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真实签名:在法律文件上签字时,最好按照同时期惯常的书写方式完成签名,避免刻意书写正楷等字体。如担心签名字体不清晰,可先打印或书写正楷姓名,再正常签字。
2.全名签署:自然人签名时应签署真名(现用名、法定姓名),并签署全名。虽然法律未禁止使用简称、曾用名、艺名等,但这些方式可能增加争议时的举证难度。
3.重要合同面签:重要的合同尽量面签,并注意签字的对应关系。
4.企业负责人签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在合同上签字。
6.配偶及监护人签字:配偶可能被认定家事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进而有权签字。监护人可作为法定代理人签字。
7.代理人注明身份:代理人应签署自己的姓名,但应注明被代理人是谁。
8.私章效力:自然人的私章对外不具有公示效力。在私章所代表的一方否认该私章为其所有或盖章行为是其所为时,应由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一方举证。
9.伪造签名印章:自然人签名如系伪造,则对其不发生法律效力。印章伪造或变造如系当事人自身的行为,则亦能代表其意思表示。
10.签字盖章效力:签字或盖章一般构成意思表示的有效证明,有时也可代表当事人确认某一事实。
11.捺印与签字:捺印与签字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捺印与签字、盖章与签字在位置上应尽量靠近,但最好不要相互覆盖。
13.正式文件签署:正式文件签署宜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不宜使用铅笔。
14.合同签署栏:在签字盖章之前,应注明“以下为合同签署栏”或“以下无正文”,且不要预留过多空白。
15.夫妻关系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签字对外负债应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对于一方的重大举债,如举债方不能证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16.夫妻关系认定:夫妻关系的认定,一般应以结婚证明文件为准。但在特殊情况下,仍然可能认定事实婚姻。
17.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其在合同上签字的行为代表公司的意思表示,并不要求再加盖公司公章而使合同成立。
18.区分印章类型:法律文件盖章时,要区别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印章类型。
19.电子签章使用:使用电子签章需事先约定,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用。请注意确定电子签章的可靠性。
20.骑缝章:加盖印章时,应加盖骑缝章。
21.公司印章意义:公司加盖印章,一般意味着做出意思表示或对事实的确认,也可能意味着放弃权利等。
22.合同成立要件:未签字盖章,合同不成立。履约事实虽可补正合同签字盖章的瑕疵,但会增加当事人的举证难度。
23.印章法律效力:加盖公司印章,即便违反印章管理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决议等程序,一般也不会影响印章应有的法律效力。
24.伪造公司印章:个人伪造公司印章,通常不会对公司发生效力,但在构成表见代表或表见代理时应予例外。伪造印章可能承担民事、行政、刑事等方面的不利后果。
26.项目部借款责任:项目部对外借款,一般由公司承担责任。但在特定的个案中,可能根据项目部印章类型、相对人是否知晓借用资质情况、公司是否参与或知晓借款等因素,得出不同的结论。
27.印章刻制:公司印章应按照法律规定,在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未按规定刻制的印章,经企业确认或使用,亦可发生效力。
30.印章管理规定:公司印章使用违反章程或公司管理规定,并不影响公章对外的效力,但相对人知晓或恶意的除外。故印章管理人员的审慎确定及管理规定的严格执行非常重要。
32.借用人责任:借用人违反承诺或协议使用印章,基于该承诺或协议效力的相对性,出借单位可能须对外承担责任。
33.委托经营印章管理:在公司委托经营、承包经营等情形下,更应做好公司印章的管理。即便受托人或承包人违反内部约定,但基于其掌握印章的事实,仍然可能被认定为表见代理人。
34.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无小事,细节决定成与败。风险管理,从签字盖章做起。风险时时在,签章须谨慎。
35.重视书面合同:商业交易中应重视书面合同,便于今后举证。书面合同也是债权凭证。
36.合同附件处理:合同附件同样须签字、盖章,并盖骑缝章。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提供时,应注意书写正确内容并签字盖章、署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