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陆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公告
一、招考岗位
陆军所属院校、休干机构等用人单位的修理工、保管员、出纳、司机、勤务公务员等。(点此查看详情)
二、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含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
三、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2.资格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职业技能资格或者能力。
3.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
4.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能五级、普通工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6.户籍条件。除部分岗位外,招考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原则上应当与用人单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7.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招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四、招考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即时取消考试考核及录用资格。
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
5.确定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操作技能分项成绩确定排名。
6.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在军队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格检查和心理检测合格的预选对象,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7.确定拟录用对象。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9.审批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录用审批,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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