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附件1.科研经费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引导科研人员理解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精髓要旨、规范使用科研经费,落实学院对科研经费使用的预警筛查和科研监管责任,学院拟对2022-2024年度在研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自查、抽查工作。请各位老师结合以上文件精神,参照学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专项工作巡视的成果运用,对照《附件2.武汉大学科研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
一、自查范围
2022-2024年度在研科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支出是否与计划书/合同的预算编制相符合,经费使用是否存在违规情况。具体如下:
1.项目支出是否与计划书/合同的预算编制相符合;
2.是否存在购置与科研项目无关的通用设备、材料、家具等资产或消耗品的情况;
3.是否存在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虚构外协合同,或以拨付分析测试等外协费名义将专项资金转移挪作他用的情况;
4.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学生三兼费、开支与课题无关人员酬金、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支出等劳务费用的情况;
5.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发放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或虚列、伪造名单,虚报专家咨询费的情况;
6.是否存在虚构测试加工、差旅、会议、版面、材料、印刷等科研业务费报销的情况;
7.是否存在超范围开支、虚开发票、拆分发票、一票多报、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
8.是否存在用科研经费报销个人及家庭开支费用的情况(包括生活用品、子女教育、旅游费用、餐饮费用等);
9.是否存在科研经费用于投资、创办企业,违规支付项目违约金、滞纳金,报销罚款、赔偿款、捐款、赞助、投资、娱乐、健身、养生等非科研用途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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