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半年一、二、三级英语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上半年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6月15日(考试方式:机考)
上午9:00-10:00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语)
上午10:30-11:00三级口译实务(英语)
10:30-11:30一级口译实务(英语)
下午13:30-14:30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语)
15:00-16:00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语)
6月16日(考试方式:纸笔)
上午9:00-11:00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语)
下午13:30-16:30一、二、三级笔译实务(英语)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等文件规定: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口译考试。
(三)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学校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在校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249所)和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五)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请首次使用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的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具体要求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的“应试人员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3)。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3.老考生(2018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口译、笔译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报考原级别专业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报考二级、三级全部科目考试的新考生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新报考一级和二级部分科目免试的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需要资格审核的新考生应持以下材料到相应的现场审核点和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详见附件3)。
(2)报名表(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一级报考条件规定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二级翻译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二级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见附件4)和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原则上要求本人现场办理,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签名的委托函及上述要求的所有材料。禁止培训机构代办。
时间
报名安排
具体要求
4月2日9:00-
4月14日24:00
网上报名
4月2日-4月15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周六、日休息)
照片审核
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
按本文件“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中有关要求办理。
4月16日24:00
网上缴费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互动专区”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6月6日9:00-
6月14日24:00
下载打印
准考证
四、考场设置
2019年度上半年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笔译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执行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8〕59号)及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8〕100号)文件规定,一、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笔译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65元/科;一级口译交替传译500元/科;二级口译交替传译240元/科;三级口译230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报考市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参加口译考试的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
(三)参加笔译考试的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笔译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通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考试用具作答;在专用(通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参加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笔译考试的报考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二)考试结束60天后,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提供成绩查询链接入口。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国家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证书领取
十、其他
我省2019年度上半年一、二、三级英语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笔译考试考务工作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负责。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附件:
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249所)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249所)
序号
院校名称
1
安徽大学
23
华北电力大学
45
兰州大学
67
河北大学
2
安徽师范大学
24
外交学院
46
西北师范大学
68
华北理工大学
3
合肥工业大学
25
中国科学院大学
47
兰州交通大学
69
河北师范大学
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6
北京工商大学
48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70
燕山大学
5
安徽工业大学
2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49
中山大学
71
河北传媒学院
6
安徽理工大学
28
中国传媒大学
50
华南理工大学
72
河北工业大学
7
安徽工程大学
29
中国人民大学
51
华南师范大学
73
河北科技大学
8
安庆师范大学
30
中国政法大学
52
暨南大学
74
河北经贸大学
9
北京大学
31
北京中医药大学
53
广东工业大学
75
河北农业大学
10
北京外国语大学
32
中央财经大学
54
华南农业大学
76
信息工程大学洛阳校区
11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33
中央民族大学
55
广西大学
77
河南大学
1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34
西南大学
56
广西民族大学
78
河南科技大学
13
北京师范大学
35
四川外国语大学
57
广西师范大学
79
河南师范大学
14
北京语言大学
36
西南政法大学
58
广西科技大学
80
信阳师范学院
1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37
重庆大学
59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81
郑州大学
16
首都师范大学
38
重庆师范大学
60
桂林理工大学
82
河南农业大学
17
北京交通大学
39
重庆医科大学
61
广西师范学院
83
河南中医学院
18
北京科技大学
40
重庆邮电大学
62
贵州大学
84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
19
北京理工大学
41
厦门大学
63
贵州师范大学
85
郑州轻工业学院
20
北京林业大学
42
福建师范大学
64
贵州财经大学
86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21
北京邮电大学
43
福州大学
65
海南大学
87
黑龙江大学
22
国际关系学院
44
华侨大学
66
海南师范大学
88
东北林业大学
89
哈尔滨工程大学
118
湖南工业大学
147
江西财经大学
176
山东科技大学
90
哈尔滨工业大学
119
东北师范大学
148
景德镇陶瓷大学
177
山东师范大学
91
哈尔滨理工大学
120
吉林大学
149
赣南师范大学
178
烟台大学
92
哈尔滨师范大学
121
延边大学
150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179
中国石油大学
93
牡丹江师范学院
122
吉林师范大学
151
大连外国语大学
180
山东建筑大学
94
华中师范大学
123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152
大连海事大学
181
齐鲁工业大学
95
武汉大学
124
长春师范大学
153
大连理工大学
182
山东理工大学
96
湖北大学
125
东北电力大学
154
东北大学
183
山西大学
97
华中科技大学
126
长春大学
155
辽宁大学
184
山西师范大学
98
三峡大学
127
南京大学
156
辽宁师范大学
185
太原理工大学
99
武汉理工大学
128
南京师范大学
157
沈阳师范大学
186
西安外国语大学
100
中国地质大学
129
苏州大学
158
大连海洋大学
187
陕西师范大学
10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30
东南大学
159
东北财经大学
188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102
中南民族大学
131
河海大学
160
沈阳建筑大学
189
西安交通大学
103
华中农业大学
13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161
沈阳理工大学
190
西北大学
104
武汉工程大学
133
南京理工大学
162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191
西北工业大学
105
武汉科技大学
134
南京农业大学
163
内蒙古大学
192
空军工程大学
106
湖北中医药大学
135
江苏师范大学
164
内蒙古师范大学
193
陕西科技大学
107
武汉纺织大学
136
扬州大学
165
内蒙古工业大学
194
西安理工大学
108
湖南师范大学
137
中国矿业大学
166
宁夏大学
195
西安石油大学
109
中南大学
138
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
167
山东大学
196
西北政法大学
110
湖南大学
139
南京林业大学
168
中国海洋大学
197
西安科技大学
111
长沙理工大学
140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169
济南大学
198
西安工程大学
112
湖南科技大学
141
南京邮电大学
170
聊城大学
199
延安大学
113
湘潭大学
142
江西师范大学
171
鲁东大学
200
西安邮电大学
114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143
南昌大学
172
青岛大学
201
西藏民族大学
115
吉首大学
144
华东交通大学
173
青岛科技大学
202
复旦大学
116
湖南农业大学
145
南昌航空大学
174
曲阜师范大学
203
上海交通大学
117
南华大学
146
江西理工大学
175
山东财经大学
204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5
同济大学
217
上海财经大学
229
南开大学
241
昆明理工大学
206
华东师范大学
218
四川大学
230
天津外国语大学
242
云南农业大学
207
东华大学
219
成都理工大学
231
天津财经大学
243
宁波大学
208
上海大学
220
电子科技大学
232
天津大学
244
浙江大学
209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21
四川师范大学
233
天津理工大学
245
浙江工商大学
210
上海海事大学
222
西华大学
234
天津师范大学
246
浙江师范大学
211
上海理工大学
223
西南财经大学
235
中国民航大学
247
浙江理工大学
212
上海师范大学
224
西南交通大学
236
新疆大学
248
杭州师范大学
213
华东理工大学
225
西南科技大学
237
新疆师范大学
249
浙江财经大学
214
华东政法大学
226
西南石油大学
238
云南大学
215
上海中医药大学
227
西南民族大学
239
云南民族大学
216
上海海洋大学
228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
学院
240
云南师范大学
附件3:
考区
(现场确认)
单位
办公地址
沈阳
沈阳市考试院
沈阳市和平区北七马路37号一楼(沈阳市考试院服务中心)
024-12333-1
大连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0411-84618283
鞍山
鞍山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部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0412-5517323
抚顺
抚顺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鉴定部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二楼
024-58303599
本溪
本溪市考试评价中心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19号
024-42811006
丹东
丹东市人社局考试鉴定部
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0415-3192768
锦州
锦州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5段恒升现代城13甲
0416-2118792
营口
营口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
0417-2988605
阜新
阜新市就业服务中心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侧楼三楼
0418-2680093
辽阳
辽阳人事考试办公室
辽阳市白塔区青年街79号4楼
0419-4225966
盘锦
盘锦市医保中心228房间(原盘锦市人社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
0427-2826034
铁岭
铁岭市人社局职称科
铁岭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7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4
024-72689501
024-74830136
朝阳
朝阳市人社局职称科
朝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112号劳动大厦14楼1406室
朝阳市劳动大厦16楼1610室
0421-2650667
0421-2653199
葫芦岛
葫芦岛市人才分中心考试科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二楼
0429-6660762
省直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B0102
024-12333-0
抄报: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供给侧结构改革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