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9日,辽宁省国资委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的通知,同意鞍钢集团对本钢集团实施重组,两集团采用母子划归模式,由辽宁省国资委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本钢集团51%的股权。
3.5.2重组背景
(1)消化本钢集团历史包袱
本钢当初基本搭建了集团公司-子公司-厂矿三级管控架构,但由于实施一体化运作等历史因素,按照重组后纳入鞍钢集团管控体系的定位及要求,本钢主要业务板块管控界面不清晰,独立规范运作能力不强,市场主体责任未能完全落实。同时,2021年,本钢资金链陷入困境,经营压力陡增。以本钢控股子公司北营公司为例,鞍本重组前,北营公司长期高负债运营,改革推进滞后,存在设备陈旧、机构臃肿、人员多且平均素质低、管理专业化水平低等问题,长期存在资产质量低、产品盈利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低、资产负债率高、吨钢综合能耗高、吨钢物流费用高等问题,经营持续亏损,陷入极度困境。
(2)优化钢铁资源,提升行业集中度
中国钢铁行业的痛点之一就是产业集中度不够,而铁矿资源对外依赖度高。目前钢铁行业的集中度达到42%,但是距离欧洲、美国、日本等集中度超过60%仍有较大的距离,鞍钢、本钢重组能够释放规模效应。鞍本重组后,新鞍钢集团粗钢产量占辽宁省的58.6%,占东北三省一区的33.5%,大幅提高了产业集中度,同时产业链更加完整,布局更加优化,对上下游的带动作用更强。此外,鞍钢、本钢处同一地域,属同一矿脉,面对相同市场,生产相近产品,重组后,双方按“战略引领+资源协同”原则,在更大产能规模中优化组合资源要素。
(3)深化国家战略发展,振兴东北工业基地
鞍钢重组本钢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钢铁行业构建新格局的重大举措,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提升钢铁产业集中度,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更加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提高协同应对风险的能力,从根本上改变辽宁地区钢铁产业“小散弱”格局,符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同时鞍钢重组本钢是发挥服务区域发展战略引领示范作用,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的重要手段。通过重组可加速形成新兴钢铁产业生态圈,重振东北钢铁企业,吸引更多钢铁上下游产业到辽宁发展,有利于保证就业、吸引人才,稳定东北经济基本盘,筑牢东北振兴的经济基础,推动化解区域金融风险,助力辽宁从产钢大省到钢铁强省转变,推动辽宁振兴、东北振兴。
3.5.3重组成果
(1)鞍钢本钢重组后协同效应明显
产能提升:鞍钢和本钢完成了590项整合融合任务。现今,鞍钢粗钢年产能位居国内第二、世界第三,形成了“南有宝武、北有鞍钢”的钢铁产业新格局;铁精矿产量位居国内第一。2023年一季度,本钢生产经营实现“开门红”,4大类7项指标项目完成率100%。评级上升:2021年,鞍钢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首次获评“A”级;在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中连续两年获评“A”级。2022年,鞍钢在《财富》世界500强中排名第217位,向上跃升了183位。
采购成本降低:鞍钢、本钢2022年协同研发、攻关20个项目,并实现多处科研设施共用,科技成果共享,累计降本创效1.76亿元。以采购为例,本钢将现有合格供应商3250家全部导入鞍钢招标公司客商平台,实现了鞍本供应商资源共享,为鞍本协同采购、充分竞争创造条件。鞍本实现全品类原燃料及重要生产备件协同采购以来,已降低成本3.14亿元。带动出口:重组以来,鞍钢与鞍山市共同推进的国家级综合性钢铁产业基地,正在以清单化、项目化方式加紧建设招商;鞍钢与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积极拓展炼钢、炼铁等的运行维护、备件供应等业务,已签订各类采购合同1280项,共计34.1亿元;鞍钢国际贸易公司还与当地优秀民营企业在意大利、美国、荷兰建立海外仓,带动出口近5000万美元。区域投资增加:过去两年,新鞍钢集团在辽宁地区完成投资分别达115.7亿元和137.7亿元,分别增长37.3%和19%。
(2)鞍钢本钢财务表现
2021年重组当年,本钢集团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大幅增长,而2022年本钢集团净利润再次亏损12亿元。2022年,钢铁行业运行环境较为严峻,下游需求不及预期、能源价格坚挺、钢材价格下跌,行业经济效益下滑,全球钢铁市场低迷,此外,2022年以来铁矿石、焦煤、焦炭、合金、废钢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先升后降,整体处于高位,对钢铁生产成本端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推高了经营成本。由于本钢集团一直以来人员负担和财务费用较重,历史遗留问题众多,2022年以来,再加上外部环境对本钢集团的经营造成负面影响,鞍钢集团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2021年也呈现下降的趋势。因此,在“双碳”目标以及钢铁行业需求走弱的背景下,中国钢铁行业发展逐步进入深度调整期,使得钢企的破产整合、联合重组的步伐明显加快。虽然鞍钢本钢集团重组没有直接扭转钢铁行业巨额亏损的现状,但随着钢铁行业的深度调整,专业化整合为集团未来稳定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