、增长量分析
2.7.3.林地需求分析
根据省林业厅下达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基数与目标,利川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控制基数和规划控制目标[详见表2—1]:
利川市林地保护控制基数及目标表
表2--1
单位:公顷
统计单位
林地面积
有林地
疏林地
灌木林地
未成林地
苗圃地
无立木林地
宜林地
林业辅助用地
林地保有量目标
森林保有量目标
计
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
利川
266283
209085
32424
16374
4217
34
1317
18534
268213
233828
重点公益林现状
重点商品林现状
重点商品林目标
林地分类现状
林地分类目标
林地生产率现状
林地生产率目标
国家公益林
省级公益林
地方
公益林
商品林
152727
7387
19345
25055
171764
94519
175651
92562
41.0
47.2
依据省级规划控制指标,结合利川市林地资源现状分析林地需求结果如下:
利川市林地保护控制基数:现有林地面积266356.7公顷,有林地208969.9公顷,灌木林地33181.7公顷(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16451.5公顷),未成林地4217公顷,苗圃地53公顷,无立木林地1262公顷,宜林地18439.7公顷;国家重点公益林152568.9公顷,省级重点公益林21413.9公顷;林地分类:公益林171695.4公顷,商品林94661.3公顷;林地生产率现状41.0%。
规划期中:林地保有量目标268213公顷,森林保有量目标233828公顷;林地分类目标:公益林175651公顷,商品林92562公顷,林地生产率目标47.2%。
通过对上述数据分析表明:利川市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目标达到268213公顷,比现有林地面积增加1856.3公顷;森林保有量目标达到233828公顷,比现有森林面积增加8406.6公顷,森林覆盖率增加1.84%;生态公益林面积增加3955.6公顷,商品林面积减少2099.3公顷;林地生产率目标达到47.2%,比2009年增加6.5%。
2.8.规划期内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自2010年到2020年期间,利川市林业发展面临着多重机遇与挑战,机遇大于挑战,趋势有利于林业发展。
2.8.1.利川市林业发展在规划期内(2010--2020年)面临的机遇
一是我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提出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和蓄积分别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和13亿立方米,要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势必要加强林地保护措施,加大造林力度,提高林地生产率和森林质量。二是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号召,开展全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林业行业来说,就是要以发展、保护、利用好森林资源为主旨,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生态和谐,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国家颁发了一系列林业法律法规,从中央到地方也相应出台了支持林业发展的扶持、优惠政策,为保障、推动林业发展提供了法律、政策保障。四是近几十年来林业科技发展、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建设等为林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8.2.利川市林业发展在规划期内(2010--2020年)面临的挑战
一是经济条件落后,缺乏社会资金投入,林业的发展仅靠项目支撑;二是森林资源质量不高,林地土层厚度大多仅有30--60厘米、沙质、石砾含量高,有机质含量低,石漠化趋势严重;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仅有41.0立方米/公顷。三是森林资源管理难度大,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不利因素时刻威胁着林业发展。四是林业科技推广应用相对落后,森林经营管理措施比较先进地区差距较大。因此,2010--2020年期间,利川市林业发展将面临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和森林质量难度大,应用林业科技有阻力、林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管理难度增大等困难的挑战。
3.规划总体思路3.1.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林地管理条例》
(3)《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
(4)《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
(5)《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操作细则》
(6)《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7)《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8)《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点》
(9)利川市2009年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成果资料
(10)《利川市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利川市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成果》
(11)《利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2.规划范围
利川市域内所有林地和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它土地。
3.3.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10--2020年,以2009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3.4.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统筹协调林地的保护与利用,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5.规划原则
——严格保护、突出重点。按照现代林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严格保护现有林地资源,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对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区域林地,以及高效生产木材、木本粮油和生物质能源林地进行重点保护。
——持续利用、提高效益。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转变林业发展和林地利用方式,科学使用林地,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促进林地利用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多功能需求,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统筹生态、生产、建设使用林地需求,分区明确林地利用方向和重点,合理配置林地资源。
——强化调控、科学管理。创新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机制和政策,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增强林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分类管理。
3.6.规划目标
——林地总量适度增加: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增加到268508.3公顷,比2009年林地面积增加2151.6公顷,占国土面积的比重提高0.47%以上。
——森林保有量稳步增长:到2020年,利川市森林保有量达到233899.6公顷以上,比2009年增加8478.2公顷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50.88%以上。
——林地保护利用结构逐步优化:到2020年,重点公益林地达到152568.9公顷,占到林地总面积的56.8%;重点商品林地达到25146.1公顷,占到林地总面积的9.36%。
——林地生产力明显提高:到2020年,现有乔木林地的林地生产率力争达到47.2立方米/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到10249334立方米以上,比2009年增加约953999万立方米以上;通过实施森林经营、控制消耗等措施,活立木总蓄积量力争达到10249334万立方米。
——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规模逐步得到严格控制:2010--2020年,利川市征占用林地总额控制在2000公顷以内。
林地保护利用的主要规划指标生
属性
指标
涵义
2020年
约
束
性
森林保有量
(公顷)
一定时期确保森林覆盖率目标实现的最低森林面积1
233899.6
征占用林地定额(公顷)
各类建设用地征用、占用林地面积上限
2000
预
期
林地保有量
一定时期确保实现森林覆盖率等战略目标的最小林地面积
268508.3
林地生产率2
(立方米/公顷)
森林(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是反应林地生产潜力的重要指标
重点公益林地
重点公益林地面积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152569
重点商品林地
国家和地方建设的用材林、木本粮油林、生物能源林基地面积之和与林地总面积之比
25146
注1:森林面积为有林地和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面积之和;
注2:衡量林地生产率的指标有蓄积量、生物量、生产率、经济产出等不同指标,仅选用单位面积蓄积量,重点针对有林地。表中的指标指现有乔木林地的林地生产率。
3.7.规划任务3.7.1.以严格保护为前提,确保林地规模适度增长
通过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等措施,防止林地退化,减少林地逆转流失数量;通过生态自我修复和加大对工矿废弃地、生态重要区域的治理等,有效补充林地数量,确保利川市林地资源动态平衡、适度增长。
3.7.2.以增加森林面积为重点,确保森林覆盖率目标实现
采取重点生态工程带动、激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措施,通过加快宜林地造林绿化,加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治理,有针对性地规划和实施退化林地修复工程等,增加森林面积,为实现森林覆盖率目标、建设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提供基础保障。
3.7.3.以科学经营为核心,大力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
加大投入力度、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科学利用林地,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实施森林质量工程和木本粮油工程,挖掘林地增产增收潜力,大幅度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3.7.4.以优化结构布局为手段,统筹区域林地保护利用
围绕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分区、分类、分级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方向、重点、政策和主要措施,保障重点公益林、重点工程建设、木材及林产品生产基地、国家生态屏障等对林地的要求。对不同功能区林地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别化保护利用政策,规范林地利用秩序,促进林地利用的区域协调,确保利川市林地保护利用整体效益最大化。
3.7.5.以创新管理制度为突破,形成林地保护利用管理新机制
完善用途管制、定额专用、分级保护、差别管理等林地保护利用制度和差别化补偿政策等;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改革和完善林地保护利用机制,形成有利于保护林地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管理机制,提高林地保护利用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规划实施执行力。
4.规划结构和布局
在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利川市主体功能区与区域控制管理为限制开发区类型;林地功能区为:重点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和清江流域生态治理和经济用材林功能区,依据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结合利川市自然地理条件、生态区位、森林资源现状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规划利川市林地结构和布局。
4.1.林地保护利用总体区划
根据利川市自然地理条件、森林资源现状及不同区域内的生态区位、立地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结合利川市林业“十二五”规划、以及全市不同区域内的林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依据有关技术要求,将林地利用区划为两个主导功能区、十四个功能区,林地区域控制管理划分为两种开发区类型。
4.1.1.林地保护利用的两个主导功能区
(1).重点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范围:毛坝乡星斗山自然保护区范围、元堡乡朝阳村、忠路镇星斗山自然保护区范围、汪营镇星斗山自然保护区范围、佛宝山开发区、柏杨坝镇白鹭和梳篦嵌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范围。
(2).清江流域生态治理和经济用材林功能区。范围:利川市其它范围。
林地保护利用的十四个功能区是:
(1)毛坝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
(2)小河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
(3)佛宝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
(4)白庙白鹭和梳篦嵌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
(5)清江源水源涵养林功能区;
(6)清江流域水土保持林功能区;
(7)石漠化综合防治功能区;
(8)利中盆地用材、经济林功能区;
(9)磨刀溪水土保持林功能区;
(10)谋道、建南用材林、药用林功能区;
(11)郁江流域水土保持林功能区;
(12)毛坝河及其支流水土保持林功能区;
(13)毛坝用材林、茶叶产业林功能区;
(14)沙溪石门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
4.1.2.林地区域控制管理的两种开发区类型
(1).禁止开发区范围:星斗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毛坝管理站、汪营管理站范围、白庙白鹭和梳篦嵌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清江源、城区饮用水源汇水区。
(2).限制开发区范围:全市其它范围。
4.2.森林分类区划
根据利川市林地分布范围、生态区位、立地条件和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以及《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湖北省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将利川市森林分类区划为四个区(与主导功能一致):
(1).重点公益林区。范围包括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清江源水源涵养林区,石漠化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城区饮用水源汇水区等,面积152568.9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33.19%,占公益林总面积的88.86%。
(2).一般公益林区。范围包括省级自然保护小区,江河两岸,公益型林场,森林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等,面积19126.5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4.16%,占公益林总面积的11.14%。
(3).重点商品林区。范围包括我市利中盆地的柏杨坝镇、南坪乡、汪营镇、凉务乡、团堡镇的交通方便,地力条件较好的地区。面积19338.5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4.2%,占商品林总面积的20.4%。
(4).一般商品林区。未纳入公益林区划和重点商品林区划的地区,总面积75332.8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16.4%,占商品林的79.6%。
4.3.林地保护等级划分
依据利川市林地保护等级分级现状,结合本次林地保护等级分级技术标准要求,划分林地保护等级。
4.3.1.林地保护等级分级现状
利川市现有林地面积266356.7公顷,保护等级分级现状是:
Ⅰ级保护林地23099.7公顷,分布区域: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清江源。
Ⅱ级保护林地119819.4公顷,分布区域:除Ⅰ级保护林地外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地方重点公益林地,省级自然保护小区,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Ⅲ级保护林地56481.3公顷,分布区域:除Ⅰ、Ⅱ级保护林地以外的地方公益林地,石漠化工程区林地,以及国家、地方规划建设的丰产林区、木本粮油林、生物质能源林等。
Ⅳ级保护林地66956.3公顷,全市范围内除前三级保护以外的全部商品林地。
4.3.2.林地保护等级分级规划
2010--2020年期间,利川市林地面积规划达到268508.3公顷,具体林地保护等级分级规划如下:
Ⅰ级保护林地25714.1公顷,分布区域: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清江源,城区饮用水源汇水区。用以保护生物多样和清江源、城区饮用水源水源涵养林区。
Ⅱ级保护林地122051.8公顷,分布区域:除Ⅰ级保护林地外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地方重点公益林地,星斗山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Ⅲ级保护林地42213.8公顷分布区域:除Ⅰ、Ⅱ级保护林地以外的地方公益林地,石漠化工程区林地,以及国家、地方规划建设的丰产林区、木本粮油林、生物质能源林等。
Ⅳ级保护林地78528.6公顷,全市范围内除前三级保护以外的全部商品林地。
4.4.林地质量等级划分4.4.1.林地质量划分
根据利川市地形、土壤、植被因子,立地条件,采用定性评定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林地生产力等级,并结合交通区位等指标,将利川市林地质量划分为Ⅱ、Ⅲ、Ⅳ等3个等级:Ⅱ级面积8551.8公顷;Ⅲ级面积234881.1公顷;Ⅳ级面积22923.8公顷。由于我市总体海拔较高,坡度较大,土层较薄,综合评定无质量等级为Ⅰ级的林地,和少量的Ⅱ级林地,主要是Ⅲ、Ⅳ级各质量等级的林地在各个区域分布广泛也较均匀。
4.4.2.林地利用方向、措施
为提高林地生产率,充分发挥林业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结合利川市森林资源利用现状,根据不同的林地质量等级确定林地利用方向、措施:
Ⅱ级林地面积8551.8公顷,主要分布在柏杨坝、汪营和文斗等乡镇,全市其它也有少量分布,立地条件相对较好。
利用方向:以发展商品林为主,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培育以马尾松、杉木、柳杉、桤木、外国杨等速生树种为主的工业原料、速生用材林和以梨子、核桃、油桐、油茶为主的高效经济林。
利用措施:依据适地适树、高产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设计,选用良种壮苗,科学造林、管理,精心培育。
Ⅲ级林地面积234881.1公顷,为我市林地质量主要等级之一,主要分布在利中盆地和沙溪乡,立地条件一般,范围广、面积大、主要树种是马尾松,及针阔混交林,经济效益相对不高。
利用方向:生态区位重要地域已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林地,实行重点保护;其余区域以发展一般商品林为主,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培育以马尾松、枫香、柳杉、栎类等乡土树种为主的用材林和以板栗、核桃、油茶为主的高效经济林。
利用措施:依据适地适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并重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设计,选用良种壮苗,科学造林、管理,精心培育,采用科学方法改造低产林,提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Ⅳ级林地面积22923.8公顷,也是我市林地主要等级之一,全市石漠化区及其它地区普遍分布,立地条件相对较差。
利用方向:重点发展生态公益林,培育以马尾松、枫香、剌槐、栎类等乡土树种为主的防护林。
利用措施:依据适地适树、生态建设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设计,选用良种壮苗,科学造林、管理,精心培育;同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保护林下灌木树种和地被植物,努力提高生态效益。
4.5.主导功能区和林地功能分区
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将利川市林地功能区划为:1.重点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2.清江流域生态治理和经济用材林功能区。
依据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林地功能区划,结合利川市森林资源现状及各区域生态位置的重要性,将林地功能区区划为十四个功能区。[详见下表]
利川市林地功能分区方案
省级林地保护功能区
所属县(保护区、公园)
林地功能分区
备注
名称
代码
县代码
重点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休闲功能区
1
湖北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22802
毛坝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
142280201
毛坝乡星斗山保护区范围、元堡朝阳
小河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
142280202
忠路镇星斗山保护区范围
佛宝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
142280203
佛宝山开发区、林场、水库、药材厂乡星斗山保护区范围
清江流域生态治理和经济用材林功能区
4
湖北省利川市
白庙白鹭和梳篦嵌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
442280204
新民村、西平村、红岩、偏岩
清江源水源涵养林功能区
442280205
清江村、马鞍山村
清江流域水土保持林功能区
442280206
清江河第一层山脊
石漠化综合防治功能区
442280207
团堡、元堡、都亭、东城、柏杨坝、南坪、汪营、凉务、忠路、文斗各乡石漠化区
利中盆地用材、经济林功能区
442280208
团堡、元堡、都亭、东城、柏杨坝、南坪、汪营、凉务、忠路、文斗各乡非石漠化区、非水保、水涵林区
磨刀溪水土保持林功能区
442280209
建南河及其支流水土保持林区
谋道、建南用材林、药用林功能区
442280210
谋道、建南非石漠化、非水保林区
郁江流域水土保持林功能区
442280211
忠路、文斗、沙溪郁江及支流水保林功能区
毛坝河及其支流水土保持林功能区
442280212
毛坝河及支流水土保持林区(非自保林)
毛坝用材林、茶叶产业林功能区
442280213
毛坝非水保、非自保范围
422803
沙溪石门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
442280214
沙溪石门村
5.保护规划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是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载体。国务院明确要求“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因此,按照现代林业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认真落实林地分级管理,切实保护现有森林,有效补充林地数量,引导节约集约用地,确保林地资源基本保持动态平衡。
5.1.林地保护分级
依据《全国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对林地保护等级划分的原则要求,结合利川市林地的生态脆弱性、生态区位重要性、林地生产力及商品林经济重要性等指标,对林地进行系统评价定级,将利川市林地保护等级划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4个等级。
5.1.1.林地保护等级范围、面积划分
Ⅰ级保护林地:是利川市重要生态功能区内必须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活动的区域,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主要目的,面积25714.1公顷。包括:星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清江源,城区饮用水源汇水区。用以保护生物多样和清江源、城区饮用水源水源涵养林区。
Ⅱ级保护林地:是利川市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以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构建生态屏障为主要目的,面积122051.8公顷。范围:石漠化区域的国家级公益林地、地方重点公益林地,省级自然保护小区,星斗山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Ⅲ级保护林地:是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保障主要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区域,面积42213.8公顷。包括:除Ⅰ、Ⅱ级保护林地以外的地方公益林地,石漠化工程区林地,以及国家、地方规划建设的丰产林区、木本粮油林、生物质能源林等。
Ⅳ级保护林地:一般商品林地,包括国家、地方规划建设的速生丰产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珍贵树种、大径材等用材林、板栗、油茶等木本粮油林,面积78528.6公顷,范围包括未纳入上述Ⅰ、Ⅱ、Ⅲ级保护范围的各类林地。
根据布局结果,2009年,利川市林地总面积266356.7公顷。其中Ⅰ级保护林地面积23099.7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8.7%;Ⅱ级保护林地面积119819.4公顷,占45.0%;Ⅲ级保护林地面积5648.3公顷,占21.2%;Ⅳ级保护林地面积66956.3公顷,占25.1%。
2010--2020年,利川市林地总面积268508.3公顷。其中Ⅰ级保护林地面积25714.1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9.6%;Ⅱ级保护林地面积122051.8公顷,占45.5%;Ⅲ级保护林地面积42213.8公顷,占15.7%;Ⅳ级保护林地面积78528.6公顷,占29.2%。
5.1.2.林地保护利用分级管理
Ⅰ级保护林地:实行全面封禁保护,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禁止改变林地用途。
Ⅱ级保护林地: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改善林分质量和森林健康状况,禁止商业性采伐。除必需的工程建设占用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林地用途。
Ⅲ级保护林地:严格控制征占用森林,适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限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用地。重点商品林地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生态公益林地在确保生态系统健康和活力不受威胁或损害下,允许适度经营和更新采伐。
Ⅳ级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非法转用和逆转,限制采石取土等用地。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力。
5.2.占用征收林地规模
利川市在“十一.五”期间,年平均占用征收林地面积为24.2公顷,主要用途是:工业项目、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和开采煤矿、石矿,以及农村建房宅基等用地,合计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约121公顷。
2010--2020年期间,重点交通工程呈增加趋势,工业项目特别是水利水电项目呈上涨趋势且多在林区建设,参照利川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利川市占用征收林地面积总体趋势呈上涨势态。据预测:在规划期内,年平均占用征收林地面积规模为200公顷,占用征收林地面积总规模为2000公顷;林地利用保护规划(2010--2020年)将占用征收林地面积总规模控制在2000公顷以内。
5.3.补充林地规划
根据利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市现有未利用地79987.8公顷,规划期内,将我市上世纪退化林地而被国土部门认定为未利用地通过封山育林,人工促进更新和低产林改造补充林地面积2151.6公顷。
在规划期内,征占用林地控制在2000公顷以内,征占用林地占补平衡,退耕还林面积2000公顷以上,综合平衡后净增加林在面积2151.6公顷。
5.4.森林保护规划
利川市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目标为268508.3公顷,比2009年林地面积增加2151.6公顷;森林保有量目标达到23389.6公顷以上,比2009年增加8478.2公顷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50.88%以上。根据规划目标和市域生态建设需求,利川市必须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森林保护规划如下:
5.4.1.严格保护森林,加强生态屏障建设
重点是加强保护重点公益林地。重点公益林地包括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地,是利川市生态环境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确保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林地。根据利川市自然地形地貌特点、森林主导功能,将生态区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以发挥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林地区域范围划定为重点生态公益林地,确保重点生态区位森林纳入保护,进一步优化布局。星斗山自然保护小区及周边的林地、省级自然保护小区的林地、石漠化严重地区的林地等对利川市生态环境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确保国土生态安全,乃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作用的林地,予以优先用地保障。
利川市现有重点公益林地面积142622.9公顷,占林地面积53.5%。从总量及比重上,基本能满足利川市生态环境建设对重点公益林地的需求。因此,规划期间,应根据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地区位布局要求,遵循“生态优先、确保重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集中连片、合理布局”的原则,确定重点公益林地区位,增加生态公益林面积4166.4公顷;在规划期重点公益林地征占用中,切实做好生态林征占用林地“占一补一”,逐步调整、优化重点公益林地布局,将重点公益林地调整到符合规定要求的重点公益林地区位中。
建设项目规划时需避让公益林地,因建设确需征占用重点公益林地时,应尽可能少占为原则,并在异地恢复同等生态功能的重点公益林地。同时,在法规政策允许条件下,探索非国有公益林收购或置换、租借、补偿等机制,保障生态产品生产和供给空间。最大限度地发挥重点生态公益林地的生态服务功能,以确保利川市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至2020年,确保重点公益林地面积稳定在146755.9公顷的目标。
强化重点公益林的保护、经营和管理,提高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效益。禁止对公益林实行商业性质的采伐,因地制宜地采取补植封育等措施,全面提高公益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提高公益林的直接经济效益。积极探索公益林租赁、赎买集中管理的办法,完善公益林管护机制,提升管护水平和成效。
同时,加强生态建设和生态系统修复,将规划增加的8478.2公顷森林布局在各乡镇主干线周边,重点建设交通干线生态屏障、河流生态屏障和环城(镇)生态屏障。大力实施防护林体系生态建设工程,在公路干线两侧及江河两岸山头实施造林、补植和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等工程,通过增加森林面积,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形成强大的生态庇护能力,减少水土流失,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减免各种自然灾害对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构建更加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维护国土生态安全。
5.4.2.强化对占用征收林地的控制和引导
依据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核清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工业发展建设范围,划定林地保护界线,制定控制城乡建设和工业发展使用林地的措施,确保占用征收林地森林植被恢复、不降低林地生产力。
5.4.3.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
积极倡导、鼓励、支持非林业用地的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按照科学合理,适地适树的原则,将可用于植树造林的自然保留地、河滩植树造林;加快城镇环境绿化进程,引导机关单位、厂矿企业、民宅搞好自身范围内的绿化工作;在农村倡导鼓励村民委员会、村民全面搞好“四旁”绿化工作,利用抛荒农地植树造林;通过充分利用非林业用地植树造林,在规划期内将全市林木绿化率由现在的49.04%提高到50.88%以上,全面改善利川市生产、生活环境,保障生态安全。
5.5.林地恢复规划
根据森林资源现状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林地恢复规划主要是:灾毁林地恢复、退化林地修复、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毁林开垦林地恢复。
5.5.1.灾毁林地恢复
灾毁林地主要来自于森林火灾、冰冻灾害、病虫灾害;对于受灾林在做到当年清理,当年造林管理,1-3年内恢复林地。
森林火灾毁林面积约30公顷/年,毁林程度一般是中、轻度,恢复措施:及时清理受灾木,根据毁林实际情况,实施补植造林作业,营造混交林,同时加强封山育林、抚育等管护措施,确保林地恢复。
冰冻灾害毁林每年都有零星发生,毁林程度一般是轻度,但一般十年左右会发生一次中度灾害分布范围较大;恢复措施:按照受灾木的损伤程度,清理恢复正常生长无望的受灾木,并根据毁林实际情况,实施补植造林作业,注重改造受灾林分为混交林,提高林分质量,同时加强抚育管护措施,加快林地恢复速度。
病虫灾害毁林主要马尾松毛虫危害造成,每5年左右局部区域发生,分布范围是马尾松林地,毁林程度一般是中、轻度。恢复措施:按照受灾木的受灾程度,清理恢复正常生长无望的受灾木,并根据毁林实际情况,实施补植造林作业或实施低产林改造作业,造林作业过程中,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栽植阔叶树种,改造马尾松纯林为混交林,提高林分质量,同时加强抚育管护措施,加快林地恢复速度。
5.5.2.退化林地修复
利川市现有因立地条件差、受灾或采伐后更新不及时而退化为灌木林地(或荒山)的林地面积16730公顷左右,主要分布在相对高远的山区或立地条件差的山头地段。恢复措施:对于林地退化的山头地段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规划造林,对林地所有权单位落实限期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目标责任制,在1-3年内修复现有退化的林地。
5.5.3.临时占用林地恢复
利川市“十一.五”期间因工程建设取土、开采石矿等原因,平均每年临时占用林地3-5公顷,主要分布在利中盆地内。恢复措施:一是严格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控制临时占用林地范围、规模,尽量减少临时占用林地规模。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全额收取植被恢复费,并保障用于森林植被恢复。三是对临时占用林地进行科学规划造林,确保造林质量,及时恢复森林植被。四是加强对临时占用林地使用、植被恢复过程的监管,杜绝临时占用林地沦为非林业用地或长期不恢复森林植被,确保尽快恢复森林植被。
5.5.4.毁林开垦林地恢复
利川市因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加上自2002年以来连续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强化了农民爱护森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但有一些蔬菜和药莲种植大户,因轮作的需要时有发生毁林开垦林地事件,因此,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强执法力度,严格依照《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恢复森林植被。
6.利用规划
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将利川市林地的区划为:清江流域生态治理和经济用材林功能区,其主导功能是:保护国土生态安全,提供林木产品。是我省重要生态防护屏障和主要的用材林、高效经济林基地。保护利用方向:保护和发展森林植被,加强油茶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板栗、核桃、梨子等高效经济林,建设柳杉、马尾松、杨树等工业原料林基地,积极开发黄莲等林特产品。
为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主导功能和保护利用方向,利川市林地利用规划如下:
6.1.主导功能区
根据利川市林地分布范围、生态区位、立地条件和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将林地主导功能区划为两个区:
1.重点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范围:毛坝乡、元堡乡、忠路镇、汪营镇、佛宝山开发区、柏杨坝镇。
利用措施:严格禁止占用各类林地,确保林地数量,保护林地资源;禁止一切不利于保护的林地利用活动;开展生态旅游;促进林地保护;提升林地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
2.清江流域生态治理和经济用材林功能区。范围:利川市全境。利用措施:以修复生态、保护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产品的能力,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保障全省生态安全。严格控制征占用林地,实行占补平衡,确保林业生态建设的需要。提高林地生产力,保障木材产品供给。
6.2.林地功能分区
根据利川市自然资源条件、森林资源现状及不同区域内的立地条件,结合利川市林业总体规划、不同区域内的林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将利川市林地区划为十四个功能区。
6.2.1.毛坝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
范围:星斗山自然保护区毛坝片区。本功能区位于我市南部,东接恩施,南界咸丰,海拔高差较大,沟谷幽深。动植物种类十分丰富。
林地主导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森林旅游业。
管理措施:加强保护,巩固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6.2.2.小河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
范围:星斗山自然保护区小河片区。本功能区位于我市西南部,西与重庆石柱接壤。是水杉原生种群分布区。
管理措施:加强保护,巩固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加强水杉种子园的建设和水杉选优育苗。
6.2.3.佛宝山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
范围:佛宝山开发区范围,包括佛宝山林场、佛宝山药材厂、佛宝山水库
林地主导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发展森林旅游业。
管理措施:加强保护,防止风雪灾害,改善树种组成结构,巩固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6.2.4.白庙白鹭和梳篦嵌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
范围:柏杨坝镇西坪村、新民村、红岩村、偏岩村。
林地主导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小区建设。
6.2.5.清江源水源涵养林功能区
范围:汪营镇清江村、马鞍山村
林地主导功能:以保护发展水源涵养林为主,培育以马尾松、水杉、枫杨、桤木等树种为主的水源涵养林。
管理措施:以保护为重点,改善和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6.2.6.清江流域水土保持林功能区
范围:汪营镇、凉务乡、东城、都亭、团堡清江沿岸第一层山脊
林地主导功能:以保护发展水土保持林为主,培育以马尾松、杉木、枫杨、桤木等树种为主的水土保持林。
6.2.7.石漠化综合防治功能区;
范围:汪营镇、谋道镇、南坪乡、柏杨坝镇、团堡镇、元堡乡、凉务乡、文斗乡、石板岭林场等石漠化区域。
林地主导功能:以保护发展水土保持林为主,加大封山育林和退耕还林,改善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培育以马尾松、杉木、枫杨、桤木等树种为主的水土保持林。
6.2.8.利中盆地用材林、经济林功能区
范围:汪营镇、凉务乡、南坪乡、柏杨坝镇、元堡乡、团堡镇的非石漠化区域,甘溪山林场、林科所、钟灵山林场、金子山林场、石板岭林场用材林林班。
林地主导功能:以发展重点商品林为主,培育以马尾松、杉木、枫香、桤木等树种为主的用材林和黄金梨等高效经济林,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林产品供给。
管理措施:加强中幼龄林抚育管护,改善和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6.2.9.磨刀溪水土保持林功能区
范围:建南镇、谋道镇
6.2.10.谋道、建南用材林、药用林功能区
林地主导功能:以发展重点商品林为主,培育以马尾松、柏木、桤木等树种为主的用材林和杜仲、厚朴、黄柏、黄莲药用等兼用林。
管理措施:加强中幼龄林抚育管护,改善和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加退耕还林。
6.2.11.郁江流域水土保持林功能区
范围:忠路镇、沙溪乡、文斗乡
林地主导功能;以保护发展水土保持林为主,培育以马尾松、杉木、枫杨、桤木等树种为主的水土保持林。
6.2.12.毛坝河及其支流水土保持林功能区
范围:毛坝乡
6.2.13.毛坝用材林、茶叶产业林功能区
林地主导功能:以发展重点商品林为主,培育以马尾松、杉木、桤木等树种为主的用材林和以茶叶为主的高效经济林。
6.2.14.沙溪石门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
范围:沙溪乡
林地主导功能: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主,培育以黄杉、南方红豆杉的自然保护小区林,发展森林旅游业。
6.3.林地利用分类
利川市现有林地面积266356.7公顷,其中:生态公益林地面积171695.4公顷(其中重点公益林地152568.9公顷,一般公益林地19126.5公顷),商品林地面积94661.3公顷(其中重点商品林19338.5公顷,一般商品林地75322.8公顷)。到2020年林地面积规划达到268508.3公顷,其中:生态公益林地面积175861.8公顷(重点公益林地152568.9公顷,一般公益林地23292.9公顷),商品林地面积92646.5公顷(重点商品林25146.1公顷,一般商品林地67500.4公顷)。林地现状与2020年林地规划目标相对比,林地总面积增加2151.6公顷,生态公益林地面积增加4166.4公顷,商品林地面积净减少2014.8公顷。
6.4.林地结构优化
根据利川市林地结构现状,结合本次林地利用规划目标,林地结构优化主要有:优化林分起源、优化森林类型、优化林种结构、优化树种结构。
6.4.1.优化林分起源
在现有乔木林地208667.9公顷中,天然林180243.1公顷,占86.4%,人工林28424.8公顷,占13.6%;天然林在各乡镇分布均匀,对于现有天然林要加强保护措施,实施封山育林,禁止采伐利用、禁止砍薪柴、放牧,严防森林火灾等一系列保护措施,使其充分发挥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生态功能。人工林主要分布在各国营林场和乡村林场,面积相对集中,且树种比较单一,不利于生态效益的发挥,应该加强天然林的培育。同时,在规划期内要利用宜林地、无立木林地努力扩大人工林面积,培育多功能防护林、速生丰产林、高效经济林,增加森林总量。
6.4.2.优化森林类型
根据我市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结合林地分布现状,确定增加生态公益林面积4166.4公顷;商品林林地面积减少2014.8公顷,主要分布于我市建南及谋道两镇生态环境脆弱,需要加以保护的江河两岸。
6.4.3.优化林种结构
在规划期内重点调整一般用材林为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用材林、经济林。现有一般用材林75322.8公顷;为提高林地生产率,通过低产林改造、宜林造林、采伐更新等方式,减少一般用材林面积7822.8公顷左右,用于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用材林和高效经济林。
6.4.4.优化树种结构
在规划期内重点是调减马尾松纯林面积在乔木林面积中所占的比例。现有马尾松林94622公顷,占乔木林面积208667.9公顷的45.3%;为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林地生产率,通过营造阔叶树种林,补植补造阔叶树种,改造马尾松纯林为针阔混交林等方式,调减马尾松纯林面积,用于栽培枫香、马褂木、枫杨、桤木、剌槐、泡桐、栎类等阔叶树种或改造马尾松纯林为马尾松+阔叶树种混交林,以提高森林抵抗病虫害、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6.5.林业重点工程用地规划
充分发挥利川市自然条件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实施集约经营,强化森林抚育管理,较大幅度提升林地单位面积产出率,增加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碳汇功能。
6.5.1.实施低产林改造工程
利川市现有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仅41立方米/公顷,总体质量不高,优质林分少,特别是阔叶混低产林占有相当的比重,与利川市较为优越的自然条件极不相称,极大地影响了森林总体效益的发挥。因此,必须有计划地对阔叶混低产林进行改造。通过采取林种、树种结构调整、树种更替、补植补播、封山育林、林分抚育、综合改造等营林措施,改善林分结构,开发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水平。按目前项目实施情况,每年可改造1000公顷。规划期可改造10000公顷。
6.5.2.实施森林抚育工程
森林抚育管理是改善林分品质,促进林分生长的重要营林技术措施。通过对新造幼林的铲草和施肥抚育,可有效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通过对幼中龄林抚育间伐,可有效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提高林分质量和总产量;通过对遭受自然灾害和病虫侵害的林分实施卫生伐,有助于改善林分卫生状况,增加森林的防护效能。利川市现有森林面积中,中幼林面积190360.2公顷,占森林面积的91.1%。部分中幼林由于抚育不及时,密度过密或已遭森林病虫危害,必须按照“留优去劣、间密留匀”的原则,调整林分组成,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规划2010-2020年全面启动森林抚育工程,完成中幼林抚育面积20000公顷,年均2000公顷工程范围主要分布在各国有林场、重点商品林区。
6.5.3.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
为巩固2002年以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对部分因遭遇自然灾害(风雪冰冻灾害、火灾)危害,或因造林树种选择不当、造林质量不高、种苗质量问题、管理措施不到位、少数农户返耕等问题,导致退耕还林工程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利川市还有18439.7公顷荒山荒地尚未造林绿化;为解决因灾受损、或因造林质量造成退耕还林工程未达到预期效果和局部荒山荒地未造林绿化的问题,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在规划期内,补植补造、后续产业发展项目(退耕还林工程)面积15000公顷,年平均1500公顷,荒山荒地造林面积3000公顷,年平均300公顷。工程分布范围涉及全市全部乡镇。
6.5.4.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
6.5.5.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单元,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补植补造、其它方式等综合治理措施,恢复岩溶地区植被,在石漠化区域积极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遏制石漠化和水土流失。在规划期内封山育林4880公顷,人工造林105公顷。
6.5.6.长江防护林工程
以全流域为整体,小流域为单元,根据不同区域防护林发展地位,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措施。在规划期内人工造林13875公顷,封山育林33418公顷。
6.6.科学经营、持续利用
为了实现森林资源青山常在、生态环境良好、林产品丰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目标,分析利川市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现状,必须坚持科技兴林、保障重点、分级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按照科学用地、因地制宜、适地适策、地尽其力的原则,大力推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充分发挥林地的功能与效益。
6.6.1.科技兴林
在保护利用现有林地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应用林木良种、林地科学配方施肥、生物防治森林病虫害、森林抚育管理、低产改造等林业科学新技术,新措施,依据适地适树的原则,调整林分树种结构、林种结构,科学合理布局林业产业结构,努力提高林地生产率,林地生产率由2009年的41%提高到2020年的47.2%。
6.6.2.保障重点
优先保障重点公益林地的发展空间,加强对公益林的经营管理,提高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效益,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建设项目尽可能不占或少占重点公益林地,认真执行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不断探索完善公益林经营管理新机制,确保生态公益林充分发挥生态效益,保障生态产品生产和供给空间。
保障木材及林产品生产的基本林地。面对我国粮食安全、能源安全、木材安全与食用油料供应紧缺的形势,优先保障国家木材及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用地需要。依托柏杨坝镇、南坪乡、汪营镇、团堡镇等乡镇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板栗、油茶高效经济林基地,不断扩大基地建设规模,实施集约经营,科学管理措施,努力提高林产品产量、品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
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对林地的需求。处理好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加强林地保护、确保国土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林地。利川市规划年度征占用林地规模控制在20公顷以内,在重点保障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前提下,尽力保障市域工业发展、城镇建设对林地的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6.6.3.分级经营
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以林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条件为主要依据,实行林地质量等级综合评价。林地质量包括林地的林学质量和林地的经济质量。在林地质量分等定级过程中,通过确定分等的自然因素和经济因素指标及其权重,编制评分规则表,进行分析和适宜性评价来确定林地质量等级。基于林地质量等级,确定适宜的森林经营目标和经营利用程度,做到适地适树,选好经营方式,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实行与林地质量等级对应的森林经营模式和利用方式,指导科学经营。
6.6.4.持续利用
加速生态修复与造林绿化进程,继续深入推进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低产林改造、森林抚育、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对于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域,加强以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为重点管理措施,保障重点公益林健康发展,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加快宜林地、无立木林地、采伐迹地的造林绿化步伐,加强有林地的经营管理措施,实现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7.统筹区域管理
依据省级林地保护利用区划布局,结合利川市县域自然资源条件、森林资源现状、社会经济条件和生态区位特征等因素综合分析判断:利川市为限制开发区类型。
为统筹利川市域内部林地管理,在省级限制开发区类型中,结合利川市林地利用规划布局,将全市划分两个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类型。按照分区施策、差别管理、统筹调控的原则和对限制开发区的要求,为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形成新时期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体系,制定如下与县域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差别化林地管理措施:
7.1.限制开发区
范围:涵盖全市所有区域。
7.1.1.林地保护利用方向
以修复生态、保护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产品的能力,维持生态系统平衡和稳定,保障全市生态安全。严格控制征占用林地,实行占补平衡,确保林业生态建设用地的需要。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实施退耕还林,统筹兼顾生态、经济效益。
7.1.2.主要政策措施
对区域内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适度支持环境友好型的特色产业、服务业、公益性建设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心城镇建设使用林地;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生态功能正常发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各类林地利用方式和资源开发活动;控制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逐步减少工矿建设和农村建设占用林地数量,使开发强度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通过生态脆弱区和退化生态系统修复治理,实施退耕还林,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积极扩大和保护林地,逐步增加森林比重,提高水源涵养、维护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等提供生态产品的能力。
7.1.3.禁止开发区
范围:星斗山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毛坝管理站、汪营管理站范围内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白庙白鹭和梳篦嵌生物多样性保护小区、清江源、城区饮用水源汇水区。
7.1.4.林地保护利用方向
严格禁止占用各类林地,确保林地数量,保护森林资源;禁止一切不利于保护林地的利用活动;开展生态旅游,促进林地保护;提升林地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
7.1.5.主要政策措施
8.规划实施保障
为保障本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各方形成合力,形成完善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制订如下措施。
8.1.规范规划修订8.1.1.严格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8.1.2.严禁擅自修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对已经批准实施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禁擅自修改。确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必须在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颁布实施。严禁通过修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降低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和林地生产率等行为。
8.2.健全管理制度8.2.1.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新机制
继续借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稳步推进全市林权制度改革。统筹协调,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落实国有林地保护责任,充分发挥国有林地在区域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形成有利于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坚实基础;因地制宜、完善政策,放活经营,强化服务,提高全民保护林地和发展森林的积极性;加大对林地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森林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等林业建设专项资金,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高效高产林分,提高林地的综合效益。
8.2.2.加强林地林权管理
规划经批准后,对在规划林地范围内已发放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稳定林权;对尚未发放林权证书的,认真组织林地林权的实地勘界,明确林地林木性质,将地块的权属、面积与空间位置落实到明确的主体,发放林权证书,做到图、文、表一致,人、地、证相符。规范林地林权流转行为,流转后不得改变规划林地用途。
8.2.3.落实林地保护利用目标考核责任制
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全市内的林地保护管理负总责,并与各乡镇办场主要领导人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完善实施规划的领导干部责任制度,把规划确定的森林保有量作为各级政府部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全面保护林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的重要因素,建立并落实林地保护管理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使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8.2.4.建立林地保护利用协作管理机制
全市应由林业、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联合组成林地保护利用协调管理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联席制度、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合力。
8.3.落实监管责任
8.4.保障经费支持8.4.1.建立林地保护利用的稳定投入机制
一是不断争取国家政策扶持资金,建立稳定的投资渠道,对生态地位极为重要和生态极为脆弱地区的林地,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投入力度,防止毁林和森林退化;对退化林地修复、低产林分改造及规划的宜林地造林的,应按照其恢复难度,给予必要的中央及地方项目财政补贴;二是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补充森林及林地资源,建立种苗、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三是确保林地确权、定界、调查、监测、档案管理以及林地执法、管护、用地审核等资金投入。以形成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资金投入机制。
8.4.2.强化建设项目节约使用林地的价格调节机制
建立林地分等评级体系,健全征占用林地补偿和安置机制,制定补偿政策,实行林地优质优价、不同林地利用方向差别化经济调控制度。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应根据项目性质、林地的区位和用途等制定不同的标准,促进建设项目科学、节约用地。
8.4.3.完善公益林地补偿制度
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多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基金。一是充分利用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保障补偿金全额发放;二是建议政府部门提高占地多、高能耗的加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等资源占用费用,以补贴生态效益明显的区域;三是鼓励社会各行业、各实体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支持,通过社会募集资金,通过多途径、多渠道逐步提高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
8.5.强化技术支撑8.5.1.制订和完善林地保护利用规章和标准
依据国家林地保护利用规章和标准,制定和完善全市林地保护、管理、流转、分类分级、动态普查监测等规章和标准,并修改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管理规定,以适应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和分级、分类、分区管理林地的需要。
8.5.2.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体系
根据全市林地资源现状及需求等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林地调查和动态监测,并建立全市林地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林地数据;二是加强林地档案管理,在国家、省级宏观指导或控制下,以各乡镇办场区域为单位划定林地范围,逐块登记造册,建立林地地籍档案;三是运用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做好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及时更新林地档案和利用数据库,全面掌握林地变化状况;四是加大资源调查与监测的投入,及时更新落后、老化的仪器与设备,确保调查与监测的设备先进、数据准确和人力资源的减少。
8.6.加强队伍建设8.6.1.建立健全的林地保护管理机构
在市人民政府成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林业部门进一步健全林地林权管理机构、基层林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等机构的建设,加大林地保护与管理的力度,优化各机构的监督管理能力和协同合作能力,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落实提供保障。
8.6.2.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8.7.推进民主决策8.7.1.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应坚持党委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切实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听取社会各阶层和林地权利人的意见,切实体现民众意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8.7.2.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全民林地保护意识
8.7.3.加强林地保护与利用实施的公众监督
经批准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予以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和可查询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