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37家事业单位136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63人。(详见《2024年度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等专业是否符合岗位所列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提出意见后,省林业和草原局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并保持认定尺度统一。
4.报考人员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为1993年9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列表》)。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
7.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二)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3.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5.成绩公布
(二)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三)面试
(四)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面谈、调阅档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七、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集体研究通过,并将批准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九、其他事项
1.笔试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与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
3.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