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编号为GB/T28220—2011。该标准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图书馆服务资源、服务效能、服务宣传、服务监督与反馈等内容,适用于县(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街道、乡镇级公共图书馆以及社区、乡村和社会力量办的各类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可参照执行。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的批准发布填补了当前我国图书馆规范体系中服务类标准规范的空白,为检验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与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将在推动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保障社会公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图书馆服务资源、服务效能、服务宣传、服务监督与反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县(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街道、乡镇级公共图书馆以及社区、乡村和社会力量办的各类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3191信息与文献图书馆统计(GB/T131912009,ISO2789:2006,IDT)

建标108—2008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建标[2008]74号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公共图书馆publiclibrary

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或由社会力量捐资兴办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与社会教育设施。

3.2公共图书馆服务publiclibraryservice

3.3服务资源serviceresources

公共图书馆在开展服务过程中所拥有的物力、财力、人力等各种物质要素,主要包含了硬件资源、人力资源、文献资源和经费资源。

3.4服务效能serviceefficiency

公共图书馆投入的各项资源在满足读者和用户需求中体现的能力和效率。

3.5区域服务人口数regionalservicepopulation

各级公共图书馆所在行政区域的常住人口数。

3.6呈缴本legaldepositcopy

根据有关法律或法令规定,出版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免费向法律指定的图书馆所缴存的出版物。

3.7文献提供documentsupply

图书馆或其他文献收藏机构根据读者要求,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邮递等方式为本地或异地的读者直接提供所需原本文献和复制文献的服务形式,也可称文献传递。

4总则

4.1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图书馆服务规划应体现出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

4.2公共图书馆服务应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就近、便捷、可选择、温馨的服务,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统筹兼顾服务资源、服务效能、服务宣传、服务监督与反馈,促进服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3公共图书馆服务对象包括所有公众。应当注重培养少年儿童的阅读习惯,并努力满足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者、农村和偏远地区公众等的特殊需求。

5服务资源

5.1硬件资源

5.1.1馆舍建筑指标

公共图书馆设置布局应遵循普遍均等原则,选址要考虑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并应按建标E2008174号《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服务人口是指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为了保证读者阅览空间和图书馆为读者服务能力,总建筑面积、阅览室用房使用面积的比例、总阅览座位数应按建标108—2008《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执行。并为残障读者的无障碍服务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

5.1.2建筑功能总体布局

公共图书馆建筑功能总体布局应遵循以读者服务为中心,与图书馆的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相适应,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流线通畅、安全节能、朝向和通风良好。

少年儿童阅览区应与成人阅览区分开,宜设置单独的出入口,有条件的可设室外少年儿童活动场地。视障阅览室宜设在图书馆本体建筑与社会公共通道之间的平行层。

5.1.3电子信息设备

5.1.3.1计算机

公共图书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专供读者使用。图书馆应配备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信息技术设备。所需计算机数量见表1。

5.1.3.2网络与宽带接入

公共图书馆网络与宽带接入,是为读者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基础。网络与带宽接入指标见表2。

5.1.3.3信息节点

信息节点指在馆内与局域网或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网络接口,阅览室的信息点设置应不少于阅览座位的30%,电子阅览室的信息点设置应多于阅览座位数。有条件的可提供互联网无线网络接入服务。

5.2人力资源

5.2.1人员要求

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受过专业训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读者服务工作中应平等对待所有公众,尊重和维护读者隐私。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仪表端庄,使用文明用语,热忱并努力为读者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5.2.2人员配备

——具有助理馆员等各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有图书馆学专业(或图书情报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

——非图书馆学专业(或图书情报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须经过省级及以上学会(协会)、图书馆、大学院系举办的图书馆学专业(或图书情报专业)课程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320学时并成绩合格。

5.2.3人员数量

5.2.4教育培训

公共图书馆应坚持实施针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年度工作计划中应提供保障员工接受培训教育的安排。

5.2.5志愿者队伍

公共图书馆应导入志愿者服务机制,吸引更多图书馆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加入志愿者队伍。

5.3文献资源

5.3.1馆藏文献

5.3.1.1文献采集原则

馆藏文献资源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与日益增长的读者需求和本地区经济、文化与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与本馆文献资源建设规划、采集方针及服务功能相匹配;

——有利于形成资源体系和特色;

——有利于促进区域文献资源共建共享;

——有利于积淀与丰富历史文献;

——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相一致。

5.3.1.2馆藏文献总量

馆藏文献包括印刷型文献、电子文献、缩微文献等。公共图书馆应在确保印刷型文献入藏的基础上,逐步增加电子文献的品种和数量,并根据当地读者和居住的外籍人员的需求,积极配置相应的外文文献。

馆藏印刷型文献以物理单元数量统计。应采用国家标准图书馆统计GB/T13191中建议统计的方式计算。省级馆、地级馆、县级馆的入藏总量分别应达到135万册、24万册、4.5万册以上,省、地、县级馆年新增藏量分别应达每百人1.7、1、0.6册以上。

馆藏电子文献包括电子图书、电子报刊、视听资料等,电子文献的统计,应采用国家标准图书馆统计GB/T13191中建议统计的方式计算。省级馆、地级馆、县级馆的年入藏量分别应达到9000种、500种、100种以上。

5.3.1.3少数民族语言文献

少数民族集聚地区的各级公共图书馆应承担该地区少数民族文字文献资料的收藏和服务的职能。

其他地区各级公共图书馆也应收藏与本地少数民族状况相适应的少数民族语言文献。

5.3.2呈缴本

省级公共图书馆负有依法接受所在省(市)出版机构呈缴出版物和保存地方文献版本的职能。呈缴本征集的品种、数量应达到地方正式出版物的70%以上。

5.3.3政府出版物

公共图书馆应承担当地政府出版物的征集、保存与服务职能,设置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并做好服务工作。

6服务效能

6.1服务能力

6.1.2基本服务

公共图书馆的基本服务是保障和满足公众的基本文化需求的服务,包括为读者免费提供多语种、多种载体的文献的借阅服务和一般性的咨询服务,组织各类读者活动以及其他公益性服务。

6.1.3流动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通过流动站、流动车等形式,将文献外借服务和其他图书馆服务向社区、村镇等延伸,定期开展巡回流动服务。

6.1.4远程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信息技术手段和载体,开展不受时空限制的网上书目检索、参考咨询、文献提供等远程网络信息服务。

6.1.5个性化服务

公共图书馆可为个人、企事业机构及政府部门提供多样化的、灵活的、有针对性的服务。

6.1.6总分馆服务

公共图书馆应在政府主导、多级投入、集中分层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下,建立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总分馆服务,形成统一的机构标识,统一的业务规范,建立便捷的通借通还文献分拣传递物流体系,提升同一地区公共图书馆系统的整体形象和服务能力。

6.2服务效率

6.2.3开架图书排架正确率

开架图书提倡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分类号顺序排列整齐。省级馆、地级馆及县级馆的开架图书排架正确率分别不低于96%、95%、94%。

6.2.4馆藏外借量

馆藏外借量以外借文献册数计。

公共图书馆应合理调整外借文献范围、外借文献册数、借期等流通规则,保持馆藏外借量逐年增长。

6.2.5人均借阅量

公共图书馆应分别根据有效持证读者和服务人口的总数,计算已外借文献量(册)占有效持证读者总数和服务人口总数的比例,以反映流通馆藏对有效持证读者的服务使用情况。

公共图书馆应适时调整外借册数、借期等流通规则,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策略,逐步提高人均借阅量。

6.2.6电子文献使用量

电子文献使用量由数据库检索量、全文下载量组成。

公共图书馆应积极宣传电子文献,举办电子文献使用辅导讲座,提升读者使用电子文献的信息素养,保持电子文献使用量逐年增长。

7服务宣传

7.1导引标识

7.1.1方位区域标识

公共图书馆导引标识系统应使用标准化的文字和图形建立,公共信息标识应采用国家标准GB/T10001.1《标识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根据需求可采用双语或多语言对照。

公共图书馆应在主体建筑外竖立明显的导向标识。

公共图书馆入口处应标明区域划分,如阅览区域、活动区域、办公区域等,以方便读者到达目标区域。

公共图书馆应在每一楼层设立醒目的布局功能标识。

7.1.2文献排架标识

公共图书馆应在阅览区和书库设置文献排架标识。

7.1.3无障碍标识

公共图书馆应设置无障碍设施的专用标识。

7.2服务告示

7.2.1告示内容和方式

7.2.2闭馆告示

因故须暂时闭馆,须提前一周向读者公告。

如遇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等突发事件须临时闭馆或关闭部分区域、暂停部分服务的,应及时向读者公告。

7.3馆藏揭示

公共图书馆应借助计算机管理与书目检索系统,将纸质、电子和缩微等不同载体的馆藏文献目录向公众揭示,提供题名、著者、主题等基本检索途径,方便读者查询。

公共图书馆还应通过网站、宣传资料、专题展览等形式,向公众推介、揭示最新入藏的文献和特色馆藏。

7.5活动推广

公共图书馆应通过媒体、网站、宣传资料、宣传栏及各种现代化通信手段等形式,邀请、吸引读者的参与和互动。

8服务监督与反馈

8.1监督途径和方法

8.2读者满意度调查

读者满意度调查表中读者对图书馆满意度的选项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项。读者满意度以参与问卷调查的读者中选择“基本满意”和“满意”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计。各级公共图书馆的读者满意度应在85%(含)以上。

公共图书馆应对回收的读者满意度调查表进行分析,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调查数据应系统整理,建档保存。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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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宇丰博览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包含哪些服务?实操中如何取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取费可参考地方收费标准,如上海市地方标准——《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收费暂行标准》(沪发改投〔2012〕130号),以估算总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内容和所处区域,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 http://www.gzjyf.cn/news/590.html
1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标准》发布,助推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发展1.01为贯彻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高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根据《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 号),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阶段工程咨询服务的规范与管理。 https://www.zhjsw.cn/news/show-29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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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制度远程医疗规范开展“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居家护理服务和网上门诊服务,保障护理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开展居家护理服务和网上门诊服务护士。 四、名词定义 “互联网+护理服务”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护士,依托统一的互联网平台,为患者或健康人群提供护理服务、护理指导、健康咨询等服务。居家护理服务指https://www.lysdsrmyy.cn/public/zhenliao/yuancheng/684.html
16.入馆教育5.1参考咨询 图书馆主页上有数字参考咨询服务的链接,读者可在任一时间点击该链接进入图书馆数字参考咨询服务页面,选择合适的咨询方式,在线提交参考咨询请求,图书馆参考咨询人员将给您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电话咨询:0453-6984667 当面咨询:图书馆参考咨询部302室 https://www.mdjmu.cn/tsg/xxsy/rgjy.htm
17.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方法7、《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方法(征求意见稿)》(中电企协监字[2013]01号文); 8、《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收费规定(参照标准)》(沪设监协12009]1号文)。 本计算方法还参考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关取费研究资料,以及取费计算方法征求意见收到的修改建议和意见。 https://www.ccgbj.net/a/xinwenzhongxin/xingyedongtai/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