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联勤保障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22年联勤保障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联勤保障部队所属仓储管理、训练保障、医疗卫生等机构的食堂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炊事员、保管员、卫生员、加油员、文印员、化验员、检修工、出纳、司机以及汽车修理工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文职人员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资格条件。应具有岗位计划明确要求的相应专业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
(三)学历条件。以发布岗位明确的学历条件为准。
(四)年龄条件。应聘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专业技能五级岗位以下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应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六)户籍条件。户籍所在地应与用人单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七)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聘用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四、招考程序
(四)确定预选对象。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确定排名。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用人单位的上级单位统一组织预选对象在军队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对象。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八)审批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录用审批。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温馨提示
2022年联勤保障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联勤保障部队政治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