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制度汇编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进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决策原则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担当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活力和坚强有力,推动形成良好政治局面;

(四)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五)坚持正确领导方式,实现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

二、议事决策范围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定和指示,研究讨论贯彻落实的措施和意见;

(二)研究确定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重大事项;

(三)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行风建设、扶贫攻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四)研究制定全市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全局性的重要业务及重大工作部署;

(五)研究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六)研究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七)研究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议事决策规则

(一)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党组书记召集随时召开。

(二)党组会议原则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外出时可委派由主持工作的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四)根据会议内容,由党组书记确定列席会议人员。列席人员原则上为各科室、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列席的应提前向党组书记报告情况并经同意后,指派其他同志列席会议。

四、议事决策程序

(一)提出预案。拟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的议题,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详细论证,形成明确具体的方案建议。

(二)确定议题。党组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提出,或者由党组其他成员提出建议,党组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

(三)会前准备。会议议题确定后,由议题提请单位准备汇报材料并提交预案和建议,会前由分管的党组成员进行审核把关,涉及党组其他成员分管工作的应当主动协商。需要提请会议讨论的重要工作文件,重要活动方案,重要项目安排等有关材料,应提前分送党组成员。

(四)充分酝酿。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党组书记可以在会前听取党组成员意见,进行个别酝酿,广泛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重要人事安排应当提前沟通酝酿。

(五)民主讨论。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由承办单位负责人向会议作全面汇报,分管的党组成员可对有关情况进行补充说明,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应对审议的议题充分逐一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六)会议决定。在议题经过党组会议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中讨论意见,会议表决后做出决议,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对于重大问题有分歧意见,除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需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提交下次会议复议。

五、议事决策纪律

(一)党组会议要坚持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讨论事项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畅所欲言,对有不同意见或有争议的问题要充分讨论研究后再做出决定。

(二)党组会议研究的需要保密事项和尚未形成决议的事项,以及党组会议讨论和决议的过程,与会者不得对外泄露,违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党组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党组成员应当回避。

六、议事决策执行

(一)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如本人对会议议定事项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以在会后向会议召集(主持)人反映,但在言论和行动上必须与党组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二)对于没有形成会议决定的重大问题,党组成员不得随意拍板决定,也不得以组织的名义随意表态。对于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由党组成员个人临机处置的问题,事后必须及时向党组做出汇报和说明,对处置不恰当或者错误的情况要根据会议研究的决定及时纠正。

(三)党组会议决定事项要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党组成员组织或督促有关科室和单位抓紧办理,尽快落实。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应及时向党组书记进行汇报。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则

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行局长负责制。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讨论、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

二、议事范围

(一)研究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的措施。研究确定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围绕党组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二)听取各科室和各下属单位重要工作情况或专项工作情况汇报,讨论决定重要的请示事项,研究部署工作安排,加强工作督查;

(三)讨论决定市局重点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决定机关大额资金支出;

(四)研究处理市局机关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五)研究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工作;

(六)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重要行政事项。

三、议事规则

(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由副局长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经局长同意或委托,副局长可主持召开专题局长办公会议。

(二)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会议内容和缓急程度,经局长批准后提前或延后召开。

(三)局长办公会议原则上要求全体办公会成员参加,特殊情况应有半数以上办公会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参加时,应提前向局长请假。列席人员范围由局长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四、议事程序

(一)会前准备

1、提交材料。议题确定后,由办公室通知议题主办科室做好会议材料准备。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材料,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于会前一天送局办公室。

(二)会中决策

1、严格议题。会议要严格按事先确定的议题和议程进行,一般不在会上临时动议。确有紧急事项需临时提交会议研究审议的工作,应在会前由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列入议题。

2、充分讨论。会议讨论问题时,须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如意见分歧较大,一时难以决策应缓议,可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另行议定。

3、集中决策。会议主持人要在充分听取和集中讨论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做出决定。

4、会议记录。会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记录。记录人员要对会议议题、出席人员、发言、决定等作如实记录。

(三)会后落实

局务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局局务会议组织管理和议事程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增强工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务会议的议事范围:

(一)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决定事项以及上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三)讨论研究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局性工作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四)总结季度、半年和年度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五)听取、通报有关工作情况,研究专项工作并作出决定;

(六)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局务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外出时可委派由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第四条局务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会议内容和缓急程度,经局长批准后提前或延后召开。

第五条局务会议参加范围为市局领导、市局各科室和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人员范围由局长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第六条局务会议原则上要求全体参会成员参加,因故不能参加时,应提前向局长请假。各科室和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时,除履行请假手续外,还应指定由其他同志列席会议。

第八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科室具体承办,办理结果应按程序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应随时报告。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发扬党内民主监督,切实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使党组民主生活会正常化、制度化,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有关规定,制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如下:

一、民主生活会的组织构成

1、党组民主生活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

2、与会人员一般不得缺席民主生活会。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会时,应在会前提交书面发言,会上由他人代为宣读,会后由主持人或主持人委托他人将会议情况、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3、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议题,可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

2、贯彻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协作共事,讲政治、讲团结的情况。

3、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4、改进作风,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基层办实事的情况。

5、与时俱进,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

6、针对征求到的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自我批评,重点对照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7、上级党组织安排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内容。

8、需要列入党组民主生活的其它内容。

三、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的会议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重点议题,提前告知与会人员。

2、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汇总整理,提前反馈参加会议人员或在会上进行通报。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深入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流批评意见,并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党员、干部谈心谈话。

4、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摆出整改措施。

5、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须提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办公室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四、民主生活会会议程序

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

2、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

3、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

4、主要负责人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五、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1、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与人为善,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2、民主生活会不得变形走样,不能开成述职会或总结会,不能变相表扬和自我表扬。

3、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度召开一次。根据要求和上级的安排,也可随时召开。

六、民主生活会落实工作

1、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公布。

2、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或会议决议,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3、对会议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要上级组织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4、会后及时按规定向上级领导机关报送有关会议召开情况的文件资料。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来确定。

二、主要内容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的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基本要求

2、会上,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不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向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定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组织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4、上级党组织应加强对下级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5、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的,本人要向所在党支部请假。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切实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政治坚定性、敏锐性,全面提高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以中心组学习带动全局,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境。根据市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1、党组中心组学习成员由党组成员、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吸收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2、党组中心组学习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机关党建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组长负责提出学习的总体设想和要求,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交流,组织协调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组织中心组学习,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检查和督促各成员的学习。

3、中心组学习活动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具体职责是协助中心组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负责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做好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二、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教育、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

9、市场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

10、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的方式与要求

1、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以集体研讨为主要方式,还可以采用集体学习会、理论务虚会、专题读书会和专题报告会等形式。中心组全年各类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集体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中心组集体研讨要精心设计一个学习讨论主题,事先确定好2名以上中心发言人,中心发言要有重点、有深度,中心组成员要互动讨论,中心组组长要做好总结,学习秘书要做好学习记录和发言材料归档。

2、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年度个人自学计划,明确个人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4、宣讲活动。中心组要把开展宣讲活动作为提高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中心组成员每年在本单位和基层单位作报告、上党课不少于2次,面对面与干部群众交流学习心得。

四、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

1、严格考勤纪律。设立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体学习,对中心组成员要记录在案,参加会议、因公出差、休假等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向中心组组长请假。设立中心组专用学习记录本,由学习秘书详细记录每一次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和发言要点等。

2、学习情况通报。中心组学习情况可整理后酌情通过新闻媒介进行报道,同时,重要学习要形成文字材料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以接受学习监督和指导。要坚持每季度通报一次中心组成员参学情况。

3、建立学习档案。按年度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要规范、完整、准确,能够全面反映中心组学习情况。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和学习的有关文件、学习记录、发言材料、考勤记录、学习成果、学习情况总结通报等资料要整理入档。

4、严格落实考核。局党组结合年底市委理论学习考核,对党组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作为党建责任制考核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5、明确责任追究。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组将对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党组成员,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五、附则

本制度由局党组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提高局机关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干部职工适应新常态下群众工作的素质能力,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干部职工应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增强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第三条按照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完善学习机制,通过集体研讨、专题调研、外出培训等方式,确保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第五条学习形式:采取辅导学与自学、分散学与集中学、讲座学与专题学、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学习培训全覆盖。

第七条学习要求:

(一)自学应有计划、有内容、有笔记,做到学有所用。

(二)集中学习时必须按时参加,认真做好笔记,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条干部职工学习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局办公室牵头抓好日常督促管理,定期通报。

党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务公开的原则: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第三条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党组织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三)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励和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屋、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五)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六)监督考核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七)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八)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专栏、电子邮件、网站等不同的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网站上公开。

第五条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机关党建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从制度上规范党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组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党组对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按规定任用、稳定专职党务干部,保障党建活动经费。

第三条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机关党委书记对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每半年听取党支部工作汇报,并根据党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要求,对党组提出的重大问题和有关情况及时协助解决。

第六条机关党委书记要坚持经常深入各党支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党支部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职责,贯彻执行支部大会和支委会的决议。

第八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起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或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党支部议事规则

第九条党支部议事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第十条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或书记指定的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十五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定执行。

第十六条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支部书记要精心组织指导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三会一课”制度

第十八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第十九条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第二十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第二十一条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是: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开展党性教育。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像等课程。

第四章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1、年初由机关党委统一安排全年理论学习重点内容。

2、由党支部制定本支部年度的《党员学习计划》,并抓好落实。

第二十四条学习教育形式:

1、学习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学习将分门类设专题,联系实际研讨,观看录像片等,并不定期邀请领导或专家作专题讲座。

2、集中学习研讨。每月两次集中学习,每人每年至少有一本学习笔记或一篇学习心得。

3、分散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小组学习和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选择学习内容自学。

4、每年结合中心工作任务和阶段性重点学习内容,局机关党委组织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或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集体观看党建专题讲座录像和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片。

第二十五条参加范围:全体党员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十六条学习要求:

1、各党支部负责各阶段学习内容的组织、安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务求实效,为圆满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4、建立年终述学制度。党员干部在年末总结工作时,要汇报一年来学习的收获和体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学习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第二十七条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党组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第二十八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组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第二十九条评议结束后,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党员除外),党支部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措施。

第六章党费收缴制度

第三十一条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党员应于每月发工资时按比例将党费交支部,每季度一次将党费按时上交机关党委。机关党委每年向市直属工委上缴一次本局全体党员交纳的党费,并按规定的比例申请返回部分党费作党员活动经费。

第三十二条各支部有专人收缴党费,并向全体党员公布收缴的情况,机关党委每年将各支部的党费情况和向市直属工委上缴及反馈部分的开支情况,在局机关党委公开栏公开。

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从支部通过其为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三十四条鼓励党员通过交纳特殊党费的形式表达爱心,捐款支援灾县建设和帮助困难群众。

第七章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第三十五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三十六条发展党员的申报: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行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反腐倡廉,推进依法行政,造就一支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以及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决定,并严格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第三条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领导的分工,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分解落实局领导及归口管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四条党员、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严禁贪污盗窃、索贿受贿、挪用公款。

第五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于干部任免、组织管理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秉公办理、不得徇私舞弊,更不得以权谋私。

第六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不准从事和参与开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和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以及有偿中介活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领导干部不得为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提供方便;不准接受监管相对人提供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及宴请;不准接受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准违反规定买卖管辖企业的股票。

第七条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将公有的汽车、计算机等其他公共财物占为己有。

第八条严格管理公费出国(境),严禁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

第九条重大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决定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准个人说了算。

第十条认真落实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办事,坚持任人唯贤。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和机构调整之机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严禁涉足色情、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三条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结果纳入年底评先、评优、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内容,并具有一票否决权。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的情况。

3、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报告、民主评议、定期检查制度的情况。

5、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6、其他需要考核的情况。

二、考核方法

1、自查和总结。各单位(科室)年终工作总结内容要包括本单位(科室)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如实填写好《年度考核登记表》。

3、考核通过召开座谈会,找有关人员个别谈话,组织群众测评等方法进行。

4、纪检监察部门将结合评议和考核情况,对参加考核的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价,进行反馈,各科室要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

三、考核组织

1、考核工作在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2、考核工作一般在每年第四季度与年终干部考察同时进行。

3、考核中要严格考核标准,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4、考核结果应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奖惩、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5、考核情况要及时总结,分析研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制度。

中共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制度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是实施党内监督的一种自律机制,也是将党组织严格监督与党员干部认真自律结合起来的一种有效形式。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主体

本单位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参加述职述廉,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参加。

二、述职述廉的内容

各班子成员将自己所分管或担负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述职;围绕“一岗双责”,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自身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章和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进行报告、开展自查总结。

具体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报告: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令、决议的情况,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

2、以人为本,履行职责,勤政廉政方面的情况;

3、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

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组织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履行反腐倡廉领导职责以及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办法和要求

2、述职述廉须在全局大会上进行。领导干部在述职述廉中,要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写出书面报告并在单位进行公示。

3、述职述廉后由参加会议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述职述廉者反馈。

4、述职述廉必须实事求是,数据真实可靠。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四、述职述廉的具体程序

1、撰写报告。认真对照述职述廉内容检查总结,实事求是地查找自身不足,形成述职述廉报告,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于述职述廉前报市局办公室。

3、召开会议。局党组和综合考核组于每年年底分别召开会议,听取党政正职述职述廉报告。

4、询问和答辩。在听取述职述廉人自述后,针对述职述廉有关情况进行询问,由述职述廉人现场回答。

5、民主评议。询问和答辩结束后,由参会人员依据述职述廉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评议。

五、述职述廉结果运用

1、对述职述廉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评议中指出的问题,述职述廉人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整改方案要在述职述廉后报综合考核组,并及时报告整改结果。

党员干部廉政约谈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提高廉洁从政意识,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廉政约谈制度。

一、廉政约谈目的

二、廉政约谈对象

本制度主要适用于市局全体工作人员。

三、廉政约谈方式

廉政约谈分为例行约谈、提醒约谈和专项约谈,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二)提醒约谈,即问题约谈。通过群众反映、信访举报、正常检查和明察暗访等途径,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苗头,或者抓工作落实不得力、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时进行约谈,使其警醒并认真纠正存在问题。

(三)专项约谈,即特别约谈。党员干部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或者出差执行任务,或者负责重大项目、重要工作时,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门约谈,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四、廉政约谈内容

(一)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决议、决定情况;

(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等情况;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

(五)组织推进和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局部署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情况等;

(六)廉政约谈需要的其它情况。

五、廉政约谈程序

(一)约谈前,向约谈对象下发廉政约谈通知书;约谈时,填写谈话记录;约谈后,谈话人与约谈对象签字,必要时下发约谈整改通知书。集体约谈的以常规材料存档作为凭据。

(二)约谈对象整改情况按被约谈人组织人事关系存入个人廉政档案。机关党委负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经廉政提醒约谈后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或建议予以责任追究。

六、廉政约谈纪律

(二)被约谈人接到约谈通知后,要自觉接受约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要在7日内自行主动要求进行补谈。

(三)要做好廉政约谈准备。约谈前,约谈人要做必要的调查核实工作。根据需要可请被约谈人提供书面材料,并认真听取被约谈人的陈述和意见。被约谈人接受廉政约谈,要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四)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明确提出意见和要求。谈话要注意方式方法,尊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做到批评提醒到位、方式方法适当。

(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廉政约谈要注意保护检举、反映人的姓名、身份及检举、反映材料等有关情况。

党员干部定期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市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任务

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象范围

局领导班子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机关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善于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

三、主要内容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

(三)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四)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四、方式方法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局领导班子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机关党委、党支部班子之间、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党员活动日”单独组织开展。

中共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研判暨党内通报制度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分析研判和党内通报

2、分析研判内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的重点是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本地本单位存在的舆情分析和问题研判、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上报。

3、定期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三、社会舆情信息

1.加强社会舆情的收集报送。社会舆情包括公众对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认识或看法,报纸、广播、电视、杂志、图书等媒体反映出来的舆论动态,互联网及手机短信等反映出来的思想动态等。收集报送社会舆情的主要内容是:社会各界对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重大活动的思想反映;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思想反映;社会生活中值得注意的倾向性问题,深化改革中部分干部群众思想上产生的模糊认识和疑虑、困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思想观点、因素和意识形态领域值得注意的问题;干部群众对本地发生的一些重大社会性事件的思想反映。

2.加强宣传领域工作动态和意见建议的收集报送。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宣传思想战线重要部署的进展情况;开展理论武装、舆论引导、思想教育、文化活动、文明创建、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和成效;对宣传思想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探索;创新宣传思想工作的经验、做法尤其是特色性工作和亮点;对宣传思想战线重大举措、重大部署的思想反映和意见建议等。

4.建立社会舆情信息工作责任机制。为保证信息灵敏高效,设立舆情信息员,负责收集、采写和报送舆情信息。信息员应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信息意识,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现代办公设备操作能力。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第一条实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责任制,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第二条党组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第三条遇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组随时向市委报告。

第四条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市委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核。

第五条党组和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网络舆情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网络舆情,有效引导网络舆论,妥善处置网上负面舆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网络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局与新闻媒体、网民的互动交流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展示我局良好社会形象。

二、组织管理

成立网络舆情监测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为网络舆情管理员。

三、办理流程

4、立卷归档。对网民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的原始材料、有关办理情况、交办回复记录、领导批示件和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四、办理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网络舆情工作是新形势下畅通民意渠道、做好群众工作、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工作举措。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求真务实,及时办理。各科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对于诉求合理、有条件解决的,要立即给予解决;对于应该办理但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解决;对于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真正做到让网民满意,以实际行动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3、善于总结,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科室要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办理经验,探索办理规律,完善信息技术平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和机制保障办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

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为加强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回应网民关切问题,有序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缩小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网络舆情领导机构。成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作为全局网络舆情应急指挥的领导机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成员担任。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的副局长具体负责引导处置的组织实施。

(三)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加强舆情引导处置工作力度,注重舆情处置队伍的培训管理。针对舆情引导处置,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三、级别确定

网络舆情按照其媒体级别、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为四级,实行分级应急处置机制。

Ⅰ级:国家级各类新闻媒体中出现涉及我局敏感话题或突发事件的特大网络舆情。

Ⅱ级:省级各类新闻媒体中出现涉及我局敏感话题或突发事件的重大网络舆情。

Ⅲ级:市级各类新闻媒体中出现涉及我局敏感话题或突发事件的较大网络舆情。

四、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引导处置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三)分级处置

Ⅰ级(特大)网络舆情,由引导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分级响应,及时有效处置。

Ⅱ级(重大)网络舆情,由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制定舆情处置方案,组织网上网下同时实施,及时有效化解舆情危机。

Ⅳ级(一般)网络舆情,由事件涉及部门组织应急处置,及时解决网民诉求,回应网民关切。报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网络舆情应对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引导处置领导小组组长上报市委、市政府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五、考评方法

(一)评估

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舆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损失、责任、经验教训、恢复方案、补救措施等形成调查评估报告报引导处置领导小组。

(二)整改

针对应急处置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提高舆情应对和新闻宣传工作水平。

(三)考核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应在全局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全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均有专人负责,确保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

(二)人力和技术保障。由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全局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监控。同时积极提供计算机软件系统等技术方面的保障。

(三)培训保障。引导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网络舆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政治上的敏感性和业务上的娴熟能力。

七、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由市局网络舆情引导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网评员制度

成立市市场监管局网评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直属单位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综合规划科具体负责网评工作的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三)敢担当、能战斗、听指挥,推动正面声音,引导中间声音,化解负面声音,营造健康向上、丰富生动的主流舆论,切实履行网络舆论引导的责任。

(四)在网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网上舆论生态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正能量、高唱主旋律。

三、工作保障

(二)加强对网评员队伍的培训提升,定期举办培训班,对网评员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网络传播规律、网络基本操作等学习培训,提升舆论引导的能力。

(三)加强对网评员工作的经费保障。局机关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障网评员日常办公、培训、奖励等经费开支。

四、考评与监督

(一)建立网评员工作考核奖励机制。局机关将网评员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年度新闻宣传总结表彰内容,纳入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建立网络舆情工作问责机制。对在网络舆情引导和处置过程中组织领导不力、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科室负责人和网评员,视情节严重程度,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追责。

重点工作台账管理制度

根据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政府系统开展“十个不准”“八个严查”工作的通知》(陇政办发〔2018〕48号)要求及陇南市人民政府定事定责限期办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决策效能,推进部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对各项重点工作专项化分解、台账式管理、销号式办结,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及时、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台账内容1、省级及以上层面通过年度任务下达、文件通知、会议安排部署等形式,设定完成时限的各类工作和任务;

2、市级层面安排部署,设定完成时限的各类工作和任务;

3、市局和各县(区)局在上传下达及落实工作过程中,遇到需协调或督办解决的各类新情况和新问题。二、台账建立

4、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对应科室涉及的每年定事定责限期办理事项及落实的重点工作和任务,按照单位、科室、个人不同办理形式,分类建立重点工作台账,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汇总。

5、各县(区)局、市局各科室要积极配合办公室做好台账建立及管理工作,并动态反馈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三、台账管理

6、办公室负责重点工作台账的动态管理,未完成任务要动态掌握进展落实情况,已完成任务要销号归档备案,每周五前收集整理情况,并及时通报主办科室及分管领导。7、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科室重点工作情况,统筹建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工作总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每季度由办公室将工作完成情况提交局长审阅。之后,发各位分管领导、主办科室督促落实。

四、台账落实8、坚持“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科学决策”的工作原则,能分管领导协调解决的不再提交主要领导,能安排部署落实的不再会议推进,能办公室主任协调解决的不再专题会议研究,能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的不再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9、办公室负责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在征求分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对台账任务和事项提出落实办理建议,确定牵头科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台账督办11、办公室负责,按照期限要求及时督促责任领导、责任人落实台账任务,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录入台账。

13、办公室负责将重点工作任务台账完成情况纳入重点督办事项,指派专人进行跟踪督办。

六、台账考核

14、工作台账纳入年度科室工作考核。

15、承担省、市及临时性重点工作任务的科室考核时另外加分。

七、工作要求

17、各科室对纳入台账任务和事项,要早动手、早安排、早部署,力争尽早高质量完成任务,严禁“掐点”突击完成,造成工作被动。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集体研究决策制度。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涉及我局市场监管工作和事业发展,关系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引进,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

??2、党风廉政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3、全局工作规则、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调整;

??4、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

??5、全局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

??6、全局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

??8、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人事变动申报等事项;

??9、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干部的推荐、选拔;

??2、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

??2、经上级批准的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的支出;

??3、重大项目投资考察的接待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单项支出在10000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款项。

??二、“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分工

??实行局长负责制,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局长办公会的人员为局级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三)民主决策程序

??三、集体决策规则

??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3、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

??4、决策后有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局办公室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四、集体决策的程序

2、在不同的决策范围内,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3、正式发文,付诸实施。

??4、年终,根据“三重一大”问题的性质,在全体职工或全体党员大会上通报落实情况。

??五、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责任追究

??(一)“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未经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于不执行或不能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及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

(五)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规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原则。局长对全局的财务工作负总责,分管财务副局长协管全局的财务工作;财务科长负责财务管理的具体组织实施,财务人员按照所在岗位的职责认真开展工作,确保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超额预算开支和在外赊帐欠债的行为。

第二章财务科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省、市财政局的要求,认真编制本局年度预算和指导各单位制定年度收支计划,统筹安排各类财务开支事项,保障全系统资金正常运转,负责全局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二)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督促各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三)对各单位的财务管理负有检查、指导、督促的责任,对各单位年度财务计划执行、票证管理、经费开支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局领导提出建议。

(四)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负责本局机关和督促各单位及时全额上缴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截留、挪用、隐瞒、转移资金和公款私存。

(五)负责本局各项经费开支报销工作。按照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及时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齐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日清月结。

(六)负责本局固定资产核算、登记等工作。

(七)认真执行现金管理规定,加强现金管理,做好银行存款结算工作,保证资金安全。

(八)按照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票据等财务档案资料。

(九)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清正廉洁,厉行节约,防止乱收乱支,营私舞弊,贪污受贿等不法行为。

(十)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十一)法律、法规赋予或上级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经费开支的审批权限

(一)本局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年度预算计划执行,经费开支报销执行“一支笔”分级审批的制度。日常报销单据由财务科负责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领导批准,5000元以下由分管财务领导批准,5000元以上和重大财务支出须经局长办公会或局务会研究方可支付,10000元以上的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支出。报销账目要符合财政部门的政策规定,报销凭证应当完整,不得随意涂改。

(二)凡是从银行提取大额现金都必须事先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

第三章会计管理

第六条本局机关配备专职会计人员,负责对各类经费开支、报销凭证的初审把关,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具体掌握财务记帐、财务统计、会计电算化等工作情况。依时编制、报送各类会计报表,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软件等会计资料。

第七条会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科目设帐,各类会计事项应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做到科目应用合理、资金分类清楚、数字准确无误。

第四章现金(出纳)管理

第九条本局机关设出纳员一名,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条现金管理必须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严格掌握现金使用范围。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不得使用没有经过批准又无办理会计手续的白头单顶替库存现金;

(二)不得因私事借支公款;

(三)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四)不准借用本单位帐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五)不准把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的名义储蓄;

(六)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第十一条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的规定,局机关库存现金不得超过40000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第十二条出纳员(报帐员)按照经费开支审批权限的规定,检查报销手续是否完备。手续完备的,给予办理报销手续;发现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要求当事人补办审批手续,拒绝补办的,不得给予报销。报销发票为电子发票的,报销时将电子发票(电子版)留存财务审计科备查。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是属于采购目录规定的采购项目必须由政府机构统一采购。

第十四条办公室是负全局固定资产的管理机构,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调拨、清点、报废、维修、更新。财务科负责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登记管理。

第十五条购买固定资产前,各科室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初审后报分管副局长审批,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涉及政府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上报。资产购买后,要填写固定资产购置清单附在报销单据后面,一起办理开支报销手续。

固定资产发放要进行造册登记,领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未经局领导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将固定资产随意无偿调出。固定资产的报废、变卖由财务科会同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核销手续,做到帐物相符,防止资产流失。如有人为破坏和自行处理的,按资产购置时的价格进行赔偿。

第六章车辆管理

第十六条车辆管理的各项开支严格执行本局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

第七章办公用品、印刷品送印等的管理

第十七条办公室统一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和管理。

第十八条各科室需印刷的大批量文件、资料、表格、书籍、图片等各类印刷品,由办公室按照统一印刷、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的方法办理。

第十九条各科室需要印刷各类印刷品,统一报办公室审批,5000元以下的办公室汇报分管副局长批准,5000元以上的由分管局长汇报局长同意,10000元以上的提交党组会讨论通过后,才能付诸印刷。

第二十条印刷品印刷完后,由使用单位验收,并且在结算发票上签字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章财务监督

第二十二条本局财务要严格执行《审计法》,接受审计部门的指导、管理、监督和审计,做到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条件,积极配合工作。

第二十三条实行财务公开,财务科每月在局长办公会议或干部职工会议上公布收支情况一次,自觉提高财务管理工作透明度。

差旅费管理实施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局差旅费管理,根据《陇南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差旅费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差旅费,是指市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武都区,下同)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到武都区办理公务不属报销范畴。

出差审批按以下权限批准:市局机关县级干部及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差由市局主要领导审批;市局机关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由本单位领导审批。两人及以上人员集体出差,按职务高者对应进行审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市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票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票据报销。

第七条市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均应选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舱、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含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每人次可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选乘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票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应从严控制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经批准乘坐飞机出差的工作人员,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以及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机场快轨费用可凭据报销。

第九条住宿费是指市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发生的房租费用。住宿费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第十条市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均住标准间。住宿费标准执行市级财政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住宿费限额标准。

第十一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市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第十二条伙食补助标准执行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发布的出差目的地伙食补助费标准,除到西藏、青海、新疆省(区)出差外,所在省内、省外出差伙食补助均为每天100元。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除会议、培训等由举办单位统一开支的外,应当按补助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十四条市内交通费是指市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在出差目的地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第十五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标准包干使用,其中:省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省内出差,每人每天4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

第十七条经批准外出实习、挂职锻炼、支援工作及各种工作组等工作人员的费用由派出前所在单位报销。往返工作地期间发生的费用按差旅费标准执行。因抽调、借调等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按照“谁用人、谁报销”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报销。凡在监管职责、日常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由职责和业务所在单位报销。

第十八条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用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出差当天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目的地标准报销。

第二十一条市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车票、机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十二条在公务活动中涉及《陇南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公务卡结算项目的,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凡是应使用公务卡而未刷卡的支出,按照文件要求一律不予报销。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四条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第五条市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推、协调、监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负责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

第六条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应当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或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市局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在公开前与有关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布的信息内容和口径准确一致。

第八条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1、履行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新制作或获取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4、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单位预算和决算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的具体项目;

5、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6、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7、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

8、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

11、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

12、行政管理中掌握的有关信用信息;

1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

14、机构职能及其变化情况;

16、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17、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情况;

1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不予公开的范围

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2、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经报请有关主管或上级部门确定,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其他中央、省、市上有关要求不得公开的事项。

第九条文件公开属性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制发文件时应当由具体制作单位与办公室共同审核确定文件公开属性,审核完毕后根据信息的内容和职责权限报请市局领导审核批准。

第十条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对不能确定是否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报请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第十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十四条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不属于市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应当告知申请人,对于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根据申请人要求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第十五条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报请市局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务信息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政务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展示市场监管工作成效,反映重要工作情况、重大活动、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做法,为市局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第三条市局办公室是政务信息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市局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组织编写并及时报送政务信息;

(二)建立并完善信息报送网络,畅通报送渠道,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三)组织信息调研,及时向市局领导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调研报告;

(四)组织对本系统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第四条报送政务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决定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省局、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的情况;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动态跟踪、成果交流、先进典型等;

(四)涉及市场监管工作的重大社情民意,以及重大决策出台后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遇到的突出问题及解决的建议等;

(六)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思路、经验做法、重点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工作安排等;

(七)市局领导指示上报的重要信息及重要信息约稿。

第六条重大舆情及涉及国家安全等涉密敏感信息必须由专人严格按照保密程序通过保密渠道报送,不得采取非保密方式报送。

第七条政务信息应逐级报送,一般不越级报送。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确需越级报送时,应同时报送被越级单位。报送非涉密信息应通过指定渠道报送。

第八条市局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向各科室(单位)约稿时,被约稿单位应认真组织撰写高质量稿件,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

第九条各科室(单位)应配备或明确专职(兼职)信息工作人员,并向市局办公室报备。

第十条各科室(单位)报送市局的政务信息,应认真对报送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经本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后报送,并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一条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全市系统各科室(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进行考核,定期向各单位通报政务信息采用情况。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四条各县区局、市局各科室要根据“一站双微”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新媒体搞好对外宣传。

第六条“一站双微”新媒体信息发布原则上通过采集、编辑、审核和发布等程序。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一)信息采集

(二)信息编辑

在“一站双微”发布的信息,由各县区局、市局各科室进行撰稿,上报市局综合规划科校对、复审,经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上网发布。

(三)信息审核

各县区局、市局各科室撰写并上报的信息,必须经过信息审核程序,具体审核的内容如下:

(1)上网信息是否涉秘;

(3)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4)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本单位的宣传和发展;

(5)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6)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7)采用其他媒体的信息稿时,是否注明出处和作者(如“据××网”)。

(四)信息发布

“一站双微”发布的信息均为非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得发布。发布信息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九条提高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对“一站双微”推送发布信息的实时监控,定期查阅“一站双微”已发布内容。市局综合规划科指派专人每日维护和监管推送和发布的各类信息,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停止发布并做好备份,并向市局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传播

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一、发布规范

所发布的信息严守“九不准”及“七条底线”

1、“九不准”: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七条底线”:

(一)严守法律法规底线

(二)严守社会主义制度底线

(三)严守国家利益底线

(四)严守公民合法权益底线

(五)严守社会公共秩序底线

(六)严守道德风尚底线

(七)严守信息真实性底线

二、发布流程

各审查环节的责任人,对审查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确保信息客观、公正、真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三审责任人

网站三审责任人

初审:陈玲玲

复审:郝亚军

终审:魏和平

微博三审责任人

突发性事件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突发性事件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工作,为上级处置提供客观资料,维护社会稳定,保持正确舆论导向,防止不实信息造成次生危害,特制订本制度。

一、突发性事件的范围

本制度所指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结合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具体分为七类。

(一)食品安全事件。包括预包装食品、食品小作坊、食堂和餐饮单位等领域的突发安全事件。

(二)特种设备安全事件。包括锅炉、气瓶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各类特种设备领域的突发安全事件。

(三)药品器械安全及不良反应事件。

(四)重大经济安全事件。包括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突然关停等可能引起社会、经济领域不稳定的突发事件。

(五)突发新闻报道事件。包括不实新闻报道、虚假信息网络传播、可能对市场监管部门造成公众形象毁损、对社会安定造成不稳定的突发事件。

(六)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七)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包括黑客攻击、官方网站瘫痪等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原则和形式

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与新闻发布,坚持“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分层报道、注重保密”的原则,由市局办公室归口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避免不实消息传播。

三、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要求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二)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程序

1、对有影响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市局办公室在市委宣传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事件发生后,市局办公室要及时掌握信息、分析舆情,加强与负责处置事件的有关科室和单位的沟通联系,组织指导新闻报道工作,形成新闻通稿,供对外发布。

2、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局办公室应在负责处置事件的有关科室和单位配合下做好以下工作:

(1)研究和制订重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2)做好向记者、新闻报道人员反馈情况,为记者、新闻报道人员采访提供必要条件,审阅新闻稿件等工作;

(3)经宣传部门批准,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安排有关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

3、各类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道,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

(三)在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必须按照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以通稿为准,由市局办公室对外统一进行新闻发布和宣传。对违反规定随意发布新闻和接受媒体采访,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理。

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保障全局系统信息网络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计算机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系统内部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二)市场监管系统专网,简称“专网”,是指由省、市和县级局(含分局、市场监管所)内部局域网和相互连接的广域网组成的网络。

(三)政府协同办公网络,简称“政府专网”,是指局与政府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系统互联的网络。

第四条成立陇南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直属单位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开展全局信息网络系统重大事项及处理工作。陇南市市场监管局科技与信息化科(以下简称“信息化科”)负责全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日常安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网络系统事故应急处理的日常事务。

第二章互联网安全

第六条对需要连接互联网的科室,需经分管局领导同意,由信息化科统一接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以各种方式接入。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五)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六)对社会或市场监管系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九条从互联网上下载文件,必须检查确信文件没有附带病毒或木马程序。

第三章政府协同网的安全

第十条根据市政府电子政务协同办公网络建设要求,信息化科负责本级政府协同网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一条对需要接入政府协同网的部门或个人,需经信息化科和分管局领导同意,由信息化科统一接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以各种方式接入。

第十二条政府协同网与市场监管系统专网、互联网必须有安全保障。

第四章市场监管系统专网的安全

第十三条信息化科负责本局市场监管专网的管理。

第十四条对需要接入市场监管系统专网的部门或个人,需经信息化科和分管局领导同意,由信息化办统一接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以各种方式接入。

第十五条内部局域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与政府电子政务网、互联网实现逻辑隔离。

第十六条信息化科定期对内部局域网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系统漏洞及时修补或统一提供修补程序和修补办法。

第十八条计算机的工作组名或域名、计算机名等区分计算机特征的配置信息不得随意修改,防止影响网络通讯。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对计算机硬件、软件进行增加、修改或者删除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信息进行增加、修改或者删除的;

(三)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四)在单位计算机上利用拨号或其他未经允许的手段登陆互联网或他人计算机进行非法操作;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二十条计算机病毒、外部入侵等安全隐患,由信息化科统一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各科室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信息化科,由信息化科调整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内部局域网中的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由信息化科指定的防病毒软件,并定期更新升级防病毒引擎和病毒特征码,信息化科负责计算机防病毒软件的升级指导。

第二十二条未经允许,不得关闭防病毒软件;发现不能清除的病毒应及时通知信息化科。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五章信息保密和信息安全

第二十四条市场监管系统专网上不得运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存储、处理、传递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二十五条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与其它网络实行物理隔离。

第二十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能上互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二十七条不得擅自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论坛、聊天室、网络新闻组、邮件等有关信息发布系统,不得在上述系统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市场监管内部保密信息和国家秘密信息。

第二十八条对保密资料的储存、传输,应作相应的安全加密处理,不得直接以明文方式在FTP、WEB等公开站点上放置未经加密处理的保密资料。

第二十九条系统内部信息资料的传递,必须通过政务系统或内部FTP完成,不能从互联网上传递,防止信息泄露。各科室要加强对网站责任栏目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及市场监管系统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第三十条信息化科负责定期对各类重要数据进行安全备份。

第三十二条内部局域网中各计算机应专人专用,并设置登陆用户及口令;对因条件限制多人共用一台计算机的,应分别设置每人的登陆用户名及口令。

第三十三条应用软件的操作人员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对本人的用户口令严格保密,密码口令要求有一定的长度及复杂度,并定期更改,防止密码口令的盗用;如因密码口令被盗用而引起的损失和后果,由该用户名的所有者负责。

第三十四条进入应用系统后,因事离开计算机的,应及时退出应用系统,防止他人操作。

第六章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按在编人数配备计算机,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计算机安全和保持计算机设备的外观清洁。

第三十六条计算机设备(包括附属设备)的领用、使用、外借、调配、维护、维修、受赠、赠送、更新、报废等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安全责任

第三十八条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运行与网络信息的安全。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作出书面检查;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造成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硬件损坏的,按实际损坏金额赔偿;造成系统数据损坏、丢失的,按实际修复所需费用赔偿。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同时触犯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的目的

为科学应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以下简称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信息安全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网络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者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本预案适用于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四)事件分类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实施故障和灾害性事件等六类。

1、有害程序事件分为计算机病毒事件、蠕虫事件、特洛伊木马事件、僵尸网络事件、混合程序攻击事件、网页内嵌恶意代码事件和其他有害程序事件。

2、网络攻击事件分为拒绝服务攻击事件、后门攻击事件、漏洞攻击事件、网络扫描窃听事件、网络钓鱼事件、干扰事件和其他网络攻击事件。

3、信息破坏事件分为信息篡改事件、信息假冒事件、信息泄露事件、信息窃取事件、信息丢失事件和其他信息破坏事件。

4、信息内容安全事件是指通过网络传播法律法规禁止信息,组织非法串联、煽动集会游行或炒作敏感问题并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的事件。

5、设备设施故障事件分为软硬件自身故障、外围保障设施故障、人为破坏事故和其他设备设施故障。

6、灾害性事件是指由自然灾害等其他突发事件导致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五)事件等级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Ⅰ级(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局性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自己的控制能力,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

Ⅱ级(重大):网络与信息系统造成全局性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需要跨部门协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Ⅲ级(较大):某一部分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但不需要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Ⅳ级(一般):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领导机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指挥、协调和监督。

(二)职责分工

科技与信息化科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在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联络各有关人员到位并协调开展工作,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起草向领导小组、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或在系统内通报。

信息化联络员负责与信息技术部门联络,协助本部门领导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的日常管理。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协同配合。在局机关统一部署下,积极履行职责,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保障手段,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明确责任,依法规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救治、及时控制”的要求,依法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防范、监测、预警、报告、响应、协调和控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技与信息化科分别实行责任分工制、网络与信息安全值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将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安全值班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头上。

(三)条块结合,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现有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设施,整合我局所属信息安全工作力量。充分依靠局机关各有关科室的信息安全工作力量,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服务体系,形成局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合力。

(四)防范为主,加强监控。宣传普及信息安全防范知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意识,经常性地做好应对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公共防范意识以及基础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综合保障水平。加强对信息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发现和防范重大信息安全突发性事件,及时采取有效的可控措施,迅速控制事件影响范围,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预案启动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大规模病毒入侵或非法入侵,造成的系统瘫痪及崩溃;

(二)意外情况导致数据库瘫痪、挂起、丢失及非法篡改;

(三)非法入侵引起的系统、门户网站被篡改、数据库被破坏;

(六)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问题发生。

五、应急响应

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一)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按国家、省有关预案规定执行。

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单位要立即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二)Ⅲ级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启动Ⅲ级响应,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1、启动指挥体系

2、掌握事件动态

事发单位及时报告受破坏的情况及影响范围。

3、处置实施

消除隐患。尽快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并根据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恢复受破坏的网络与信息系统。

(三)Ⅳ级响应

由事发单位启动Ⅳ级响应,参照本预案做好处置工作,有关事件信息、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六、应急措施:

(一)预防措施

1、日志管理

对网络及其服务器设备的日常运行日志进行记录、收集和统一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入侵某个具体的设备,同时篡改日志记录,从而影响对问题的了解和解决。

2、入侵检测管理

严密监控网络,能根据网络内各具体真实IP地址的流量情况做出相应响应,特别是流量异常等情况。(被防火墙屏蔽的IP地址除外)

3、数据备份

将有重要数据的网络服务器设备数据进行备份处理,在相应服务器设备出现问题时能及时修复,保证重要数据的安全。

4、定期进行网站安全评估。

(二)保障措施

1、技术支撑保障

重视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升级换代,重视网络安全整体方案的不断完善,加强技术管理,确保网络信息系统的稳定与安全,为应急处置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2、应急队伍保障

加强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强化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技术的信息安全核心人才和管理队伍,提高信息安全防御意识,增强应急支援能力。

(三)补救措施

初步确定应急处置方式,根据事件引发原因分为灾害类、故障或攻击类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灾害类:根据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恢复等。

1、病毒传播:及时寻找并断开传播源,判断病毒的类型、性质、可能的危害范围;为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保护健康的计算机,必要时可关闭相应的端口,甚至相应楼层的网络,及时由技术人员寻找并公布病毒攻击信息,公布杀毒、防御方法。

4、网络故障:判断故障发生点和故障原因,能够迅速解决的尽快排除故障;必要时向计算机网络公司求助技术援助,并优先保证主要应用系统的运转。

5、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事件,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七、日常管理

(一)对所有网络和信息系统、数据库实行安全值班;

(二)及时更新服务器的防病毒软件病毒库;

(三)定期对所有服务器进行漏洞扫描、补丁修复。

AB岗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效能建设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AB岗工作制度,是指各科室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即两个相近岗位互为AB岗,A岗为本岗位的业务主办人员,B岗为协办人员)。当A岗人员因故不在岗时,B岗人员自动顶岗,及时办理可以即办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

第三条市局机关各科室都要实行AB岗工作制,根据岗位职责,确定A岗责任人、B岗责任人,避免出现空岗现象,确保即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有效落实。

第四条AB岗之间职责明确,工作到位。

(一)A岗责任人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本单位领导或科室负责人报告、请假,并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顶岗。

(二)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三)B岗对确实解决不了的事项,应向服务对象进行解释说明,同时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的办法,不得无故耽误。

(四)A岗回到工作岗位后,B岗应及时向A岗交接工作。

第五条实行AB岗工作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延误工作的正常办理开展。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B岗工作人员可为多人,顶岗秩序由科室安排,以便在A岗和其他B岗不能在岗时,按序顶岗。AB岗位应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确保AB岗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AB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工作流程和操作技能,A岗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B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保证B岗工作人员能高质量地办理A岗所有工作。

第八条单位领导也应实行AB岗工作制,主要领导不在岗时按副职排名顺序依次执行,副职全部不在岗时应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

第九条市局办公室对AB岗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受理服务对象的举报投诉。工作人员凡因岗位代理不落实而影响企业、群众办事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人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管理制度

为满足我局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工作原则

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二、责任分工

1、局长是全局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局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负主要责任,并对局长负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信访工作负总责。

2、局办公室是信访工作职能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来局机关信访的接待、登记、报批、转办、督办、归档等工作,并就信访问题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协调或转交有关单位(科室)妥善处理。

(2)负责召开信访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及领导讲话精神,通报信访工作情况,总结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3)负责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局有关领导和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报送信息。

(4)负责协调处理责任重大、情况紧急的信访事项,并及时报请局有关领导做出处理决定。

(6)负责检查督办各单位重要信访问题的落实情况。

3、各科室是信访事项具体承办单位,负责涉及本科室职能范围内信访事项的登记、接待、上报、办理、反馈、归档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接待登记。要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原则上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亲自接待,认真听取并详细记录来访人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和主要问题,不得冷漠懈怠,指责侮辱,威胁恐吓。

2、妥善解决。

(2)各科室收到局办公室转办的信访件后,要在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信访人,并在30日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

(3)凡是集体上访,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接访。对规模较大、情绪激烈或围堵办公楼的集体上访,要立即报请分管局长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耐心说服教育,积极疏散人群。如说服教育无效,事态继续扩大,要及时协调机关保卫部门依法处理。

3、结案归档。要设专人负责信访事项的审查结案和归档整理工作。已办结的信访事项,要及时进行归档整理。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提前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局办公室转办的信访事项,要将原件材料、拟办意见、领导批示、调查材料、处理结果等整理后,交局办公室立卷归档。

四、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3、严守国家机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2)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3)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领导阅示。

(4)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科室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科室办理的问题,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科室。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五、首问负责制

六、失职追究

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推进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办公室是局机关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局机关并指导全局的公文处理工作。局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学习掌握公文处理知识,提高公文处理能力,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五条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二)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告事项不得有请示的内容。

(三)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四)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六)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行政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七)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八)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六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部门名称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主办科室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规定提出密级、保密期限,局办公室负责审核。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须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在发文机关标识的右上角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电报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有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二字组成发文机关标识的公文,发文字号一般标注在发文机关标识之下、横线上方居中排布。局办公室负责发文的统一编号。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公文标题中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及引用文件标题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除“公告”、“通告”外,其他文种的公文都应标明主送机关。主送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全称)。附件一般与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标识“附件”字样,有多个附件时应标识序号。

(九)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电报应当署签发人姓名,不需加盖发文机关印章,但应当在电报首页右上角“签批盖章”处加盖机关“发电专用章”。

(十二)附件应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与正文不能一起装订的,应在附件左上角第一行顶格编排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注“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以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局发文一般应抄送局领导。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八条行文关系应当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应坚持逐级行文原则。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抄送被越级机关。

第十条市局可与市直各部门、市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联合行文,也可同各县区人民政府联合行文。

第十一条“请示”应当一事一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一级单位。“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二条上报市委、市政府的公文,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市局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报送“请示”、“报告”。

第十三条需报请市政府批准的事项应请示市政府同意后行文,文中应注明经市政府同意。涉及市政府其他部门职权的事务,应协商有关部门会签或联合行文。

第十四条市局内设机构一律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五章公文办理

第十五条发文办理是指以市局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校对、复核、印制、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发文主办科室对公文质量负总责。

(一)草拟。公文文稿由科室工作人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撰拟。拟稿人应完成公文的紧急程度、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附注、附件、抄送机关、文件印数等草拟工作。发文草稿需经科室负责人初审。拟稿人和科室审稿人必须在发文稿纸上签姓名和日期。

对涉及其他科室职权范围的事项,主办科室应当主动与有关科室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会签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科室负责人或请分管局长出面协调。如仍没取得一致意见,主办科室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议性意见报请局长裁定。

抄送机关依上级机关、平级机关、下级机关顺序排列。同一层次按党政军群顺序排列。

(二)审核。公文文稿送局领导签发前,应当由局办公室审核。审核的重点是: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行文格式是否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本办法。

凡属与外单位联合发文的会签文稿,在报局领导审签前,应送局办公室审核。

(三)签发。一般公文原则上送分管局领导签发。上行文由主要负责同志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公文文稿一经签发,一般不得改动。特殊情况需改动时,应按办文程序,以局办公室报请签发人同意后方可改动。局领导一般不接收或签发未经局办公室审核的文稿。

(四)登记。签发后的文稿,由局办公室及时登记、编号。

(五)印制。文件由主办科室在局办公室印制,严禁私自在外印制。综合性文件、印制量大的文件由办公室印制或经局领导批准后,在指定地点印制。

(六)用印。所有公文由办公室指定工作人员用印。用印前,工作人员要仔细检查发文机关标识与印章名称是否一致。

(七)校对和分发。按照谁发文、谁起草、谁校对、谁装订、谁分发的原则,办公室负责指导排版,发文科室的具体承办人核对,纸质公文由办文科室书写封好信封后交局办公室。

(八)会签。市局需外单位会签的文稿,需经局领导审签后方可送外单位会签。外单位送市局会签的文稿,由局办公室提出办理意见,主办科室应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局领导审签,并由局办公室将会签件反馈主办单位。

第六章收文办理

第十六条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处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传阅、催办、答复等程序。

(二)审核。收到下级机关和其他部门报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办公室审核是否应由市局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涉及其他部门或地方政府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等。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退回报送单位或部门。紧急公文可及时办理,但应将存在的问题通知来文单位。

(三)登记。公文签收无误后,办公室文档人员应当对来文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收文编号、日期、来文机关、文号、标题、密级、紧急程度、附件、份数、处理情况等。

(四)拟办。对需要办理的公文,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各科室按批示意见办理,重大事项及综合性工作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可视办理紧急情况同时复印送有关承办科室。

(五)承办。承办科室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优先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办公室说明。对不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科室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涉及其他科室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科室应当主动与有关科室协商。

文件办结后应交回办公室,如有需要,非“秘件”可复印留存。

(六)催办。局办公室负责公文办理的催办,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及领导批示的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应当定期督查催办。

第七章公文归档

第十七条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交办公室文档人员整理、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十八条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进行整理,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准确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十九条公文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每年6月30日前将本科室上一年度办理完毕的公文、材料整理后集中向办公室移交。

第八章公文管理

第二十条公文的撤销和废止,由发文机关、上级机关或者权力机关根据职权范围和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第二十一条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第二十二条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翻印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名称、日期。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第二十三条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局机关档案工作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机关的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机关档案,指机关在各项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机关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像、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档案工作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档案工作应纳入本机关的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抵制和检举。

第五条机关档案工作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二章档案工作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本机关建立综合档案室,归属办公室,配备专职档案员。

第七条综合档案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

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坚持原则,严格执行;

(二)负责统一管理本机关的档案,为机关各项工作服

务;

(三)对机关各科室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

作进行指导;

(四)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五)办理其他有关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立卷归档

第八条档案室应建立、健全各类材料归档制度,并对机关各科室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第九条按本机关的档案管理条例,凡属立卷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一律归档。第十条机关文书和业务部门立卷完毕后,应定期将档案向综合档案室归档,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或者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一)党群管理、行政管理工作、业务管理工作的材料,于次年第一季度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

(二)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由财务室保管1-3年后,由财务会计归档。

第十二条归档的案卷,要遵循文件的形成秩序,保持文件之间的内在联系,区别不同保管期限,分类整理、上架。

第十三条向档案室移交的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文件必须规范、齐全、完整;

(二)文件必须准确地反映办公室活动的真实情况;

(三)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字迹耐久、书写工整清晰。

第十四条向档案室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档案柜实行专人管理,不翻阅档案的时候随时锁好柜子,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十六条档案柜应该保持整洁,库房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并有防盗、防光、防水、防高温、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

第十七条档案柜里不能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第十八条对已破损和褪色的档案,及时进行修补和抢救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性。

第五章档案的借阅利用

第十九条借阅档案原则上应在指定地点阅览,如因特殊需要借出时,必须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予以借阅。并根据利用程度,填写档案利用效果。

第二十条借阅档案时,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还时双方当面点清,发现损坏和遗失等情况,及时提出,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利用者要爱护案卷,不得擅自转借和私自复印、翻印,不得折叠、剪贴或抽取、折散档案,严格在档案上勾画、涂抹、填注、加字、改字等,保证档案完好无损。

第二十二条外单位借阅档案,须持相应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者身份、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未经允许不得借出或摘抄。

第六章档案的移交

第二十三条档案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移交档案的范围和年限的规定,以及有关档案馆接收范围,接收要求定期向市档案局移交有关档案资料,同时,一并移交案卷目录和有关检索工具、参考资料。

第二十四条经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档案移交的期限。

第二十六条查阅密级文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密级文件不得擅自复印。

第二十八条凡案卷内容涉及保密问题的,一律不得外借和泄密。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局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规定,和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行为。

第三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六条公务接待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七条工作餐按照会议费就餐标准执行,以地方菜为主。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不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安排。

第八条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就餐发票、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审批单,内容不全的不予报销。超出接待标准的,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第九条坚持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公务接待应由单位主要领导先行审批,接待任务完成后再按照本规定第八条报销。

第十条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市局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公务接待审批单年月日

来宾姓名

性别

来访单位

职务

主要随员

及人数

主陪姓名

其他陪同

人员及人数

接待事由

年月日-月日

就餐地点

住宿地点

经办人

科室主要负责人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备注:1.市局各科室接待有关单位时必须填写此审批表,并附公函,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接待;2.需如实填写接待来人单位、接待如实和事由;3.该审批表作为公务接待费用报销凭证之一,在财务报销时请将此审批表、公函和接待清单附在报销凭据后;4.该审批表经主要领导签字后,请送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安排接待事宜。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甘肃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市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市局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务审计科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第六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七条市局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和用餐。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第八条市局机关应当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工作实际需要的公务用车制度。

第十条市局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提高水、电、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杜绝浪费行为。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工作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始终将本单位保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积极开展保密宣传和教育。

第二条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局工作人员要自觉做到“不该看的文件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不该知道的秘密事项不打听”。

第三条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指定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使用专用文件夹,严格执行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第四条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查阅涉密文件、资料、电报等均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第六条复印涉密文件经批准后在指定地点复印,并同原件一样登记保管,绝密级文件不准翻印、复制。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

第九条严格执行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条对秘密文件、资料要如数收集,按规定期限上交市委保密局;对各种秘密资料、保密废纸要妥善回收,并按规定销毁。

第十三条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加强使用管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

第十四条非涉密计算机不得存储各类涉密资料,局办公室负责对网络发布信息的审核,严防涉密信息在网络发布。

第十五条购买移动存储介质、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并严格把关。存贮有涉密数据和文件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带离办公场所或各科室之间相互借用。

第十六条加强保密档案规定,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档案室。档案工作人员及利用者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传播档案中的机密内容及有关干部评价、个人隐私、检举举报等不宜公开的材料;不得携带文件、案卷回家或擅自拿给无关人员阅看,对保管文件、案卷的内容要注意保密。

第十八条严格控制各种国家秘密和知悉范围,确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考勤管理及请休假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在岗出勤及请休假行为,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陇南市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局办公室为本单位考勤管理职能科室,具体负责考勤工作的组织落实。

第三条实行工作日在岗、外出及请休假情况公示制度。市局办公室负责将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及时予以公示,并接受机关全体人员的监督。

第五条实行不定期查岗制度。由领导班子成员和办公室不定期对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第六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因病和其他情况需要请假的,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超假或逾期不销假者视为旷工。请假要事前批准,具体是:

1、一般人员请假,一天以内(包括一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审核、批准;三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审核,报主要领导批准。

2、科室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包括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

3、局领导请假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九条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干部职工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十条严格界定病假范围,凡请病假者需持有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第十二条市局办公室每月将上月干部职工考勤情况交人事科,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职工病假、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车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单位财产和驾乘人员安全,完善车辆使用、维修及车辆日常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服从办公室的管理和调度,认真完成出车任务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2、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出长途车之前,须认真检查车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3、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开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4、驾驶员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要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罚款自行承担。

5、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规定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6、不得无故拒绝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出车的,应提前一天向办公室负责人请假。

7、在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听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车辆维护、油料使用

2、车辆的加油量应和出车里程相符;原则上实行时报时销,使用机打发票报销。

3、需要购置车辆配件和辅助用品的,由驾驶员申请,办公室负责人报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驾驶员不得擅自购置。

三、车辆管理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在保证局领导用车的情况下,保证科室工作用车。严禁使用驾乘单位车辆到经营性场所消费。

2、驾驶人员不得自行主张用车,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3、驾驶人员出车完毕,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不得随意停放。非特殊情况,不得将车辆开回居住地停放。

4、驾驶员正常情况下实行周值日制度,值班驾驶员在安排办公室值班,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如遇特殊情况,待班驾驶员要随时补位。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机关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市委市政府值班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机关值班工作,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市局机关应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市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安排值班工作。

第四条法定节假日值班由市局领导和机关各科室轮流担任。市局领导负责带班,每个科室负责半天,每班安排2名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平时值班由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酌情调整人员安排,按照各科室实有人数进行排班,确保每个班次2人。

第八条本制度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防范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加强机关管理,维护单位工作秩序,保护单位职工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关人员定期学习有关消防安全、治安防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机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提高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勿将巨额现金放在办公室,并自觉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加强消防安全。对易爆、易燃物品妥善保管,远离火源;定期对用电线路进行检修,以免连电、漏电;对高耗能用电器要定期重点检查,防患于未然;使用电梯时,要注意按程序操作,不得乱按或敲打,如电梯出现故障,请及时报办公室,不准私自拆卸修理。

第六条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并安排好顶班人员。

第七条加强门卫管理。门房是局机关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保卫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24小时值班,夜间要加强巡逻,确保单位安全。

第九条外来车辆进入单位时,要登记并指示按规定停车,不得随意停放车辆。

第十条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警惕,如发现在局内游荡人员,有责任上前过问;对来局办事人员,应热情的指引;对于;行迹可疑人员,应及时通知门卫并请其离局。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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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网络安全入侵检测和防御系统idps三、入侵检测和防御系统的工作原理 IDPS的工作原理主要依赖于两种技术:特征匹配和异常检测。 1.特征匹配:特征匹配是通过比较网络或系统活动与已知的攻击特征(也称为签名)来发现攻击。例如,如果一个网络流量的模式和已知的拒绝服务攻击的模式相符,那么IDPS就会认为这是一个攻击。 https://blog.csdn.net/Spontaneous_0/article/details/134824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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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按照技术分类可将入侵检测分为()更多“按照技术分类可将入侵检测分为()”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按照检测数据的来源可将入侵检测系统(IDS)分为 (60) 。(60) A.基于主机的IDS和基于网络的IDS B.基于主机的IDS和基于域控制器的IDS C.基于服务器的IDS和基于域控制器IDS D.基于浏览器的IDS和基于网络的IDS https://www.educity.cn/souti/C90B5A41.html
9.按照技术分类可将入侵检测分为()更多“按照技术分类可将入侵检测分为()”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根据技术原理,IDS可分为以下两类()。 A.基于用户的入侵检测系统 B.基于客户机的入侵检测系统 C.基于网络的入侵检测系统 D.基于主机的入侵检测系统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按照数据来源,入侵检测系统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 A.基于主机的入侵检测https://www.shangxueba.cn/hangye/DE3ABB5D.html
10.计算机网络安全考试试题「附答案」B、它采用被动的、非破坏性的方法对系统进行检测 C、它采用被动的、非破坏性的方法检查系统属性和文件属性 D、它采用积极的、非破坏性的方法来检查系统是否有可能被攻击崩溃 13、按照病毒攻击的系统进行分类,计算机病毒可分为:攻击DOS系统的病毒、攻击Windows https://m.oh100.com/peixun/wangluojishu/303709.html
11.入侵检测系统技术综述(精选十篇)入侵检测系统技术综述 篇1 当今社会,不可再生能源的日益紧缺以及环境污染的日益加剧,使得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受到了学术界和工程界人士的强烈关注,光伏发电技术也因此得到了快速的发展[1]。然而,大量的光伏并网之后,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孤岛效应就是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孤岛检测技术正是在此基础上出现的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32g5k9a.html
12.网络中心当今社会,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VR/AR、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对人类生活、工作、学习等各个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教育领域数字校园已成为办学的基本条件,特别是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已成为支撑教育教学、沟通校企合作、促进师生发展的必需环境。 http://www.xtzy.com/wlzx/detail.jsp?public_id=153330
13.入侵检测系统根据体系结构进行分类可分为集中式IDS分布式IDSA. 前者是检测完全抗体,后者是检测不完全抗体 B. 前者是凝集反应,后者是沉淀反应 C. 两者判断结果的方法不同 D. 前者是检测IgG型抗体,后者是检测IgM型抗体 E. 前者是检测在体内已致敏的红细胞上的不完全抗体,后者是检测游离在血清中的不完全抗体 查看完整题目与答案 按分散系统,软膏剂的类型可分为https://www.shuashuati.com/ti/1a9c2a139bd64db1be57fa3885f3d476.html?fm=bd74e5f653ad92da451f6338c5d8a75924
14.信息安全技术基础答:入侵检测系统:通过收集和分析计算机网络或计算机系统中若干关键点的信息,检查网络或系统中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策略的行为和被攻击的迹象。 分类:主机型IDS、网络型IDS 主机型IDS:安装在服务器或PC机上的软件,监测到达主机的网络信息流 网络型IDS:一般配置在网络入口处或网络核心交换处,通过旁路技术监测网络上的信息流。http://www.360doc.com/document/24/0822/13/79930059_1132014245.shtml
15.系统入侵检测技术论文12篇(全文)入侵检测系统[3]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多种, 常用的分类标准有根据其检测数据来源和入侵检测使用的方法等。本文着重介绍基于主机的入侵检测系统和基于网络的入侵检测系统。 基于主机的入侵检测系统是从单个主机上提出数据作为入侵分析的数据源, 而基于网络的入侵检测系统是从网络上提出数据作为入侵分析的数据源。https://www.99xueshu.com/w/ikey6w2j5upa.html
16.入侵检测概念过程分析和布署4、分类4.1 按照检测类型划分 从技术上划分,入侵检测有两种检测模型: (1)异常检测模型(Anomaly Detection):检测与可接受行为之间的偏差。如果可以定义每项可接受的行为,那么每项不可接受的行为就应该是入侵。首先总结正常操作应该具有的特征(用户轮廓),当用户活动与正常行为有重大偏离时即被认为是入侵。这种检测模型漏https://www.fwsir.com/shangwu/html/shangwu_20061128222253_16204.html
17.“信息安全”课程习题及参考答案网络信息安全doc6,从攻击方式区分攻击类型,可分为被动攻击和主动攻击。被动攻击难以(C),然而(C)这些攻击是可行的;主动攻击难以(C),然而(C)这些攻击是可行的。 A,阻止,检测,阻止,检测 B,检测,阻止,检测,阻止 C,检测,阻止,阻止,检测 D,上面3项都不是 7,窃听是一种(A)攻击,攻击者(A)将自己的系统插入到发送站和接收站http://read.cucdc.com/cw/62655/104021.html
18.绿盟考试2[复制]58、某组织正在为其数据中心设计物理入侵检测系统和警系统,一旦通信线路被意外切断,警报系统就会发生警报,可采购什么技术来达到这一要求() A法拉第笼B心跳感应器C发射安全D运动检测 59、STRIDE是微软开发的用于威胁建模的工作,或者说是一套方法论,它把威胁分为6个维度来考察,以下哪一项不属于该维度?() A Denial https://www.wjx.cn/xz/274263011.aspx
19.入侵检测系统的定义和分类(3)根据体系结构分类。按照体系结构,IDS可分为集中式、等级式和协作式三种。集中式的IDS可能有多个分布于不同主机上的审计程序,但只有一个中央入侵检测服务器,审计程序把当地收集到的数据踪迹发送给中央服务器进行分析处理;等级式的IDS用来监控大型网络,定义了若干个分等级的监控区,每个IDS负责一个区,每一级IDS只负https://lawyers.66law.cn/s210273f099025_i1026240.aspx
20.基于异常的入侵检测方法,你学会了吗?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入侵检测系统是网络安全必不可少的防御机制,在学术界和工业界获得了广泛的研究。基于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网络入侵检测技术是当前研究的热点之一。 1.入侵检测系统分类 入侵检测系统是监视和分析网络通信的系统,通过主动响应来识别异常行为。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将入侵检测系统分为不同的https://www.51cto.com/article/782493.html
21.企业网络安全方案(模板8篇)各个班级举办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班会,让师生通过主题班会对网络安全有更深刻的认识。 4、制作宣传版面 制作宣传校园网络安全版面,在校园内广泛宣传网络安全的重要性。 按照活动计划,分阶段、分层次推进网络安全宣传活动,让每一名在校师生都普遍接受一次网络安全教育。 同时,开展一次清理清查活动,全https://fw.chazidian.com/mip/fanwen2595730/
22.开源安全运维平台OSSIM疑难解析:入门篇安全设备信息主要包括安全设备日志和安全设备报警信息。安全设备报警信息主要包括由入侵检测系统产生的攻击事件、端口扫描事件,由防火墙产生的拒绝访问事件、防火墙策略修改事件等,由漏洞扫描产生的漏洞扫描结果、漏洞扫描策略变更,由防病毒软件产生的病毒事件。 Q003 SIEM基本特征分为几个部分,技术门槛是什么,有哪些商业产品https://www.epubit.com/bookDetails?id=UB6c7836c5d421d
23.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精选10篇)本预案所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本系统信息系统突然遭受不可预知外力的破坏、毁损、故障,发生对国家、社会、公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事件分类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https://mip.yjbys.com/yingjiyuan/2261038.html
24.网络安全知识(一)C.可以自动阻断攻击或入侵 D.主要是对人侵、攻击、非法访问等行为检测 14.定性风险分析工具和技术不包括( ) A.风险数据质量评估 B.概率及影响矩阵 C.风险紧急度评估 D.建模技术 15.ISO/IEC TR 13335提到的4种风险分析方法不包括( ) A.详细风险分析 http://www.jyrbszb.cn/Article/index/aid/3575789.html
25.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信安为便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相关单位全面了解和掌握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所依据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公安部编写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指南》,供参考。 本指南包括总则、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建设三个部分,附录是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主要标准简要说明。 https://www.cznis.org/jszn/605.html
26.防火墙技术的论文(精选15篇)二、防火墙的技术分类 现有的防火墙主要有:包过滤型、代理服务器型、复合型以及其他类型(双宿主主机、主机过滤以及加密路由器)防火墙。 包过滤(Packet Fliter)通常安装在路由器上,而且大多数商用路由器都提供了包过滤的功能。包过滤规则以IP包信息为基础,对IP源地址、目标地址、协议类型、端口号等进行筛选。包过滤在https://www.hrrsj.com/wendang/lunwen/825695.html
27.《计算机应用基础》100215作业及答案陕西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B.访问控制和系统还原技术 C.入侵检测和不可否认技术 D.防火墙技术和防病毒技术 17、关于计算机网络协议组成要素正确的是( ) A.语义B.语法C.定时D.句法 18、要把某个Word 2010文档中所有的“CHINA”字符串替换为“China”,下列操作步骤正确的是( ) http://www.zjb360.com/news/?86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