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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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多

与专职老师相比,学校在职老师的身份在培训机构就更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了,一般用张老师、王老师这样含糊其辞的称谓。在职老师身份信息模糊已经是行业“公开的秘密”了,因为在职老师都不希望让所供职学校知道自己在外面兼职上课。

据了解,当前市场上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体制,是一种“九龙治水”的格局。本应是教育部门负责审批发放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但面向中小学升学补习的众多机构,基本都未经教育部门审批,而只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在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中,也含有“教育咨询”和“文化培训”的功能。这就使得教育培训机构天生有了商业企业的性质,最终使教育培训市场出现了“表面上多头管理,实际上无人管理”的局面。

校外培训机构亟待监管

对教育部门出台的各种“禁令”,适用范围只有“体制内”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虽然干的是教育的事情,但他们是“姓商不姓教”。即便他们没有教育部门许可的办学资质,他们的营利也丝毫不会受到影响。其实,在资质认定及审批上,政府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准生证”,将各种针对在校学生升学考试的培训机构置于教育部门的监管之下。即便他们是民间或民办性质,但他们所从事的也是教育。

论文摘要:教育行业税收政策的复杂性以及税收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存在,造成税务机关对该行业的税收管理出现了盲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加强财政税务票据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现状

教育机构种类较多,按组织形式划分,主要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学校等非企业组织和各类企业组织。据统计,目前在虞城县范围内,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营的教育培训机构共有557所,其中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非学历教育的6所。在从事学历教育的551所教育机构中,从事幼儿教育的有76所,从事小学教育的有438所,从事中学教育的有37所。在此范围之外,还存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大量的未登记注册的无照培训机构和为数众多的家教执业者个人。

目前虞城县教育培训行业提供的主要有学历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多种多样的教育培训服务,适应了不同的社会需求。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提供学历教育,其收费项目和标准较为明确,其他单位及个人则提供除学历教育以外的诸多培训,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基本按照市场供需状况确定,存在一定自由度和伸缩性。

教育培训行业取得的收入涉及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是,对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含政府办和民办)提供教育劳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应税项目主要涉及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除税法规定的减免税项目收入外,教育培训收入均应依法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其中应纳营业税主要涉及营业税文化体育业税目,按照3%的税率缴纳。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虞城县的学校均未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缴纳的主要为个人所得税;其他教育机构有的虽然缴纳了营业税等,但与实际经营情况严重不符,税款流失严重;无照教育机构及个人未缴纳任何税费。

二、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税务管理人员对教育行业的有关政策不理解,制约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教育行业的公益性质,使人们“税不进校”的观念根深蒂固。加之教育行业有关政策的复杂性,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在该行业税收管理方面存在盲区。具体表现一是对教育行业的划分及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不了解,直接造成了部门协作不畅、信息交流不通等,无法掌握教育行业的税源情况;二是对教育行业税收政策不了解,如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及有关的优惠政策不理解,直接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造成了对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缺位。教育机构不按规定使用发票,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的难度。多年以来,教育机构的收费一直是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造成了大部分教育机构在收取国家规定规费以外的费用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有的使用白条,有的采用自制收据,有的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使税务部门对其收入情况不易掌握,这就加大了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

从业者纳税意识淡薄。学校提供学历教育,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无可厚非,问题主要出在其他培训服务当中。各类机构提供了种类繁多的培训服务,取得的收入并不低,但所缴纳的税款少之又少,原因是多数培训者没有纳税常识,未按规定设置账簿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资料残缺不全,无法正确计算收入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更有办班人受利益驱使,只为赚钱,对有关税收政策置若罔闻,不但不积极主动纳税,反而有意逃避纳税,纳税意识十分淡薄。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行业税收管理的措施

为了加强对教育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堵塞税收征管工作中的漏洞,消除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盲区,各级税务机关在教育行业税收管理工作中应注意把握并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教育行业的税务登记管理

熟悉教育行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标准,目前教育行业可分为六大类,一是学前教育,包括各类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等;二是初等教育,主要指各类小学;三是中等教育,包括各类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教育、技工学校教育、其他中等教育等;四是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含普通高校办的函授部、夜大、成人脱产班、进修班);五是其他教育,包括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学校、就业培训中心、外语培训、电脑培训、汽车驾驶员培训、厨师培训、缝纫培训、武术培训等)及特殊教育;六是其他未列明的教育,包括党校、行政学院、中小学课外辅导班。为了表述的方便,笔者在此将“学前教育”“初、中、高等教育”“其他教育和课外辅导班”分别简称为“幼儿园”“学校”“培训机构”。

(二)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

开展教育行业税收征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该文件从四个方面规定了教育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解决教育行业税收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又对教育劳务征收营业税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但由于《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税收的规定十分笼统,征纳双方对教育行业的纳税问题均存在不少模糊认识。大部分学校对“教职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比较认可,而认为学校本身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应纳税。据调查了解,持“税不进校”观点的还大有人在,甚至部分税务人员也认为幼儿园、学校不用纳税。可见,对教育行业现行税收政策的宣传确实存在不少问题。

(三)加强教育行业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四)进一步加强财政税务票据童理

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上述各项规定均明确要求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目前,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办理了税务登记,但仍有部分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这应当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税务登记管理工作。

关键词: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力市场

收稿日期:2006―04―11

作者简介:李君甫(1968-),男,汉族,陕西蓝田人,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发展研究

1.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数量与分布

2.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专业结构

1.经费支持现状

注释:

一、基础教育工作

(一)“普九”工作巩固提高。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年全县共投入公用经费5517万元,免教科书730.6万元,享受“一补”资金281万元。“三保”政策进一步落实,编制内教师工资都能按时足额发放。投入资金1096万元,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5个,新建面积13955平方米。

止目前,我县的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阶段儿童入学率101.9%,7—15周岁残疾儿童入学率100%,15周岁完成率100%,15周岁文盲率0%,17周岁完成率100%,初中辍学率1.7%,小学辍学率0%。

(二)幼儿教育蓬勃发展。目前我县有幼儿园56所,入园儿童8671人,其中乡镇政府所在地幼儿园入园率90%。有学前班270班,入班儿童9844人。我县已建成省级示范幼儿园1所,市级示范幼儿园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7所,各类幼儿办学点22个,幼儿教育初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办学模式并进的发展格局。

(三)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建立了师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师德教育工作网络;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对在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2、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对高中教师进行了新课程远程教育培训工作,并成立了高中新课程培训领导小组和汝南县高中新课程学习中心。进行了初中班主任培训和小学教师班主任培训;并进行了小学教师新课程培训。

3、加强了教师的学历教育和高学历教育,鼓励在职教师参加全国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等学历深造考试。

4、配合省、市教育局进行了骨干教师培训,共培训省级骨干教师20人,市级骨干教师26人;我县有8人被评选为国家级骨干教师,30人被评为省级骨干教师,50人被评为市级骨干教师。

(四)以新课改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一是强化领导。县、乡、校层层设岗,营造“抓质量、提质量、上质量”的舆论氛围,全员树立以质量生存、靠质量取胜、谋质量发展的观念。二是明确目标。从小学“两率”(及格率、优秀率)、初中“三率一分”(年辍学率、中招录取报到率、中招优秀率、中招平均分),普通高考上线人数到教师素质提升等各项指标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充分挖掘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效率,用先进教育理念引领新的教学模式。四是组织开展初中、小学学科竞赛活动。乡镇组织初赛,县里组织决赛,并表彰奖励优胜者及辅导教师。五是建立立体式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在原有评价的基础上,县局对初中,乡对所辖小学分别实施质量评估和质量监控。六是强化对教育质量的督导和考评,实行教育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对教育质量年活动中开展的各项活动全部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年终评价,并实行严格的奖惩。

二、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工作

职业教育工作。多方协调,争取政策和资金,统筹县域职业教育资源,调整职业学校布局,将马乡职业高中(汝南县第一职业中专)、老君庙高中、县卫校、县农机校、农广校、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及其它公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源整合,总投资1亿元在实验中学原址建立120班规模、在校生6000人的汝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职业学校年6月首期招生1500人。

民办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规范了校车管理。二是加强民办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民办学校校长参加市局组织的校长培训班,并积极开展民办学校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课改新路子,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三是加强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及年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设置审批程序及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审批学校,分五个检查组对全县的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进行了排查,取缔了没有办学资格的学校。

三、常规工作

(二)狠抓校园管理,创建优美环境。以学校校园管理为突破口,狠抓了校园文化建设,此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领导干部和教师的关系正在贴近,校长的责任心正在加强,广大师生的信心正在提升,教师的工作热情正在高涨,我们的校园更加整洁,学生学习氛围更为浓厚,务实重干的风气正在形成,教育形象正在改变。

(三)狠抓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效果。教学是教育工作的核心,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们狠抓了教学管理。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推进了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逐步规范。各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健全,教学工作计划周全;校长们亲自任主科,以教学领导教学;校长工作更扎实,措施更有力;教师的备课质量逐步提高;过程性检测训练更加扎实有效;校际交流日益活跃;教研机构制度基本完善,校本教研全面开展;青年教师培养措施得力。教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课堂教学有明显成效,教学质量也相应提高。

(四)精简超编人员,充实一线力量。完成了大王、舍屯和张岗中心校的撤并工作;实现了中心校人员分流,把39名中心校的教师骨干充实到了教学第一线,充实了一线教师队伍,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

(五)构建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成立了汝南县高中教科研领导小组和汝南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构建了我县高中教育交流平台,依托学科中心教研组优势,统一组织我县高中开展教学交流和沟通,形成了全县高中教育工作一盘棋,实现了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六)整合农村小学,优化教育资源。在反复调查的基础上,年年底计划撤销一批生源少、规模小、办学效益低的小学52所。使教育资源流向集中,有利于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整体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建立教育网络,提高办公效率。建立了教育系统办公网络,出台了汝南县教育系统电子公文管理办法,各类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格式制成电子文档在汝南县教体局网上进行传输,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充分利用了网络平台,提高了教育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减少了公文运转环节和成本,切实提高了办公效率。

(八)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管理。为加强人事管理,制定《病退教师管理办法》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为改变校园环境,制定了《中小学校园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校长的管理,制定了《小学校长管理办法》和《初中校长管理办法》;为加强教学管理,制定了《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定》、《教学评估细则》和《学校管理评估细则》;为创建窗口学校,制定了《示范性初中创建标准》;为加强平安建设,制定了《中小学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这些制度经过酝酿讨论、征求意见,成熟后已经下发。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建立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的长效机制。

尊敬的家长朋友:

暑假将至,真诚地希望每一个孩子度过一个轻松而愉快的假期,让孩子们在暑假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加强体育锻炼,尽量远离手机等电子游戏产品,培养孩子的兴趣特长,减轻课业负担,平稳地度过幼小衔接或小升初等阶段。确实有参加校外文化培训需求的,雨花区教育局郑重提醒您,务必擦亮眼睛、明晰政策,为孩子选择正确、合适的校外培训。

附:2021年度雨花区民办培训学校白名单

xx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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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暑假校外培训,您为孩子选对了吗?》回执单

学校(幼儿园)名称:学生姓名:

本人已阅读《暑假校外培训,您为孩子选对了吗?》全部内容,将积极配合、遵照执行,不选择无资质办学机构、不超限期(跨三个月、超60课时)缴费!

【关键词】培训机构欺诈原因法律保护

一、大学生兼职培训机构受侵权的现状

大学生兼职培训机构是现实中司空见惯的现象,然而,在兼职过程中,某些培训机构,尤其是一些没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存在着欺诈兼职大学生的情况。根据走访调查发现,这些培训机构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侵权兼职大学生。

(一)直接侵权

(1)工资欺诈。像其他兼职一样,大学生兼职培训机构也可能遭遇工资问题,主要表现为拖欠工资问题和克扣工资问题。一些大学生与某个培训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按月发工资,但实际上,许多大学生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返回学校上课几个月后,才收到培训机构所发的工资。更有甚者,某些培训机构在发放工资时找各种理由来克扣工资,兼职大学生实际拿得到的薪资比合同约定的薪资少了许多。

(2)工作内容欺诈。某些培训机构与兼职大学生约定,每天的工作是完成几个课时的教学,但事实上,当兼职大学生正式入职后,除了要承担教学的任务外,还要负责招生等其他的一些工作。另外,培训机构还可能会还规定了退班率、复报率等条件,工作量不断加大,额外的工作内容不断增加,大学生的工作压力也随之增加。

(3)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欺诈。某些培训机构与大学生签订合同,约定包吃包住,但却没有对具体的食宿条件加以细化,入职后,兼职大学生即发现食宿条件明显与签约时所说的不同,原来许诺套房,入职后可能是一间已经住了好几个人的出租屋。或者,签约时没说具体的工作地点,入职后,将其派驻外地。

(二)间接侵权

培训机构间接侵权,指的是某些培训机构利用兼职大学生侵害他人的权益,也使得兼职大学生陷入法律风险的情形。例如某些培训机构没有资质,雇佣大学生为其提供劳务时,往往会命令兼职大学生不能暴露大学生的身份,冒充专职教员,欺骗学生家长,在这之后,或者拿着家长交的培训费一走了之,或者在事情败露后,又声称不知情,让兼职大学生陷入法律危险中。在此种情况下,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很少有留下工作证、合同等证据,难以取证,也就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大学生兼职培训机构受侵权的法律原因分析

目前,国内学者对兼职大学生受侵权原因的研究颇多,但是对侵权现象出现的法律原因研究较少,因而,笔者下文将把大学生兼职培训机构受侵权的法律原因方面作重点分析,尤其是间接侵权方式出现的法律原因。

(一)兼职大学生受培训机构直接侵权的法律原因

(二)兼职大学生受培训机构间接侵权的法律原因

众所周知,没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让兼职大学生冒充专业教员欺骗学生家长的情况,在培训行业中屡见不鲜,而作为欺骗行为教唆者的培训机构,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而欺骗行为的被教唆者――兼职大学生,往往会被推向风口浪尖,惹祸上身。究其原因,除了大学生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诚信缺乏的原因之外,笔者认为执法机关的执法监督不力,也是造成培训机构能够间接侵权兼职大学生的主要原因。

在执法上,我国当前监管培训机构的执法监督机关,责任分散,执法监管和惩罚不力,造成培训机构没有资质,违法经营,增加了损害在培训机构兼职的大学生的权益风险。目前,我国培训机构执法监督机关主要有教育,工商,公安和劳动保障部门。对于教育和工商部门,我国法律规定非盈利性的培训机构才由教育部门审批,而盈利性的培训机构由工商部门负责监管。因此,某些培训机构常常以非营利性注册,却以营利为主要活动,这就造成了监管的真空地带。当兼职大学生上门维权时,监管机关相互推诿。对于公安部门,由于管理的事务繁多,往往是集中力量解决刑事问题,对于兼职维权等民事纠纷,往往也是力不从心。对于劳动保障部门,执法的对象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身份,而大学生作为学生,劳动者身份在法律上仍然存在争议,加之,一些无资质的培训机构不具有用人单位的劳动法主体身份,因此劳动保障部门对兼职培训机构的大学的诉求往往也无法受理。

三、大学生兼职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兼职大学生权益保护法》可以将适用范围明确限定为用人单位与兼职大学生之间的劳动关系,而非用人单位与兼职大学生之间的劳务关系明确规定适用民法调整。并且对兼职大学生的兼职范围,薪资、工作条件、工时等问题一并做出细致的规定。比如,将娱乐场所和高风险职位排除在兼职范围外,加强对兼职大学生工资,工时问题的保护,加大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这样才能更加全面,彻底的保护兼职大学生的权益。

(二)健全救济方式,畅通救济渠道

兼职大学生维权难,除了立法的漏洞外,在行政救济上的投诉无门和司法救济程序的复杂也是导致这一现状的原因。因此,我们可以以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为契机,在行政上,健全救济方式,建立一个专门的大学生兼职问题投诉处理机构,由该机构负责为兼职大学生提供维权服务,统一受理兼职大学生的维权投诉,解决兼职大学生投诉无门问题。在司法上,将兼职大学生直接规定为法律援助的对象,并且将兼职大学生的维权诉讼规定为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快速、高效的解决兼职大学生的侵权问题。只有这样,大学生才能省时省力又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李冬,方皓东.大学生社会兼职法律保护探析[J].法学论丛,2014,(491).

一、四川省劳务经济和农民收入消费基本状况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情况

1.全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已基本转移

(1)农村剩余劳动力已基本转移到城镇就业。目前,四川省现有农村劳动力3800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约2000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52.6%。2006年全省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1874.1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49.3%,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的93.7%。未转移的剩余劳动力还有125.9万人,仅占剩余劳动力的6.3%。

(2)农民工主要从事建筑业和餐饮服务业。四川省农民工在建筑业务工的占32.3%,餐饮服务业占25.46%,生产制造业占9.91%,种养殖业占21.2%,家政行业占3.78%,电子冶金行业占6.5%,其他行业占0.85%。

(3)农民工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发达城市和地区。省内转移主要集中在成都约100万人。此外,在境外的农民工人数达6.76万人。

2.专业技能培训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工作重点

(1)政府培训唱主角。主要有劳动部门负责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和失地农民培训,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培训,其他有农办和工商部门办的阳光培训、企业经理人培训等。2006年全省共投入农民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4.3亿元。一般一个农民工技能培训费1000元左右。

(2)社会力量培训发展良好。据调查,合川有一所农民工自己办的培训学校,培训几万人。实行军事化管理,只有星期天才能出来。培训专业有烹饪、机床等,完全与市场挂钩。民办职业学校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政府对民办农民工培训学校有土地优惠政策。

3.自发外出务工发生转变

(1)外地单位主动向本地培训机构联系招聘技术型农民工。

目前,外地用人单位主动向本地培训机构联系招聘农民工,经过本地培训机构培训过的农民劳动力供不应求。

(2)由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带出去务工的人员越来越多。

(二)农民收入情况

1.劳务收入成为农村居民增收主要支撑点

2006年全省实现劳务总收入913.5亿元,1874.1万农民工平均每人实现劳务收入4874元。农民家庭人均劳务收入1384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52%,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5.93%。2006年当年汇回国内的纯劳务收入近30亿元人民币。

2.2006年农民第一产业收入呈现负增长

2006年受旱灾和畜牧业价格一度大幅下跌的影响,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的第一产业纯收入1381.93元,占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012.99元的45.87%。同时,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的第一产业纯收入比上年减少67.18元,减4.6%,影响农民收入增长2.4个百分点,呈现负增长。

3.农民非农产业收入稳步增长

2006年全省人均家庭经营的第二、三产业纯收入为253.5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第二产业纯收入人均51.7元,比上年增长14.3%;第三产业纯收入人均201.8元,比上年增长7.7%。

(三)农民消费情况

1.支出结构和生活消费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2006年,全省农民人均支出4065元,比上年增加67元。其中,家庭经营人均支出1593元,比上年增加20元,税费、集资支出增加8元。家庭生活消费其中居住支出增加133元,家庭设备支出下降20元,交通通讯支出增加23元,文化教育和娱乐支出下降114元。

2.农村消费品零售额比重总体呈下降趋势

2006年,四川省农村零售额1770.38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51.74%。2000年至2006年,农村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下降了1.46个百分点,年平均下降0.46%。

3.义务教育公共支出增加

2006年,全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共投入财政资金35.28亿元,今年春季全省免收学杂费991万人,免费提供教科书297万人,补助住校学生生活费77万人,分别占全省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91.5%、27.4%、7.1%。义务教育公共支出增加是农民家庭文化教育和娱乐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值得肯定。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收入和消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提高职业技能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首要问题

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已基本得到转移之后,农民工怎样提高职业技能素质上升为劳动力转移的首要矛盾。目前,掌握某种职业技能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还比较少,绝大多数农民工的就业面很窄,他们只能从事体力劳动,工资收入低。

2.农民纯收入偏低,第一产业农业增收困难

2006年,四川农民人均纯收入3013元,全国为3587元,四川与全国的差距由上年的452元进一步拉大到574元。

3.农民工工资待遇低,仍然有部分拖欠现象

4.农村消费水平低

根据中华村的情况,目前农村有70%家庭仍然用黑白电视机,仅有30%的家庭用彩电。农村消费水平要比城镇消费水平落后10年以上。

5.农民工子女上学难

农民工子女进城受教育借读费高,困难较多。甚至于有大量城市初中和小学校宁肯校舍闲置、教师教学任务不饱满,也不愿意接收农民子女上学。

6.农村合作医疗条件差、覆盖不全面、管理落后

实施农村合作医疗后,农村医疗条件跟不上。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工在外地就医报销不方便。

7.农民工不敢去城市正规医院就医

调查显示,近八成农民工因为费用太高而不敢去城市正规医院看病。

(二)原因分析

1.提高职业技能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首要问题的主要因素分析

(1)农村剩余劳动力增长潜力开始变小。虽然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趋势规模仍有增加,但是,增长潜力开始变小,这是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成为劳动力转移首要问题的根本原因。农村剩余劳动力增长潜力开始变小,能够较好地解释我国南方发达地区为什么出现了“民工荒”。

(2)农民工缺乏职业技能培训。经过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少,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需要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太多,财政对农民工培训的支持力度不够,支持手段不足。

2.制约农民增收的六项主要因素分析

(1)受农民和农民工素质不高的制约。全省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3年,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仅占10%。“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仅占农村劳动力的13.2%。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转移,导致种地农民的科技素质更低,缺乏采用新技术的能力和增收致富的本领。

(2)受农业资料价格上涨的制约。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加大了农业生产成本,压缩了农村居民增收的空间。

(3)受农业基础设施差和自然灾害比较频繁的制约。由于四川特殊的条件,农业基础设施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仍较差,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受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影响较大。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影响农民增收的可持续性。

(4)受人均农业自然资源少限制。四川省农民人均耕地仅0.67亩,是全国人均的48%,中低产田土面积占耕地的76.1%。农民小农经营,地块很多,细碎化。在科技含量提高难度加大的情况下,粮食产量要继续连年创历史最高水平难度增大。农产品产量增长对农民纯收入的持续贡献仍处于不稳定状态。

(6)失地农民在补偿标准上缺少话语权。

3.影响农村消费的四项主要因素分析

(1)农民增收困难是农村拉动内需困难的根本原因。收入决定消费,由于农民和农民工增收受到六大方面的制约,因此,农民增收困难是农村拉动内需困难的根本原因。

(2)消费品价格上涨加重了农民消费负担。一是农业资料价格上涨加大了农业生产成本。二是药品涨价加大了农民消费的负担。三是城镇房屋租赁价格提高,加大了农民消费的负担。四是农民工子女教育赞助费和借读费太高。

(3)政府公共支出缺位增添了农民负担。一是农电改造问题;二是新农村建设缺少政府规划;三是路面硬化、渠道维修基本水利设施没有政府投入;四是政府对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学校投入远远不够;五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便民商业服务网点发展还不完善,政府投入不到位。

(4)农民工消费城镇化分流了农村消费。

三、前景展望和对策建议

虽然农民工外出规模还将有所增加,但是将逐步趋于供求平衡,并向东部以外地区分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市场广阔,新生农村劳动力将逐步从体力型向技术型转变。增加农民收入主要靠增加劳务收入,随着农民工供过于求矛盾有所缓解以及新的农民工素质不断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将有较快增长。农民消费城镇化是必然趋势,农村消费比城镇消费要落后十年以上,正好为下一步提高农村消费水平留下较大空间。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深度开发农民工职业技能,实现技能型农民工顺利转移

一是鼓励市场化社会力量培训办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探索引资办学、合作办学、国有民助等多种办学形式。提倡多元竞争,以企业化管理、产业化运作的方式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

二是转变政府职业技能培训职能。对政府支持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实行招投标,运用市场机制来进行培训,而不是政府直接进行培训。政府对招投标培训的项目实行监督检查,对接受培训人员考试验收,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考试验收合格者方可以兑现全部培训支持经费。参与竞标的培训机构既可以是公立机构,也可以是民营机构。

(二)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

一是重点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二是努力增加农村第一产业收入。要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促增收;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和发展循环经济促增收;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农产品加工能力促增收;建立并推行“农业保险”制度,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保护粮食价格根据失地农民职业身份的转换的需要,合理确定土地补偿标准,保障失地农民权益。

(三)加强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支出和农村消费品价格监管

一是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政府公共支出力度。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增加对新农村规划、小型水利工程、农村提灌工程、人饮安全工程、农村道路、农电改造工程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农村单家数户不适宜新农村建设,要适度集中形成一定规模,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治安防盗、文化教育、卫生建设。

二是加大农民子女义务教育政府公共支出力度。

三是加大定点医疗机构政府公共支出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四是大力支持农村新型物流基础建设。

五是加强农村消费品价格监管,控制农民生产消费成本。

12处乡镇成教中心学校校舍面积达6674平方米,实习示范基地152亩,授课教室120间,图书阅览室24间,电教室48间,实训室12间,微机室24间,图书26095册,专业书籍占2/3以上。如孙集成教中心为提升培训职能,在成教资金、政策倾斜下累计投资近40多万元,购置服装缝纫、计算机维修、鼓子秧歌、砌筑工四个专业所需教学设备,并加大与企业联合培训的力度,仅服装缝纫培训一项,年培训能力就达到300余人。

1个示范性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全县确定12个示范性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采取“典型示范重点帮扶”的措施,扎实推进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截至目前,全县964个行政村村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办学面达到100%,占地面积236607平方米,建筑面积85274平方米,现有图书211700册,计算机968台。

10万元完善其培训基地功能。目前,贾庄镇南小庞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总投资达到485万元,学校建筑面积达到3082平方米,有一流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室、实验室、培训室、教师办公室等,并建有两个高标准实习示范大棚基地,为学员理论学习和现场实践提供了支撑。学校授课内容为蔬菜、花卉园艺技术为主,先后开展了产前、产中、产后培训12期,培训人员达1000人次以上,党员干部培训及普法教育共5期180人。通过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公司与农民形成了更为紧密的利益联合体,实现了互惠共赢。成为市一流的花卉种植基础和现代都市观光休闲农业示范基地。

“项目落实和环境提升年”活动,我们本着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为宗旨,给企业提供技术型人才为目标,以乡镇成教中心和民办学校为劳务培训阵地,大力开展针对企业用工需求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就地转移与向外输出相结合采取培训,就是“先签约,后培训”,不仅与用人企业签订单,而且选择用人需求较多的企业签订单,实现培训与上岗就业无缝对接。2013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920人。

3.15消费者维权、食品药品安全、毒胶囊药物鉴别、夏季落水的急救等方面的培训活动,对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还在社区内建立了居民意见反馈信箱,定期组织3-5人的答疑团,对居民意见箱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同时,举办了民办学校进社区文艺晚会,由7所学校选出40多个节目参加演出,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2013年共开展社区活动8期。

1、一是对民办学校进行年检。以校产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为检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全县民办学校民办学校进行了年检。全县19所民办学校,合格学校14处,整改学校3处,注销学校2处。并利用暑期集中清理民办学校违规跨区设点行为和社会无证办学行为,对检查合格学校予以换发新证,对查实确有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的学校将依法下达限期整改书,并依法取谛社会无证办学机构4处,将年检结果通过政府信息网和电视台公布,通过年检,提升办学质量,实现民办教育的品牌发展。

2、落实有关民办培训机构教师实名备案制度。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推行民办培训机构教师实名备案制度工作,一是对全县所有民办学校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推行教师实名备案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二是按照要求督促检查了各民办学校教师实名制落实情况,主要检查聘任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通过推行教师实名备案制度,坚决杜绝民办非学历培训学校聘任在职中小学教师,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了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3、开展公益培训和文艺活动进社区活动。以民办学校为主体,充分发挥民办教育服务社会的功能,积极组织民办学校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学校进社区活动,本次活动主要有晓雯音乐学校举办的“走进,民办学校进社区”大型音乐会;从民办学校中选出4个代表队参加表演,举办“民办学校大型文艺晚会”;百佳新东方学校组织的“一元学外语”爱心回报社会活动;水韵舞蹈学校和电视台少儿频道联合举办的“故事大王演讲比赛”海选活动;温泉农业学校推出的“新型蔬菜园艺农民工免费培训”等内容。此次活动共免费培训各类人才达427人,展示了民办学校的自身优势和品质,推动了民办学校自身建设与创建文化型街道、社区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4、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对各类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教学及安全检查,通过检查的情况看各民办培训学校严格执行“四禁止”规定,均已签订规范办学承诺书,促进了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同时按照民办学校管理办法,新审批民办学校3处,全县民办学校达到20处。2013年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各类培训达1248人。

2014年工作打算

1、加强乡镇成教中心建设。按照《县乡镇成教中心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乡镇成教中心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提高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积极把玉皇庙、孙集、郑路创建为省市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学校,以此带动全县乡镇成教中心整体水平的提升。

2、加强村级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围绕2013年全县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按照《县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标准》,采取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12所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措施,在全县有效的推广,用培训的成果,吸引农民都能积极地要求参加到培训活动中来,让农民学到更多的知识本领。

3、大力实施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积极引导各乡镇成教中心和民办学校劳务培训基地,以就地转移和外地输出相结合,培养适应当地产业和市场需求的技术工人。

4、围绕当地需求,做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引导各乡镇成教中心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贴近农民需求,贴近农村实际”的指导思想,聘请市县农村专家服务团,突出开展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培训。

5、做好民办学校管理工作。一是按照市教育局的年检工作要求,联合有关部门对民办学校进行年检。二是依法严格做好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和审批工作。三是开展民办教育办学规范年活动。从2013年起,制定民办学校办学规范优秀单位评选标准,开展民办教育办学规范年活动,活动结束后,对优秀单位要予以通报、表彰、真正形成上半年有年检,下半年有评比的常规管理机制,树立民办教育的良好形象。

2012年工作总结

民办教育工作。一是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规范了校车管理。二是加强民办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组织民办学校校长参加市局组织的校长培训班,并积极开展民办学校教研教改活动,努力探索课改新路子,不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三是加强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及年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设置审批程序及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审批学校,分五个检查组对全县的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进行了排查,取缔了没有办学资格的学校。三、常规工作

THE END
1.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工作方案内容提示: 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为了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长期管理,确保校外培训活动的合法性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提高培训机构的管理水平,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通过明确管理责任、加强监管力度、注重https://www.doc88.com/p-95329881401363.html
2.国务院发文:“激发教育和培训消费活力”,鼓励校外培训满足多元化其实早在2018年国务院颁发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就明确表示:校外培训机构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 除国务院外,教育部也曾在2022年发文:将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治理,引导非学科类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1OTc0NTA1NA==&mid=2247512371&idx=1&sn=0ce8168cb4bb74b7d8cb472ed859fcc4&chksm=fd4fe370351b4a98bced34cfb03d37ab715f950eea4eb218143321cdbedac6d5a6c6c8b9f0ae&scene=27
3.在全旗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二是要建立联动机制三是要坚持分类治理…… 在全旗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旗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专题安排部署全旗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10月22日,***市召开了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工作推进视频https://www.wm114.cn/wen/200/399361.html
4.北京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强化应试辅导将上黑名单北京市培训机构到底有多少?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曾透露,北京至少有3万个民办校外培训机构,海淀和朝阳较为集中。 2019年6月底前,本市将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抓紧研究制定《北京市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办法》《北京市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指导各类民办培训机构做好分类管理。 https://beijing.qianlong.com/2018/0421/2530863.shtml
5.学校双减工作情况汇报(通用15篇)为大力规范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我局于11月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消防大队以及县城管局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治理工作。截止11月20日查处全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5家,1家完成了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4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发放停办通知书https://www.fwsir.com/Article/html/Article_20221020090844_2023524.html
6.学校管理学生睡眠的方案15篇二、组织机构 睡眠管理小组: 组长:张文佳 副组长:邹正祥、李欣媛 成员:各年级班主任 职责: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https://www.wenshubang.com/fangan/3215490.html
7.违规校外培训处罚力度加大,仍有机构转入“地下”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王威表示,长沙教育部门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督查力度,持续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依照《办法》要求建立执法监督制度,促进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有序健康发展。市民如发现违法培训问题线索,可通过各市、区教育局公布的监督举报电话投诉举报;如涉及违法违规收退费等http://fashion.ce.cn/news/202310/30/t20231030_38769208.shtml