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起源、移植与影响——以洛阳涧西工业区的住区为例
TheOrigin,Transplantation,andImpactofMicrodistrict:AnAnalysisBasedontheResidentialDistrictsinLuoyangJianxiIndustrialArea
吴俊贤,虞刚
WUJunxian,YUGang
关键词:小区,单位,洛阳,城市形态,社会空间
0引言
选取洛阳涧西工业区作为实际案例,是由于洛阳在工业城市建设的早期阶段采用了“避开旧城建新城”的城市发展模式,工业区的规划建设未受到原有城区的干扰,其住区发展脉络比较清晰。此外,洛阳作为建国初期8个重点规划的城市1)之一,对当时全国的城市规划活动具有示范性作用[2],这使洛阳的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或许能够为理解我国其他城市的住区发展与城市空间塑造提供帮助。
1起源:“小区”概念的由来
要更好地解释“小区”的起源,或许需要对“小区”出现以前的苏联住区发展进行简要回顾。从历史来看,苏联对于工人住区的探索最早可以追溯至1920年代。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成立之初就将改善工人阶级的居住条件视为其发展的一项核心任务。围绕着这一任务,苏联早期的城市规划和住区设计是颇具百家争鸣色彩的实践。不仅有诸如勒·柯布西耶(LeCorbusier)、恩斯特·梅(ErnstMay)等西方世界建筑师的参与2)[3]。也有苏联本土建筑师社团的探索,如发生在1920年代末的“城市主义”(Urbanism)与“反城市主义”(Disurbanism)双方围绕社会主义城市形态及居住模式产生的激烈论战3)[4]。
随着斯大林在1930年代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实主义”(Socialistrealism)的号召,苏联内部对于社会主义城市以及居住形式的各种讨论被终止,许多产生自1920年代独立建筑师社团中的实验性想法被叫停[5],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具有西方古典主义精神的城市规划思想,这种新豪斯曼式的城市规划追求城市轴线、注重城市景观并大量采用新古典主义的建筑风格,迥异于现代建筑运动所提倡的城市美学。
为配合这种“斯大林主义城市”(Stalinistcity),苏联创造了“大街坊”(kvartal)的住区形式,在与西方邻里单位思想抗衡的同时[6],“大街坊”也成为控制城市形态和密度的主要指导方针之一[7]。大街坊中的住宅采用周边式布局以及新古典主义的样式以保证城市界面的统一(图1、2),被建筑围合的地块内部形成了可以布置公共设施或用作居民活动空间的绿地。但这种住区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是经济性较差,立面的装饰提高了建筑造价,周边式的布局降低了土地利用率,这导致了这种住区模式多存在于大城市中,难以被当作应对住房短缺问题的方案推广。另一方面是大街坊未能处理好住区与城市道路的关系,增加了居民穿越街道的危险。更重要的是,这些新建的住宅未能真正惠及工人阶级,反而加剧了精英阶层与工人阶级的隔离。[8]
二战后,苏联有接近2500万人流离失所,大量的城市亟待重建,但斯大林维持了先前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策略,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依旧受到限制,住房短缺的问题日益严重[9]。1953年,赫鲁晓夫上台后提出了一系列住房建设计划试图改善民众的居住环境,这使得苏联在建筑设计和住区规划方面出现了一些新趋向。1956年,苏联建筑师访华代表团团长沙络诺夫所著的《苏联建筑的新趋向》一文被翻译并发表在《建筑学报》上,其中展现了一种不同于之前的建筑设计和住区规划思想:
“1954年在克里姆林宫里(举)行的全苏建筑工作人员会议上,赫鲁晓夫同志揭露了某些苏联建筑师对建筑中的过分装饰和浪费的、错误的、对实践有害的倾向,揭露了只是片面地醉心于审美的建筑艺术,脱离人民需要和建设要求的危害性”[10]。
“小区”概念出现于1950年代中后期[11],最先在莫斯科西南的新稠李(NovyeCheryomushki)地区得以实践,并在之后的10年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12]。1957年,赫鲁晓夫进一步提出了要在10年内解决住房问题。在1958年开始的第七个五年计划中,赫鲁晓夫提出要基于一个家庭一套住房(onefamily,oneflat)的原则,快速、经济和较好地在城市中新建1500万套住宅[12]。同年在莫斯科召开的国际建筑师联盟会议上,与会代表通过了“住房建设必须基于‘小区’原则”,“小区”从此成为社会主义国家住区建设的基本模式[7]。在实际需求的推动和相应政策的引导下,自1950年代末起,大量的小区在城市周围以及一些新兴的工业城镇中被建设,使这一住区模式逐渐成为苏联城市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4]。
从“大街坊”到“小区”的变化体现了西方现代主义城市思想在苏联的再现。从布局来看,小区采用更加灵活的住区空间组织方式,不再以营造如画的城市景象为目的(图3)。从设计来看,小区中的住宅放弃了此前大街坊中新古典主义的设计语言,转而追求简洁的立面(图4),在套型上运用“最小住宅”(minimumdwelling)的思想,通过进一步压缩家庭生活的空间来提升经济性。在技术方面,小区内的住宅大量采用标准化设计和预制装配式技术以满足快速建造的需求(图5)。上述这些特质,使“小区”相比“大街坊”更具有被大规模生产和建造的潜力。因此,“小区”概念的运用范围超出了苏联,在我国、朝鲜以及越南等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可以见到这种住区模式的影子。
在技术指标之外,小区创造了一种平等的生活氛围。基于“社会主义对于每个人的关怀应当是接近的”[13]这一原则,“小区”提出了更为清晰的指标,明确了住区中所要配备的各类文化生活服务和公共福利设施及其服务半径。小区中的住宅也有着相似的外观、相同的人均标准,确保了一种平等的生活水准。作为一种大规模的保障性住区,小区能够服务更广大的群体,有效地缩小了工人阶级与精英阶层之间的差异。而小区所具有的唤起“新生活方式”的作用,可使人们回想起诞生自1920年代后期“社会凝结器”(socialcondenser)理论4)[14]。总的来说,“小区”是现代建筑思想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相结合的产物,其背后所关联的一套社会福利系统使其区别于“邻里单位”,而苏联从“大街坊”到“小区”的转变,也不失为现代主义建筑思想的一次胜利。
2移植:我国工业城市建设与“小区”概念的运用
建国初期,我国曾短暂地在城市规划和住区建设方面保持开放态度,广泛借鉴国外的先进理论。但之后随着我国在经济建设领域全面参考、借鉴苏联模式,住区规划思想也全面倒向苏联。因此,苏联在1950年代从“大街坊”到“小区”的突然转变同样直观地反应在我国的住区建设的实践中。
在建国初期的城市建设中,“大街坊”的住区形式得到了较为普遍的运用,如1955年建成的北京百万庄住宅区,1956年建成的长春一汽住宅区。与苏联的情况相类似,我国的“大街坊”住区保留了其在城市景观营造方面的作用——服务于一种带有欧洲韵味的城市规划方式,但是亦在建筑层面结合我国的情况做出了一些适应性的调整,如运用“大屋顶”的建筑造型以及在细部中采用带有中国传统的装饰纹样以强调“民族形式”。建筑师华揽洪(LéonHoa)5)在其《重建中国——城市规划30年(1949-1979)》一书中较为明确地说明了苏联援华专家在住区设计方面的要求:“苏联顾问不仅要求主干道整齐划一,连次要道路也须如此。为了得到这种效果,他们认为住宅区的新建房屋应该尽量沿街排列,仿照欧洲老城市和租界的建筑样式”[15]。
到了1950年代中后期,苏联在城市与建筑领域出现的新趋向很快传到了我国。这种突然的转向使我国的住区规划产生了相应变化,先前对“行列式”布局“资本主义建筑片面性”的批判开始发生松动[16]。之后“小区”概念被全面引入,这种更为经济实用的住区形式很快得到了推广。
就“小区”和“大街坊”之间的关系,程世抚等人于1962年发表在《建筑学报》的《关于居住区规划设计几个问题的探讨》一文中指出:“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规划的居住区大都按街坊的布置进行规划,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学习了苏联经验,许多地方采用了居住小区的布置方式……小区和街坊都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根据合理组织居民生活的需要而提出来的一种布局形式。小区和街坊,从本质上看是相同的,都要全面考虑居住生活和公共活动……街坊和小区的区别在于,一般小区的规模比较大,小区在街坊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了城市交通、福利设施和工程经济的合理布置”[17]。
从上述这些观点来看,我们似乎能够发现中文语境中“街坊”和“小区”的关系较为含混,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我国住区从“大街坊”到“小区”的转变与苏联的差异。对于我国而言,不论是“大街坊”还是“小区”都是舶来品,它们均位于城市之中,提供了一种符合现代生活要求和城市发展的居住形式,并为之后城市的居住空间模式奠定了基础。同时,我国也结合城市发展和社会管理的现实情况,对“小区”做出了适应性的调整。
我国从“大街坊”到“小区”的转变或许更为直观地体现在住区与城市艺术的外部关系以及住区内的布局、住宅套型方面。“小区”更多地代表着一种现代主义的住区和城市思想,和“大街坊”背后带有的对欧洲城市的怀旧感形成了鲜明对比。在套型方面,“小区”中的住宅减少了大户型的占比,增加了能满足独户家庭生活需要的一室户、两室户所占的比重,提升了住宅的实用性和经济性,这种住宅楼也被人们称为“赫鲁晓夫楼”6)。
从涧西工业区的住区建设来看,自1954年洛阳被确立为重点建设城市以来,在“避开旧城建新城”的“洛阳模式”下,涧西工业区成为洛阳城市建设的重点[2]。1954-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涧西区先后建设了5个国有大型工矿企业。作为工矿企业必要的生活配套设施,职工住区占据了相当可观的面积。
当时洛阳的城市规划是在我国和苏联专家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涧西工业区的布置更是按照“线型城市”的理论展开的,在空间细节的处理上运用了放射型的道路,并突出了广场、街角的重点建筑(图6)。这一阶段的住区建设也采用了“大街坊”的住区形式,周边式的布局保证了街道界面的完整,像欧洲城市那样,具有装饰细节的正立面朝向街道,而这些建筑多为3~4层并采用了“大屋顶”以体现民族特色(图7、8)。据《洛阳建筑志》记载,“一五”计划期间,“在涧西区中州路以南建成了36个街坊的生活居住新区,共有425幢新楼房,使17,152户职工搬进了新居”[19]。
实际上,早在“大街坊”被作为洛阳住区建设的基本形式时,就有人提出了这种周边式布局存在的问题。1956年选登在《建筑学报》上的清华大学的学生设计作业便是以洛阳为基地,设计者常友石在文本中指出:“周边式布置方案不能完全满足实用、经济、可能条件下美观的原则所提出的要求,东西方向的建筑物使街道立面美观,并使得院子成为比较完整的空间,但是对生活却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洛阳的天气很热,朝西的房间在夏天是不够舒适的,所以这样的街坊规划没有完全做到对人的关怀”[20]。
我国从“大街坊”到“小区”的突然转变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苏联的跟随,但也的确是一个符合当时实际情况的选择。自1960年代之后,涧西工业区新建的住区已经不再采用“大街坊”的住区形式,“小区”成为城市空间形态的主导,一种具有强烈的现代主义色彩的住区规划方式开始在我国的城市中推广开来。
3影响:“小区”的意义与转变
“小区”有别于“邻里单位”更多是因为它所展现出的一种社会主义生活方式,带有福利性质的住房、平均的标准以及均等的服务所彰显出的一种平等的社会氛围。在我国,这种“社会主义对人的关怀”同样得到了传承,并与“企业办社会”的模式进行了有机结合,使其在创造出一种新的城市空间的同时也塑造了一种新的社会关系。
在这个背景下,我国发展出了“单位”这种独特的社会组织模式。特别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城市中的个人都有着明确的归属——“单位”[21]。“单位”不仅组织生产,同时也具有社会管理的责任,是职工及其家属各项福利的提供者。在外文研究资料中,往往将这一时期的我国的住区形式写作“单位”(workunit或Danwei),但这种称谓显然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语义不精确。就洛阳涧西工业区的情况而言,“小区”是主要的住区形式,只不过是它结合了“单位”并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也使得“小区”在作为城市形态基本要素的同时,也成为了一个社会管理的基本单元。
在这个过程中,“小区”的意义发生了转变。尽管在1993年颁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进一步明确了“组团—小区—居住区”这一居住区规模分级形式,但这里的“小区”更多地作为一种规划指标而出现,已经由承载社会活动的功能混合体转变为单一的居住空间,进而成为今日语境下人们对居住区的代称,或许这种转变也是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
4结语
“小区”的概念建立在苏联早期对社会主义居住形式的探索及对“大街坊”的批判之上,其背后的思想根源将其与“邻里单位”区分开来。但若抛开意识形态及相应的社会运作模式,苏联的“小区”与西方的“邻里单位”十分相似,它们同属现代的住区形式。苏联从“大街坊”到“小区”的转变存在着必然性,这两种住区形式的背后分别代表了“怀旧情感”和“现代需求”,而工业社会对功能、理性的追求总使其偏爱更具有实用性的现代形式,这或许能够解释苏联与西方世界在大众住房领域的“殊途同归”。在苏联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中,住区建设受到政府调控,这使“小区”这种符合现代需求的住区模式能够在1950年代后在苏联内部迅速推广。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以苏为师”的背景下,“大街坊”和“小区”的住区建设模式被先后引入我国。包括洛阳在内的许多早期的工业城市中都能看到“大街坊”的痕迹,以及“小区”推广后所发生的变化。不论这种变化是来自于对苏联思想的跟随,还是对我国住区建设实践的反思,其结果是导致了一种现代住区形式在我国的应用,并推动了城市与社会空间的重构。
改革开放后,随着单位体制的瓦解,“小区”背后的福利属性渐渐消失,社会管理的功能亦大大减弱。但这种居住空间组织模式的影响依旧在持续,这不仅体现在居住区规范的制定中,同样也持续地反映在城市形态中。在“小区”原始概念的背后,我们依旧能够看到它作为一种社会理想的载体,在引导生活方式、体现时代精神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因此,对“小区”概念的回顾,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小区”背后的深刻含义以及今日城市形态的成因,这或许将给建筑和城市设计实践带来一定的帮助。□
注释
1)八大重点城市:1954年,为配合156工程的落地,国家建筑工程部在召开全国第一次城市建设会议时将全国除首都北京以外的城市分为4类。第一类为包括洛阳在内的8个“重要工业建设的新工业城市”;第二类为21个“扩建城市”;第三类为局部扩建城市;第四类为一般中小城市,为除北京和上述3类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
2)在1920年代末到1930年代初,苏联当局邀请了西欧(主要是德国及荷兰)的建筑师参与到了苏联的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领域中,其目的是为了探索一种“社会主义城市”的规划模式。其中较为著名的是由德国建筑师恩斯特·梅领导规划的磁山城(Magnitogorsk)。
3)“城市主义”(Urbanism)以列昂尼德·萨布索维奇(LeonidSabsovich)和维斯宁兄弟(Vesninbrothers)等人为代表。城市主义者主张住区应当具有“社会凝聚器”(socialcondenser)的作用,住房应该只作为人们休息的场所,似乎除了睡觉以外的其他活动都可以在住区的公共场所中进行,它试图通过压缩家庭私密领域以促成集体生活,用大家庭般的公社生活来取代个人的家庭生活。但在以社会学家米哈伊尔·奥基托维奇(MikhailOkhitovich)为代表的“反城市主义”(Disurbanism)者看来,社会主义城市不应当有中心,连续的集体农庄和工业区将构建出连续无边界的城市景观。这种分散的、均质的城市空间将消除传统的大城市与市中心,以实现《共产党宣言》(TheCommunistManifesto)中“消除城乡差距”的目标。
4)列宁将“电气化”作为共产主义的特征,其与资本主义的“蒸汽时代”具有本质区别,共产主义也被认为是苏维埃政权与电气化的结合。“凝结器”是发电机的一个部件,因此“社会凝结器”概念的诞生回应列宁所提倡的“电气化”,指代了一种能够“塑造并结晶一种新的社会主义生活方式”的建筑类型。关于这个概念具体讨论,可见参考文献[14]。
5)华揽洪(LéonHoa,1912-2012),法国及中国建筑师。1912年生于北京,之后在法国完成高中和高等教育,1937-1952年在法国从事建筑设计工作。在新中国成立后,华揽洪于1952年回到国内,积极投身于新中国城市及建筑领域的工作。
6)赫鲁晓夫楼(Khrushchyovka)是伴随着“小区”而出现的概念,在赫鲁晓夫提出相应的住房建设计划后被大规模的建造,其特点是大量运用预制装配技术,以保证建设速度;对室内空间进行了压缩,保证住宅的经济性。如层高最低仅为2.5m,厨房和卫生间的面积也仅能满足基本的需求,并控制层数不超过5层以避免安装电梯增加造价。这种住宅形式进入我国后,对我国单元式住宅的发展起到了影响,同时在户型设计方面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
吴俊贤B.1995,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建筑学院、都灵理工大学建筑与设计系博士研究生
虞刚B.1974,东南大学博士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建筑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