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促进海南省图书馆的事业发展,加强和规范社区图书馆的建设,以实现和保障公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公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实现“书香润琼州”的目标,解决公众“最后一公里”阅读距离的困难,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是海南省图书馆社区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入的全省性统一标准,是评估和审批社区图书馆项目的依据,是社区图书馆建立后考核、定级、升降级的依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新建、升级和降级的社区图书馆。其他图书馆服务站点的建设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海南省图书馆社区图书馆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
第六条社区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立足于构建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第七条社区图书馆建设应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社区图书馆建设合作方不得为个人。
第九条社区图书馆的宗旨是公益免费、以人为本、服务高效、合作多赢。
第十条社区图书馆建设除执行本制度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新建社区图书馆应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数量等指标为基本依据,兼顾具体位置、周边环境、房屋设施等情况确定。服务人口是指社区图书馆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第十二条新建社区图书馆的选址要求:
1、服务半径为1公里。即相邻社区图书馆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公里。
2、社区图书馆馆舍须是社会大众可自由出入的场所。海图社区图书馆标识和LOGO位置清晰、显著。
3、面向社会大众免费无障碍开放。
4、周边环境卫生、安静、安全。
5、馆舍消防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社区图书馆的建设,由申请人向海南省图书馆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新建社区图书馆的场地、人员、主要设备由申请人承担,资产所有权归申请人。场地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书架可容纳1500册图书,阅览席位不少于6个;计算机1台(网络接入)、扫描条码光笔1支、打印机1台。
第十五条海南省图书馆负责提供文献信息资源,资产所有权归海南省图书馆。新建社区图书馆初始提供纸质图书1500册。
第十六条海南省图书馆承担人员培训工作,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
第十七条海南省图书馆负责向社区图书馆提供业务指导。
第十九条社区图书馆建立后,海南省图书馆将开展考核定级和考核评估工作。
第二十条社区图书馆的级别共设置五个星级,对应不同的文献信息资源量、读者活动支持和牌匾。
级别
文献信息资源增加量(册件)
读者活动支持场次
数字文化服务点配套设备及资源
牌匾
五星级
3000
5次
数字文化一体机1台,中国文化网络电视播出终端1台,平板电脑1台(含文化部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提供的资源)
社区图书馆
五星级牌匾
四星级
2000
4次
四星级牌匾
三星级
1500
3次
三星级牌匾
二星级
1000
2次
无
二星级牌匾
一星级
500
1次
一星级牌匾
第二十一条考核定级、考核评估工作分别依据《社区图书馆考核定级评分表》、《社区图书馆考核评估评分表》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核定级工作在社区图书馆建立3个月后进行。
第二十三条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的,定为三星级社区图书馆;70分以上的定为二星级社区图书馆;60分以上的定为一星级社区图书馆。
第二十四条社区图书馆考核定级评分表
达标项目
考核定级评分细则
标准分
考核分
场地及
设施设备
保障
(20分)
场地面积
场地面积在40平方米-59平方米之间
1
场地面积在60平方米-79平方米之间
2
场地面积在80平方米-99平方米之间
3
场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4
电脑1台
扫描光笔1支
打印机1台
网络宽带接入2MB-10MB
1-3
书架容纳1500-5000册图书
阅览席位6-20个
以上设施设备运行使用正常,遇有故障能得到及时维护维修。
周边环境
周边安静,无嘈杂、吵闹、聊天声。
周边卫生设施是否达标(包括厕所设置及卫生状况)
停车场地设置及安全问题。
人员保障
(6分)
队伍建设
专职管理员3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
专职管理员2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
专职管理员1名以上,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
学历要求
全部人员本科学历及以上,且有研究生学历。
全部人员本科学历及以上。
有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员
馆容馆貌
(4分)
各种规章制度、标志完好无损,一目了然,宣传资料摆放齐全。
搞好室内环境,保持室内窗明几净,计算机等其他设备摆放整齐有序,桌椅、资料摆放整齐无杂乱。
消防设施完好,标志清晰可见。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后及时关好门窗、灯,拔掉电源插座。
常规工作
(61分)
开放
15
12
9
6
书刊排架率
书架标志牌醒目,架面无明显灰尘。书架藏书、报刊整齐,差错率在5‰以下。
10
书架标志牌醒目,架面无明显灰尘。书架藏书、报刊整齐,差错率在5‰—8‰。
书架标志牌醒目,书架藏书、报刊整齐,差错率在8‰以下。
保持图书完好,及时修补,发现图书标签或条形码缺损酌情扣分。
有效读者证数量
500张及以上
5
50(含)-500张
1-4
季度外借册次
2400册次及以上
8
300(含)册次-2400册次
1-7
季度参加读者活动人次
900人次及以上
200-900人次
导读
工作
每月向读者推荐优秀图书10册以上,同时有读者相应的反馈。
每月向读者推荐优秀图书5册以上,同时有读者相应的反馈。
每月向读者推荐优秀图书3册以上,同时有读者相应的反馈。
读者
活动
开设阵地活动项目3个,并建立文化活动档案。
开设阵地活动项目2个,并建立文化活动档案。
开设阵地活动项目1个,并建立文化活动档案。
社区图书馆出现问题是否及时与单位领导、省图书馆汇报、沟通,并得到有效解决。
文明服务
(9分)
不迟到、早退,不串岗闲聊,不玩游戏,不在室内吃零食,不干私活,有事有病及时请假。
热情服务、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不与读者发生争执。
团结合作,互相尊重,互相学习、支持。
第二十五条考核评估工作在社区图书馆考核定级工作完成后每6个月进行1次。承办方也可在考核定级工作完成3个月后随时提出考核评估申请,海南省图书馆于接到申请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评估。承办方提出申请提前完成考核评估工作的,仍要接受海南省图书馆每6个月1次的例行考核评估。
第二十六条考核分数在85分以上的,在原星级基础上升一级,增加馆藏量,增加读者活动支持次数,增设数字文化服务点设备及资源,颁发新的星级牌匾。考核分数在70分至84分的维持原级别,并定期轮换文献信息资源。考核分数在60分至69分的维持原级别,文献信息资源定期轮换减半。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降一级,超出初始数量文献收回。连续2年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该社区图书馆予以撤销。
第二十七条社区图书馆考核评估评分表
场地及设施设备保障(20分)
周边卫生设施是否达标(包括厕所设置及卫生状况);
人员保障(6分)
全部人员本科学历及以上,且有成员为研究生学历。
部分人员专科学历及以下。
馆容馆貌(4分)
各种规章制度、标志完好无损,一目了然。宣传资料摆放齐全。
常规工作(61分)
1000张及以上。
100(含)-1000张。
近六个月外借册次
4800册次及以上。
600(含)册次-4800册次
近六个月流通人次
1800人次及以上。
400-1800人次
近六个月导读工作
累计向读者推荐优秀图书60册以上,同时有读者相应的反馈。
累计向读者推荐优秀图书30册以上,同时有读者相应的反馈。
累计向读者推荐优秀图书18册以上,同时有读者相应的反馈。
近六个月读者活动
累计开设阵地活动项目6个,并建立文化活动档案。
累计开设阵地活动项目4个,并建立文化活动档案。
累计开设阵地活动项目2个,并建立文化活动档案。
文明服务(9分)
第二十八条社区图书馆的建设由海南省图书馆借阅典藏部具体承担。
第二十九条社区图书馆的考核定级和考核评估由业务管理部负责组织考核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