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滚动新闻

《若干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但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若干意见》提出,要扩大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简化预算编制,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将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其他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负责人;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人才类和基础研究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要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加快经费拨付进度。项目任务书签订后30日内,项目管理部门要将经费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使用,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

《若干意见》指出,要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可提高到不超过60%;扩大稳定支持科研经费提取奖励经费试点范围;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基数。

《若干意见》明确,要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所需人力成本费用可通过项目经费等渠道统筹解决;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开展取消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试点,优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要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开展顶尖领衔科学家支持方式试点,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主办单位:国务院办公厅运行维护单位:中国政府网运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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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军工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以及12号文和18号文的主要区别为了贯彻国家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保证科研任务完成,规范经费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2019年下发了《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8号文)(以下简称“新办法”),反映了今后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趋势。新办法对国防科研项目从立项概算到决算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涵盖了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全过程,对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62776715619683466&wfr=spider&for=pc
2.财18号文,技术类计算方法模板18号文技术类计算方法 一、预算科目 (1)材料费 (2)专用费 (3)外协费 (4)燃料动力费 (5)事务费 (6)固定资产折旧费 (7)管理费 (8)工资及劳务费 (9)收益 (10)不可预见费 二、计算说明 (一)材料费 指在项目研究、试制过程中,必须使用的各种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成品(含嵌入式软件)、半成品、存储https://www.qzad.com/?m=home&c=View&a=index&aid=7798
3.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文件汇总(2024.09)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11号文、50号文、25号文、32号文等),提出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诸多举措。相关部门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陆续修订。我们整理汇总了以下涉及国家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文件,供大家参考。 一、党中央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3MDc4MjgxMQ==&mid=2247635091&idx=4&sn=1b2f656cecf441cc4d61236415337a3b&chksm=eb5b4b7e153719aa2451fd735074d5600a59fff1a2e02bfb7f75ec4aff419c0ea9d504c8cd6d&scene=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