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拟加强对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管理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就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基本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提到,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上公开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平台应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基本管理规范》拟规定,在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平台应验证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平台不得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以及拒不提供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慈善组织,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

同时,平台上公开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平台应明确告知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用户(以下简称“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个人为解决自己或者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并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平台宜开通在线募捐支付功能并提供技术保障,不得截留或代为接受捐赠资金,捐赠资金直接进入慈善组织的银行账户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平台发现慈善组织在开展公开募捐时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民政部门报告;民政部门发现慈善组织在使用平台服务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协助调查的,平台应予配合。

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应急处置时,平台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及慈善组织行动,及时有序引导开展募捐和救助活动。

在退出方面,《基本管理规范》拟规定,民政部对平台日常运营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如未达标,或出现违规行为,予以约谈、限期整改;对于连续2次不达标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问题的平台,取消指定。

对于社会的投诉举报,民政部联合网信等部门负责组织查证;对于投诉举报属实、确需调整的平台,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取消指定;涉及其他法律问题的,交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平台不应无故停止运营。如需阶段性中止运营,应获民政部同意,并提前30个工作日与慈善组织进行沟通,提前15个工作日对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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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站首页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74号已经2024年7月26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管理,适用本办法。https://www.cxshb.gov.cn/info/egovinfo/1007/overt_centent/sbxmzj1%20-/2024-1225003.htm
2.四部门: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服务时不得代为接受财产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工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印发《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办法》指出,广播、电视、报刊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在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服务时,应当查验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和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得代为接受慈善捐赠财产。 https://www.chinanews.com.cn/m/cj/2016/08-31/7989872.shtml
3.信息公开办法(三)志愿服务中有关的全部信息,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二章 信息公开的方式 第四条 信息公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渠道 (一)民政部提供的统一信息平台 按照《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上述第二条中明确应当公开的内容,均要在该平台进行公开。其中,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每个公开募捐活动和慈善项https://dyyryc.com/m/view.php?aid=140
4.新《慈善法》专题学习–致诚社会组织第一条 为了规范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可以面向公众开展募捐。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自行开展公开募捐。 https://zhongzhingo.org/?cat=34
5.我国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认定条件严格规范公开募捐行为健全个人《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还对慈善组织吊销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后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予以明确。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细化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求助信息真实性查验有关规定 根据5日施行的新修改的慈善法规定,从事个人求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对通过其发布的https://www.hbynet.net/html/heqing/daohang/guoneidongtai1555011803978326017/1831958864304795649.html
6.两个月后,这13家平台发生了什么变化?从现行网络募捐平台监管体制来看,《慈善法》和《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只对这些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非常粗线条的规定,职责范围不明确、权责之间不匹配、自由裁量权过大等体制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应依据职责清晰、协同配合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个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信息共享、联查协查、联合惩戒等协同监管机制,形成http://www.gongyishibao.com/html/yaowen/10610.html
7.档案信息化工作总结范文(通用13篇)回顾xxxx年我局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很多不足,主要表现在:思想观念、管理水平、服务手段等与档案信息化快速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还有待不断增强。今后,我局将不断加快馆藏档案数字化进程,加强开放档案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体系建设https://m.yjbys.com/dangan/1434228.html
8.中国《慈善法》2018年实施报告(2019)2018年,《慈善法》配套法律政策进一步健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相继发布,志愿服务、慈善税收等领域发布多个配套文件。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全国登记认定1349家慈善组织,其中229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20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总筹款额超过31.7亿元,慈善信托备案新增87单,合同http://www.bnu1.org/show_14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