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7月1日实施·中国道路运输网

7月1日起,《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等30项标准将正式开始实施。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编号:JT/T1488—2024)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1)归口,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河南省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洛阳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黑龙江省交投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天津运友智慧物流有限公司、山东京博云商物流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规定了网络平台功能、信息核验登记、服务流程、安全生产、网络信息安全、服务评价指标等要求,适用于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依托网络平台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信息服务参照使用。

制定背景

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中央经济工作会明确“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促进数字经济与道路货运深度融合,支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网络货运)新业态创新发展。

标准的定位和作用

标准规定了网络平台功能要求、信息核验登记、服务流程、安全生产、网络信息安全,以及服务评价指标,适用于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除外)经营服务。依托网络平台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信息服务可参照执行。

标准将对网络货运服务的规范由“运输”延伸至“交易、交付、运输、结算、纳税、市场竞争、权益保护、网络安全”各环节,填补了货运新业态领域标准体系的空白,规范网络货运新业态经营行为,引导行业提升服务品质和安全运营水平,推动网络货运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标准的主要内容

网络平台功能要求

信息核验登记

标准围绕托运人、实际承运人、驾驶员、车辆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托运人:托运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登记托运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托运人为自然人的,应登记托运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实际承运人: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在网络平台上传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全部使用总质量4.5t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经营者除外)。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核验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上传的证件,登记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注明的经营范围、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姓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

受运输企业委托独立开展运输服务的自然人应在网络平台上传身份证,车辆经营权证明。网络货运经营者应核验其上传的证件,登记运输企业名称、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

服务流程

包含信息发布、交易与派单、交接装货、运输过程监控、交付卸货与运费结算、理赔、投诉处理等内容。

其中,运输过程监控中强调网络货运经营者应监控运输全程,实时记录并展示运输轨迹,发现运输异常情况的,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及时联系驾驶员,并进行异常情况处置。

安全生产

围绕制度建设与实施以及人、车、户安全管理明确要求。

制度建设与实施:提出网络货运经营者应建立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应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应每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评,评估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并根据自评结果调整完善。

安全管理:提出网络货运经营者应督促实际承运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应对驾驶员进行线上或线下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安全规则、应急预案、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宜督促实际承运人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应建立驾驶员安全及信用评价机制,根据驾驶员评价结果,对驾驶员施行奖励、教育培训、惩戒等处置;应督促实际承运人做好车辆维护。

网络信息安全及服务评价指标

网络信息安全:规定了信息系统安全登记保护能力、网络安全人员配备及责任、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信息数据管理、应急预案等要求。

服务评价指标:从服务品质、安全运营、驾驶员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6项指标,综合反映网络货运经营者服务能力。

THE END
1.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安全生产、网络信息安全要求等,为网络货运经营者审核登记、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提供标准规范依据。同时,标准构建了网络货运经营者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为相关方科学准确判断平台企业服务能力提供依据,促进市场优胜劣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提升网络货运行业服务品质和安全运营水平,促进道路货运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https://baike.baidu.com/item/%E7%BD%91%E7%BB%9C%E5%B9%B3%E5%8F%B0%E9%81%93%E8%B7%AF%E8%B4%A7%E7%89%A9%E8%BF%90%E8%BE%93%E6%9C%8D%E5%8A%A1%E8%A7%84%E8%8C%83/64422365
2.两部委:印发网络货运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规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在系统总结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http://www.360che.com/law/190909/117108.html
3.网络货运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自2020年起,为了加强对重型货车驾驶人的监管,广东省交通厅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了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该系统主要针对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三类典型违规行为:抽烟、手持手机通话以及玩手机,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监控与管理。 为响应交通部的管理规定,营运货车现已实施24小时的北斗动态监控,旨在提升货车司机的安全驾驶意识https://www.yoojia.com/article/8580121828455688002.html
4.网络货运新规实施月余,对平台运营有哪些影响?澎湃号·媒体7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公布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实施。《规范》规定了网络平台功能、信息核验登记、服务流程、安全生产、网络信息安全要求等,为网络货运经营者审核登记、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等提供标准规范依据。 “《规范》的实施,为网络货运经营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定位和行为规范,加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8577020
5.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ICS 03.220.99 CCS R 12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223—2024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road freight transport service on network platform 2024 - 03 - 26 发布 2024 - 05 - 26 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2/T 2223—2024 目次 前言 III 1 范围 https://dbba.sacinfo.org.cn/attachment/downloadStdFile?pk=459c38be3786d18cc96bf020ff5addc047409f9eaa2296c6c908616c299cf68c
6.运输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19〕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网络货运经营者,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http://ptfh.chinawuliu.com.cn/zcfg/202004/10/5019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