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角度来考察,档案学的理论研究发端于欧洲。本节主要介绍欧洲与苏联档案学的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脉络。
一、欧洲档案学的产生与发展
(一)欧洲档案学的萌芽
一般认为,近现代的档案学思想萌芽于16世纪~18世纪的欧洲,促使其产生的条件包括:
(二)欧洲档案学的形成
欧洲档案学理论的形成是在19世纪。法国档案改革为欧洲档案学的形成奠定了重要基础,这次改革使世界档案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也为欧洲档案学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主要标志是档案改革中提出并实践了档案学的三种思想理论,即档案馆事业是国家的一项独立事业,档案事业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档案馆要实行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原则。
1.档案馆事业是国家的一项独立事业
2.档案事业要实行集中管理的原则
这是档案学的又一个基本理论。1790年法国国民会议决定成立国家档案馆时,只是想把分散在各处的档案集中起来加以保管,避免在大革命过程中被毁之一炬,这应该说是法国档案集中管理原则的最初涵义。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地方档案馆的建立,1794年,法国颁布了著名的《穑月七日档案法》,肯定并进一步发展了集中管理档案的思想。《档案法》规定,国家档案馆是中央级档案馆,地方档案馆作为国家档案馆设在地方的分馆,,接受地方政权和国家档案馆的双重领导,这就使档案集中管理原则包含了档案事业集中管理的内容。档案集中管理原则的确立,是档案学形成的又一个重要标志,具有深远的意义。欧洲各国在19世纪几乎都效仿法国,通过档案改革建立了中央级的综合性档案馆和地方档案馆,分级集中管理具有全国意义和地方意义的不同时代的各种类型的档案。
3.档案馆要实行向社会开放的原则
上述三个基本理论与原则的提出和在法国档案事业中的运用表明,法国的资产阶级档案事业改革使欧洲档案学在孕育中诞生。P222
1.档案学概念的提出进一步推动了欧洲档案学的形成
4.对档案馆性质和地位的阐述
从19世纪初至19世纪80年代,以德国为代表的西欧各国档案学者对这些问题展开了讨论,并提出了一些新观点。讨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档案馆是否具有双重性质,档案馆与图书馆、登记室之间的界限等方面。德国档案学者冯·麦登认为,档案馆具有双重的性质,既有为政权机关服务的性质,又有为科学研究机关服务的性质。德国另一位档案学者乔治·奥古斯特·巴哈曼于1801年提出,档案人员不是古董商,而是一个创造性的对国家生活有贡献的公务人员,他的任务是必须满足政治和科学两个方面的需要。德国档案学者奥古斯特·艾哈德认为,档案馆在一般意义上是指一个接收在业务进行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完成的、对于历史状况可以作证据的书面文字的存储处。档案馆应当和另外两个与之有密切关系的但完全不同的机构划清界限。一个是图书馆,二者的区别在于,档案馆收藏的对象是直接来自业务进行的渠道,图书馆完全不是。另一个是登记室,它保存的文件虽然是来自于业务进行中,但不是已经完成的,而是业务进行中要继续使用的。档案馆要永远和登记室保持密切的联系,因为档案馆的档案是从业务的和政治的生活中生长出来的。
上述思想理论的提出,标志着欧洲档案学已经从萌芽状态走向了形成状态,并为以后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档案学理论的发展奠定了一个比较坚实的基础。
(三)欧洲档案学理论的发展
20世纪的前30年,是欧洲档案学理论的第一个繁荣发展时期,这一时期的P224主要成就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l-一批档案学经典著作问世
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一些欧洲国家的档案学研究者率先对法国档案事业改革中提出的一些理论问题以及19世纪80年代以前提出的档案整理和分类原则进行了系统研究。他们先后撰写和出版了一批档案学著作,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荷兰、英国、法国和意大利的档案学著作。除法国的之外,这些著作已被列入1964年出版的《英国大百科全书》,其中包括:.
(4)意大利的《档案学》。该书是意大利的首部档案学著作,1928年在都灵出版,1968年再版。作者是意大利著名档案学家埃·卡萨诺瓦。与上述几部著作相比,《档案学》着重阐明了四个问题:一是档案学及档案学的独立性问题。
2.深入阐述了档案学的概念及其内容构成
自从法国历史学家郎格鲁于1885年首次提出档案学是一门独立的科学之后,到20世纪20年代,学者们才开始更为深入地探讨什么是档案学以及档案学应包括哪些内容,从而使档案学的学科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3.年龄鉴定论的提出和传播
二、苏联档案学的形成与发展
从1917年到20世纪30年代末期,苏联档案学研究主要取得了如下几个方面的成就:
(一)苏联档案学基本理论的诞生
这些法令中关于把沙皇俄国的档案收归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建立统一的国家档案全宗的规定,是使苏联档案学在其形成之初从原则上区别于西欧档案学的主要标志之一,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国家档案全宗统辖下的全宗体系理论。法令中确立的社会主义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是苏联档案学研究档案建设原则的重要理论依据。法令中确立的先建立全国最高档案行政领导机关,统一规划各级各类档案机构的建设和档案馆馆藏建设的原则,推进了苏联档案管理体制建设。法令中关于档案鉴定销毁的规定,为苏联档案学的档案鉴定理论、原则和方法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法令中关于档案查用制度的规定,是苏联档案学研究档案利用原则和方法及研究档案馆性质的重要依据。以上五个方面,为苏联档案学的产生奠定了理论基础,并为苏联档案学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P227
(二)苏联档案学基本术语的形成
(三)首部档案学专著问世
(四)苏联档案学的发展
1.关于国家档案全宗文件的分类理论。
苏联把国家档案全宗的文件划分为3个层级。第一个层级是整个国家档案全宗文件的分类,第二个层级指档案馆范围内文件的分类(这一级分类要严格贯彻执行全宗原则),第三个层级是一个档案全宗内文件的分类(一般应按分类方案进行)。
2.关于档案全宗理论
3.关于档案的整理与编目理论
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认为,开发的目的是使档案整理有序,并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来满足社会对档案信息的利用需要,为领导决策、学。术研究、文化教育及提供法律证据服务。
4.关于档案鉴定理论
尽管苏联已经成为历史,但苏联档案学理论曾经对我国的档案学理论研究产生过比较大的影响,所以,回顾苏联的档案学思想的产生与发展的历史,对我们明确认识我国档案学中一些思想理论的渊源,依然具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三、北美档案学的产生与发展
(一)北美档案学的研究成果
(二)北美档案学理论研究的发展
由于北美国家档案文件管理上的这种特点,他们除研究各国档案学的共同问题外,在档案学的发展上也形成了一些符合北美特点的理论。这些理论归纳起来P230主要有文件管理理论、档案整理理论、文件中心理论、档案价值鉴定理论、电子文件管理理论等。
1.文件管理理论
1934年的美国档案法规定,国家档案馆对联邦所有机关的文件管理享有视察权和有限的征集权。随着情况的变化,应该征集的各种文件已经集中到了国家档案馆,因此1950年重新颁布的联邦档案法中没有重提征集权。。该法强调联邦各机关内的文件管理,包括公务活动中制定、保存、分类和利用文件的工作,由机关进行有效的控制。档案部门负责对文件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制定文件的分类原则和办法。
2.档案整理理论
3.文件中心理论P231
文件中心是介于文件形成单位和档案馆之间的一种过渡性的文件保管机构,可以说是文件的中转站。对政府机关来说,文件中心保存的档案仍然是文件形成单位的财产,一般只提供给原机关利用。对档案馆来说,文件中心为档案馆馆藏档案提供了质量保证。政府文件中,心大多归属于档案部门,是档案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各机关在决定是否把文件送文件中心保存时,一般考虑三个因素,即使用的频率、文件的特性和价值、保管设施。
4.档案价值鉴定理论
5.电子文件理论
总之,北美地区的档案学理论研究在20世纪50年代以来,已经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就。其中一些档案学理论不仅对北美地区档案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也对世界范围内的档案学研究及许多国家的档案事业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