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供状文本、层次性、言说策略
一、审讯初期
“今年七月二十八日,中使皇甫遵到湖州勾摄轼前来,至八月十八日,赴御史台出头。当日准问目,方知奉圣旨根勘。当月二十日,轼供状时,除《山村》诗外,其余文字,并无干涉时事。二十二日,又虚称更无往复诗等文字。二十四日,又虚称别无讥讽嘲咏诗赋等应系干涉文字。二十四日,又虚称即别不曾与文字往还。”[3]
二、“再勘方招”
“熙宁六年任杭州通判,因八月十五日观潮,作诗五首,写在本州安济亭上,前三首并无讥讽,至第四首云:‘吴儿生长狎涛渊,冒利忘生不自怜。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盖言弄潮之人,贪官中利物,致其间有溺而死者,故朝旨禁断。轼谓主上好兴水利,不知利少而害多,言‘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言此事之必不可成,讥讽朝廷水利之难成也。轼八月二十二日在台,虚称言盐法之为害等情由,逐次隐讳,不说情实,二十四日再勘方招,其诗系册子内。”[9]
三、周旋与反击
“熙宁十年,轼知徐州日,六月内李清臣因沂山龙祠祈雨有应作诗一首寄轼,……轼后作一首与李清臣,其诗云:‘高田生黄埃,下田生苍耳。苍耳亦已无,更问麦有几。蛟龙睡足亦解惭,二麦枯时雨如洗。不知雨从何处来,但闻吕梁百步声如雷。试上南城望城北,际天菽粟青成堆。饥火烧肠作牛吼,不知待得秋成否。半年不雨坐龙慵,但怨天公不怨龙。今年一雨何足道,龙神社鬼各言功。无功日盗太仓粟,嗟我与龙同此责。劝农使者不汝容,因君作诗先自劾。’此诗除无讥讽外,有不合言。本因龙神慵懒不行雨,却使人心怨天公,以讥讽大臣不任职,不能燮理阴阳,却使人怨天子。以天公比天子,以龙神社鬼比执政大臣及百执事。轼自言无功窃禄与大臣无异,当时送与李清臣来相谒,戏笑言承见示诗只是劝农使者,不管恁他事。”[14]
关于《次韵答邦直、子由五首》其五一诗,供状文本中的记录如下:
“轼却作诗二首和李清臣,其内一首云:‘五十尘劳尚足留,闭门却欲治幽忧。羞为毛遂囊中颖,未许朱云地下游。无事会须成好饮,思归时欲赋登楼。羡君幕府如僧舍,日向城西看浴鸥。’朱云,汉成帝时,乞斩张禹,汉成帝欲诛之,朱云曰:‘臣得下从龙逢比干游足矣!’龙逢,夏桀臣;比干,商纣臣,皆因谏而死。轼为屡言新法不便,不蒙施行,以朱云自比,意言至明之世,无诛戮之事。故轼未许与朱云地下游。王粲是魏武时人,因天下乱离,故粲在荆州依托作《登楼赋》,赋中有怀乡思归之意。轼为屡言新法不便,不蒙施行,有罢官怀乡思归之意,亦欲作此赋也。”[18]
综上所述,经过“再勘方招”的苏轼,面对不断加紧逼供的御史台,在不得不做出妥协后,试图有所反击并间接向皇帝求助。通过文字表面关系的比附以及对典故内涵的重新发挥,弱化诗歌文本自身的讽刺内涵,而强化诗句语词的表层意义关联。这可能就是苏轼无奈之下的言说策略吧。
四、审讯高潮
“熙宁四年五月中。轼将赴杭州,张方平陈乞得南京留台。本人有诗一首送轼,轼只记得落句云:“最好乘湖游禅扉。”其余不记,即无讥讽,却有一诗送本人云:“无人长者侧,何以安子思?”意以子思比方平之贤,言朝廷当坚留要任,不可令闲也。”[19]
这两句诗的典故出自《孟子·公孙丑下》,“昔者,鲁穆公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又云:“子为长者虑,而不及子思。”赵岐注:“鲁穆公尊礼子思,子思以道不行则欲去。穆公常使贤人往留之,说以方且听子为政,然则子思复留。”[20]据此,苏轼这两句诗的原意是说,朝廷并无贤人得以让张方平推行自己的主张,因此如何能留下张方平呢?由此可见,诗歌原意强调的是“无人长者侧”,即朝廷没有能够留用贤人的大臣,矛头指向的是执政大臣。但苏轼的解释弱化了对朝廷大臣的不满与讽刺,而突出强调张方平的贤能与重要。值得注意的是,苏轼这里的解释还换了一种表达方式,将原诗句的具有强烈感情色彩的反问语句转化成一种比较客观性的陈述语句,也弱化了其所蕴含的讽刺效果。
“熙宁十年,司马光任端明殿学士,提举西京崇福宫,在西洛葺园号独乐。轼于是年五月六日,作诗寄题。除无讥讽外,云‘先生独何事,四方望陶冶。儿童诵君实,走卒知司马。抚掌笑先生,年来效喑哑。’四海苍生望司马执政。陶冶天下,以讥讽见在执政,不得其人。又言儿童走卒,皆知姓字,终当进用。司马光字君实,曾言新法不便,与轼意合。既言终当进用,亦是讥讽朝廷新法不便,终当用司马光,光却瘖哑不言,意望依前攻击。九月三日准问目,供讫,不合虚称无有讥讽,再勘方招,其诗不系降到册子内。”[25]
对比诗歌本意,供状文本对诗意进行曲解的逻辑非常简单粗暴:如果称赞司马光,那必然是反对执政大臣;如果说司马光终被重用,那必然是讥讽新法不便;如果说司马光沉默不言,那一定是希望其攻击新法。由此亦可看出御史台深文周纳的思维方式。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供状文本的记载,这首诗的供述也是经过“再勘方招”的,这是有记录可考的苏轼第二次被再次审讯的情况。尽管苏轼一开始还是坚持自己的立场,拒绝牵涉更多人。但在御史台的再次审问逼迫下,最终不得不做出违心之论,而且还是用“意望依前攻击”这样强烈的用词。可见这时御史台为了网罗旧党领袖司马光、牵涉更多新法反对派,对苏轼的逼迫更大也更深了。这次“再勘方招”可以看作“乌台诗案”审讯过程的一个高潮,御史台终于达到他们想要牵涉旧党领袖的目的,而苏轼也在这种逼迫下,不得已对诗歌进行了更大的扭曲与误读。
五、审讯余波
“熙宁六年,因往诸县提点,到临安县,有知县大理寺丞苏舜举,来本县界外太平寺相接。轼与本人为同年,自来相知。本人见轼,复言舜举数日前入州,却被训狐押出。轼问其故,舜举言我擘划得户供通家业役钞规例一年,甚简,前日将去,呈本州诸官,皆不以为然。呈转运副使王庭老等不喜,差急足押出城来。轼取其规例看详,委是简便,因问训狐事。舜举言自来闻人说一小话,云燕以日出为旦,日入为夕。蝙蝠以日入为旦,日出为夕。争之不决,诉之凤凰。凤凰是百鸟之王。至路次逢一禽,谓燕曰:不须往诉。凤凰在假,或云凤凰渴睡,今不记其详,都是训狐权摄。舜举意以话戏笑王庭老等不知是非。隔得一两日,周邠、李行中,二人亦来临安,与轼同游径山。苏舜举亦来山中相见,周邠作诗一首与轼,即无讥讽。次韵和答,兼赠舜举云:‘餔糟醉方熟,洒面唤不醒。奈何効燕蝠,屡欲争晨瞑?’其意以讥讽王庭老等。如训狐不分别是非也。”[29]
“今年八月二十八日,供出与王诜相识,借得钱物。并寄《杞菊赋》、《超然台记》、《题韩干马诗》与王诜因依。又隐讳不曾作《开运盐河诗》寄王诜情由。蒙会问到王诜状。并被王诜申送到《开运盐河诗》赋。轼于九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方具实招。其《腊日游孤山诗》、《戏子由诗》、《山村诗》,元准圣旨。系降印行册子内诗。其《后杞菊赋》、《超然台记》、《韩干马诗》、《开运盐河诗》,即不系朝旨降到册子内。”[32]
“熙宁六年内,《游孤山》诗寄诜,除无讥讽外,有:‘误随弓旌落尘土,坐使鞭箠环呻呼。’以讥讽朝廷,新法行后,公事鞭箠之多也。又曰:‘追胥保伍罪及孥,百日愁叹一日娱。’以讥讽朝廷盐法,收坐同保,妻子移乡,法太急也。又曰:“岁荒无术归亡逋,鹄则易画虎难摸。”意取马援言:‘画鹄不成犹类鹜,画虎不成反类狗。’言岁既饥荒,我欲出奇画赈济,又恐朝廷不从,乃似画虎不成反类狗也。”[33]
“轼为是时卢秉提举盐事,擘画开运盐河,差夫千余人。轼于大雨中部役,其河只为般盐,既非农事,而役农民,秋田未了,有妨农事。又其河中间,有涌沙数里,轼宣言开得不便。轼自嗟泥雨劳苦,羡司马长卿,居官而不任事;又愧陶渊明,不早弃官归去也。农事未休,而役夫千余人,故云“盐事星火急,谁能恤农耕”;又言百姓已劳苦不易,天雨又助官政劳民,转致百姓疲役,人在泥水中,辛苦无异鸭与猪;又言轼亦在泥中,与牛羊争路而行,若归田,岂识于此哉!故云:“寄言故山友,慎勿厌藜羹”而思仕宦,以讥讽朝廷,开运盐河,不当以妨农事也。”[38]
“意以骐骥自比,讥执政大臣无能尽我之才,如王良之能驭者,何必折节干求进用也。”[39]
诗歌前十四句叙述了诗人因眼前的《牧马图》而联想到天宝年间养马的盛况。接下来七句以“众工”、“曹霸”衬托韩干可以做到“肉中画骨”、“金羁玉勒”之马反衬此图“近自然”。那么此图描绘的自然之马是什么样子的呢?末四句“平沙细草荒芊绵,惊鸿脱兔争后先。王良挟策飞上天,何必俯首服短辕。”诗人再次展开丰富的联想,广阔的沙原上,草木茂盛,马儿飞奔,争先恐后。这些骏马如果遇到王良就被驾驭着飞上天做天马了,何必俯首拉车?诗人以骏马自比,说如果能遇到像王良这样的伯乐赏识自己的才能,何必沉沦下僚。那么苏轼的解释指实了讥讽的对象为执政大臣,这就把本来“不遇于君”或不得朝廷赏识任用的牢骚转化为不得执政大臣赏识,进而是执政大臣没有识人之明。并进一步解释“俯首服短辕”为“折节干求进用”。将本来是不得已沉沦下僚的抱怨转换成不愿“折节干求进用”的品行。表明自己不会为了得到任用而改变自己一贯的立场。
结语
一、通过上文对“乌台诗案”审讯现场的大致还原以及供状文本的仔细分析,可以发现,供状文本至少含有四个层面的言说方式:
3、苏轼自己在诗歌本意与被迫解释的平衡中做出的诗歌文本阐释。(即供状文本呈现出来的样子)
4、苏轼本人的情感态度与立场。(需要综合辨析以上三个层面的言说方式及与苏轼有关的其它文本进行考察)
二、那么根据上文对《东坡乌台诗案》供状文本的层次性分析,可以看出,即使在御史台深文周纳的险恶用心下,苏轼还是尽量采取了一定的言说策略,以达到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的目的。
1、指出讽刺的具体对象。力图有具体所指,而不是泛泛反对新法。如指明对盐法、青苗法、助役法、以“律学”取士等新法的具体政策的讥讽。同时说明并非针对变法本身,而是不满于变法中的具体法令、措施,操作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弊端。值得注意的是,苏轼在整个供述过程中始终坚持自己对新法一贯的立场态度,绝无丝毫屈服之处,反而一再申明自己的观点主张,这是苏轼人格的伟大之处。苏轼曾在表章奏疏中大力反对新法,这时在供述中对新法具体政策的讽刺不满亦供认不讳。
3、通过文字表面关系的比附以及对典故内涵的重新发挥,弱化或掩藏诗歌文本自身的深层内涵,而强化诗句语词的表层意义关联。进而转化讽刺对象,并将讽刺寓意缩小为针对具体的人和事,而拒绝将讽刺寓意扩大化和泛指化。尤其避免牵涉皇帝本人。
4、减少对他人的牵涉。解释和作是援引他人原作的时候,会特别强调原诗并无讥讽;多次说明与他人互动作品的游戏性、玩笑性,表明这类游戏笔墨之作不应作为讽刺的证据。
5、诉说自身处境的艰难与心态的惶恐,以求得同情与理解。如“二政巨藩,尚如此窘迫”、“意言至明之世,无诛戮之事”、“醉中道此语,醒后还惊恐得罪朝廷”等等。
三、此外,根据上述供状文本及御史台大臣所上札子,亦可看出御史台深文周纳的逻辑思路:
1、简单比附,直接指出XX比XX,以讥讽XX。
2、自比/称赞XX,目的是讥讽XX。
3、社会出现了XX问题(水旱灾害),归咎新法不变/讥讽新法。
4、遇到“明主”、“天公”一类词汇,一定要往皇帝身上牵涉。
四、另外需要说明的是,苏轼言说策略的实现程度存在以下两个影响变量:
2、在涉及典故、诗句内涵丰富,语意不够显豁时,苏轼可以言说的方式相对比较灵活。如关于龙神失职的解释最终指向对大臣的讽刺;“朱云地下游”的典故与“至明之世,无诛戮之事”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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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宋]“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丛书集成初编》,商务印书馆,1939,第31页。
[4]《东坡乌台诗案》,第7页。
[5]《东坡乌台诗案》,第17页。
[6]根据刘攽的原作,供状中的“词”当作“辞”。见张志烈、马德富、周裕锴主编:《苏轼全集校注》,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第2册,诗集卷13,第1312页。
[7]《东坡乌台诗案》,第13页。
[8]《东坡乌台诗案》,第1页。
[9]《东坡乌台诗案》,第15页。
[11]《东坡乌台诗案》,第2页。
[12]莫砺锋《乌台诗案史话之四:涉案作品的文本分析》,古典文学知识,2008,第2期。
[14]《东坡乌台诗案》,第10页。
[15]《东坡乌台诗案》,第2页。
[16]《苏轼全集校注》,第3册,诗集卷16,第1707页。
[17]《苏轼全集校注》,第4册,诗集卷21,第2375页。
[18]《东坡乌台诗案》,第11页。
[19]《东坡乌台诗案》,第19页。
[20][汉]赵岐注,[宋]孙奭:《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之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第84页。
[21]《东坡乌台诗案》,第19-20页。
[22][唐]房玄龄等撰:《晋书》,中华书局,1974,第1067页。
[23]《苏轼全集校注》,第11册,文集卷10,第979页。
[24]《苏轼全集校注》,第16册,文集卷49,第5322页。
[25]《东坡乌台诗案》,第24页。
[26]《苏轼全集校注》,第12册,文集卷16,第1650页。
[27]曾枣庄:《苏诗汇评》,卷十五,文史哲出版社,民国87,第67页。
[28]《东坡乌台诗案》,第16页。
[29]《东坡乌台诗案》,第13-14页。
[30]《东坡乌台诗案》,第2页。
[31]《东坡乌台诗案》,第3页。
[32]《东坡乌台诗案》,第9页。
[33]《东坡乌台诗案》,第6页。
[34][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二十四,中华书局,1965,第844-845页。
[35][汉]何宁:《淮南子集释》,中华书局,1998,第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